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更新时间:2023-09-11 18:4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施工机械技术设备状况及适航状况、人员个体防护的监督检查,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上级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福大石化学院项目部及下属各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为项目安全环保事务的业绩检查、评价标准,检查结果作为项目各级集体、个人的安全环保绩效评价依据。

第四条 项目部安全环保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定的组织、计划、执行以及对检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评价、部署、决定等工作。

第二章 检查计划和组织

第五条 项目部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及其它安全检查人员(以下简称检查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则、规范以及项目部检查标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环保技术设备状况、人员配备及安全管理体系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第六条 项目部每月20日组织安全环保大检查(视实际情况检查日期可提前或顺延)。大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检查组由项目副经理部、项目技术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工区施工员、作业队队长、作业队安全员、员工代表、电工班班长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具体策划、组织安全环保大检查,计划中应明确检查重点,哪些人员参加、什么时候出发、集合地点等,并且通知到参检个人。

第八条 旁站安全员日检,作业队安全员对所管作业队进行日检,参检人员由作业队现场负责人、作业队安全员组成,检查结果由安全员在安全日志上予以记录。

第九条 作业队班中巡检;作业队安全员对所辖工区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做好记录。

第十条 特殊过程检查(特殊作业开工前验收检查)以及特种设备安装验收检查。特殊过程检查由主办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一)现场脚手架、工作平台、栏杆、临时通道、爬梯等临时安全设施由现场技术员具体负责、安全员参与验收检查,技术资料和验收资料由技术部门保存;

(二)施工机械设备由机电物资部部门具体组织,安全环保部、质量技术部、

工程管理部部门相关人员参与验收,验收资料由机电物资部保存,安全环保部门保存安全检查资料;

(三)生活办公区用电、消防、环境卫生、防盗检查由项目副经理部安全主管组织,综合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电工班参与检查,资料由综合管理部保存。 第十一条季节检查:主要检查夏季施工防台、防洪、防暑、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等措施的落实情况。项目部将在各不同季节根据实际组织检查。

第三章 安全环保检查的内容和检查的实施

第十二条 本项目安全环保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人员方面:

1、是否正确佩带个体防护用品; 2、是否存在违章作业; 3、特殊工种是否无证操作; 4、是否经过岗前培训; 5、人员安排是否合理。 (二)施工现场:

1、救生、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2、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材料堆放是否整齐,现场是否整洁; 4、管线是否顺直; 5、固定是否牢固; 6、泥浆排放是否符合要求;

7、标志、信号设施(警示灯等)是否正确、完好; 8、氧气、乙炔瓶的运输、使用; (三)电源、电气设备: 1、电路是否符合规范; 2、配电设施是否符合标准; 3、电器设备是否接零接地; 4、塔吊是否有避雷装置; 5、是否存在私拉乱接;

(四)办公生活区: 1、排污系统是否畅通; 2、电路; 3、消防设施;

4、物资库房以及物资存放; 5、值班防盗系统; 6、办公室; 7、环境卫生;

8、宣传栏以及其它标识; 9、食堂; 10、宿舍。

第十三条 参加检查的人员在接到检查通知后,根据检查内容作好相关准备工作。如到期不能参加检查应向检查负责人请假。无故缺席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检查分为普查和抽查进行,普查是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普查一般是由检查人员分工进行,各负其责。抽查是针对个别现象进行的检查。两者可以结合进行,例如在某点发现一个问题,在第二点可以专查同类问题。

第十五条 如在检查中发现无法直接判断或识别是否存在危险的项目,需要通过技术手段检查(如计算、仪器设备、实验等)。由检查负责人指定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查确认,该问题没有确认之前,经检查组成员商讨后确定是否继续下一步动作。

第十六条 检查人员应当运用良好的专业知识对现场存在的缺陷做出判断,按照缺陷处理指导原则,提出正确的处理意见,认真详细地解答被检人提出的疑问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第四章 查出问题的处理

第十七条 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负责人召集检查会议,就检查的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和解决问题的措施进行研究。按照隐患“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处理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实施性决定。

第十八条 会议结束后,由安全环保部门根据会议要求下达整改通知书,负责隐患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在接到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整改方案无条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 规定的整改时间到期后,由现场安全员会同工区施工员、作业队队长、作业队安全员一起对整改效果进行验收(涉及电气、机械设备的,由安全环保部门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二十条 整改单位对存在的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由安全环保部通知工程管理部派人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单位负责(由工程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共同确认,从责任单位工程计量款内按整改直接费用2倍扣除并补偿给整改单位)。同时按项目部《安全环保奖罚制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每个单位当月检查出的隐患数量和违章人数以及隐患整改效果作为季(年)度安全绩效评比重要依据,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统计和收集整理。

第二十二条 安全员日检以及作业队班中巡查发现的隐患由安全员口头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地方法规标准以及上级规章制度相抵触的条款,以后者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项目副经理安全环保主管领导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j1h.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