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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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部署,为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全国“安全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在总结经验、充分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策划了2012年全国“安全月”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意见》、《通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体内容,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的总体要求为重点,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全国“安全月”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月”活动于2012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同时开展。 四、组织机构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

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全国“安全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全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和中央企业开展“安全月”活动,承担部分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成立“安全月”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安全月”

活动。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安全月”活动分为全国性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国性活动

1.举办“安全月”启动动员视频会(5月29日)。以全国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安全月”启动动员视频会。请有关领导同志提出要求,请全国组委会领导同志做动员讲话,请省组委会及中央企业代表发言,对“安全月”活动进行动员,通过有关媒体进行报道,形成宣传声势。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4日至10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为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提供第一手资料,并联合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推出“2011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各地、各单位可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h8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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