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印章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10-04 21:14: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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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 第三条 财务印章的分类:

1.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

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2. 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

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

第一章 财务印章的管理

第五条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

理情况。

第六条 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1. 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2. 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3.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 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5. 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

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6. 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

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7. 财务印章如有

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8. 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 各公司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 第八条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 财务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 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 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1. 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

理要求使用: (1) 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2) 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的盖章外均应审批、

登记;

(3) 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2. 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

人或财务总监审批; 3. 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4. 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5. 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 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

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7. 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三章 财务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条

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1. 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由各财务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

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办理刻章;

2. 各公司财务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3. 各类财务印章名称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名称为准,并使用全称和法定名称,不 得使用简称; 4. 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 5. 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条

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四章 财务印章的启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三条 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

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十四条

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续,将旧印

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财务印章移交行政部

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

第五章 禁止行为和罚则

第十六条

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

1. 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2. 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3. 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4. 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5. 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6. 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7. 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8.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单位: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返回

篇二:股份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部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

平,特制定本规定。 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公务名章;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1.印章的刻制: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刻制专用章,须提出刻章申请,部门经理

签署意见,财务副总审核同意后,办理刻制手续。

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3.印章的停用:印章保管人应在领用新印鉴时将原印鉴交回档案管理员,以旧

换新。收回的印章,区别情况予以封存或销毁,销毁须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由2人监销。

4.印章的保管: a、必须指定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的人员

管理印章,专人专管,并进行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

b、管理人员临时外出时可将印章交部门主要负责人代存代管;

部经理或委派专人负责保管,不使用时,锁于保险柜内;

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要分开由不同的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经理保管,法人代表公务

名章由出纳负责保管。

5.印章的使用要求:

a、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须按各级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

印文件的内容、格式,无误后方可用印;用印应端正清晰;印章应及时清洗,细心保护。 b、印章应加盖在正文右下方、落款时间的中上方,上沿应不压正文,底边

在发文时间之下。 6.印章的使用范围: 理部名义上报、平送或下发的各种公文、函件,内部报送使用的财务报告。

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

各类发票。 d、财务副总公务名章以及财务管理部经理公务名章:以其名义签发的各类

报表、函件等。 7.印章的使用程序: a、以财务管理部名义发送的各种公文,由经办人拟稿(必要时有关单位会

签),申请使用部门公务章,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交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同意、财务副总签发后,档案管理员登记编发文号后,由财务管理部经理或委派专人用印。

b、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出纳凭经批准的付款凭证开具支票等银行票据,

加盖预留人名章,到财务管理部经理处加盖财务专用章。

c、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表,凭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

副总同意后用印。 d、印鉴保管人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e、未经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不得在办公室以外地点存放或使用印章。

第三章、附则

3、本制度自2007年9月1日试行,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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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 第三条 财务印章的分类:

1.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包括财务

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2. 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

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

第一章 财务印章的管理

第五条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

理情况。

第六条 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1. 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2. 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3.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 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5. 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

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

6. 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

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7. 财务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书面逐级上报详细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8. 停用、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 各公司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 第八条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 财务印章的使用

第九条 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 第十条 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续,严格登记。

1. 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

理要求使用: (1) 银行预留印鉴除用于日常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外均应审批、登记;

(2) 发票专用章除用于已开普通发票、增值税票、营业税票等税票的盖章外均应审批、

登记;

(3) 其他对内专用章严格按照要求使用。

2. 非日常财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审批制,由使用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财务负责

人或财务总监审批; 3. 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4. 严禁为空白支票、发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盖公司财务印章; 5. 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 严禁将对外专用财务印章携带外出使用。若属特殊情况,使用部门或个人须书面申请,

经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印章领用手续,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后应立即归还印章,不得贻误。

7. 月末,印章保管人须将《用印申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第三章 财务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条

财务印章由公司统一刻制、授权使用。

1. 因工作需要刻制财务印章,由各财务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

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办理刻章;

2. 各公司财务部

申请刻制财务印章需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3. 各类财务印章名称应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名称为准,并使用全称和法定名称,不 得使用简称; 4. 印章刻制完毕,财务部向行政部申领并登记备案; 5. 各类财务印章同一内容、同一序号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条

各公司财务部为财务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门,严禁其他部门申请刻制财务印章。

第四章 财务印章的启用、变更和注销

第十三条 财务印章启用前,财务部门应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及部门,发出正式启用新印章

的通知,注明启用印章依据、名称、时间及印模等,同时宣布旧印章作废。

第十四条

财务新印章启用后,财务部门应及时与行政部办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续,将旧印

章上缴或销毁,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印章需要变更、注销时,财务部门须将变更或注销的财务印章移交行政部

办理印章的变更或销毁。

第五章 禁止行为和罚则

第十六条

在财务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为:

1. 未经允许,擅自刻制、变更、注销财务印章; 2. 其他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刻制财务印章; 3. 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复制公司财务印章; 4. 为各种空白文档加盖财务印章; 5. 未经审批,携带财务印章外出; 6. 替他部门或个人未经审批使用财务印章; 7. 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提供财务印章变动信息; 8.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的责任,由公司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单位: 财务负责人: 填表人: 返回

篇四: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印章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

的分类:

1. 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

2. 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现

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

开发票章和作废章等。

的管理

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各公司财

理情况。

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章。

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

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

财务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第二条 公司财务妥善保管”原则。 第三条 财务印章对外专用财务的印章。包括财务对内专用财务金收、付讫章,支名章、稽核章、已第一章 财务印章第四条 财务部门务印章的使用及管第五条 财务部设第六条 财务印章派的人员负责保管; 第七条 2. 银行预 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

第八条 3.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

财务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第九条 4. 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

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

印章交还原保管人;

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

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

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

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

印章如有丢失、毁损、被盗、误用情况,应立即

情况,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防范风险。

废旧的印章应及时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销毁,个

应随时将财务印章刻制、变更、注销及保管等信息

心负责《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的统计和更新工作。 的使用

章使用必须基于真实、合法、手续完备的经营活动。续,严格登记。

务活动使用财务印章,实行授权制,由财务负责人

授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回来后,应立即将第十条 财务印章应直属的上级领导时间、枚数、名称。 第十一条 企业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位。

第十二条 7. 财务书面逐级上报详细第十三条 8. 停用、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四条 各公司上报财务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 财务中第二章 财务印章第十六条 财务印第十七条 使用财务印章应办理批准手第十八条 日常财第十九条 银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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