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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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程卓 信息来源: 监管三处 发布时间: 2012-02-20

渝安监发〔2012〕17号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视频

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9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1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体系,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全市危化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抓好工作落实

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对全面加强企业生产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学预警能力和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及对事故调查取证、原因分析等方面都能起到很好的技术支撑作用。建设全覆盖、全方位的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是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实现安全发展的基本要求。该工作已列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切实加强监控系统建设,实施自动化监控。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应站在强化企业本质安全,推动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纳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评价的具体内容严格审查,作为我市安全标准化建设的A级要素考核评估,列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升级的必备条件,落实责任,制定方案,确保投入,加快推进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切实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增强防控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主动性。

二、规范建设,做到全面覆盖

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详见附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规划设计、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具备图像监控、数据备份、报警视频锁定、联网管理、扩充拓展等多项功能,提高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的整体质量,满足安全视频监控全覆盖的要求。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

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系统录像功能应与实时监控采用同一路码流,实现“所存即所见,所见即所存”。具体要求见附件《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功能要求》和《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硬件要求》等。

三、建立制度,科学管理维护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建立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人力、物力(常用工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确定专人实施全天候监控,并落实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服务。要特别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涉及有毒易燃气体、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场所、储存仓库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24小时监控,发现安全隐患或现场人员违章作业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要建立完善监控电子信息档案,以充分发挥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功能。对系统使用管理人员要加强使用及日常维护技术培训,至少每三十天对安全视频监控现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应立即维护修复,以确保监控系统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

四、加强监管,确保有序推进

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安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应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将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督促已安装有关视频监控系统的企业,制定工

作计划,落实专项经费,按本通知要求规范和完善,确保2012年底完成改造安装。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要指导企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验收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达到相关技术要求。要将企业安装、管理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到期未按要求安装的,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处罚。

附件:1.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规范性引用文件 2.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功能要求 3.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硬件要求 4.DLP大屏相关技术参数

5.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验收表(点击此处下载)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 监控 通知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1月30日印发 附件1

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一、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二、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三、HYD41-01《电子设备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四、GB50198《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五、JGJ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六、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七、GB/T5031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八、GBJ115《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九、GB/T503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十、GBTT5031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十一、GB14050《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十二、GB 10408.1《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十三、GBJ79《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十四、GB3836.1 GB3836.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十五、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十六、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附件2

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功能要求

一、防雷防爆

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前端设备必须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防爆产品必须具备合格的防爆证书,具有标牌和标志,标牌(铭牌或警告牌)是采用金属制成。标牌内容除产品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或出厂编号之外,有“Ex”标志、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编号。国外进口防爆产品必须经过我国防爆质检机构检验认可。

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应尽可能设置在危化品从业单位的防雷保护区内,如有不能满足这一要求的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则应按GB50156第10.2节、GB50348第3.9节、GB50395第8章的规定单独设计防雷设施,并按GB50348第7.7节的要求进行检验。

生产流水线、化工重点设备、重大危险源等易燃易爆的场所的摄像机必须安装防爆等级: ExdⅡCT6(H2)的防爆护罩,防爆云台等的材料均采用不锈钢制成,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能,光线不好的需要安装防爆灯具或防爆红外灯。

二、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应按照企业规模分级设置,提供系统控制和管理、码流转分发、网络录像等功能。大型危化品从业单位监控中心平台应采用

嵌入式监控平台+IP SAN的方式设置大于64路监控点和总控中心。小型危化品从业单位监控中心平台应采用工业级嵌入式硬件架构,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设置支持16路、32路、48路或64路720p/D1监控点。监控中心应具有在所辖区域电子地图上,通过点击图像标识的方式调阅相应视音频信息的功能,可通过选用图像资源编码对相应的视音频信息进行实时调阅,应支持调阅图像抓帧调阅。

监控中心至少配备一台综合管理平台,综合管理平台是整个系统的设备管理中心,完成管、存、控、转等功能,实现管理各种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及它们采集的数据,对配置有云台、镜头的全方位视频资源进行云台、镜头控制操作,并还具备扩展其他业务的报警联动功能。管理平台应配备UPS电源,在电力中断条件下,应能支持平台和前端信息采集设施工作8小时。

监控中心应设在危化品从业单位中控室,应能满足无人值守运行的要求。另设一路终端接入主要负责人办公室。监控中心还需配备一台专业的多屏幕显示控制终端。多屏幕显示控制终端完成实时视频的监控、录像的回放、整体系统的控制、电子地图显示及报警联动的管理。

三、储存系统

视频系统应实现对本地接入的全部图像进行实时存储,对报警联动图像应备份存储,支持音频与视频同步存储与回放,可按照录像时间、摄像机位置、报警标识、日期范围等相关属性进行历史图像分类检索和回放。图像回放应不低于4CIF,回放速率应满足1~25帧/秒

任选。

图像存储宜采用DVR架构,应采用4CIF格式;高分辨率图像存储,应不低于高分辨率摄像机的图像输出格式。应具有存储备份机制,宜采用RAID5。图像存储时间应满足全部图像24小时不间断录像,保存时间不应小于30天。应对录像文件采取防篡改或完整性检查措施。涉及重大事件的录像文件,应采用不同介质存档,长期保存。

应能够对接入本平台的所有图像信息进行存储,并具有对指定的录像文件进行写保护设置和光盘刻录复制的功能。

四、显示输出

视频系统显示输出应满足危化品从业单位全部接入图像同时显示,具备多组自定义编组显示方式,支持自动切换和手工切换的显示控制功能。报警图像应能以单画面全屏幕显示功能。主要分管领导监控终端的设置应便于领导对本厂区的监控点进行查看。显示器分辨率的配置不应低于平台内所安装摄像机的最高分辨率;图像质量的评价应符合GB 50395-2007中5.0.10的相关规定。视频系统应按照企业规模和危险性,配置不同规格的显示输出设备。

(一)监控点数量10个以下的,至少配备一台分辨率为1440×900 的50寸显示器。

(二)监控点数量10个以上20个以下的,至少有两台分辨率为1440×900 的50寸显示器。

(三)监控点数量20个以上50个以下的,应采用6+1以上的模式布局电视墙,其中为1个58寸液晶电视和6个46寸液晶监视器组

合。

(四)监控点数量50个以上100个以下的,应采用18+1以上的模式布局电视墙,其中为1个58寸液晶电视和18个46寸液晶监视器组合。

(五)监控点数量100个以上的,应采用DLP拼接大屏模式布局电视墙(详细参数见附件4)。

五、网络通讯

视频监控系统具备远程监控的功能,透过TCP/IP (LAN/WAN/Internet)进行远程观看、操作及控制,可以与DCS系统和应急救援系统对接实现联动,做到一专多用、平战结合。视频监控系统应采用数字型系统,便于企业内部灵活组网和集团联网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应安装硬件看门狗(watchdog)保护系统安全有效。

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标准数据通信接口,实现向上级管理平台上传信息,并接受上级平台的信息和控制指令,实现网络控制。

每路数字视频接入端口带宽应不小于2M,每路数字音频接入端口带宽应不小于32K。图像上传端口带宽不宜低于本平台接入的高分辨率图像所需传输带宽的5倍。

六、报警联动

火灾探测、入侵探测、暴力抢劫手动触发等报警输出接口应与相对应的图像编码通道相连接,具备在报警触发条件下有效的触发本地报警画面弹出,同时启动图像存储并向多个指定IP地址自动转发报警图像和事件位置信息的功能。手动报警按钮报警时,相应的前端图

像采集设备应与报警联动。报警联动接口性能要求联动相应时间应符合GB50395的相关规定,不大于4秒。

七、采集布点

全部前端信息采集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应按GB50348第3.8节的规定,符合其使用环境的要求,应设置在按GB50156附录B划定的0区、1区、2区以外的区域,应根据不同点位的不同功能要求,配置不同的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图像采集设备应根据不同点位现场照度情况配置,实现高分辨率(彩色540TVL,黑白600TVL)。

危化品从业单位界区的图像覆盖率应满足无盲区覆盖的要求。对厂区内各个大门、办公区(财务室、机要室、档案室等重点办公区域)、危化品库罐区及堆场、装卸区、危化运输车停车场、生产车间(重点部位、重要设备)、对监控控制室的实时监控。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气站)监控点不得少于4个,仓储企业监控点不得少于10个。

(一)危化品从业单位进、出口

危化品从业单位进、出口应分别配置一台高分辨率智能一体化摄像机,广角监控到危化品从业单位进、出口整体情况,包括:汽车车型,汽车驶入、驶出的行径路,行人走入、走出的动作行为。应实现车辆牌照的识别和抓拍功能。

(二)重大危险源区域

重大危险源区域应配置高分辨率智能一体化摄像机,应能全面监控到重大危险源区域操作工位中,操作人员具体操作情况,并能在某

一焦点清晰看清重大危险源标志牌及安全附件显示数据。

(三)关键装置或重点部位区域

生产车间(生产装置区)应在分析工艺流程及设备危险性的基础上选择视频监控安装点,并结合DCS控制系统联锁设置,以形成生产装置视频监控链的要求确定视频监控安装点位置及数量。对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确定的危险化工工艺应结合DCS控制系统联锁设置视频监控点,并形成生产装置视频监控链。应在关键装置或重点部位区域安装红外一体化摄像机,应能全面监控到操作人员具体操作动作。应能实现关键装置或重点部位区域的智能识别和自动跟踪功能。

(四)财务办公室或档案室

应在财务办公室或档案室内墙夹角顶部,与办公室入口成斜对角安装高分辨率日夜转换变焦半球摄像机一台,应能全面监控办公区域、保险柜、档案室及工作人员开启情况、办公人员进出情况。应在室内适当位置安装手动报警按钮并实现报警联动。

(五)周界围墙

周界围墙应实现非法人员入侵图象自动报警。 附件3

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硬件要求

一、前端摄像机要求

(一)选择现有最新技术的高清网络摄像机,符合系统的先进性,适应未来技术的发展。

(二)重点区域网络摄像机的清晰度要求最高可达500万像素,最低要求为200万像素,保证视频可以看清车辆车牌,具备高清视频录像以备事后取证。

(三)提供最少四码流支持,适应不同网络环境需求,如本地200万像素以上的高清视频录像、D1视频监控显示、D1或者CIF格式视频的远程集中监控,甚至可以提供QCIF远程移动办公实时监控等应用。

(四)网络摄像机自身可以根据视频重点监控区域的智能视频分析功能,自动调节帧率,从而达到自动带宽调节的功能。

(五)防破坏自我保护功能:

1.可设动态影像移动侦测,提供报警输出装置;

2.可以检测摄像机的拍摄方向改变、视线被阻挡、失焦或摄像机遭喷漆破坏等事件,提供报警输出。

(六)网络安全功能:多级身份认证、访问列表的控制、802.1X访问控制和认证等。

(七)网络录像存储功能:网络摄像机可以直接存储到网络硬盘上(如NAS),并且可以设定单个存储文件大小、存储空间的上限和下限、存储计划时间的设定并实现循环录像的功能。

(八)免费DDNS功能,满足不同互联网接入需求。

(九)供电方式:同时支持12V DC;24 V AC;802.3af(POE供电)。

(十)产品认证:CE, LVD, FCC, VCCI, C-Tick。 二、控制中心机房要求

(一)机房温度18~30℃;湿度40%~70%,不凝露;机房内照明≥200Lux;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126dB。

(二)机房顶面采用吊顶方式,具有隔热、吸音、美观、轻质等功能,耐火等级为一级。

(三)机房地面采用抗静电活动地板,安装高度为150mm~180mm,地板下铺设静电泄放系统。

(四)机房应独立供电,电压变化范围220V±5%;频率变化范围50 Hz±0.5Hz;波形失真率≤8%;具备不间断供电功能,UPS系统设计后备时间不小于8小时;有条件的可以采用双路供电。

(五)机房应有完善、规范的接地装置和避雷措施(联合接地电阻≤1Ω;安全保护接地电阻≤4Ω;防雷接地电阻≤4Ω),防盗和防止人为破坏的设施。

(六)其他相关要求还应符合《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1993及应国家有关消防规范的要求。

(七)各种电缆和管路应加保护管铺于地下或空中架设,空中架设电缆应附着在牢固的桥架上,并在电缆和管路以及两端作上明显标识。电缆线路的验收还应按GB 50168-92 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j1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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