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罪犯的心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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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罪犯的心理特征

0731班 姚佳慧

内容摘要:当前在押的罪犯中存在的许多改造问题多是由于罪犯不良心理所引发,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心理变化能很大程度的影响着他们改造的积极性,能让罪犯积极的进行改造对于管教民警来说了解他们内心的变化是至关重要的。本文从罪犯心理的形成、罪犯心理的基本特征、不同类型罪犯的心理特征和监狱文化对罪犯心理的影响这四个方面生动形象的来说明了罪犯在服刑期间拥有怎样的心理特征,什么样的罪犯拥有什么样的心理,管教民警遇到该类型的罪犯应该怎样做。

关键词:罪犯 心理 特征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提升了,人们的物欲观念、攀比心理、麻木心理总在不间断的滋长。社会的竞争越加的激烈,人们的社会责任感淡薄、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的人越来越多,导致于犯罪的人数逐年呈上升趋势。只有了解了罪犯的心理特征,才能真正的了解罪犯犯罪的动机,才能减少我国的犯罪率。

罪犯在被判入狱以后,会受到来自监狱风气的影响,在原有的心理上会产生一种新的心理,即刑罚心理。所谓刑罚心理,是指罪犯被判决执行刑罚以后,在服刑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心理,如痛苦心理、恐惧心理、怨恨心理、渴求自由心理、改造向上心理等。①了解罪犯应该从了解罪犯的心理开始。

一 罪犯心理的形成

罪犯心理的形成是在犯罪动机的驱使下,当出现一定量的刺激后,而情境有符合犯罪的实施,这样犯罪就形成了。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实施的前提因素,是犯罪动机形成的基础,没有犯罪心理就没有犯罪的发生。

(一)罪犯心理形成的过程

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变化和衰亡的过程。罪犯心理也不是生而就有的,而是因为实施了犯罪行为受到刑罚处罚,成为服刑人员之后产生的,它是在原有不良个性的基础上,主题内外

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形成的。罪犯心理的形成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初始阶段。罪犯心理其实就是正在接受惩罚和矫正的犯罪人员的心理,但是犯罪的心理又不能和罪犯的心理相提并论。比如某人已经有了要杀害仇敌的思想,但几经周折之后最终放弃了该念头。犯罪行为没有实施成功,但该人员已经有了犯罪的心理,所谓罪犯心理的形成就是从犯罪心理的形成开始的,这就是罪犯心理形成的初始阶段。

2发展阶段。发展阶段是罪犯心理形成的关键时期。随着犯罪嫌疑人被确定为罪犯的时候,在该过程中,他们的心里也在起着不同的变化:随着拘留、逮捕等强制手段的实施,最后沦为监禁,犯罪嫌疑人在诉讼或审查的过程中,渐渐的变成罪犯。想着自己接下来的几年或十几年都会在监狱度过,承受刑罚,矛盾的心里逐渐成熟起来。

3定型阶段。由于罪犯经过了整个诉讼和审查阶段,已经被判刑进入监狱进行改造。经过了长期的监狱生活,被限制了自由、剥夺了某些权利之后,他们的心里也会有所变化,这就是罪犯心理形成的最后一个阶段——定型阶段。

(二)罪犯心理形成的原因

1自身的原因。 据了解,许多犯下特大杀人案的罪犯都是性

格孤僻,平时很少与人交谈。特别是在外人面前都是很少发脾气,受到欺负时,尽管心里恼火,却一般不会外露。就这样日积月累,心理的怨恨越积越多,等到某天以某事为导火索的时候正好爆发,这样就会导致极其重大的伤害案件出现。

2家庭的原因。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细胞能正常发育,整个肌体就能健康地成长,家庭稳定,社会就相对稳定。许多罪犯之所以会犯罪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他们都生活在一个有缺陷的家庭。比如,大多的性犯罪者都是父母离异和父亲一方生活的,他们从小就缺少母爱,对异性又特别好奇,最后导致犯罪的发生。

3社会原因。许多的罪犯犯罪都是因为社会上的不良风气造成的。许多关于黑社会的电影的出现会导致青少年去模仿,他们会认为那就是时尚,去跟风。还有社会上许多的黑势力的发展,会吸引更多无业的人去加入,从而导致犯罪等等。

二 罪犯心理的基本特征

(一)承受刑罚的心理

罪犯由于已经入狱,已经失去了人生自由,这对于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来说是莫大的痛苦。这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也会让他们感觉到做什么事情都不是那么的自由。罪犯承受刑罚的心理有许多典型的表现:

1焦躁不安。罪犯在刚入狱的时候,会处处不顺心,这毕竟和他们以前的生活有着天壤之别。他们有时就会借某件事进行对他人的攻击或者有自虐心理的产生。这种焦躁不安的心理是因人

而异的,对于性格外向的人来说,也许和同监狱的人说说,心里想通了,没过多久就能消除了;而性格孤僻内向的人,把什么事情都埋在心里,不愿向别人吐露心声,这样的人就很难消除这种心理,有时还会变本加厉,造成更大的事情发生!

2期望变化。由于罪犯长期在监狱里服刑,生活单一乏味,总想着在生活上或者在减刑方面能有些什么改变;或者希望有一天能和古代的改朝换代的时候一样,那天国家主席能大赦天下,把所有的罪犯都释放出去;或者想着自己某天能发现有一个人想要越狱,通过自己的努力告发了,能获得点荣誉可以减刑等等。总之,他们心里想的一切都是以减刑或者释放为前提的,都想获得自由。

3自卑心理。关于罪犯的自卑心理,这几乎所有的罪犯都会有而且都是不可缺少的。由于罪犯的社会地位低下,长期的服刑生活又遥不可及、前途无望,有些事情不能达到自己所预想的从而导致悲观和失望的情绪,这样自卑的心理很容易就出现了。一旦罪犯产生了自卑心理,就很难服从改造,整天都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混刑度日了。

(二)相同处境、相同遭遇的容易有互相联系的心理 在押的罪犯由于不能和外界接触,就只能和管教民警或者同监室的罪犯沟通交流。而管教民警往往只能说一些正道之类的东西,只有同监室的罪犯在谈起大家是什么原因入狱的时候,有相同处境遭遇的人会有相同的心理。这样很容易造成罪犯“拉帮结

派”的现象发生,这种现象如果发生在积极改造的罪犯当中那当然是好事情,能调动改造的积极性,使得整个监区都沉浸在积极的氛围之中;但是如果这种现象发生在不愿积极改造的罪犯之中,那就很容易造成监狱内哄监闹狱的事情发生,严重的可能还会导致恶性案件的发生。

(三)延续着原有的犯罪心理

服刑的罪犯都会或多或少的有着原来犯罪的心理。尤其是那些惯犯、累犯、职业犯和恶习很深的罪犯,他们的罪犯心理很深,可以说几乎是已经根深蒂固了。所以对他们来说,虽然已经被捕入狱,但是原有的不良行为同时也会一并带入监狱中,对于那些罪犯的烙印很深改造的动机又很少的罪犯来说会变得很压抑,一不小心也许会有忧郁症之类的病症的发生或者会有不认罪服法、不服从管教、哄监闹狱等事情的发生,有些罪犯还会出现欺上瞒下、挑拨是非、装病不工作等等。

(四)矛盾心理

在监狱人民警察和监狱机关的教导和感化下,有些罪犯经过了长时间的心理斗争,会出现一些矛盾的心理:

1认罪与不认罪的心理。这种犯罪心理是大多数罪犯都会有的心理。这些心理主要表现为:(1)有罪不认的。由于罪犯认罪就意味着自己承认曾经做的害人害己的事情、承认着犯罪的事实已经发生过,这同他们的利益相悖。因此那些狡猾的罪犯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能减掉些刑期无理由的申诉或者不认少认。

(2)和其他人相比较的心理。由于有些罪犯在判刑的时候赶上“严打”,被判的刑期比之前相同罪的罪犯较之有较多的时日,这样他们就会有不公平的心理出现,纠缠刑期,要求重新判刑等等。(3)法律意识淡薄。有些罪犯不认罪是因为他们不懂法、不知法。会认为一些违法的事情不是属于法律所禁止的范围内,所以在被判刑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罪,以至于不认罪。

2好逸恶劳与强迫劳动心理。这种心理在政治犯中出现的情况特别高。这样的犯人平时都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很少劳动,而监狱是强制劳动的,这样就会使他们有了好逸恶劳的心理产生。主要的表现在:(1)消极怠工。因为罪犯不愿意劳动,所以他们会以一种消极的心态去对待。(2)追求数量,忽视质量。有些罪犯为了要在管教民警面前表现的好一点,表现的积极一点这样能得到写表扬或者减刑,他们就会表面上勤勤恳恳,实际上虚报成绩,掺假作弊,追求数量,忽视质量。(3)抗拒劳动。有些罪犯认为自己家里有浓厚的家底,管教民警也拿他没办法,会公然与管教民警作对,抗拒劳动;有些罪犯还会通过自残、故意制造虚假病情来达到抗拒劳动的行为。

3对管教民警的猜疑与相信的心理。有些罪犯在刚入狱的时候,由于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会有不相信他人的心理出现。罪犯的猜疑心理大多都是对管教民警的不信任产生的。相对于猜疑来说,有些罪犯已经认罪服法,为了认真改造,他们会完全信任管教的民警,这样就能为监狱内犯人积极的改造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 不同类型的罪犯心理特征也不相同

(一)不同需要与动机的罪犯心理

在罪犯犯罪的时候,不同类型的罪犯所犯下的罪行是不同的,而他们内心的变化也是不一样的。

1物欲型罪犯的心理。物欲型罪犯主要由盗窃犯、赌博犯、诈骗犯、拐卖人口犯、抢劫犯、贪污受贿犯组成。这些罪犯最常见的心理就是对金钱的欲望特别的强烈,他们在如何获得钱财的上,即犯罪方女士、犯罪能力方面有很大的差别,据此可将其分为智能型、技能型、暴力型、恃权型四种。③(1)智能型罪犯主要有诈骗犯和拐卖人口犯为主。该类型的罪犯大都能言善辩、头脑灵活,在改造期间都会动用自己的小聪明,不肯老老实实、脚踏实地的改造。在和其它罪犯的交往中,他们常常会花言巧语虚情假意的迷惑对方,甚至利用其它的罪犯来达到自己的某项目的,他们在与其它罪犯发生矛盾纠纷的时候也会逆来顺受,不轻易表露自己内心的想法;在和管教民警交流的过程中,他们常常会揣测管教民警的心理,投其所好来讨好管教民警,作出积极改造的样子,其实内心是及其抗拒改造的。如果改造的罪犯存在这样的心理,一旦某件事情侵犯到了该罪犯的利益,他会突然爆发而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发生。(2)技能型的罪犯主要由盗窃犯和赌博饭为主。该类型的罪犯思想行为懒惰,大都好逸恶劳、喜欢不劳而获、对物质的占有欲强烈、自我的约束性差。对于盗窃犯来说,他们在社会上已经习惯了小偷小摸,看到自己喜欢的顺手就拿来

了,许多盗窃犯都有“偷偷拿了一回东西后,看到东西就忍不住想拿,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理,这种类型的罪犯在狱内和别人相处的过程中,看到别人的东西通常都会顺手牵羊,这样日积月累罪犯之间就会产生矛盾;对于赌博犯来说,他们已经嗜赌成性,在改造期间强制他们不赌博,一周或者一个月以后,他们会在监狱里偷偷摸摸找各种适当的时机和其它犯人一起赌博,这样会对监狱造成不良的风气。(3)暴力型犯罪。据统计,在全国的在押犯当中,暴力犯已经达到了85万,这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暴力犯大多都文化水平低,做事冲动易怒又无一技之长等。该类型的罪犯的主要特征是:①性格粗野,胆大妄为。有的研究者用EPQ测试暴力犯得出的结果是:N、E、P明显高于常人,即暴力犯情绪不稳且外露,遇事易激动,自我的控制力差,凶狠、残忍、贪婪,行为不具安危,重视自我显示,争强好胜,敢作敢为,遇事不如意敢于公开对抗。④这种罪犯从小就打架斗殴,欺负弱小,喜欢用武力解决一切,从不考虑后果。他们在监狱改造的过程中还会有越狱的冲动。②有很强的自卑感。因为他们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头脑不灵活,会被别人说成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似乎除了强健的体魄以外他们就没有什么可以利用了。③不关心改造。因为他们没有什么技能,所以在监狱的改造过程中他们都是懒懒散散,抱着“混混就过去了”的思想。在他们认为自己改造好了出去也没有什么前途可言了,所以什么也都无所谓了。(4)恃权型罪犯主要由贪污受贿犯为主。该类型的罪犯由于在判

刑前都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但随着判刑入狱以后一切的权利地位包括名声都已是过眼云烟,这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就会有很强烈的失落感,还会有较强的悔恨心理。他们就会想“如果当时少拿点就好了”,这样他们在监狱里改造的时候,都会很积极的配合管教民警的工作,力争早日出狱、重新做人。不过,他们因为在入狱之前都有很高的权利,在监狱改造期间也会呼喝其它地位较底下的罪犯干这干那,造成不公平的现象发生。

2性欲型罪犯的心理。这种类型的罪犯通常都是对性生活有着强烈要求的人。性欲型罪犯通常有组织、强迫妇女卖淫,制作色情光碟,出卖色相骗取钱财等。这种类型的罪犯通常都有不认罪的心理。他们会认为发生性行为都是双方自愿的,并没有什么强行的做法,不认为是强奸。他们都会千方百计的把责任推卸给他人;他们通常都会对自己的丑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没有悔过之心,无心改造;他们还会对性生活有着强烈的要求,因为在入狱之前,他们对性生活体验较深,现在一下子没有了,会感觉生活缺了点什么,这样就会导致监狱内同性恋的产生;但是这样的罪犯一旦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正确的认识,便会有较多的羞耻心和自我悔过意识,他们会努力克制自我内心的想法,积极改造,使自己走上正确的道路,以防止自己将来出狱以后“旧病复发”。

3情感型罪犯的心理。情感型罪犯是指由于消极的情绪、情感的积累或突然爆发而引起犯罪行为的人,主要包括诬陷诽谤罪、包庇罪、激情状态下的伤害等等。这种类型的罪犯主要出现在缺

乏对自己的情感的压制,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的人身上。(1)对于诬陷诽谤罪的人来说,他们具有强烈的嫉妒心理、心胸狭隘,常常是由嫉妒而引发的犯罪。他们在监狱服刑的期间如果管教民警的做法有失公正,这样就会使他们有强烈的报复心理:在同监室的犯人中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栽赃陷害他人。闹得整个监狱乌烟瘴气,是同监狱的人无法认真改造;(2)对于包庇、窝藏罪的人来说,他们大多是情感意识比较强烈的人。这种类型的人通常不会觉得自己是犯罪的,或者觉得自己是受到牵连的,真正意义上的犯罪其实没有,这样的人其实在犯罪的定义上存在偏见,所以在狱内服刑的时候大多不肯老老实实的改造,抗拒改造,给监狱造成不良的影响;(3)对于激情犯罪的人来说,他们在生活经历和心理特征上都与平常人存在着一些差异。他们的生活经历坎坷,遭受过较多失败,或是与自己的理想有较大差距,经常产生挫败感。如果他们没有恰当而有效的渠道排泄心中的压抑与愤恨,一旦遇到消极激情事件的发生,立即会产生犯罪冲动,引发犯罪行为。在监狱内改造的时候,如果管教民警不注重这类型罪犯心理的发展,那就可能导致这类的罪犯在监狱内又犯罪的发生。

4过失型罪犯的心理。这类型的罪犯大多都是无意犯罪而不小心犯罪所造成的,他们都会觉得自己其实不是真正的犯罪分子,所以心里会有不认罪的思想。这类型的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时候会有和故意犯罪的人有着不同的犯罪心理:(1)自我的会悔恨心很强烈。因为这类型的罪犯不是故意犯罪的所以他们对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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