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机构设置“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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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机构设置“三定”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陕政函【2010】181号)、《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陕体字[2010]50号)、公司章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机构设置“三定”方案如下:

一、董事会

(一)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7人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省政府和省体育局的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 执行省政府、省体育局的决定,并定期报告工作; 2. 审核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并根据环境的变化进行必要调整;

3.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项目投资方案、资产处置、资本运作、融资方案;

4. 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等,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5. 决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听取和审议批准公司年度经营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9. 制订公司合并、分设、变更公司形式(股份制改革以及与其他企业重组)、解散方案;

10.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置以及业务重组和业务流程的调整;

11. 决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奖惩事项;

12. 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的重大事项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出任的董事、监事等人选;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公司控股企业董事长人选;审议并批准公司控股企业的章程;

13. 对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作出决定; 14. 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5.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6. 法律、行政法规、省政府、省体育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对省政府和省体育局负责并报告工作 2.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 监督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4. 主持制定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运行的各项制度,协调董事会运作;

5. 必要时提出董事会决定事项的决议草案;

6.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出资人和董事会报告。

7. 签署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文件和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合同等;

8. 提出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和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9. 省体育局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董事会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和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参谋机构。

1. 项目评审委员会由9人组成,由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为成员。

项目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评审公司及子公司投资项目方案; (2)评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处置方案; (3)评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重组等方案。

2. 资金管理委员会由9人组成,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任副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为成员。

资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评审公司子公司资本运作、资金筹措、资金运用方案; 2. 分析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情况;

3.制定公司及子公司防范资金风险的措施或方案。 二、总经理和经营班子

(一)公司设总经理1人,设副总经理2-3人、总工程师1人、总会计师1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公司经营班子。

(二)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 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融资等方案;

3. 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 拟订公司的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业务重组和业务流程的调整的方案;

7. 提出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8.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 制定公司的具体管理规章;

10. 拟定公司薪酬、福利、奖惩制度以及人力资源工作计划;

11. 根据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或委托,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或者其他业务文件;

12. 法律、法规、出资人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党委会和纪委

(一)公司设立党委会,公司党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

(二) 党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学习传达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

2. 支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3. 参与公司项目投资、重要人事安排等重大决策;

4. 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讨论决定公司党组织的设置和党委工作机构的设立;

5. 讨论决定公司党委会长远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6. 组织开展学习、宣传、统战和组织建设等公司党委会的各项工作,并监督下级党组织的工作;

7. 领导公司系统的党员发展工作,批准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8. 领导公司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9. 上级党组织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司纪委由5人组成,设书记1人(由党委委员兼任),纪委委员4人。

(四)公司纪委行使下列职权:

1. 监督检查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及省国资委、省体育局有关指示、决定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有关部门和经营管理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决定、命令的情况;

3.协助党委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协调本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组织企业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5. 依据管理权限,检查处理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以及有关管理人员违反党章和党纪政纪的案件;

6. 受理本企业、企业党组织和企业管理人员、党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

7. 保护企业党员和管理人员正常行使法律、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制止和纠正损害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

8. 对公司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9. 组织实施公司的效能监察工作,制订效能监察工作的规划、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10. 领导和指导下级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11. 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企业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事会

(一)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人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其中专职监事2人,职工监事2人。

(二)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 对公司财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7. 有权向省国资委和省体育局等省政府主管机关报告公司经营情况,并提出相关议案。

五、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

根据精干、效能、统一和专业化的原则,公司设置以下职能部门: (一)办公室:作为公司董事会、党委和经营管理层的办事机构。负责公司的政务、党务、后勤保障工作和企业法制工作。负责部门协调和外部联络工作。

1.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1)负责公司重大工作或活动的布置安排,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公司会议的准备和会议服务;各部门、各子公司的沟通、协调与监督;

(2)公司公文处理与管理工作,包括公司文件、报告和资料的起草、审核、签发和用印,文件的印制与发送,上级来文的处理、批办和管理,档案管理。公司要事、大事的记录、编发公司大事记等;

(3)企业法制工作,包括公司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工作,公司制度建设(各项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或变更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的注册、年审,印鉴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

(4)公司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公司对外宣传工作,公司网站建设、宣传册的编印和公司形象的宣传等;

(5)公司对外联络工作,主要是建立、维护与省体育局、省国资委和省级业务主管机构的工作关系,协调处理公司与其他机构和公司的关系,做好上级领导和客人的接待工作;

(6)政务和生活后勤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办公楼和办公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办公用品的购置,公务车辆的管理与维修,协调与有关管理机构、企业的关系,公司安全保卫工作;

(8)组织开展公司文体活动,组织计划生育、职工的体检、防疫等卫生保障工作;

(9)指导各子公司的综合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企业法制工作。

公司信访接待工作;

(10)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 党务工作的职责是:

(1)党委重大工作或活动的布置安排,公司各党支部的沟通、协调与监督;

(2)负责起草党委文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做好党委公文的收发、登记、编号、分送和归档工作。

(3)做好党委会、党支部书记会等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会后工

作,做好会议记录。

(4)负责检查党委各项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建议,当好党委的参谋。

(5)抓好党组织建设,按照党章要求开展党务工作,拟定党员发展规划,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6)负责党委印章、介绍信的使用与管理;负责接待党员、群众来访,转发和处理党员、群众来信。

(7)负责起草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各种汇报材料。

(8)负责抓好职工思想教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党员中开展理论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

(9)做好本部门的文件、资料整理工作,定期送交档案室统一管理。

(10)负责公司纪委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11)公司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 综合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5人(不含司机)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的规划、年度计划、员工招聘、调配、培训、工资福利等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劳动、福利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和经营活动的开展,处理解决公司日常人事劳动方面的工作;

2. 公司机构设置、职能划分、岗位设置、定编定员,公司部门及职位说明书的制定和检查落实工作。

3. 拟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年度计划和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计划和制度的落实;

4. 拟定公司薪酬体系、管理办法和中长期激励制度、审查子公司的薪酬制度。参与公司绩效考核工作;

4.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负责编制公司的劳动用工计划,组织办理人员选聘及录用,安排面试、背景调查、考核上岗等各项工作。

5. 负责拟定公司劳动合同文本和实施细则,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合同期内员工工作表现的考察工作,按期组织劳动合同续签,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管理工作。

6. 负责员工等级评定的组织工作,加强员工考勤管理,按权限审批员工各种休假。

7. 结合公司效益情况,负责拟定公司和各类人员工资标准做好员工因岗位职务变动工资的调整和日常性定级审批工作。

8. 依据国家规定,负责制定和完善员工奖罚办法和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对违纪员工有权作出处理意见。

9. 执行国家相关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员工社会保险费的代扣代缴及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员工调入、调出养老保险的接转手续。 10. 指导、协助公司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负责制订各种形式的专业技能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员工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考核提出员工职务升降的建议。

11. 设计公司职工的福利方案,制定奖金分配办法,确定职工奖金数额,企业年金的管理;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力资源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工作人员2人。 (三) 资产财务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资本运营、财务收支、预决算、会计核算、重大投资项目的融资和投资效益分析等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 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工作规定,拟定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体系;

2. 编制公司融资规划和方案,组织编制公司资金、费用、成本、利润等财务计划和预算、决算方案。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计划的实施;

3. 负责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定期编制年、季、月度种类财务会计报表,搞好年度会计决算工作。资金和资本信息的统计整理;

4. 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组织经济行动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报警和风险控制措施;

5. 资金管理、资金流动和资本运营状况的分析,拟定资金筹措、资本运营方案,参与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和公司投资、经营计划的制定;

6. 负责固定资产及专项基金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办理固定资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核手续,正确计提折旧,定期组织盘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7. 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同时,区别不同部门和经营部门,层层分解资金占用额,合理地有计划地调度占用资金;

8. 负责公司成本的核算工作。制订规范的成本核算方法,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逐步推行公司内部经济核算方式,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9. 负责公司资金缴、拔、按时上交税款。办理现金收支、工资发放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库存现金,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空白支票;

10. 负责公司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11. 负责对公司低值易耗品盘点核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杜绝浪费;

12. 公司税务筹划、税务关系的协调与处理,税款的交纳; 13. 协调配合省体育局、省国资委和省级有关部门对公司的财务、资产、税收的检查和审计;

14. 对公司投资项目财务的监管和投资收益的结算; 15. 参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16. 指导协调子公司、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工作; 17. 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资产财务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工作人员3人。 (四)发展规划部:负责公司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重大项目策划、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等工作,投资项目和投资管理信息的综合统计与分析,其基本职责是:

1. 根据省体育发展规划和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并负责实施;

2. 调查、搜集、整理和筛选有关信息,储备投资项目,建立公司项目信息库,为公司的投资和经营业务提供信息支持;

3. 对储备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并完成前期工作,编制项目投资方案,并提出实施投资项目的具体方案;

4. 拟投资项目的考察和可行性研究,撰写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部门投资建议,办理初步设计、开工报告报批,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论证和批准后编制投资方案;

5. 拟订投资项目有关法律文书,办理投资项目的法律手续和建立投资项目的管理档案;

6. 根据实际情况对完成的投资项目进行总结评价,对已投资项目进行定期的经营调研、信息收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向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7. 编制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汇总、编制公司项目投资和产业变动信息,并提供分析报告;

9. 负责对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并向董事会报审; 10.同公司各职能部门进行协调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完成公司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展规划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工作人员2人。

(六)工程建设部: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预算、项目管理、成本控制、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监管、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 依照国家和省、市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和技术规范、标准等进行工程管理,制定工程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工程建设的技术体系;

2. 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预算,编制工程建设计划方案;

3.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4. 负责建设项目合同的拟定、送审、会签等合同管理和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土地转让、规划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办理土地、工程开工报建、质量监督手续;

6. 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7. 负责工程建设的成本控制、审核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现场工程签证,组织研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8. 负责建设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按施工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 9. 做好材料、设备的市场调查研究工作,组织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的招标投标工作;

10.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办理工程竣工移交和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11. 协调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建设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2人,工作人员3人。 (七)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工

作,其基本职责是:

1.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政府颁布的规章拟定公司

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2. 依照全省体育发展规划和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经营管理的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3. 拟定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业绩考核体系,拟定绩效考核制度和办法,负责公司及子公司的业绩考核工作,协调拟定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指标,并协助各部门、各子公司实施绩效管理;

4. 督促和检查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工作,及时掌握公司系统的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资产经营及运作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定期召开经营管理会议,通报经营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5、协调公司及子公司的重大经营业务。 6. 负责公司重大经营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 7. 参与公司重大发展项目的规划和前期论证。 8. 负责督促公司有关经营工作决定的落实; 9. 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审计监督部:负责公司本部和子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监督部的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领导下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1. 对公司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 审计收入、成本费用、税金、所有者权益计算是否正确;

3. 审计公司资管理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支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

4. 依照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对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5. 对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负责审计档案管理; 6. 定期与不定期对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审计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

7. 按公司对子公司下达的目标管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8. 对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审查;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

9. 对重大工程项目和固定资产重大投资进行审计或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10. 对公司子公司主要行政领导调离及免职的经济责任审计; 11. 负责公司行政监察工作。对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内部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管理者履行岗位职责及从事管理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管理效能、效率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 对子公司的监察、审计工作在业务上进行指导和监督,受理其监察、审计工作有争议的事项并进行复审复查。受理对公司内部经营者及子公司人员的举报。纠正和处理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

为;

13.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 监事会 董事会 党委、纪检会 项目评审委员会 董事长 资金管理委员会 总经理 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 审计监督部 人力资源部 综合办公室 资产财务部 发展规划部 工程建设部 经营管理部 ( 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 公司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设相关职能工作部门。

六、工会

(一)设立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由9人构成,设工会主席1人,由公司纪委书记兼任,设工会副主席2人,工会委员6人。

(二)公司工会的职责:

1. 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 依法参与公司的民主管理,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 通过组织职工培训,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4. 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生产经营,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充分发挥职工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5. 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6. 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图书室、阅览室,用先进文化引导、教育职工。

7. 发挥工会会员作用,推进人文关爱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8. 建立健全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督促和协助行政改善劳动条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七、团委

(一)设立公司团委,公司团委由5人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

(二)公司团委的职责:

1.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公司共青团的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2. 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现代化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

3. 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和青年思想状况开展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教育团员青年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新风尚,深入持久地开展青年文明号、创新创效以及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做好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先锋。 4. 教育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理想和高尚情操,积极劳动、勤奋工作,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生产建设中的突击队作用,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降本增效多做贡献。

5. 教育团员青年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同各种违法乱纪以及其他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潮的侵蚀。

6. 关心团员青年的生活和利益,积极开展富有鲜明时代气息、体现青年特征以及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7. 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处理、发展团员、收缴团费、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团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8. 加强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团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并积极做好“推优荐才”工作,为党组织培养、输送新鲜血液。 9.加强共青团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宣传、表彰共青团系统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i7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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