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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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2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保障金制度

为强安全生产管理,应首先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 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 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2) 各项目部须将土建工程造价款的0.5%~2.5%作为专项资金,安装、装饰工程按造价

0.5%~1.0%作为专项资金,在2007年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上报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各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4)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5)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新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2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4)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人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5)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各项目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6)财务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人与使用的报表: 1)财务部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汇总表》。 2)项目部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明细表》。

(7)企业法人对财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人科目记账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凡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凡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

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2.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和安全员的资格培训和取证工作,要根据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的持证情况,及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培训。

(2)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培训,应视情况及时派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操作资格培训。 (3)培训对象:

1)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 ①全员安全教育由办公室与安全生产科负责组织开展。 ②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a、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b、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c、安全技术知识;

d、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e、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及教训。

③办公室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安全生产科负责进行教育。 ④全员教育需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中层(含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切实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公司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①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接受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科安排的安全培训。并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②培训内容:

a、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b、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 c、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d、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及“三不放过”的原则;

e、结合本公司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与法制教育。

3)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率要求100%,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必须按时分批、分期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领导岗位。

(4)从事技术工作的从业员工必须经管理部门培训取得证书方可上岗。公司安全员、库管员、爆破员、驾驶员、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具体的工作任务,它具有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率大的特点。因此,每季度必须对这些一线从事危险岗位作业的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通过考核合格的继续上岗工作,不合格采取待岗再教育直至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在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公司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公司级、科室、班组三级教育。对新上岗和变换工种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工作。 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 3)安全技术知识;

4)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

5)公司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 7)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及教训。

(6)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可以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现场会、录像电视或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

(7)各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培训安排:

(1)全员安全教育(公司全体员工)每逢重大节日最少一次。日常教育全年不低于6次。 (2)中层以上人员安全教育每逢重大节日最少一次。日常教育全年不低于3次。 (3)岗前安全教育及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上岗或换岗员工的上岗前。 (4)从事危险品作业的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四次。

(5)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应急救援组织队伍,公司全体)每年一至二次。 记录: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 (2)员工培训考试试卷; (3)职工教育培训记录表。 3.安全检查制度 (1)查次数:

1)项目部每月20日组织一次。

2)目部成立反违章纠察队编组每天进行纠察。 3)工程处每月15日组织一次。

4)班组在每日安全巡查制度的基础上,每周组织一次班组间的交叉检查。 5)特别情况的检查。 6)不定期的日常监督与检查。 (2)形式:

1) 普编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几种形式可以结合也可分别进行。 2) 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目的和要求,有检查提纲和检查表并有记录和打分结果。 3) 安全检查由负责检查单位的领导带队,相关人员参加。 (3) 安全检查的内容: 1) 查领导

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负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 2)查制度

应建立的台帐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是否落实。 3) 查管理

查安全目标管理,查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交底和贯彻执行,查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查安监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 4) 查隐患

查事故现场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制,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5) 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三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4)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检查。 (5)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处理

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并分送有关单位处理,对重大的或涉及全局的问题应及时抄报上级主管领导并备案。

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应由存在事故隐患的施工单位的领导负责接受组织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

改的问题应写明原因和制定时措施防止问题扩大。同时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并报检查单位。

4.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5.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审查制度

5.1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可视为现场施工的法规,是对施工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和编制原则:

5.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建筑平米在5万平米以上,由公司技术部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部部长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审批。单位工程建筑平米在5万平米以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本项目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部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审批。

5.3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或分期出图的(三边)工程,可编制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分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分部工程由项目编制,技术部审核,报公司总工审批。

5.4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称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编制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项目专业工程师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工程.预制构件吊装工程.冬雨季施工方案.脚手架施工方案等重要或技术复杂的分项工程报技术部审批。 5.5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性质.工程地点.规模.特点.结构形式.主要新技术项目和主要分项工程数量。

2)总体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

3)施工部署及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期要求对施工组织进行总体安排,并对主要部位采用相应措施进行部署,部署各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流水段的划分.装饰工程或外线工程插入施工的时间.大型机械的调度安排等,并绘制施工进度计划,部署各项资源使用计划,包括劳动力.机械和运输设备.主要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的需要量和供应计划及来源等。

4)施工准备:通常包括对现场准备和技术准备的要求。

现场准备主要是对现场“三通一平”的准备工作,即对水通.电通.道路通及场地平整要求。计算施工中水.电用量及管线的配制,建设单位提供的水电资源是否满足工程的需要,如遇问题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技术准备是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制定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规划,同时对专业性较强的技术措施做出原则性要求。如测量定位桩.线控制设施,季节性施工等。 5)主要施工方法与措施:

各阶段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针对工程实际,确定分项工程的主要工艺作法和要求,采用较复杂的新技术.新工艺应另编施工工艺方案。

确定施工顺序:无论是装修还是结构,都应确定各工种的施工顺序,尤其是装修工程必须确定合理工

序,避免工序颠倒,以保证工程质量。

6)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分基础.结构.装修三个阶段绘制,包括大型机械.临时设施.操作棚.材料和构件的堆放位置等,还包括消防道路.水电设施的安排。

7)技术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有关规范.工艺标准,针对施工方法的选择,制订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 8)安全.消防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9)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和分析。

10)施工中各项作业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内容与措施。 5.6在编制施组时,做好技术规划:

1)技术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工序安排;划分施工区段;施工流水顺序及部署;选择施工机械;主要项目施工方法的决策;安全施工措施;季节施工措施。

2)施工工序安排:科学地安排施工工序对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合理安排工序要重视各专业之间的配合。

3)划分施工区段:划分施工区段应尽可能使各区段的工程量大致相等,处于主导地位的施工过程区段划分应尽量满足流水作业的要求,同时应与劳动组织相适应,使工人有足够的工作面,并有利于发挥机械设备的施工能力。

5.7编制施工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1)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 2)要与选择的施工机械及划分的施工区间相协调。

3)在满足质量.进度的前提下,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努力降低成本。 4)做到施工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实用性。

5)在施工方案落实的过程中进行修正,并监督实施。

6)安全施工措施必须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科学预测。

7)施组编制完后,报公司技术部及公司总工审批后,报监理.甲方审批,并填写相关表格,并形成书面记录。

8)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针对主要问题,向项目员工做详细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下发至各科室主任。

9)设计出现重大变更或项目施工中出现重大问题,影响施组的执行,应及时对施组进行修订,并报公司审批。

6.各工种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6.1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安全技术交底是在使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过程中起媒介和保障作用。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者(基层管理人员、领工员、班组长、工人)掌握工艺流程、施工方法,了解技术标准,按交底的几何尺寸将工程付诸实施,完成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 6.2 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 重点工程,必要时由上一级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共同参加。

(2) 经理部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应组织对作业层(项目队、工区)进行综合性技术交底。综合性技术交底的内容:工程主要技术条件、设计标准;工程部位及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骤,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准备工作;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使用部位及配合比;劳力组织;创优计划、主要质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科研项目和实施计划;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 (3) 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技术人员进行单项技术交底。 6.3 安全技术交底编制审批与交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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