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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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解释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在价格体系中属于服务价格的范畴。按照法律效力的不同,价格法律规范一般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价格法律,如《价格法》;第二层次是由国务院颁发的价格法规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颁发的地方性价格法规;第三层次是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本规定属于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以《价格法》为依据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是整个价格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定共有十六条,对制定规定的目的、适用范围、调整对象、收费管理形式、收费原则、收费行为、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等分别做出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解释】本条规定了制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目的、依据。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促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使勘察设计单位成为适应市场的企业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同时维护工程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规定及其具体标准的依据是《价格法》和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央定价目录。《价格法》规定:“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应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中央定价目录)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定价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投资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本规定对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管理做出一般性规定,本规定所附的两个收费标准,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业务内容、适用范围、计算方法、基准价格、调整系数等操作性问题做了具体规定。规定和两个收费标准构成勘察设计收费管理完整体系,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第二条 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解释】本条规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其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规定及其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这里有三点需要指出,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但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入上述两法附件三的内容外,不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因此,本规定不在实施之列;二是国(境)外勘察设计企业承担我国境内的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原则上也应按本规定执行;三是地方及其他部门相关规定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

第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解释】本条规定了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费、设计费的管理规定”。

本条强调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和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委托活动的双方必须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得有强制与欺诈行为。

第四条 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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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本条规定了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勘察设计收费中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

价格法律、法规是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发挥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的。因此,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是工程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进行价格活动时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必须自觉地把自己的价格行为规范在国家价格法律、法规之内。 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监督中有服从和协助的义务,应如实提供有关交易合同、协议、账簿、单据、凭证、文件以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五条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解释】本条规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价格管理形式。

《价格法》明确规定我国的基本价格制度是“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经营者自主定价是实现市场形成价格的前提,除了不适宜竞争垄断性强的,以及对社会稳定、经济长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外,其它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都应实行市场调节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在我国,重大工程的勘察设计对社会经济发展有较大的影响。由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主体主要是国家,为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对勘察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是必要的。投资额较小的建设项目,市场竞争充分,投资主体多元化,具备了放开价格的条件。因此,本规定明确规定: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投资人与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协商收费。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解释】本条规定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基准价的计算依据及其浮动范围。

按照《价格法》规定,政府指导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一种具有双重定价主体的价格形式,由政府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引导经营者据以制定具体价格。基准价也称为中准价,是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的计价基础。政府通过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达到控制价格水平的目的。经营者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灵活地制定调整价格。政府指导价体现了国家行政定价强制性的一面,又体现了经营者定价相对灵活性的一面。合同双方可以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协商收费额;如果上下浮动幅度超出了规定的范围,则属于价格违法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制定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不属于政府指导价范畴,而是属于政府对市场调节价的临时干预措施。

经营者(发包人)应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视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等灵活地确定底价,与勘察人或设计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额。勘察人或设计人亦应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调整收费额参与市场竞争。本规定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勘察设计收费,其基准价分别按照所附的两个收费标准的规定计算,上下最高浮动幅度为20%(除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即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规定基准价的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额。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勘察设计收费,其收费的确定不受上述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的限制,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等因素自行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解释】本条规定了勘察设计收费应当遵循优质优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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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是价值规律,优质优价是价值规律的具体体现。工程勘察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就是正确体现国家的政治、经济、技术、环境等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要求产品先进且产品结构组合合理,采用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要将成熟的科技成果应用于设计、生产中,使之转化为生产力,而且力求项目的技术、经济总体合理,综合经济效益最佳。鼓励使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材料等,推进科技进步,综合考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是贯彻“科教兴国”方针的具体体现。本条款规定体现了国家通过价格政策支持和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导向。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实施结果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收费基准价可在按第六条确定的基准价基础上最高上浮25%,最低不能低于基准价,技术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不包括在基准价内。本条所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须经过国家或有关主管机构审查认定。

第八条 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解释】本条规定了勘察人和设计人必须履行明码标价的义务。 明码标价是价格管理的一项行政性强制措施,是价格管理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明码”是指与收费有关的基本指标和资料必须明白表示。明码标价要求勘察人和设计人以明示方式将其收费及收费构成等(即所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公开告知。明码标价必须是在提供服务之前明示,而不是事后告知,其目的是让发包人对所提供的服务在事前有一个最基本的了解,是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其作用在于:有利于勘察人和设计人提供服务和发包人选择服务对象;有利于社会监督,防止利用价格进行不正当的竞争。

第九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

【解释】本条规定了工程勘察设计费收费金额及支付方式应在有关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

在合同中约定收费金额和费用支付方式是依法保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收费时,应按照交付时的收费计价。由于勘察人、设计人原因逾期完成勘察设计任务的,遇收费上涨时,按照原收费执行;收费下降时,按照新收费执行。由于发包人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付款的,遇收费上涨时,按照新收费执行;收费下降时,按照原收费执行。

第十条 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

【解释】本条规定了勘察人和设计人提供的服务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技术、质量要求。

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所应达到的基本条件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这是对勘察人或者设计人的基本要求。第二,必须达到发包人提出并经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同意,明确载入合同的有关技术、质量要求。

勘察人或设计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即应受合同的约束,切实履行合同。这是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关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规定相一致的。

第十一条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现场停工、窝工的,发包人应当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解释】本条是对因发包人原因给勘察 、设计人造成损失的处理规定。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勘察人或设计人按规定的要求为发包人提供勘察或设计服务,发包人为勘察人或设计人所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由于收费金额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已经约定,如果因发包人原因,使勘察设计工作量增加的,其工作量超过正常工作量的,应当给予勘察人或者设计人相应的补偿。增加的具体费用标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返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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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由于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解释】本条是对因勘察人和设计人原因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处理规定。

本条规定与第十一条规定是相互对应的。勘察人和设计人有义务按规定的要求为发包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因勘察人和设计人自身原因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应当返工,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勘察人、设计人不得欺骗发包人或者与发包人互相串通,以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设计标准等方式,多收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解释】本条规定了勘察人、设计人和发包人收费行为的禁止性规范。

本条实质上是禁止当事人的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行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式。价格欺诈和垄断行为不仅损害工程勘察设计各方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经济生活的紊乱,因此法律禁止不正当价格行为。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解释】本条是对当事人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价格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以及其它组织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给社会造成某种危害的过错行为。按照《价格法》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价格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职能,是保证价格法律、法规得以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利益;(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六)采取提高或者压低等级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经营者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的,做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及所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解释】本条明确了对本规定及所附的两个标准的解释权。

国家计委(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有关解释权属国家计委,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解释一律无效。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二00二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解释】本条是对本规定实施时间的规定。

本规定的实施时间是二00二年三月一日,即从二00二年三月一日起,本规定开始生效。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相符的,应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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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解释

【解释】本收费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思想,一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体现市场价格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对传统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改变按行业、部门编制收费标准的方式,在考虑行业特点和实际操作方便的基础上,尽力转为按项目类型统一编制收费标准;三是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双方的权益;四是力求简扼准确、方便使用。在制定本收费标准过程中,遵循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测算、论证,提出草案意见稿,以书面方式征求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管理机关的意见。对草案意见稿修改后,又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各类企业的意见,在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经主管机关会审后发布实施。本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历时两年。

本收费标准在测算工程勘察收费中,着眼于现实与未来,为促进工程勘察单位企业化改革,以较高劳动生产率作为参照指标,实事求是地测算勘察人的工作量,直接成本和相关成本,考虑到工程勘察产品主要是智力劳动,在保证工程勘察人员应有合理收入水平的同时,也考虑社会各类企业和其他发包人的承受力。

本收费标准在表述工程勘察收费中,对计算收费公式,以及工程勘察收费涉及的有关问题,逐一做出具体规定并阐明逻辑关系和具体方法,力求清晰准确。

本收费标准共分15 章,各章分为若干条,每条分为一款或若干款。各章、条、款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标注2.3.5,即表示为第2章第3条第5款。这种表示方法是工程勘察文件中通用的表示方法。

1 总 则

【解释】总则共15条,分别阐述了工程勘察收费的适用范围,计算方法,收费公式各项计算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相关问题。总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操作方便,将工程勘察收费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两个大类;二是明确了计算工程勘察收费的方式和公式,为解决如何应用计算公式计费,将公式中涉及的概念及计费额分别定义;三是考虑到实际工程中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设定了复杂调整系数;四是对工程勘察开始前所涉及的作业准备工作和费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所涉及的特殊事项的工作和费用进行规定;五是对小型的、零星的工程勘察服务规定了计费标准。

根据总则,结合有关章节,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比较便利地计算出各类工程的勘察收费的基准价,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工程勘察收费额,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约束双方行为。

1.0.1 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解释】 本条规定了工程勘察收费的行为关系和适用范围。

工程勘察是项目业主即发包人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委托,由中标或受委托的勘察人承担的技术服务。本收费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勘察人根据委托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或岩土工程设计文件。本收费标准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并就勘察文件向设计企业作出技术说明,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向施工企业作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勘察技术问题,参加工程测量交桩、水文地质交井、岩土工程验槽等服务的费用。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以下内容:厂址选择,区域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标方案或招投标文件,提供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开展具有探索性的勘察科研项目,工程技术咨询,配合施工,验桩验线,以及规程规范以外的特殊性勘察项目等项服务的费用。勘察人提供上述服务,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费用。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部分包括的工作内容,以及不包括的工作内容,相应章节中有具体规定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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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执行本条规定。

另外,对于本收费标准来说,考虑的是一般性的、常用的、主要的工程勘察项目。实际工作中,如果遇到本收费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可以按照本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费用。 1.0.2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2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收费。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类和适用工程类型的规定。

工程勘察工作可分为: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专业。每个建设项目的勘察工作,需要进行其中一个或几个专业的工作。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是指第2章-第8章,其内容涵盖了工程勘察各个专业的收费标准,理论上可以适用并满足所有工程勘察工作的收费。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和海洋等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由于专业特性,使用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难以直接、简洁地计算收费。为此,制定了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即第9-第16章。

一个建设项目的专业工程,可按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算收费;专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业或民用建筑等单项工程,可按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算收费。 1.0.3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程勘察收费方法的规定。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实物工作收费是以完成的实物工作量为基础计算收费的,如工程测量收费按照实际测量的公里或平方公里计算收费;岩土工程勘察钻探收费按照实际钻孔进尺米计算收费。技术工作收费在综合考虑技术工作的工作量、智力劳动成本和最终成果责任等因素,按照实物工作收费的一定的百分比计算收费。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按照各个行业(专业)的工程特点采取不同的收费方法,如煤炭工程勘察按照设计收费的百分比计算收费,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按照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算收费,电力工程勘察按照建设项目定额计算收费,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线路工程按照勘察公里数定额计算收费,海洋工程勘察按照实物工作量计算收费。各类专业工程勘察的具体收费方法在相应章节中详细规定。 1.0.4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 +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3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 =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解释】本条是关于通用工程勘察收费计算方法的规定。

计算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根据本条所列公式,按照3、4、2、1的顺序进行。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 按照公式3计算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 1.确定工程勘察实物收费基价。根据所进行的勘察工作的种类和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直接查找确定。

2.确定附加调整系数。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从总则和相关章节中查找确定。没有附加调整系数的,即表示该项工程没有附加调整系数。

3.将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乘以合同约定的实物工作量,有附加调整系数时再乘以该系数,计算出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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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按照公式4,计算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将第一步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乘以技术工作收费比例,计算得出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第三步 按照公式2,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将第一步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和第二步计算出的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相加,计算出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第四步 按照公式1,计算工程勘察收费

在第三步计算出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基础上,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即合同额。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应当遵循《工程勘察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原则,并结合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的实际情况,在“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采用新技术并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综合效益的工程勘察,其收费额在“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最高可上浮+25%,但最低不得低于“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1.0.5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解释】 本条是关于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规定。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指根据本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计算出的某一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的“基准收费额”。

在计算出的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即“基准收费额”)的基础上,由发包人和勘察人本着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的合同额。

1.0.6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应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的规定。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工程勘察各专业实物工作量的单位价格(即“单价”),以此“单价”为基础,乘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就计算出该项工程勘察的实物工作收费。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应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 1.0.7 实物工作量

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勘察合同中约定。

【解释】本条是关于实物工作量的规定。

本条所指的“实物工作量”是勘察合同约定的实际工作中需要完成的勘察工作量,是计算勘察收费的依据。

“实物工作量”的确定,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勘察合同中约定。 1.0.8 附加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各章节中。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解释】本条是关于附加调整系数的规定。

由于勘察工作的野外作业不仅受自然界复杂的地质地层、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条件的影响,还要受到人为的作业空间遮挡障碍、特殊要求等条件的影响,本收费标准为了解决特殊自然条件和特殊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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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了一些“附加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只在计算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时使用参与计算,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时不乘以附加调整系数。

本条规定的附加调整系数的计算方法是:当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时,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的值。但在极个别情况下,当附加调整系数存在两个以上<1的负数时,应当直接相乘。

1.0.9 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或者≤-10℃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

【解释】本条是关于气温附加调整系数的规定。

在高温和低温下进行野外作业,给人员和机械设备增加了困难,工作效率大大降低,因此本收费标准规定了气温附加调整系数。

在气温≥35℃或者≤-10℃进行勘察作业时,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应当乘以1.2的附加调整系数。

野外勘察作业期内?350C和??100C的天数气温附加调整系统?1??0.2野外勘察作业期的天数

1.0.10 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 2000~3000m为1.1 海拔高程 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 3501~4000m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确定。 【解释】 本条是关于海拔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海拔越高,野外作业的难度越大,工作效率越低。因此本收费标准根据海拔高度的不同,对野外作业影响程度的大小,规定了相应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

在本条规定的海拔高度进行勘察作业时,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应当乘以相应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 1.0.11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勘察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加收主体勘察协调费。

【解释】 本条是关于承担建设项目主体勘察的勘察人主要职责和收取协调费的规定。 一个大型建设项目由几个勘察人共同完成勘察工作时,需要有一个勘察企业对整个建设项目勘察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该勘察人即为这一建设项目的主体勘察人。

主体勘察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1.完成本身承担的勘察任务;

2.组织整个项目总体性勘察方案的论证与设计; 3.负责组织各勘察单位提交勘察资料; 4.统一勘察技术标准、规范、深度和要求。 5.汇总并提交建设项目勘察总报告。 其他勘察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1.按统一要求完成分担的勘察任务,并对勘察质量负责; 2.向主体勘察单位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3.主动与主体勘察单位搞好协作配合工作。

随着建设项目和工程技术的日益复杂化、大型化,以及专业化分工与社会化协作的发展,当一个建设项目需要多个勘察单位共同勘察时,为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的整体性,统一勘察技术标准、规范、深度和要求,保证勘察质量和总体进度,发包人选择一个主体勘察人,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协调服务是十分必要的。勘察业务实施分包的建设项目,发包人一般选择一家主体勘察人,签定主体勘察服务合同。主体勘察人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对所提供工程勘察成果的完整性和工作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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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

发生以上费用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解释】 本条是关于工程勘察中涉及的其他费用的规定。

本条所列的各种费用,都不是工程勘察工作的直接费用,而是为勘察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可能发生的费用。制订本收费标准测算的费用支出、成本等,对这些费用均未予考虑。因此,本条所列各项活动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另行支付给勘察人。

本条“勘察材料及加工费”主要包括:测量标志材料费(包括石桩、木桩、铁桩、木质和金属觇标);建(构)筑物沉降观测、地基回弹观测和地下水动态观测的标志、材料和管材费;钻孔、探井、探槽的支撑材料与回填费;测振用的模拟基础材料;打井用的井管、滤水管、砾石、粘土、止水材料以及这些物料的加工费、包装费、运杂费等。

本条“购买有关资料费” 主要包括:区域地质图、起算数据成果资料等购置费。 1.0.13 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如下: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验槽、检测监测、工程物探 1000元/组日 岩土工程勘察 1360元/台班 水文地质勘察 1680元/台班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中组日、台班收费的规定。

本条所称“组日”是以一个班组一日内的工作为计费单位,一日内一个班组不管出工多少小时,均按1000元收费。本条所称“台班”是以机械设备及相应的操作人员工作8小时为计费单位,岩土工程勘察一台班1360元;水文地质勘察一台班1680元。

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通常用于:一是计算停(窝)工损失费;二是作为零星小工程的最低收费标准,小型工程测量收费基价在<3组日的,按3组日计算收费。

1.0.14 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4份。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勘察文件工本费。

【解释】 本条是关于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规定。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4份,如果发包人需要增加勘察文件的份数时,由发包人按印制工本费另行付费。

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以及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印制工本费,购买的是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文件的使用权和相应的服务,勘察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勘察人,发包人不得自行转让、出卖或者重复使用,但在工程勘察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除外。

1.0.15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它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解释】 本条是关于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的规定。

本条所指的其他服务是指本总则1.0.1规定的工程勘察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服务一般主要包括:为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以及提供厂址选择等前期工作阶段的工程勘察服务。勘察人根据发包人委托承接其他服务业务的,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收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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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测量

2.1 技术工作

工程测量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为22%。

【解释】 本条对工程测量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做出具体规定。

1.技术工作的主要内容:踏勘、搜集资料、现场技术工作、检查验收、编写报告、审查、描晒印制、提交正式成果等。

2.技术工作深度及质量要求: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中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3.技术工作费计算方法:工程测量技术工作费收费=工程测量各项实物工作量收费总和×工程测量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 2.2 地面测量

地面测量复杂程度表 表2.2-1 类别 简单 中等 复杂 地 起伏大但有规律,或比高≤80m起伏小或比高≤20m的平原 起伏变化很大或比高 >80m的山地 形 的丘陵地 通 良好,隐蔽地区面积≤20% 一般,隐蔽地区面积≤40% 困难,隐蔽地区面积≤60% 一视 般困难,密集的树林或荆棘灌木丛林、竹林,一般,植物较高,比高较大的地通 较好,植物低矮,比高较小难以通行的水网、稻田、沼泽、沙漠地,梯田,容易通过的沼泽或稻田区 行 的梯田地区 岭谷险峻、地形切割剧烈、攀登艰难的山地区 区 地 稀少 物 较少 较多 有一般地区特征,细部坐标有一般地区特征,细部坐标点建筑 有一般地区特征,细部坐标点每格>8;点每格≤5;建筑物占图面积每格≤8;建筑物占图面积群区 建筑物占图面积>50% ≤30% ≤50% 【解释】 本表对地面测量工程复杂程度分类做出规定。

1.影响地面测量工程复杂程度的因素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地形条件、通视条件、通行条件、地物条件,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该建设项目工程测量的复杂程度等级。

2.本表中复杂程度分为一般地区和建筑群区两类。建筑群区是指建、构筑物比较密集的地区。由于建筑群区内通视条件差,地物多,进行地形测量工作难度很大,工作量很大,并且工作效率大大降低。

3.本标准将工程复杂程度划分为3类,即:简单、中等、复杂,并规定了各类别的特征。当一个建设项目工程测量复杂程度因素有的符合简单,有的符合复杂等级时,可忽略各因素的权重,采用下述方法确定工程复杂程度等级:

工程复杂程度赋分表 类别 简单 中等 因素 1 2 地形 1 2 通视 1 2 通行 1 2 地物 当该工程复杂程度得分≤6时为简单, 7~9为中等,>9时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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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 3 3 3 3

4.表中比高是指由所在地面高度起算的地貌、地物的高差;表中隐蔽程度是指在测区内隐蔽地区占全测区的比例;表中每格细部坐标点数是指为反映建筑物、构筑物的形态和空间位置,在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现状图测量时,需采用解析细部点的数据展绘成图;每格细部坐标点数是指在测绘成果图中每方格内建筑物、构筑物细部点的数量,它反映了现状图进行测量时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

地面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2.2-2 项 目 项 目 二等 三等 四等 一级 二级 三等 四等 一级 二级 三级 图根点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图根 C级 D级 E级 1:200 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 收费基价(元) 收费基价(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4263 4842 6232 3136 3565 4584 2737 3112 4006 1096 1244 1602 728 829 1069 2818 3203 4122 2186 2484 3196 1552 1764 2269 1086 1234 1589 759 863 1112 89 101 131 877 997 1283 438 500 643 220 250 323 167 188 242 111 124 162 3727 4274 5500 3198 3632 4671 2821 3203 4123 76780 102374 163795 33383 44510 71216 15174 20232 32374 6676 8901 14244 1975 2630 4210 1109 1478 2364 1:200比例尺的附加调整系数为1.8,其余比例尺的附加调整系数为2.0 三角(边) 点 1 控制测量导线 km 点 水准 GPS测量 2 km 点 地形测量一般地区比例尺km2 1:200 1016 1354 1864 断1:500 785 1047 1440 面3 1:1000 607 809 1113 测km 1:2000 468 625 860 量1:5000 362 481 665 4 2698 3372 5733 架空索道测量 【解释】 本表对各种地面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做出规定。 1.控制测量工作内容:选点、埋石、造标、量距、观测、计算。 2.GPS测量工作内容:标石选埋,外业观测,数据处理。 3.地形测量工作内容:测图、绘图。

4.断面测量及架空索道测量工作内容:根据图上或实地选好的路线起始点、转折点进行定点测量,测定转折角、边长、高程、纵横断面,绘图。

5.建筑群区1:200比例尺地形测量收费基价为一般地区1:200地形测量相应复杂程度收费基价180%

建筑群区 水平比例尺 11

计费;建筑群区其余比例尺地形测量收费基价为一般地区相应比例尺、相应复杂程度地形测量收费基价200%计费。

地面测量实物工作收费附加调整系数表 表 2.2-3 序号 项 目 附加调整系数 备 注 1 0.6 二、三、四等三角(边)不造标 2 0.5 连接原有三角点 3 0.5 房顶标志、墙上水准 4 1.2 三角高程 5 0.6 GPS测量C级、D级、E级不造标 6 0.6 建立施工方格网的导线点 收费基价为表2.2-2四等三角点 7 0.48 检验施工方格网导线点的稳定性 8 0.7 航测、陆测地形图 9 0.4 汇水面积测量 10 1.3 带状地形测量(图面宽度<20cm) 11 1.1 地形图修测 以实际修测面积计算 12 覆盖、隐蔽程度大于60% 1.2~1.5 13 1.6 绘制1:200大样图 14 1.5 数字化测绘 【解释】 本表对各种特殊情况、特殊条件、特殊要求下的地面测量工程实物工作收费做出规定。 1.表中序号1~3,是表2.2-2控制测量相应等级、相应复杂程度收费基价的调整系数。 2.表中序号4,是表2.2-2相应导线测量、相应复杂程度收费基价的调整系数。 3.表中序号5,是表2.2-2GPS测量相应等级、相应复杂程度收费基价的调整系数。 4.表中序号6~7,是表2.2-2四等三角(边)点收费基价的调整系数。

5.表中序号8~10,是表2.2-2地形测量相应比例尺、相应复杂程度收费基价的调整系数。

6.表中序号11,是表2.2-2地形测量相应比例尺、相应复杂程度收费基价的调整系数。计算时以实际修测面积乘以1.1的调整系数。

7.表中序号12,是测量通视、通行条件覆盖、隐蔽程度大于60%时的调整系数。计算时按表2.2-2地形测量相应比例尺、相应复杂程度收费基价,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

8.表中序号13,是绘制1:200大样图时的调整系数。计算时按表2.2-2地形测量相应比例尺、相应复杂程度收费基价乘以1.6的调整系数。

9.表中序号14,是将非数字化地形图转化为数字化地形图时的调整系数。计算时按表2.2-2地形测量相应比例尺、相应复杂程度收费基价乘以1.5的调整系数。数字化测绘工作内容包括:测图、数据处理、提交地形数字化文件。 2.3 水域测量

【解释】水域测量工作内容包括:图根控制(包括布设断面桩和测站点)、测位、测深、绘图。

水域测量复杂程度表 表2.3-1 类别 测线 水域 简单 测线长≤300m或断面间距在图上 >3cm 水深≤5m,无摸浅工作 中等 测线长≤700m或断面间距在图上>2cm 水深≤15m,或浅滩、礁石较多,有摸浅工作 复杂 测线长>700m或断面间距在图上≤2cm 水深>15m或在河泊封冻期作业;浅滩、礁石很多,摸浅工作多 岸边建筑物、堆积物较少,有低于 岸边建筑物、堆积物较多,有高于1.5m通视 岸边开阔,通视良好 1.5m的围墙及防汛堤,有部分防护的围墙及防汛堤,或有较密集的防护林带 林带 12

障碍 来往船只较少 来往船只较多或测区内有停留的船、来往船只频繁或测区内停泊的船、竹竹排、木排 排、木排较多 【解释】本表对水域测量工程复杂程度做出规定。

1.影响水域测量工程复杂程度的因素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测线条件、水域条件、通视条件、障碍条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该建设项目水域测量的复杂程度。

2.本收费标准将工程复杂程度划分为3类,即:简单、中等、复杂,并规定了各类别的特征。当一个建设项目水域测量复杂程度因素有的符合简单,有的符合复杂等级时,按照2.2地面测量、表2.2-1【解释】中工程复杂程度赋分的方法确定工程复杂程度等级。

3.表中摸浅工作,是指对水下障碍物(不是自然地貌)的测量。

水域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2.3-2 收费基价(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1:200 204748 272301 382875 1:500 89020 118396 166468 湖、江、河、1:1000 40464 53817 75680 1 km2 塘、沼泽地、1:2000 17803 23680 33294 积水区 1:5000 5260 7002 9838 比1:10000 2955 3924 5530 例2 滨海区 以本表序号1为收费基价,附加调整系数为1.5 1:200 3245 4316 6474 尺1:500 2636 3506 5261 3 km 河道断面 1:1000 2023 2698 4046 1:2000 1559 2075 3112 1:5000 1268 1686 2529 【解释】本表对各种水域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做出规定。

1.滨海区水域是指水深<5米的海滨地区。在该地区进行地形测量时,在本表“序号1:湖、江、河、塘、沼泽地、积水区”相应比例尺和相应复杂程度水域测量收费基价的基础上乘以1.5的附加调整系数。

2.当在水深>5米的水域进行测量工作时,按第16章《海洋工程勘察》的有关规定计算收费。 2.4 地下管线测量

【解释】地下管线测量工作内容包括:根据标定的地下管线位置,按规范要求测量各点的坐标、标高、管径,根据需要调查窨井结构、管道材质,整理测量资料,绘制地下管线图。

地下管线测量复杂程度表 表2.4-1 序号 项 目 单位 类别 简单 中等 复杂 地形 平坦 起伏不大 高差大 障碍 建筑物密度小 建筑物密度中等 建筑物密度大 种类 1~3种 4~5种 >5种 定位点 每km平均≤10点 每km平均≤20点 每km平均>20点 【解释】本表对地下管线测量工程复杂程度做出规定。

1.影响地下管线测量工程复杂程度因素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地形条件、障碍条件、种类条件、定位点条件,根据上述4个方面的具体情况决定该建设项目地下管线测量的复杂程度。

2.本标准将工程复杂程度划分为3类:简单、中等、复杂,并规定了各类别的特征。当一个建设项目地下管线测量复杂程度因素有的符合简单,有的符合复杂等级时,按照2.2地面测量、表2.2-1【解释】中工程复杂程度赋分的方法确定工程复杂程度等级。

3.本表中的“种类”是指地下管线种类。

地下管线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2.4-2 序号

项 目 计费单位 13

收费基价(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1 1206 1446 1880 地下电缆 km 2 1416 1700 2337 工业管道 3 1624 1948 2599 上下水及暖气管道 【解释】本表对各种地下管线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做出规定。 2.5 洞室测量

【解释】洞室测量工作内容包括:选点、量距、测角、高程测量、计算、绘制平面位置图。 洞室测量复杂程度表 表2.5-1 简 单 中 等 复 杂 有充分照明 有部分照明 没有照明 洞室的净空高≥ 2.0 m 洞室的净空高≥1.8m 洞室的净空高<1.8 m 洞室导线平均边长≥15m 洞室导线平均边长≥11m 洞室导线平均边长<11m 【解释】本表对洞室测量工程复杂程度做出规定。 1.影响洞室测量工程复杂程度的因素主要包括3个方面,即:照明条件、洞室的净空高条件、洞室导线平均边长条件,根据上述3个方面的具体情况决定该建设项目洞室测量的复杂程度。

2.本收费标准将工程复杂程度划分为3类,即:简单、中等、复杂,并规定了各类别的特征。当一个建设项目洞室测量复杂程度因素有的符合简单,有的符合复杂等级时,按照2.2地面测量、表2.2-1【解释】中工程复杂程度赋分的方法确定工程复杂程度等级,当该工程复杂程度得分≤4时为简单,5-7为中等,≥8时为复杂。

洞室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 2.5-2 收费基价(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km 2698 4384 6744 洞室测量 【解释】 本表对各种洞室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做出规定。 2.6 其他测量工作

其他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2.6-1 项 目 计费单位 序号 项 目 计费单位 简单 459 756 1049 1966 2882 24 28 收费基价(元) 中等 689 1099 1509 2739 3969 复杂 1102 1732 2362 4215 6066 1 2 3 4 5

1:500 地形 比1:1000 一般 图数 例标准图幅 (0.25m2) 1:2000 地区 字化 1:5000 尺 1:10000 建筑群区附加调整系数为2.0 1:2 地一尺比缩区般例地形图 2:5 图缩放后 缩放 建筑群区 100cm2 1:2 放比例尺 图2:5 近景摄 外业摄影 组日 影测量 内业绘测近景立体图,按照外业摄影费等值计算收费 小型工 小面积测量、配合其他工程测量 程测量 组日 定点 各种勘探点 测量 14

34 56 40 72 附加调整系数为1.5 14 20 36 18 24 41 1000 <3组日时, 按3组日计算收费 1000 【解释】本表对各种特种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做出规定。

1.地形图数字化工作内容包括:数字化,录制、提交图形数据文件。建筑群区地形图数字化收费基价按相应复杂程度、一般地区地形图数字化收费基价 200%计费。

2.地形图缩放服务内容是按不同要求适当取舍地貌和注记,复制、整饰。建筑群区地形图缩放收费基价按按相应复杂程度、一般地区地形图缩放收费基价 150%计费。

3.近景摄影测量工作内容:摄影、绘测。

4.小型工程测量是指小面积或者配合其他工程的零星测量。例如:施工测量,沉降观测,界桩点、红线点定位等。

5.定点测量是指各种勘探点的定点、放点测量工作,如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中钻孔点的定位等。 参考案例:

在一个地区,进行面积为3km2、比例尺为1:1000的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工作。该地区处于比高≤80m的丘陵地带;隐蔽地区面积>80%,通视困难;分布有较高的的树木,难于通行;地物稀少。

1.地面测量复杂程度划分

1.1复杂程度赋分(查表2.2-1及“使用手册” 2.2的解释第3条) (1)地形:比高≤80m的丘陵地,属于中等,赋分2 (2)通视:隐蔽地区面积≤60% 时即为复杂,赋分3 (3)通行:树木等植物较高,属于中等 赋分2 (4)地物:稀少,属于简单 赋分1 经计算,复杂程度得分为8 。

1.2 复杂程度判定(查“使用手册” 2.2的解释第3条)

当复杂程度得分为7~9为中等,据此判定该地面测量复杂程度为“中等”。 2.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计算 2.1 收费基价(查表2.2-2) 20232元/ km2×3 km2=60696元 2.2 附加调整系数(查表2.2-3)

隐蔽程度>80% ,附加调整系数为1.4,数字化测绘,附加调整系数为1.5,按照总则中1.0.8条关于附加调整系数的规定,总的附加调整系数为

1.4+1.5-2+1=1.9

2.3 实物工作收费为60696×1.9=115322.4元 3.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查2.1) 115322.4元×22%=25370.928元 4.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115322.4+25370.928=140693.328元

6 工程水文气象勘察

【解释】本章适用于非水库工程、水电工程、潮汐工程的工程水文气象勘察收费。 6.1 技术工作

工程水文气象勘察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为22%。

【解释】 本条对工程水文气象勘察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作出规定。

1.技术工作内容:研究勘察技术要求、现场踏勘、收集与分析研究原有勘察资料、编写勘察纲要、现场技术工作、多项水文气象勘察成果汇编、分析计算、绘制图表、编写报告、检查与审核、印制、提出正式成果。

2.工作深度及质量要求: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中第十条的规定执行。 3.技术工作费计算方法:技术工作费收费=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各项实物工作量收费总和×技术工作费收费

15

比例

6.2 工程水文勘察

工程水文复杂程度表 表6.2-1 类别 简单 中等 复杂 基础资料 齐全 积累年限少 短缺 水文情势 变化平缓 变化较大 变化复杂 项目精度 要求一般 要求较高 要求高 径流影响 人类活动对径流影响较小 人类活动对径流影响较大 人类活动对径流影响很大 【解释】本表对工程水文勘察复杂程度分类作出规定。 1.工程复杂程度的确定。影响工程水文勘察工程复杂程度的因素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基础资料条件、水文情势条件、项目精度条件、径流影响条件,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该建设项目工程水文勘察的复杂程度。

本标准将工程复杂程度划分为3类:简单、中等、复杂,并规定了各类别的特征。当一个建设项目工程水文勘察复杂程度因素有的符合简单,有的符合复杂等级时,可忽略各因素的权重,采用下述方法确定工程复杂程度等级:

工程复杂程度赋分表

类别 因素 基础资料 水文情势 项目精度 径流影响 简单 1 1 1 1 中等 2 2 2 2 复杂 3 3 3 3 当该工程复杂程度赋分值之和≤6时为简单,7-9时为中等,≥10时为复杂。

2.表中“基础资料”指工程附近水文站、水文测验、水下地形的等观测资料;“水文情势”指水文要素随时间的变化规律;“项目精度”指工程设计对勘察成果项目的精度要求,一般设计标准高的工程对项目精度要求高;“径流影响”指水文要素要求考虑邻近水利工程和引排水工程的影响。

工程水文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6.2-2 序号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54600 78100 109300 6900 9900 13900 29100 41700 58400 32800 46900 65600 9100 13000 18300 16400 23400 32900 102100 145800 204100 47400 67700 94800 91200 130200 182300 47400 67700 94800 51000 72900 102100 76500 109500 153200 12400 17800 24800 21900 31300 43800 32900 47000 65600 3300 4900 6800 2700 3900 5400 1 2 3 4 河流设计洪水 设计断面 小流域暴雨洪水 水库、湖泊设计洪水 设计 平原地区设计洪涝 洪水 工程点 施工洪水 溃坝、溃堤洪水 滨海、河口设计洪水 河流水源 取水断面 供水 滨海、河口水源 水源 水库、湖泊水源 河床演变分析 工程 河口、岸滩演变分析 泥沙 工程点 河床自然冲刷、基础局部冲刷 设计波浪 其它 滨海、河口设计波浪 水文 设计水温、河流冰情、设计泥沙特征值 波浪玫瑰图 【解释】 本表对各种工程水文实物工作收费基价作出具体规定。 16

1.如需水文专用站建站观测、水文测验、水下地形测量、二维三维数学模拟及物理模型试验等,应按有关标准另行收费,没有标准的协商确定收费额。

2.表中计费单位:“设计断面”指工程所在位置的河流水文断面,一个工程设计方案为一个设计断面;“工程点”指工程所在位置,一个工程设计方案为一个工程点;“取水断面”指设计取水口所在的河流水文断面,一个取水口方案为一个取水断面。

3.表中项目工作内容及提交成果:

序号1:设计洪水的工作内容为:流域水文查勘、历史洪水调查、资料整理、水文数理统计、计算分析、绘制图表、检查、汇总、审核、提出成果。

(1)河流设计洪水和小流域暴雨洪水提交成果为:按洪水特性和工程要求提供不同重现期设计洪峰流量、设计洪水位、设计洪量和设计洪水过程线等。

(2)水库、湖泊设计洪水中水库设计洪水分水库上游设计洪水和水库下游设计洪水,闸上游设计洪水和闸下游设计洪水可以参照水库设计洪水收费。水库下游设计洪水如还需考虑溃坝影响,应另计溃坝洪水的收费。湖泊设计洪水按工程防洪安全要求,提供相应频率设计洪水位。

(3)平原地区设计洪涝提交成果为:按工程防洪安全要求,提供相应频率设计洪涝水位。 (4)施工洪水提交成果为:按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分期设计洪水。

(5)溃坝、溃堤洪水提交成果为:按工程要求提供溃决洪水的最大流量、泄流过程线及水体向下游演进至工程点的水文要素值,一般不考虑水体向下游演进过程与区间洪水的组合。

(6)滨海、河口设计洪水提交成果为:按工程点海域洪水特点和工程要求提供海域(或河口)设计洪水。海域(或河口)设计洪水提供潮汐、风暴潮特征、不同重现期的设计高潮位和设计潮位过程线,对风暴潮显著的海域,必要时应进行风暴潮增水分离、组合计算。

序号2:供水水源的工作内容为:流域水文查勘、历史枯水调查、资料整理、水文数理统计、计算分析、绘制图表、检查、汇总、审核、提出成果。

(1)河流水源提交成果为:按枯水径流变化特性和工程要求,提供不同重现期设计最小流量、设计最低水位、设计枯水径流量和设计枯水流量过程线及设计枯水位过程线等。

(2)水库、湖泊水源提交成果为:按工程要求提供不同重现期设计最低水位。水库上游、下游取水还应分别提供最小供水量和最小调节流量。

(3)滨海、河口水源提交成果为:按工程点海域洪水特点和工程要求,提供陆域、海域(或河口)设计枯水。海域(或河口)设计枯水提供潮汐、风暴潮特征、不同重现期的设计低潮位和设计潮位过程线,对风暴潮显著的海域,必要时应进行风暴潮减水分离、组合计算。

序号3:工程泥沙的工作内容为:流域水文查勘、历史河床(岸滩)演变调查、资料整理、水文数理统计、计算分析、绘制图表、检查、汇总、审核、提出成果。

(1)河床演变提交成果为:按工程要求提供河流泥沙来源、数量和特性,水流泥沙运动特征,包括考虑人类活动在内各种因素影响条件下近30~50年的河势变化、河床稳定性等结论。

(2)滨海、河口岸滩演变提交成果为:按工程要求提供泥沙来源、数量和特性,水流波浪泥沙运动特征,包括考虑人类活动在内各种因素影响条件下近30~50年的岸滩稳定性等结论。

(3)河床自然冲刷、基础局部冲刷提交成果为:按工程要求提供工程点设计条件下的冲刷流速、冲刷深度等水文要素值。

序号4:其它水文的服务

(1)设计波浪一般指水域较小(如河流、湖泊),水下地形变化不大,波浪变形较简单的波浪计算。 (2)滨海、河口设计波浪一般指水域较大(如海洋、感潮河口段),水下地形变化大,波浪变形复杂的波浪计算。

(3)设计水温、河流冰情、设计泥沙特征值一般可按实测和调查的水温、河流冰情、泥沙资料统计分析,推算到工程点。

(4)波浪玫瑰图一般可按实测波浪资料统计分析,推算到工程点,当没有实测波浪资料时应根据风资

17

料推求。

6.3 工程气象勘察

工程气象复杂程度表 表6.3-1 类别 简单 中等 复杂 基础资料 年限>30年,站址代表性较年限>30年,站址代表性较差 年限<30年,站址代表性差 气象条件 变化较小 变化较大 变化大 天气情况 灾害性天气偶有发生 灾害性天气发生较频繁 灾害性天气发生频繁 技术要求 一般 较复杂 复杂 【解释】本表对工程气象勘察复杂程度分类作出规定。

1.影响工程气象勘察工程复杂程度的因素主要包括4个方面,即:基础资料条件、气象条件、天气情况、技术要求,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该建设项目工程气象勘察的复杂程度。

本标准将工程复杂程度划分为3类:简单、中等、复杂,并规定了各类别的特征。当一个建设项目工程气象勘察复杂程度因素有的符合简单,有的符合复杂等级时,可忽略各因素的权重,按照6.2工程水文、表6.2-1【解释】中工程复杂程度赋分的方法确定工程复杂程度等级。

2.表中“基础资料”指工程附近气象站的积累的观测资料;“气象条件”指气象要素随时间的变化规律;“技术要求”指工程设计对勘察成果的项目和精度要求,一般设计标准高的工程技术要求复杂。

工程气象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6.3-2 收费基价(元) 序号 项 目 计费单位 简单 中等 复杂 1 5600 8000 11300 常用气象项目 2 5500 7800 11000 设计风速 3 3300 4900 6800 冷却塔气象参数 工程点 4 5000 7300 10200 空气冷却气象参数 5 1800 2600 3600 风向风速玫瑰图 6 5500 7800 11000 设计暴雨强度 【解释】本表对各种工程气象实物工作收费基价作出具体规定。 1.如需设立气象专用站应按有关标准另行收费。

2.工程气象的工作内容为:区域气象调查、资料整理、数理统计、分析计算、绘制图表、检查、汇总、审核、提出成果。

3.表中计费单位“工程点”是指工程所在位置,一个工程设计方案为一个工程点。

参考案例:某厂工程水文气象勘察

1.工程水文勘察 (1)复杂程度赋分 因素分类 基础资料 水文情势 复杂程度 积累年限少 变化平缓 复杂类别 中等 简单 2 1 分 值 (2)工程水文复杂程度确定

按6.2解释1,复杂程度得分为5时,属于简单。 (3)工程水文勘察项目和相应收费基价计算 查表6.2-2 滨海设计洪水 102100元

滨海水源 91200元 滨海岸滩演变 76500元 滨海设计波浪 32900元 设计水温 3300元

18

项目精度 要求一般 简单 1 径流影响 人类活动对径流影响较简单 1 合计 5 波浪玫瑰图 2700元

以上项目合计6项,相应实物工作收费308700元。 2.工程气象勘察 (1)复杂程度赋分

因素分类 基础资料 气象条件 天气情况 技术要求 合计 复杂程度 年限>30年,站址代表性较变化较大 灾害性天气发生较频一般 复杂类别 简单 中等 中等 简单 1 2 2 1 6 分 值 (2)工程气象复杂程度确定

按6.3解释1,得分为6时,复杂程度属于简单。 (3)工程气象勘察项目和相应收费基价计算 查表6.3-2 常用气象项目5600元

设计风速5500元

风向风速玫瑰图1800元

以上项目合计3项,相应实物工作收费12900元。 3.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实物工作收费

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合计9项,相应实物工作收费为308700+12900=321600元, 4.技术工作收费=实物工作收费乘以技术工作收费比例22%=321600×22%=70752元

5.工程水文气象勘察收费基准价=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321600+70752=392352元 施工准备费、气温系数另计。

8 室内试验

8.1 技术工作费

室内试验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为10%

【解释】 室内试验的技术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各项指标汇总、计算、分析、检查单项试验、编写报告。

19

8.2 土工试验

【解释】测定图样的物理性指标、水理性、化学性、力学性质。土工试验工作内容:根据试样和分析要求加工样品,试验、计算、绘制图表、检查、汇总、审核,交付成果。

土工试验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8.1-1 序号 1 2 3 密度 比重 筛析法(砂、砾) 筛析法(含粘性土) 4 颗粒分析 筛析法(碎石类土) 密度计法 移液管法 5 6 7 8 9 10 11 12 标准固结 击实 渗 透 快速法 慢速法 快速法 13 14 15 16 压缩 黄土湿陷系数 黄土自重湿陷系数 黄土自重起始压力 单线法 双线法

土工试验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续表8.1-1 序号 17

试验项目 含水率 环刀法 蜡封法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 (元) 8 8 18 19 26 40 70 49 47 23 15 30 23 14 52 319 638 55 29 264 497 40 116 53 23 137 56 备 注 现场试验 粘土性分析粒径<0.002mm的,增加12元。 液限 塑限 湿化 蝶式仪法 圆锥仪法 毛细水上升高度 砂的相对密度 轻型击实法 重型击实法 项 粘土类、粉土类 砂土类 测回弹指数附加调整系数1.3 以四级荷重为基数,每增加一级荷重,快速法增加12元,慢速法增加15元 5个环刀试样 2个环刀试样 慢速法 试验项目 三轴压缩 不固结不排水 20

计费单位 组 收费基价 (元) 413 备 注

(低压≤600kPa) 固结不排水 固结不排水测孔压 固结排水 应变法 测灵敏度 快剪 固结快剪 固结慢剪 775 930 1240 项 29 56 49 组 71 99 133 14 27 项 36 56 258 30 4341 组 9096 1447 3514 一种固结比 三种固结比 一种固结比,一个重度 三种固结比 重塑土制备费每组40元 重塑土试验增加制备费17元 18 无侧限抗压强度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直接剪切 反复直剪强度 自由膨胀率 膨胀率 膨胀力 收 缩 有机质 线缩、体缩、缩限 重饹酸钾容量法 动强度(包括液化)(一) 动强度(包括液化)(二) 动模量阻尼比(一) 动模量阻尼比(二) 静止侧压力系数 27 振动三轴 (低压≤600kPa) 【解释】 序号1: 用烘干法分别测定试样的湿土及干土质量,按相关公式计算,求出含水量。 【解释】 序号2: 用环刀法、蜡封法测定土的单位体积质量。

【解释】 序号3: 用比重瓶法测定土在105~110℃下烘到恒值时的质量与土粒同体积4℃纯水质量的比值,求出比重。

【解释】序号4: 用筛析法、密度计法、移液管法测定干土中各种粒组所占该土总质量的百分数,借以明了颗粒大小级配情况,确定土的分类。

【解释】序号5: 用蝶式仪法、圆锥仪法测定细粒土呈可塑状态的上限含水率。 【解释】序号6: 用搓滚法测定细粒土呈可塑状态下的下限含水率。

【解释】序号7: 测定具有结构性的粘质土体在水中崩解速度,计算崩解量。

【解释】序号8: 用直接观测法和土样管法测定水在土孔隙中因毛管作用而上升的最大高度。 【解释】序号9: 测定无粘性土的最大与最小孔隙比,按公式计算相对密度。

【解释】序号10: 确定土的密度与含水率的关系,给出土的最大干密度与最优含水率。 【解释】序号11: 测定粘土类、粉土类、砂类土的渗透系数。

【解释】序号12: 测定试样在侧限与轴向排水条件下的变形和压力关系、孔隙比和压力的关系、变形和时间的关系,以便计算土的压缩系数、压缩指数、回弹指数、压缩模量、固结系数及原状土的先期固结压力。

【解释】序号13: 只测定压缩系数、压缩模量。

【解释】序号14: 测定黄土在某级压力下的变形和压力的关系,以计算黄土的湿陷系数。

【解释】序号15: 测定黄土在饱和自重压力下的变形和压力的关系,以计算黄土的自重湿陷系数。 【解释】序号16: 用单线法(取5个环刀试样)、双线法(取2个环刀试样)确定黄土变形与压力关系曲线,从而求出黄土自重起始压力。

【解释】序号17: 测定细粒土和砂类土的总抗剪强度参数和有效抗剪强度参数。 不固结不排水剪:测定总抗剪强度参数Cu、φu

21

固结不排水剪:测定总抗剪强度参数Ccu、φcu,或有效抗剪强度参数C’、 φ’。

固结不排水测孔压:测定总抗剪强度参数Ccu、φcu,或有效抗剪强度参数C’、 φ’和孔隙压力系数。 固结排水:测定有效抗剪强度参数Cd、φd

【解释】序号18: 应变法为测定原状试样在无侧向压力条件下,抵抗轴向压力的极限强度。原状土的抗压强度与重塑后土的抗压强度的比值为灵敏度。

【解释】序号19:

快剪试验:在试样上施加垂直压力后立即快速施加水平剪力,在此条件下根据库仑定律确定该土样的抗剪强度参数内摩擦角φ、和粘聚力C。

固结快剪试验:在试样上施加垂直压力,待排水固结稳定后,快速施加水平剪切力,在此条件下根据库仑定律确定该土样的抗剪强度参数内摩擦角φ、和粘聚力C。

慢剪试验:在试样上施加垂直压力及水平剪切力的过程中,均应使试样排水固结,在此条件下根据库仑定律确定该土样的抗剪强度参数内摩擦角φ、和粘聚力C。

【解释】序号20: 用应变控制式直剪仪在排水条件下,对试样反复剪切至剪应力达到稳定值,以测求该土样的残余抗剪强度参数。

【解释】序号21: 测定人工制备的松散的、干燥的试样在纯水中膨胀稳定后的体积增量与原体积之比。 【解释】序号22: 测定试样在有侧限条件下膨胀的增量与初始高度之比值。

【解释】序号23: 测定原状试样和击实试样在体积保持不变时,由于吸水膨胀而产生的最大内应力。 【解释】序号24: 测定细粒土的收缩特性指标,确定线缩率、体缩率和收缩系数。 【解释】序号25:用侧压力仪进行排水试样测定侧向有效应力与轴向有效应力,计算出静止侧压力系数。 【解释】序号26: 用重铬酸钾容量法测定试样中的有机碳,再乘以经验系数换算成有机质。

【解释】序号27: 测定饱和土在动应力作用下的应力、应变和孔隙水压力的变化过程,从而确定其在动应力作用下的破坏强度(包括液化)、应变大于10-4时的动弹性模量和阻尼比等动力特性指标。 8.3 水质分析

【解释】水质分析工作内容根据试样分析要求进行试验、计算、绘制图表、检查、汇总、审核,交付成果。

水质分析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8.3-1 序号 1 2 试验项目 水质简分析 一般水质全分析 锰 铜 铅 锌 镉 汞 3 特殊水质分析 砷 氟 酚 硒 氰化物 碘化物 电导度 项 计费单位 件 收费基价(元) 220 380 14 36 36 36 56 56 56 47 70 52 47 41 15 【解释】序号1: 用于测定水对混凝土及钢结构的腐蚀性。水质简分析试验的项目一般包括:PH值、游离二氧化碳、侵蚀性二氧化碳、总硬度、暂时硬度、永久硬度、总碱度、硫酸离子、氯离子、钙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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镁离子。

【解释】序号2: 用于一般锅炉用水分析(不包括特殊项目)。 水质一般分析试验的项目一般包括:颜色、透明度、PH值、游离二氧化碳、氧消耗量、全固型物、悬浮物、溶解固型物、钙离子、镁离子、钠离子+钾离子、铁离子、铝离子、氧化铁+氧化铝、氯离子、硫酸离子、硝酸离子、重碳酸离子、碳酸离子、溶硅、全硬度、碳酸盐硬度、非碳酸盐硬度、甲基橙碱度、酚酞碱度、电导率、全硅。

【解释】序号3: 根据工程环境需要,选择要测定的项目。 8.4 岩石试验

岩石试验工作内容:根据试样和分析要求,加工样品,试验、计算、绘制图表、检查、汇总、审核,交付成果。

岩样加工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8.4-1 序号 试验项目 φ50~70岩心 50×50×50 1 机切磨规格mm 50×50×100 70×70×70 100×100×100 2 3 4 5 手工切磨mm 机切mm 机磨 薄片切磨 50×50×50 50~200 每两面 不煮胶 煮胶 片 块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19 35 38 43 69 38 16 14 27 59 【解释】序号1: 用专用机器将岩心切磨成不同规格的岩样,供试验用。

【解释】序号2: 手工切磨50×50×50规格的岩样。 【解释】序号3: 用机器切割制备岩样。 【解释】序号4: 用机器将岩样表面磨光。

【解释】序号5: 将岩石切磨制成一定厚度的薄片。在磨平面之前,先将岩片放入胶锅中煮胶,或用其他方法如,取少量树脂胶放在岩片一个面上烘烤以免岩片在粗磨或磨片时脱粒掉块。

岩石物理力学试验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8.4-2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直 剪 颗粒密度 块体密度 吸水率 饱和吸水率 单轴抗压强度 单轴压缩变形 三轴压缩强度 抗拉强度 岩块、岩石与混凝土 天然 饱和 干 饱和 组 试验项目 含水率 比重瓶法 水中称量法 量积法 蜡封法 块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项 组 14 47 14 14 18 47 117 47 70 185 233 760 93 269 每组5块 每组3块 每组5块 每组3块 备 注 23

结构面 11 12 13 冻 融 薄片鉴定 点荷载强度 直接 块 组 件 289 26 2455 52 冻融 25次,每组3块 【解释】序号1: 与土的含水率试验方法的基本要点相同,用烘干法测定。

【解释】序号2: 将岩样粉碎过筛,测定单位体积岩石固体的重量与4℃时同体积的水的重量之比值。 【解释】序号3: 测定包括孔隙在内的单位体积岩石的重量.

【解释】序号4: 测定岩石在大气压力下,自由浸入的水量及岩石的干质量,并按公式计算出岩石的吸水率。

【解释】序号5: 测定岩样在一定压力下,吸收水份的质量及岩石的干质量,并按公式计算出岩石的吸水率。

【解释】序号6: 天然或饱和岩样在无侧向压力条件下,抵抗轴向压力的极限强度。

【解释】序号7: 在单轴抗压试验加荷过程中,测定试件的纵向变形与横向变形,绘制应力与应变关系曲线,计算出岩石平均弹性模量及泊松比。

【解释】序号8: 该试验与土的三轴试验的基本要点相同,只是围压较大,一般不存在排水与测孔压的问题。

【解释】序号9: 将一圆柱形试件,在直径方向上施加线性荷载,将试件沿直径方向压坏,测定抗拉强度。

【解释】序号10: 与土的直剪试验基本相同,既根据库仑定律确定岩石的抗剪强度参数。该试验适合测定岩块、岩石、混凝土、结构面。

【解释】序号11: 将岩石试件置于一对球端圆锥之间施加荷载直至破坏,测定其强度。

【解释】序号12: 测定岩石在潮湿或浸水的状态下,能够经受多次冻结与融化交替而不受破坏及不降低强度的性能,提供损失百分率、抗冻系数等参数。

【解释】序号13: 在偏光显微镜下观察其组成岩石的矿物成分,结构形态。 岩石化学分析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8.4-3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灼烧失重 水不溶物 酸不溶物 SiO2 R2O3 Fe2O3 Al2O3 CaO MgO MnO TiO2 K2O NaO P2O5 SO3 CO2 有机质 比色法 火焰光度法 比色法 燃烧法 中和法 重铬酸钾氧化法 容量法 项 重量法 试验项目 单位 单价 元 23 81 70 103 52 14 21 26 5 29 29 65 52 18 23 14 40 24

18 19 20 21 22 水分 易溶盐 中溶盐 难溶盐 土中离子代换 105°。重量法 重量法 电导法 中和容量法 47 132 59 78 82 47 【解释】序号1:将105℃烘干的试样在高温烧灼后失去的质量。

【解释】序号4: 采用动物胶凝聚重量法测定。 【解释】序号7: 采用EDTA-硫酸铜容量法测定。 【解释】序号8: 采用EDTA容量法测定。

【解释】序号9: 采用EDTA联合测出钙、镁含量后,再次测出钙含量,最终计算出氧化镁含量。 【解释】序号10: 采用过碘酸钾比色法测定。 【解释】序号11: 采用过氧化氢光度法测定。

【解释】序号12: 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 【解释】序号13: 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 【解释】序号14: 采用磷钒钼黄光度法。 【解释】序号15: 采用燃烧碘量法。 【解释】序号16: 采用非水滴定法。

【解释】序号17: 采用重铬酸钾法测定其中的有机碳,再乘以经验系数换算成有机质。

【解释】序号18: 试样在温度105~110℃下烘至恒重时失去的重量与恒重时试样重量的比值。

【解释】序号19: 取一定体积的浸出液烘干后求其质量作为易溶盐总量。用电导仪在与标准曲线相同条件下测其电导值再换算成含盐量。

【解释】序号20: 采用酸浸提-容量法测定石膏的含量。

【解释】序号21: 采用钙吸收容量法测定钙、镁的碳酸盐含量。 8.5 现场室内试验

【解释】是指土工、水质、岩石室内试验在现场进行。其收费基价是按表8.2-1、表8.3-1、表8.4-1、表8.4-2表8.4-3的130%计费。

现场室内试验工作内容包括:清理仪器、装箱、发运、联系工作、开箱、安装、校正;根据试样和分析要求,进行试验、计算、绘制图表、检查汇总、审核、提出成果。

11 电力工程勘察

11.1 说明

11.1.1本章为火电、变电、送电、核电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

【解释】本条对电力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范围做出规定。

1.本章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变电站、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核电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水文气象与相应的常规测试、试验工作。

25

2.火电工程勘察工作地点在主厂区、取水口及贮灰场。 3.火电工程勘察服务内容:包括搜集可供利用的各种资料、研究任务并现场踏勘、编写和审查勘察大纲;进行厂区、水工系统、贮灰系统的地形、平面高程控制、平断面测量和配合岩土勘察与水文勘察的测量;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水文气象查勘,现场技术工作;资料整理、统计、计算、绘图、分析、编写报告、检查、审核;出版、交付成果。

4.火电工程分新建工程和扩建工程两种。

新建工程分为两类:一是完全新建工程;二是主厂房、水工系统、除贮灰系统同时扩建的工程,扩建工程开工期与前一期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期相距3年以上工程,本期建设机组等级大于前一期机组等级的工程,这类扩建工程也视为新建工程不乘以任何改扩建调整系数。

扩建工程分为两类:一是规划容量内扩建;一是超过规划容量扩建。 5.变电工程勘察指变电站(所),服务内容与发电工程相同。 6.送电工程勘察指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初步设计阶段服务内容包括:搜集可供利用的各种资料、编写和审查勘察大纲;参加选线、水文调查、工程地质调查、拥挤地段和重要交叉跨越测量、影响范围内必要的通讯线相对位置测量;资料整理、统计、计算、绘图、分析、编写报告、检查、审核;出版、交付成果。

(2)施工图设计阶段服务内容包括:研究任务、编写和审查勘察大纲;进行定线、纵横断面、平面、交叉跨越、边线及风偏测量、塔位定测、塔位断面和弧垂危险点检测、配合岩土勘察、水文专业的测量,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塔位水文鉴定;资料整理、统计、计算、绘图、分析、编写报告、检查、审核;出版、交付成果。

7.电力微波通信、地下电力工程、电力工程的专用码头、水库、溢流坝、铁路、公路、通讯工程、净化站、送电线路大跨越工程、换流站的接地极极址及线路、生活区、发变电工程的供水水源勘察,航空摄影、水文气象专用站及水文测验、海洋水文与气象工作等,按其他相关章节勘察收费标准计费。

8.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

11.1.2 电力工程勘察收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工程勘察收费 = 工程勘察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解释】本条对工程勘察收费计算方法做出规定。

1.工程勘察收费基价:火电工程见表11.3-1 ;变电工程见表11.4-1;送电工程见表11.5-1。

2.实物工作量:火电工程以项为单位见表11.3-1;变电工程以项为单位见表11.4-1;送电工程以公里为单位见表11.5-1。

3.附加调整系数:火电、变电工程见表11.4-2 ;送电工程见表11.5-2。 11.1.3 电力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 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

电力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表 表11.1-1 项目 火电工程 变电工程 送电工程 机组容量或 ≥300MW <300MW ≥330kV <330kV ≥330kV <330kV 电压等级 15 17 20 23 17 20 比例 ( % ) 【解释】本条对电力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计算方法做出规定。

1.电力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包括: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测量标志材料费;钻孔、探井、探槽的支撑材料与回填费;泥浆坑、排水沟的开挖与回填费;土、水、石试料的包装运杂费;冬季作业的取暖设施及燃料费;勘察队伍的调遣费(包括勘察人员及机具仪器一次性进出现场的差旅费、运输费、装卸费及搬运费)。此外发生的其他费用另计。 2.电力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按表11.1-1查找确定,并按照本条所列公式计算电力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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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火电工程勘察复杂程度划分

11.2.1 火电、变电、送电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赋分值见表11.7-1 11.2.2 火电、变电、送电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见表11.7-2

【解释】以上两条对火电、变电、送电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赋分值及确定工程勘察复杂程度等级做出规定。

根据工程复杂程度赋分表(11.7-1)确定该项工程勘察的复杂程度赋分,再根据工程复杂程度表(11.7-2)确定该项工程勘察的复杂程度等级。

11.3 火电工程勘察

火电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表11.3-1 机组容量 计费收费基价(万元) 项 目 Ⅰ Ⅱ Ⅲ Ⅳ Ⅴ (MW) 单位 303.66 425.12 607.31 880.60 1093.16 >1000 1000 274.27 383.98 548.54 795.38 987.37 800 241.62 338.27 483.24 700.70 869.83 初设阶段 600 204.07 285.70 408.14 591.80 734.65 项 300 163.26 228.56 326.51 473.44 587.72 200 125.71 175.99 251.42 364.56 452.56 100 83.27 116.57 166.53 241.47 299.75 相应机组容量 施设阶段 收费基价与初步设计阶段相同 注:本表为安装两台机组的收费标准

【解释】本条对新建火电工程勘察的收费基价做出规定。

1.表11.3-1规定了不同机组容量的新建工程,在不同的复杂程度等级下的收费基价。

2.初设阶段收费基价是以一个厂址两台机组为标准;施设阶段收费基价按确定的总平面布置图、安装两台机组为标准。安装一台机组或同期装机超过两台机组时,采用附加调整系数(见表11.4-2),调整工程勘察收费。

3.机组容量指单机容量。同期安装几种不同容量的机组时,按照大容量机组的基价标准计算。

4.机组单机容量处于表中数值之间的,采用内差法确定相应的收费基价,如某发电工程装机容量为2台350MW,复杂程度为Ⅲ等,则其收费基价的计算方法为:

收费基价=326.51+(350-300)/(600-300)×(408.14-326.51)=340.39(万元) 5.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收费基价与初步设计阶段的收费基价相同。

6.当机组容量小于100MW时,收费基价可比照100MW机组容量基价乘以系数确定。例如:50MW的基价为100MW基价乘以0.55。 11.4 变电工程勘察

变电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表11.4-1 电压等级 计费单收费基价(万元) 项 目 Ⅰ Ⅱ Ⅲ Ⅳ Ⅴ (kV) 位 500 18.35 25.69 36.70 53.22 66.06 330 14.85 20.79 29.70 43.07 53.46 初设阶段 220 7.90 11.06 15.80 22.91 28.44 项 110 4.75 6.65 9.50 13.78 17.10 ≤35 2.85 3.99 5.70 8.27 10.26 相应电压等级 施设阶段 收费基价为初设阶段的0.8 【解释】本条对变电工程勘察的收费基价做出规定。

1.表11.4-1规定了不同电压等级的变电工程,在不同的复杂程度条件下的收费基价。 2.变电工程以安装一台变压器为标准。、新建工程安装多台变压器的,变压器每增加1台,则收费基价相应增加,增加值为收费基价乘以附加调整系数(表11.4-2中序号14对应的规划容量内扩建附加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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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设阶段收费基价为初设阶段收费基价的0.8。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表11.4-1中“附加调整系数0.8”修正为“收费基价为初设阶段的0.8”。

火电、变电工程勘察收费附加调整系数表 表11.4-2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变电 火电 项目 安装一台机组 每增加一台机组 供热电厂勘察 两个水工系统勘察 扩建主厂房 扩建水工系统 扩建除贮灰系统 原规划容量内 超过原规划容量新建 原规划容量内 超过原规划容量新建 工作内容 附加调整系数 0.8 1.35 1.15 1.10 0.67 0.15 0.41 0.24 0.42 1.05 备注 收费基价为表11.3-1中300MW 灰坝高度超过30m 水下地形测量超过0.4km2、水下钻探总进尺超过100m的部分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10 火电、变电 人工高边坡勘察 换流站勘察 规划容量内扩建 超过规划容量扩建 测土壤电阻率及大地导电率 1.80 0.30 0.60 0.05 【解释】本表对火电、变电工程勘察收费附加调整系数做出规定。

1.序号1和序号2的收费基价为表11.3-1:安装一台机组的,按相应机组容量收费基价的80%计费;同期装机超过两台机组的,每增加一台机组按相应收费基价增加35%计费。

2.序号3的收费基价为表11.3-1,供热电厂勘察的基价按相应机组容量基价增加15%计费。

3.序号4的收费基价为表11.3-1:两个水工系统勘察时收费基价相应增加10%计费;两个水工系统指一个火电工程中有两个独立的取水点及相应的供水管线,如咸淡水源、地表水和地下水混合式水源。

4.序号5的收费基价为表11.3-1,收费基价按相应机组容量收费基价的67%计费。

5.序号6的收费基价为表11.3-1,水工系统原规划容量内扩建指增建局部水工建筑物,按相应机组容量收费基价的15%计费。

6.序号7的收费基价为表11.3-1,水工系统超过原规划容量扩建指取水工程全新建。按相应机组容量收费基价的41%计费。

7.序号8的收费基价以表11.3-1中300MW机组容量基价的24%计费。原规划容量内指在原有的除贮灰系统内扩建局部建(构)筑物。

8.序号9的收费基价以表11.3-1中300MW机组容量基价的42%计费。超过原规划容量扩建指除贮灰系统新建。

9.序号10的收费基价为表11.3-1,灰坝高度超过30m时,按相应的机组容量收费基价增加5%计费。 10.序号11的收费基价为表11.3-1,指取水口的测量与钻探工作量,超过规定的工作量按通用部分标准另行计费。

11.序号12的收费基价为表11.3-1:进行一般性边坡稳定性勘察工作的收费,基价按相应收费基价增加10%计费;专项的稳定性评价勘察并且提交稳定性评价勘察报告,则按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另行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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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序号13的收费基价为表11.4-1,换流站指单一的直流换流站。其收费基价按500kV交流变电站的收费基价增加80%计费。

13.序号14的收费基价为表11.4-1,在规划容量内扩建时,收费基价按新建工程相应电压等级、相应设计阶段、相应收费基价的30%计费,计算结果为基价。

14.序号15的收费基价为表11.4-1,超过规划容量进行扩建时,收费基价按新建工程相应电压等级、相应设计阶段、相应收费基价的60%计费,计算结果为基价。

15.序号16的收费基价为表11.4-1,土壤电阻率及大地导电率测试收费基价按相应电压等级、施工图阶段收费基价总和的5%计费。 11.5 送电工程勘察

送电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表 表11.5-1 序号 电压等级 (kV) 500 1 330 220 110 2 相应电压等级 施设阶段 初设阶段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Ⅰ 1303 1107 km 651 495 Ⅱ 1902 1615 950 723 Ⅲ 2605 2213 1302 990 Ⅳ 3777 3209 1888 1436 Ⅴ 4950 4205 2474 1881 收费基价为初设阶段的4.0 【解释】本条对送电工程勘察的收费基价做出规定。

1.表11.5-1规定了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的不同电压等级,在不同的复杂程度条件下的收费基价。 2.施工图设计阶段收费基价为初步设计阶段收费基价的4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表11.5-1中“附加调整系数4.0”修正为“收费基价为初设阶段的4.0”。

送电工程勘察收费附加调整系数表 表11.5-2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工作内容 35kV及以下送电工程 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优化路径 110kV、220kV施设阶段分两次进行勘察 重冰区勘察 稳定性评价 增加塔基地形测量 同塔双回路勘察 量测房屋分布 土壤电阻率及大地导电率 隐蔽地区面积占线路长度>60 % 1.15 1.10 0.40 1.30 附加调整系数 0.43 1.00 备注 收费基价为表11.5-1中110kV施设收费标准 收费基价为表11.5-1中初设收费标准 1.20 初设阶段线路勘测长度超过方案设计长度1.5倍的部分,按送电线路工程相应收费标准收费 线路长度不足10km,按10km计算收费 【解释】本条对送电工程勘察收费附加调整系数做出规定。

1.序号135kV及以下送电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两个设计阶段勘察收费基价按表11.5-1中110kV施工图设计阶段收费基价的43%计费。

例如:35kV及以下送电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勘察收费基价(复杂等级为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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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计算110kV送电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收费基价(复杂等级为Ⅲ等)为990元/km×4=3960元/km;然后得出35kV基价3960元/km×0.43=1702.8元/km

2.序号2,采用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优化路径的收费基价与表11.5-1相应电压等级初步设计阶段的收费基价相同。

3.序号3,110kV、220kV线路的终勘、定位工作应在施设阶段同时进行。当发包方要求在施设阶段分终勘、定位两次进行勘察时,按表11.5-1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应收费基价的120%计费。

4.序号4,在重冰(≥20mm)区勘察的,其收费基价按该段线路长度、电压等级收费基价的120%计费。 5.序号5,线路通过地段水文、地貌、地质条件复杂,需进行稳定性评价时,按该段相应设计阶段,相应收费基价的120%计费。

6.序号6,需要进行塔基地形测量的,按表11.5-1中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应收费基价的115%计费。 7.序号7,同塔双回路勘察按相应设计阶段、相应电压等级,相应收费基价的115%计费。 8.序号8,量测房屋分布时,其基价按表11.5-1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应收费基价的110%计费。

9.序号9,土壤电阻率及大地导电率测试收费基价,按表11.5-1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应收费基价的40%计费。

10.序号10,高草、高农作物、森林、竹林等隐蔽地区占线路长度60%以上的,可按该段相应设计阶段,相应电压等级收费基价的130%计费。

11.序号11,初设阶段基价中已包含了线路长度1.5倍的收费,初设阶段线路长度超过1.5倍的部分按初步设计阶段相应的电压等级、相应收费基价另行收费。例如:线路长度为100km,初设阶段勘测实际线路长度200km,多出的50km即200km-150km=50km,应按相应电压等级另行计算初设阶段费用。

12.序号12,线路长度不足10km的单项送电工程,按10km计算收费。 11.6 核电工程勘察

11.6.1 核电工程勘察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解释】本条对核电工程勘察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做出规定,即核电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算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

11.6.2 编制核电工程勘察总报告书,按照核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计算收费。

【解释】由于核电工程涉及的专业多、工程量大,负责工程勘察报告汇总、审查、编制、出版等工作的勘察人可收取编制核电工程勘察总报告书的服务费。收费标准为该项工程勘察收费总和的30%。收取编制核电工程勘察总报告书的服务费的,不再收取本收费标准总则第1.0.11条项的主体勘察协调费。 11.7 火电、长输管道、铁路、公路工程勘察复杂程度划分

火电、长输管道、铁路、公路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赋分表 11.7-1 复杂程度 因素分类 Ⅰ Ⅱ Ⅲ Ⅳ Ⅴ 因素 分值 因素 分值 因素 分值 因素 分值 因素 分值 地形平1 地坦或稍有形 坡度 (1/1) 地形起伏小,高差在≤20m的3 (3/3) 地形起5 伏较大,高差在(6/6) ≤80m的30

地形起伏变化大,高差在地形起7 伏变化(10/10) 很大,高差在>9 (14/14)

缓丘地区 重丘地区 ≤150m的山区 150m的山区 地区开阔,通视良好;通行方便的平原或草原 通视通行 高草高农作物、树林、竹林隐蔽地区面积在≤20%;有部分1 2 杂草河(1/10) 堤农作(5/16) 物或比高较小的梯田地区 高草高农作物、树林、竹林隐蔽地区面积在≤40%;容易通4 过的沼泽水网、(8/22) 高差较大的梯田地区 高草高农作物、树林、竹林隐蔽地区面积在≤50%;沙漠、较6 难通行的水网、(12/28) 沼泽、较深的冲沟、石峰石林及难于通行的岩石露头地区 房屋、矿洞、地质勘探点(线)、沟坎、道路、水系、灌网及各种管线等面积≤40% 高草高农作物、树林、竹林隐蔽地区面积>50%;岭谷险峻、8 地形切割剧烈、(16/36) 攀登艰难的山区、很难通行的沼泽、密集的荆棘灌木丛林区 房屋、矿洞、地质勘探点(线)、沟坎、道路、水系、灌网及各种管线等面积>40% 房屋、矿洞、地质勘探点(线)、沟坎、道地路、水物 系、灌网及各种管线等面积≤5% 房屋、矿洞、地质勘探点(线)、沟坎、道1 路、水(1/1) 系、灌网及各种管线等面积≤10% 2 (2/2) 房屋、矿洞、地质勘探点(线)、沟坎、道路、水系、灌网及各种管线等面积≤25% 地质构造、地层岩性较复杂,不良地质现象较发育,特殊地质现象较多3 (3/3) 4 (4/4) 5 (5/5) 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岩性单一工(以Ⅰ1 程类岩土地(5/2) 为主) 质 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岩性较简单,不良3 地质及(15/5) 特殊地质现象极少(以Ⅱ类岩土为主) 地质构造复杂、地层岩性变化大,不5 7 良地质(25/8) (35/11) 现象发育,特殊地质现象多(以Ⅳ地质构造很复杂、地层岩性种类繁多,9 不良地(45/14) 质、特殊地质现象规模大且复杂(以Ⅴ 31

(以Ⅲ类岩土为主) (基础水 资料齐文 全;水文气 情势简象 单) (基础资料较齐全;水(1/1) (2/2) 文情势较简单) (基础资料年限短;水(3/3) 文情势较复杂) 类岩土为主) (基础资料较缺乏;水文情势复杂) 类岩土为主) (基础资料缺乏;水文(4/4) 情势极其复杂;) (5/5) 注: 1. 火电工程复杂程度赋分使用括号内数值,分子为火电和变电工程赋分值,分母为送电工程赋分值; 2. 岩土的分类和鉴定见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解释】本条对火电、长输管道、铁路、公路工程勘察复杂程度因素的分类及赋分值作出规定。

1.影响工程勘察的因素主要有地形、通视通行、地物、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5类因素,按照影响工程勘察的程度,将每类因素划分为I~Ⅴ等级,并规定了相应的分值。工程勘察难度越大,则等级越高、分值越大。

2.工程地质因素:地层岩性单一指地基土层简单,性质均匀;地层岩性较简单指地基土层2~3种,性质均匀;地层岩性较复杂指地基土层4~5种,性质不均匀;地层岩性变化大指地基土层6~7种,性质不均匀,有性质特殊的土;地层岩性种类繁多变化复杂指地基土层7种以上,性质不均匀,多为性质特殊的土;性质特殊的土、不良地质现象、特殊地质现象、岩土的类别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规定确定。 3.本表取值:如某工程勘察的隐蔽地区面积为45%时,其通视通行因素属于Ⅳ级,长输管道、铁路、公路工程勘察复杂程度分值为6分,发电、变电工程勘察复杂程度分值为12分,送电工程勘察复杂程度分值为28分。

同一因素中出现不同分值的情况时,取复杂程度高的分值。例如:通行通视因素为比高较小的梯田地区(复杂程度Ⅱ),但隐蔽面积为50%(复杂程度Ⅳ),应取复杂程度Ⅳ。

4.复杂程度因素描述中,有些因素无法用绝对数值表示,而是采用比较程度的用语。如较难通行、很难通行;极少、较发育等,在划分复杂程度时应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复杂程度因素描述以分号区别因素特征;以顿号表示同一因素特征。

火电、变电、送电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表 表11.7-2 工程类别 火电、变电 类别分值 送电 12 21 34 50 67 注:复杂程度分值处于两档之间,采用插入法计算收费。

【解释】本条对火电、变电、送电工程勘察复杂程度做出规定。

长输管道、铁路、公路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表 表11.7-3 复杂类别 类别分值 I 4 II 10 III 15 IV 20 V >25 复杂类别 I 9 II 18 III 35 IV 52 V 73 注:复杂程度分值处于两档之间,采用插入法计算收费。 【解释】本条对长输管道、铁路、公路工程勘察复杂程度做出规定。 参考案例一:

以500kV送电线路工程为例,该工程赋分值为29,如何计算勘察收费基价,说明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赋分值处于两档之间,如何采用插入法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基价。

32

(一) 插入法计算公式

Y?Y2?Y1(X?X1)?Y1X2?X1

式中:X:已知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赋分值

X1:赋分值X所在区间的下限值 X2:赋分值X所在区间的上限值 Y:所要计算的工程勘察收费基价 Y1:收费基价Y所在区间的下限值 Y2:收费基价Y所在区间的上限值

(二)计算500kV送电线路工程收费基价 1.查表11.7-1,该项工程赋分值为29分

2.查表11.7-2,送电工程赋分值29分在Ⅱ级21分和Ⅲ级34分之间,因此需要用插入法计算收费基价

3.查表11.5-1,送电工程Ⅱ级收费基价1902元/km ,Ⅲ级收费基价为2605元/km 4.计算该工程勘察初设阶段收费基价

=(2605-1902)/(34-21)×(29-21)+1902=2334.62(元/km)

5.计算该工程勘察施设阶段收费基价

查表11.5-1,施设阶段收费基价为初设阶段的4.0=2334.62×4.0=9338.48(元/km)

6.计算该工程勘察收费基价=2334.62+9338.48=11673.1(元/km) 参考案例二:

计算两台300MW供热机组火电新建工程初设、施工图两阶段工程勘察收费。 (一)确定工程勘察复杂程度划分 因素分类 复杂程度 分值 地形条件 稍有坡度 1 通视通行 地区开阔 1 地物条件 房屋管线占10% 2 工程地质条件 岩土为Ⅳ类 35 水文气象条件 水文情势较简单 2 分值合计 41 根据表11.7-1赋分情况如下: (二)计算工程勘察收费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1.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基价

根据表11.7-2和表11.3-1,采用插入法,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该工程赋分值41分,在Ⅲ类与Ⅳ类之间,Ⅲ级收费基价为326.51×2=653.02(万元),Ⅳ级收费基价为473.44×2=946.88(万元) 工程勘察收费基价=(946.88-653.02)/(52-35)×(41-35)+653.02=756.74(万元)

2.乘以供热电厂附加调整系数,查表11.4-2,序号3,附加调整系数为1.15 756.74×1.15=870.25元

(三)计算电力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

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 查表11.1-1,≥300MW,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为15% 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756.45×15%=113.51(万元) (四)工程勘察费合计

756.745+113.51=870.25(万元) 参考案例三:

33

500kV变电所新建工程(安装1台变压器),计算初设、施工图阶段工程勘察费。 (一)确定工程勘察复杂程度划分 根据表11.7-1赋分情况如下: 因素分类 地形条件 通视通行 地物条件 工程地质条件 水文气象条件 基础资料较齐全;水文情势较简单 2 合计 复杂程度 分值 地质构造、地高农作物、树林隐水系、沟坎、道地形平坦 层岩性较复蔽地区面积≤20% 管线等≤5%左右 杂 1 5 1 25 34 (二)计算工程勘察收费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1、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基价

根据表11.7-2和表11.4-1,采用插入法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该工程赋分值34分,在Ⅱ类与Ⅲ类之间,Ⅱ类收费基价为25.69×1.8=46.24万元,Ⅲ类收费基价为36.7×1.8=66.06万元

工程勘察收费基价=(66.06-46.24)/(35-18)×(34-18)+46.24=64.89(万元)

2、计算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要求测土壤电阻率及大地导电率,查表11.4-2,序号16,附加调整系数为施工图勘察收费基价的0.05

测土壤电阻率及大地导电率收费=64.89/1.8×0.8×0.05=1.44(万元) 3、工程勘察收费基价合计=64.89+1.44=66.33(万元) (三)计算电力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

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 查表11.1-1,≥330KV,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为20% 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66.33×20%=11.27(万元) (四)计算工程勘察费合计

66.33+11.27=77.6(万元) 参考案例四:

计算500kV送电线路新建工程其中一段88.6km,计算初设、施工图两阶段工程勘察收费。

(一)确定工程勘察复杂程度划分 根据表11.7-1赋分情况如下 因素分类 地形条件 地形起伏 较小 2 通视通行 容易通过的水网 20 地物条件 房屋、沟坎、水系、灌网≤40% 4 工程地质条件 地质构造、地层岩性较复杂 4 水文气象条件 基础资料缺乏;水文情势极其复杂 4 合计 复杂程度 合计 34 (二)计算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勘察收费 初设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初设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根据表11.7-2和表11.5-1,采用插入法计算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该工程赋分值34分,为Ⅲ类初设阶段2605元/km

本工程初步设计长度按两个比较方案进行,总长度为150km,根据表11.5-2,序号11的规定“超过设计方案长度1.5倍的部分,按相应收费标准收费”。本工程为88.6km ,超过1.5倍的部分为17.1km,因此收费总长度=88.6+17.1=105.7 km

初设阶段工程勘察收费=0.2605×105.7=27.53(万元) (三)计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勘察收费

34

施设阶段工程勘察收费=施设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1.查表11.5-1,500kV,复杂程度Ⅲ类,施工图阶段收费基价=2605×4.0 施设阶段工程勘察收费=0.2605×4×88.6=92.32(万元)

2.测量房屋分布收费,查表11.5-2,序号8,附加调整系数0.10 测量房屋分布收费=92.32×0.10=9.23(万元)

3.测土壤电阻率及大地导电率,查表11.5-2,序号9,附加调整系数0.4 测土壤电阻率及大地导电率收费=92.32×0.40=36.93(万元)

4.施设阶段工程勘察收费合计=92.32+9.23+36.93=138.48(万元) (四)计算电力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

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 查表11.1-1,≥330KV,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比例为17% 工程勘察作业准备费=(27.53+138.48)×17%=28.22(万元) (五)计算工程勘察费合计

27.53+138.48+28.22=194.23(万元)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解释

【解释】本收费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思想,一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体现市场价格机制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对传统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改变按行业、部门编制收费标准的方式,转为按项目类型统一编制收费标准;三是维护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的权益;四是力求简扼准确、方便使用。在制定本收费标准过程中,遵循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测算、论证,提出草案意见稿,以书面方式征求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管理机关的意见。对草案意见稿修改后,又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各类企业的意见,这些企业既包括国家大企业集团,也包括中小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在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经主管机关会审后发布实施。本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历时两年。

本收费标准在测算设计收费中,着眼于现实与未来,为促进设计单位企业化改革,以较高劳动生产率作为参照指标,实事求是地测算设计人的工作量,直接成本和相关成本,考虑到设计产品是智力劳动,在保证设计人员应有合理收入水平的同时,也考虑社会各类企业和其他发包人的承受力。

本收费标准在表述设计收费中,对计算收费公式,以及设计收费涉及的有关问题,逐一做出具体规定并阐明逻辑关系和具体方法,力求清晰准确。

本收费标准分为8章,第1章为总则,第2至8章按工程性质分类,依次为:矿山采选工程设计、加工冶炼工程设计、石油化工工程设计、水利电力工程设计、交通运输工程设计、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农业林业工程设计。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应当根据总则,结合有关章节计算收费。一个建设项目由几个不同性质的工程组成时,原则上应该按照有关章节分别计算各工程的设计收费再加总,也可以按照主导工程性质总包总算,具体计算方法由设计人与发包人协商确定。

本收费标准共分8 章,各章分为若干条,每条分为一款或若干款。各章、条、款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标注2.3.5,即表示为第2章第3条第5款。这种表示方法是工程设计文件中通用的表示方法。

1 总 则

【解释】总则共有21条,分别阐述了工程设计收费的适用范围、计算方法、计费额,收费公式各项计算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相关问题。总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明确了计算设计收费的公式,为解决如何应用计算公式计费,将公式中涉及的概念及计费额分别定义;二是不同类型的工程由于设计工作量不同,设定了专业调整系数,同一类型的工程由于复杂程度(或设计工作量)不同,设定了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对这两类调整系数仍不能解决的矛盾,设定了附加调整系数;三是对其他类型的工程设计收费规定了计费方法,如非标准设备的设计收费等;四是对业主委托的其他设计服务规定了计费方法,如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等;五是对工程设计收费中的共性问题规定了计费原则,如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的设计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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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则,结合有关章节,业主和设计人可以比较便利地计算出各类工程的设计收费,在此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工程设计收费额,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约束双方行为。

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解释】本条规定了工程设计收费的行为关系和适用范围。

工程设计是项目业主即发包人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委托,由中标或受委托的设计人承担的技术服务。本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是设计人根据委托向发包人提供各类工程设计文件。我国各类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阶段划分、称谓名称、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等存在一定差异,但大体是一致的。例如初步设计,相当于某些行业的基础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当于某些行业的详细设计等。因此在本标准的相关章节中,将不同称谓名称的工程设计和相关收费标准分别列出,以便实际使用,如第四章石油化工工程设计等。

除本条规定工程设计和相关服务的适用范围外,设计人提供的其他技术性、管理性服务另行收费。其收费标准,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1.0.2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解释】本条规定了工程设计收费的方法。

通常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实现功能可依次划分为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建设项目一般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单项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一般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可以单独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程,如车间、装置、生产线、办公楼、招待所等。单项工程仍然包括许多建设内容,因而可以再划分为单位工程。一个建设项目,特别是大型建设项目往往由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但有些建设项目只有一个单项工程,这个单项工程也就等于一个建设项目。

通常一个建设项目的各项建设费用包括单项工程费用(又称为第一部分费用)和其他费用(又称为第二部分费用)等。单项工程费用是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之和。其他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生产职工培训费、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预备费等。

单项工程与单项工程费用是两种分类体系下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而言,后者是针对建设项目的费用而言。

本条“单项工程概算投资”等于“单项工程费”(详见下表),使用的是单项工程费用的概念。一个建设项目的全部建设费用既包括工程建设的本体费用,还包括其他费用。由于工程设计一般只与工程建设本体有关,因此计算设计收费只涉及工程建设的本体费用部分;建设项目的其他费用,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预备费等,由于工程设计不涉及这些部分,因此计算设计收费不将其作为计费内容。

本条所称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即是单项工程费用,该项费用的构成,参考1985年由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印发的《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计标[1985]352号)中的附表“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中的第六项,详见下表:

36

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代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的分类、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做了一些调整,取消了一些项目,如法定利润等;也增加了一些项目,如贷款利息等。在计算单项工程概算时,可以依据国家各有关部门关于编制工程概算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收费标准计算设计收费采取按投资分档定额方式,投资分档定额具体见本收费标准的附表一: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计算工程设计收费,以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加上联合试运转费作为计费额,使用直线内插法从该表中查找或计算所对应的收费基价,以此收费基价为基础计算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收费的合同额。

本收费标准各类型建设项目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工程设计收费。但铁道建设项目例外,铁路工程中的线路、通信信号工程按照正线公里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枢纽、特大桥、长隧道工程亦按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加上联合试运转费后乘以相应系数计算设计收费。

本收费标准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工程设计费,一是便于计算,二是设计收费与价格变动相关,三是符合国际惯例,四是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收费方式一致。 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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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直接费 间接费 法定利润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包括备品备件) 单项工程费用 其他费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 研究试验费 生产职工培训费 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 联合试运转费 勘察设计费 供电贴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 矿山巷道维修费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的其他费用 预备费 其中施工图预算包干系数 建设项目总费用 计 算 式 (一)×间接费率或人工费×间接费率 [(一)+(二)] ×法定利润率或人工费×法定利润率 (一)+(二)+(三)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1+设备运杂费率(包括设备成套公司的成套服务费)]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费率(或按规定的金额计算) (四)+(五) 按有关规定计算 (六)×费率或按规定的金额计算 按批准的计划编制 按有关定额计算 按有关定额计算 (六)×费率或按规定的金额计算 按有关规定计算 按有关规定计算 按有关规定计算 按有关规定计算 按有关规定计算 (六)+(七)] ×费率 [(一)+(二)] ×费率 (六)+(七)+(八)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程设计收费的计算方法的规定。

计算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收费,根据本条所列公式,按照3、2、1的顺序进行。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按照公式3计算基本设计收费

1.确定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该建设项目设计收费计费额为该建设项目的单项工程概算加上联合试运转费。

2.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运用直线内插法,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附表一“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中查找或计算出该建设项目设计收费计费额所对应的收费基价。

3.确定专业调整系数。从《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附表二:“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中查找出该建设项目的专业调整系数。表中未列明专业调整系数的,可以视其为1.0;也可以比照相近工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专业调整系数。

4.确定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分为三级:Ⅰ级为0.85,Ⅱ级为1.0,Ⅲ级为1.15。根据建设项目的类别,从本收费标准的相关章节中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该建设项目的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表中所列工程复杂程度均为举例,表中未列明复杂程度调整系数的,应当比照相近工程或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5.确定附加调整系数。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从本收费标准的相关章节中查找确定。没有列明附加调整系数的,即表示建设项目没有该项调整系数。

6.将上述数据按照公式3连乘,计算出该建设项目的基本设计收费。 第二步 按照公式2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1.计算其他设计收费。设计人编制总体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预算或竣工图文件,采用标准设计或复用设计,提供主体设计协调服务等,按照本收费标准总则1.0.6的规定,先分别计算出各项工程设计或服务的费用,再将各项费用相加,即为该建设项目的其他设计收费。不提供其他服务时,不计算其他收费。

2.将第一步计算出的基本设计收费与本步骤计算出的其他设计收费相加,即为该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第三步 按照公式1“确定工程设计收费”

计算出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后,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收费,即合同额。 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收费的合同额,应当遵循《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原则,并结合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实际情况,在“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的±20%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采用新技术并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综合效益的工程设计,其收费额在“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最高可上浮+25%,但最低不得低于“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计算由若干单项工程构成的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费,可以先分别计算各单项工程设计费,或者将性质、功能、复杂程度相近的单项工程合并计算设计费后,再相加计算总设计费。具体计算方式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

1.0.4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的规定。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指根据本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计算出的某一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收费的“基准收费额”。

在计算出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即“基准收费额”)的基础上,由发包人与设计人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收费的合同额。

1.0.5 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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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解释】本条是关于基本设计收费所包括的服务内容的规定。

本条所称“基本设计收费”是指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原则上都应当提供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基本设计收费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或称基本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或称详细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费用中已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费用,故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再另行收费。

1.0.6 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解释】本条是关于其他设计收费所包括的服务内容的规定。

本条所称“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建设项目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本条规定的服务内容所收取的费用。其他设计收费包括的服务内容主要是:总体设计、主体设计协调、非标准设备设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等项服务。设计人为建设项目业主提供上述服务的,可按照本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计算并收取其他设计收费。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解释】本条是关于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规定。

本条所称“基本服务”与本收费标准总则1.0.5规定基本设计收费包括的服务内容相同。本条所称“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设计人完成基本服务,且未考虑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的基本收费价格。

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具体方法是:

1.确定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建设项目设计收费计费额为该建设项目的单项工程概算加联合试运转费。

2.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从本收费标准附表一: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中查找或计算出该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3.当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时,按照直线内插法计算确定该建设项目设计收费的计费额,以及所对应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如下:

Y?Y2?Y1(X?X1)?Y1X2?X1

式中:X:已知计费额

X1:计费额X所在区间的下限值 X2:计费额X所在区间的上限值 Y:所要计算的设计收费基价

Y1:收费基价Y所在区间的下限值 Y2:收费基价Y所在区间的上限值

举例:

已知某建设项目设计收费的计费额X=15000万元,求收费基价Y值?

查表得到在该区间所对应的X1=10000万元,X2=20000万元,Y1=304.8万元,Y2=566.8万元

Y?收费基价

566.8?304.8(15000?10000)?304.820000?10000=435.8(万元)

本收费标准规定,当计费额>2000000万元时,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设计收费基价。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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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额介于2000001~2178000万元之间时,按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出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低于计费额为2000000万元时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出现上述情况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解释】本条是关于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的规定。

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是计算基本设计收费的基础。本条规定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除此之外,工程建设的其他费用一般不得计入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计入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中的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既包括标准设备购置费,也包括非标准设备购置费。因为非标准设备同直接购置的设备一样,都需要提出工艺条件,进行设备选型、设备工艺布置或定位、设备负荷及参数计算,设备基础参数、动力、管线设计等。

计入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中的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应当是有工程设计工作量的,没有工程设计工作量的设备与工器具不应计入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设计工作量通常包括:提出工艺条件,进行设备选型、设备工艺布置或定位、设备负荷及参数计算,设备基础参数、动力、管线设计等,凡进行其中任何一项或多项设计工作的,其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应当计入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工程中利用原有设备是指在工程设计时利用原有设备搬迁使用或者将库存设备用于本项工程。上述情况不应以该设备的原值或折旧后的残值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而应当以签订该项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该项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因为同类型设备无论其新旧,在工程设计中其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大体相当,因此工程设计收费也应当一致。

工程中缓配设备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按多台设备设计,但设备的购置或安装将分期进行。工程设计深度已经满足多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要求的,应当按多台设备购置费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但缓配设备的工程设计未达到应有的深度,不能满足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要求时,其设备费不能计入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应当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而不能以购进设备的到岸价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设备的离岸价是指购进设备在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价格,到岸价是指设备的离岸价加保险费和运输费。购进设备的保险费和运输费与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无关,因此这两项费用不能计入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以外汇购进设备的,应当按照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或设备到岸时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买入卖出的中间价折换成人民币,计入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对现有装置或生产线中的某些设备进行局部改造的工程设计,应当以该设备改造投资额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不应以该装置或生产线设备的全部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如果设备改造投资额很少,而设计、计算复杂,且工作量很大时,由发包人与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该项目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工程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本条规定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批后才可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设计合同一般是在开展初步设计之前就要签订,因此在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的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以及工程设计收费的合同额应为估算值,在初步设计概算批准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工程设计方案由于非设计人因素发生的重大变化,导致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发生变化的,以最后批准的初步设计调整方案及概算对工程设计收费进行相应调整。 1.0.9 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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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lh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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