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通知地址确认函

更新时间:2024-03-11 10:1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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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通知地址确认函

股东姓名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说 明 公司可依据上述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过快递、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向股东发生相关通知,通知送达或视为送达股东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公司按上述地址以公认的快递公司(如中国邮政EMS、顺丰等)向股东邮寄送达通知,通知自快递签收、代收、拒收、退回或发出五日后即视为送达(以时间在先者为准)。短信、传真、电子邮件所发出的通知,自到达股东设备或系统后即视为送达。股东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应当书面通知公司,否则股东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且不影响已发出的通知发生法律效力。 股东声明 本人声明所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均真实、有效,且已知晓通知送达的方式和效力,同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声明人: 签署时间: 注意事项告知函

致: 公司股东

您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亦需要履行相应义务和责任。现将您在公司设立和经营过程中应当注意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司设立期间

在公司设立期间,您作为公司股东应当配合签署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

需要签署有关资料时,公司将提前2日以快递、短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您,请您务必按照通知的时间到公司签署有关资料。若您因故不能按时到达的,应当提前与公司有关人员沟通,并重新确认签署有关资料的时间。

因您怠于履行配合义务,造成公司无法及时办理工商登记会对其他股东和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故请您务必积极履行配合义务。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其他股东和公司有权向您追偿。

二、公司经营期间

在公司经营期间,您作为公司股东即享有参加股东会进行表决的权利,亦负有按时参加股东会的义务。

召开股东会会议,公司将于会议召开五日按照公司《股东通知地址确认函》记载的股东联系方式和地址以特快专递、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择一通知全体股东,并事先告知股东会会议议题。经通知后股东未到会的,不影响股东会的召开。

股东所申报的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公司,否则视为已通知该股东,不影响股东会的召开和决议。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股东会将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包括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对会议决定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拒绝签名的,由会议记录人员如实记录,且不影响股东会议决定的生效。

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或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或其他类似涉及股东个人的决议,表决权不计所涉及股东。

股东可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进行表决,但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股东代表可在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更换代表的,应当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书面撤销原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可代表股东行使表决权。

股东授权范围不明确的,视为代理人有权代表股东作出全部决定。股东授权期限不明确的,视为在股东书面通知撤销该授权或更换代理人之前,原授权持续有效。因授权范围或期限不明确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股东个人承担,且不影响代理人已经做出的行为效力。

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公司仍按本章程通知股东,股东自行通知代理人。但股东已提前十日向公司递交书面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已明确记载代理人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要求公司直接通知代理人的,公司可按照规定通知代理人,并可适用《股东通知地址确认函》的说明内容。

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会应当提交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由代理人签署保密承诺书和利益冲突申报书。公司仅对授权委托书进行表面审查,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公司不予审查。若代理人伪造、变造授权委托书或以其他不合法方式取得授权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公司不因此承担责任,且不影响该代理人已代表股东作出的行为效力。

代理人不能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与股东在股东名册上的签名或印鉴明显不一致,或者代理人拒绝签署保密承诺书或利益冲突申报书的,公司有权拒绝代理人代表股东参加股东会。因此造成股东缺席股东会的,由股东个人承担责任,且不影响公司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

代理人的个人身份与公司股东会议题存在利益冲突的,公司有权拒绝代理人代表股东参加股东会,要求股东本人或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出现前述情形公司不得按原计划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确定股东会召开时间和地点。但股东在股东会召开前已委托代理人,且公司已提起五日书面通知股东该代理人不得参加此次股东会的,股东仍坚持由该代理人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有权拒绝该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按期召开股东会,且不影响公司股东会召开的合法性。

代理人代表股东参加公司股东会的,应当对因此知晓的公司技术秘密、商业计划、财务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否则公司有权按照保密承诺书追究代理人的法律责任,且股东应当对此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三、关于通知送达

公司可依据股东在《股东通知地址确认函》中所申报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过快递、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向股东发生相关通知,通知送达或视为送达股东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公司按上述地址以公认的快递公司(如中国邮政EMS、顺丰等)向股东邮寄送达通知,通知自快递签收、代收、拒收、退回或发出五日后即视为送达(以时间在先者为准)。短信、传真、电子邮件所发出的通知,自到达股东设备或系统后即视为送达。股东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应当书面通知公司,否则股东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且不影响已发出的通知发生法律效力。

股权签名:

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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