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005-0066-00 - 66kV油浸式三相双绕组站用电力变压器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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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版)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

(交流变压器卷 66kV变压器册)

66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

通用技术规范

(编号:1001005-0066-00)

国家电网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名 称 66kV/1250k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 66kV/1600k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 66kV/2500k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 66kV/800k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 66kV/1000kVA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 66kV/800kVA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电力变压器 66kV/1000kVA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电力变压器 66kV/400kVA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电力变压器 66kV/630kVA三相双绕组无励磁电力变压器 编号

66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本标准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①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②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 ③需要修正污秽、温度、海拔等条件。

经标书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5、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6、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表”、“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目 录

1 总则...................................................................... 1

1.1 一般规定 ............................................................ 1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 1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 2 1.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 2 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 6 1.7 备品备件 ............................................................ 7 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 7 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 7 2 结构和其他要求 ............................................................ 7

2.1 布置要求 ............................................................ 7 2.2 铁心和绕组 .......................................................... 7 2.3 储油柜 .............................................................. 8 2.4 油箱 ................................................................ 8 2.5 散热装置 ............................................................ 8 2.6 套管 ................................................................ 9 2.7 分接开关 ............................................................ 9 2.8 变压器油 ............................................................ 9 2.9 温度测量装置 ........................................................ 9 2.10 变压器二次回路连接 ................................................. 9 2.11 变压器的报警和跳闸保护接点 ........................................ 10 2.12 涂漆和防锈 ........................................................ 10 2.13 变压器的寿命 ...................................................... 10 2.14 铭牌 .............................................................. 10 2.15 电气一次接口 ...................................................... 11 2.16 电气二次接口 ...................................................... 11 2.17 土建接口 .......................................................... 12 3 试验..................................................................... 13

3.1 例行试验 ........................................................... 13 3.2 型式试验 ........................................................... 14 3.3 现场试验 ........................................................... 15 4 包装和运输 ............................................................... 15

4.1 包装 ............................................................... 15 4.2 运输 ............................................................... 16 5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 16

5.1 技术服务 ........................................................... 16 5.2 设计联络会 ......................................................... 17 5.3 在卖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 18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变压器本体及其附件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3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变压器本体及其附件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有关变压器的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要求见商务部分的规定;有关变压器运输外形限制尺寸的要求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

1.1.4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偏差表”中列出。

1.1.6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合格的资质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2.1 同类设备的销售及运行业绩,填写格式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9,并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2.2 由权威机构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3 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2.4 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1.2.5 提供66kV电压等级、相同型号、容量不小于招标变压器容量77%的产品承受短路能力试验报告、型式试验和例行试验报告。

1.2.6 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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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1和表2、3中所列的设备。其中,包括变压器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等内容。

1.3.2 技术协议签订后,卖方应在 2 周内,向买方提出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1.3.3 如生产进度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期。否则应及时向买方通报,以便买方能采取必要的措施。

1.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1.4.1 图纸及图纸的认可和交付

1.4.1.1 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卖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的 2 周内提交给买方进行审定认可。这些图纸资料包括:铭牌图、变压器外形图(包括套管吊装尺寸)、运输尺寸和运输质量、变压器的重心图、变压器基础图、变压器装配及注油后的总质量、进线电缆布置位置图、散热装置和分接开关控制接线图及线夹尺寸图等。买方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须经确认的图纸资料应由卖方提交至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4所列单位。

买方在收到需认可图纸 2 周内,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买方校定标记的图纸(买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卖方。买方有权对卖方供货设备的图纸提出修改意见。凡买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卖方认可的,卖方不得对买方增加费用。在未经买方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材料的损失应由卖方单独承担。

1.4.1.2 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经修改后应于 1 周内向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4所列有关单位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正式的CAD文件电子版,正式图纸必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和签字。变压器应按照经确认的最终图纸进行制造。

1.4.1.3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及生产过程中经买方认可的设计修改通知单等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对其图纸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1.4.1.4 图纸的格式及要求

图纸的格式: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中文书写,并使用SI国际单位制。

要求:卖方应免费提供给买方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其中图纸应包括总装配图及安装时设备位置的精确布置图,并且应保证买方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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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维护,以便运行中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1.4.1.5 站用变压器所需图纸

1)站用变压器主要部件及配件图表详见表1中序号9。

2)外形尺寸图:本图应标明全部所需要的附件数量、目录号、额定值和型号等技术数据,运输尺寸和质量、装配总质量和油量,它还应标示出变压器在运输准备就绪后的变压器重心,储油柜的位置、尺寸、带电部位与邻近接地体的空气净距。

图纸应标明所有部件和附件的尺寸位置,以及拆卸高压和中压套管时所需要的空间高度,上节油箱起吊高度,起顶、拖耳位置,各阀门法兰尺寸及位置。

图纸应标明变压器底座尺寸。

3)套管及其接线端子图:图纸应包括套管型号、套管内结构解剖详图、接线端子详图、固定法兰及伞型详图,套管顶部安全承力、顶部破坏作用力及爬电距离和干弧距离均应给出。

4)铭牌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铭牌应包括:所有额定值,绕组连接图,分接位置表,每个分接参数的数据(包括电压和相应的电流),各线圈正序阻抗,箱盖示意图标明所有套管位置和标号,噪声,耐地震强度,电流互感器标称变比,连接和准确级次,冷却方式投入要求等。要求在变压器器身上装设标有变压器生产厂家的亚光不锈钢标志牌(300mm×500mm)。包括变压器铭牌、附件铭牌。

5)变压器器身示意图:绕组位置排列及其与套管、分接开关的连接,包括引线连接装配的说明。

6)上节油箱起吊图:标明起吊重量、起吊高度和吊索、吊点布置方式。 7)注有尺寸的套管升高座的横断面图,应显示出法兰、电流互感器座等。

8)所有供应的附件外形尺寸图,包括套管、气体继电器、压力释放装置、温度计及升高座、散热器等。

9)分接开关和变压器温度控制器的装配图。

10)分接开关、变压器冷却装置和变压器组成组控制等使用的控制柜装配图。 11)展开图及接线图:包括计量、保护、控制、报警、照明及动力等所需的交流和直流回路的线路原理图。

原理接线图应标示变压器控制柜和所有变压器附件的端子,如电流互感器、报警装置、风扇电机等,以及这些设备在变压器上的布线和用户电缆连接的接线板的标志。

位于控制柜内的设备,应以接近其实际位置的方式表示在连接线路图上。位于控制柜外面的器件,例如电流互感器,其在图上的位置,应能简明标示其向接线端子上的引出连线,接线板上的端子间至少应留出一定的空隙,以备买方在向接线板上增加电缆连接时用。

12)变压器安装、运行、维修和有关设施设计所需的其他图纸和资料。 13)拆卸图:套管的拆卸方法,铁心吊环位置、铁心和绕组拆卸方法。 1.4.2 产品说明书详见表1(序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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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内 容 1. 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图纸、资料和说明。 2. 有关设计图纸、资料。 3. 运输、保管、现场安装调试用图纸、资料: 1)变压器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2)吸湿器使用说明书; 3)套管及其电流互感器保管、安装、使用说明书; 4)气体继电器使用说明书; 5)绝缘油使用说明书; 6)分接开关安装和使用说明书; 7)变压器检测装置及控制柜等说明书; 8)其它仪表的使用说明书; 9)变压器结构、绕组排列及连接的说明; 10)温度计使用说明书; 11)压力释放装置安装、使用说明书; 12)其它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4. 运行、检修手册、资料。 5. 主要设计数据。 6. 设计、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标准。 7. 备品备件图纸、清单。 8. 变压器所用主要材料、部件、配件清单。 9. 变压器主要部件及配件图表: 1)外形尺寸图(包括吊装图及顶启图); 2)梯子及储油柜安装图; 3)控制电缆安装图; 4)套管及接线端子零件图; 5)套管与变压器引线装配图; 6)二次保护、测温、信号、动力电源的端子布置图; 7)压力释放装置结构及安装图; 8)变压器铭牌(包括三相成组连接的铭牌); 9)电流互感器铭牌图(如有); 10)变压器安装基础图; 11)变压器外部二次线及电源线布置图; 12)分接开关切换装置及控制部分电气接线图、控制盘的正视图; 13)变压器接地线路图及端子位置图; 14)变压器本体运输图。 10. 对于其他未列入合同技术清单但却是工程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及图纸,如设计继电保护、控制操作及与其他设备配合需要相关文件和技术数据等 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份数 交付时间 接收单位 1.4.2.1 安装使用说明书

1.4.2.2 产品说明书还应包括下列各项:

1)关于结构、连接及铁心、绕组型式等的概述和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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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压器有关部件及附件的图纸和安装维护说明,例如:套管、散热器、调压开关,以及所有保护装置和测量装置等;

3)具有详细图纸的有载分接开关维护说明; 4)变压器励磁特性曲线;

5)变压器用的特殊工具和仪器的清单、专用说明书、样本和手册等; 6)特殊需要的说明。

1.4.3 试验报告。应提供下列试验报告,详见表2。

表2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试验报告

内 容 1. 零部件试验: 1)变压器油试验报告; 2)有载或无励磁分接开关例行和型式试验报告; 3)套管例行试验、型式试验报告和油色谱分析报告; 4)风扇电机例行试验和型式试验报告; 5)各种继电器例行试验和型式试验报告; 6)温度计例行试验和型式试验报告; 7)压力释放装置例行试验和型式试验报告; 8)储油柜胶囊检测试验报告和密封试验报告。 9)电流互感器例行和型式试验报告; 10)散热器例行试验和型式试验报告; 11)硅钢片检验报告; 12)导线试验报告; 13)其他零部件的例行和型式试验报告。 2. 变压器例行试验报告。 3. 变压器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报告(含短路承受能力试验报告) 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份数 交付时间 接收单位 1.4.3.1 变压器全部试验报告,包括例行、型式和特殊试验报告。

1.4.3.2 主要部件(包括套管、散热器、分接开关、气体继电器、压力释放器、各种温度计等)例行和型式试验报告。

1.4.3.3 主要材料,如硅钢片、油、各类导线、绝缘纸板等的检验报告。 1.5 标准和规范 1.5.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5.2 表3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表3 卖方提供的设备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

标 准 号 GB 311.1-1997 GB 1094.1 GB 1094.2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电力变压器 第1部分 总则 电力变压器 第2部分 温升 标 准 名 称 5

标 准 号 GB 1094.3 GB 1094.4 GB 1094.5 GB 1208 GB 2536 GB 2900.15 GB 50150 GB 5273 GB 10230 GB 11604 GB 16847 GB/T 1094.10 GB/T 4109 GB/T 4584 GB/T 5582 GB/T 6451 GB/T 7252 GB/T 7295 GB/T 7354 GB/T 8287.1 GB/T 8287.2 GB/T 13499 GB/T 15164 GB/T 16434 GB/T 16927.1 GB/T 16927.2 GB/T 17468 DL/T 572 DL/T 596 JB/T 3837 JB/T 10088 标 准 名 称 电力变压器 第3部分 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 电力变压器 第4部分 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雷电冲击波和操作冲击波试验导则 电力变压器 第5部分 承受短路的能力 电流互感器 变压器油 电工术语 变压器 互感器 调压器 电抗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 有载分接开关 高压电气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 电力变压器 第10部分 声级测定 高压套管技术条件 交流系统用高压绝缘子的人工污秽试验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与判断导则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标准 局部放电测量 高压支柱瓷绝缘子 技术条件 高压支柱瓷绝缘子 尺寸与特性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高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 高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测量系统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6kV~500kV级电力变压器声级 下列为所参照的IEC标准,但不仅限于此。 IEC 60296 IEC 60815 变压器与断路器用新绝缘油规范 污秽条件下绝缘子选用导则

1.5.3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头和螺帽均应遵照ISO及SI公制标准。 1.5.4 当标准、规范之间存在差异时,应按要求高的指标执行。 1.6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 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技术参数响应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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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端子按规定分开。具体按《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DL/T5136-2001要求。

b)变压器的有载分接开关应有档位显示器及远传装置,配置二个常开触点盘(一一对应接点),一个BCD码接口。有载分接开关具有远方操作、急停和闭锁等功能,满足就地及远方控制操作要求,远方和就地之间应能切换。配置分接头切换次数的动作记录器。

2.17 土建接口

a)油箱上应有吊攀,其下部应设置千斤顶座。变压器应能在其主轴线和短轴线方向在平面上滑动或在管子上滚动,油箱上应有用于双向拖动的拖耳。变压器制造时应考虑保证气体继电器能有1%~1.5%的坡度。

b)变压器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基础表面平整度应≤5mm,基础上预埋钢板,变压器底座宜采用焊接固定在基础的预埋钢板上。

图1 站用变压器基础图(66/0.4kV);

图2 有载分接开关的二次接线端子排接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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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试验 根据本技术规范、最新版的国标(GB)、行标(DL)和IEC有关标准及其补充说明进行变压器试验,并应出具详细记载测试数据的正式试验报告,试验应有买方代表或第三方人员在场监试或见证,还应提供变压器及其附件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和例行试验报告,同时执行下列要求。 3.1 例行试验

3.1.1 绕组电阻测量

测量所有绕组的直流电阻,对于带分接的绕组,应测量每一分接位置的直流电阻。变压器绕组电阻不平衡率:相间应小于2%,三相变压器线间应小于1%。即:

[R(max)–R(min)] / R(avr)<2%(1%)

3.1.2 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

应在所有绕组对间及所有分接位置进行电压比测量。电压比允许偏差应符合GB1094.1中表1规定。应检定变压器的联结组标号。 3.1.3 短路阻抗及负载损耗测量

1)短路阻抗测量

应在各绕组对间,在主分接和最大、最小分接位置测量。短路阻抗的允许偏差不能超过合同规定值。并在主分接位置进行低电流(例如5A)下的短路阻抗测量。

2)负载损耗测量

负载损耗应在各绕组对间,在主分接和最大、最小分接位置上,按GB1094.1的方法进行测量。所用互感器的误差和试验接线的电阻损耗(包括线损和表损)必须予以校正。

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应换算到参考温度75℃时的值。 3.1.4 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

从10%至115%的额定电压下进行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并绘制出励磁曲线。 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值应按照GB1094.1中的方法进行测量,并予以校正。 提供380V电压下的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 3.1.5 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测量

每一绕组对地及其余绕组之间的绝缘电阻都要进行测量,测量时使用5000V兆欧表。吸R60

收比( )不小于1.3。

R15

3.1.6 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和电容测量

应在油温10℃至40℃之间测量。

试验报告中应有试验设备的详细说明,并有试验电压为10kV时的测量结果。 每一绕组对地及绕组之间的tan?不超过0.5%(20℃)。同时提供电容量实测值。 3.1.7 铁心和夹件绝缘电阻测量

用2500V的兆欧表测量铁心和夹件绝缘电阻,其值不小于500M?。运输包装前,还应通过铁心和夹件接地端子检测铁心和夹件绝缘电阻。 3.1.8 短时感应耐压试验(ACSD)

1)按照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5的规定电压值进行,同时应进行局部放电测量。 2)局部放电视在放电量的测定方法和试验加压程序,按GB1094.3规定。 3)测试报告中应有起始和熄灭电压值,并记录局部放电量测量结果。 3.1.9 外施交流耐压试验

对低压绕组进行外施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值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5的规定,持续时间1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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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 套管试验

套管试验应符合GB/T4109规定,应提供套管型式试验和例行试验(包括油色谱、微量水)的试验报告。

套管安装到变压器上后,还应测量10kV电压下套管的tan?和电容量。 套管的末屏端子应进行1min、2kV的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3.1.11 散热器的密封试验

散热器应随同变压器本体一起进行密封试验。 3.1.12 变压器密封试验

整台变压器应能承受储油柜的油面上施加30kPa静压力进行密封试验,持续时间24h,应无渗漏和损伤。 3.1.13 绝缘油试验

按GB2536有关规定进行物理、化学、电气性能等试验,提供试验报告。 3.1.14 绝缘油中溶解气体分析

按下列顺序取油样进行气体色谱分析: 1)试验开始前;

2)温升试验或长时过电流试验开始前,

温升试验或长时过电流试验中,每隔4h取样, 温升试验或长时过电流试验完成后; 3)工厂试验全部完成后。

产品合格证书中应包括油中溶解气体色谱分析结果。 3.1.15 其他部件的检查试验

压力释放装置的释放压力试验、气体继电器的整定值的校验、温度计的校准和二次回路的工频耐受电压试验等。

3.1.16 长时过电流试验(做过温升试验的变压器可不进行)

在1.1倍额定电流下,持续运行4h,试验前、后取样进行油中气体分析,应无异常变化。

3.1.17 变压器绕组频响特性测量和低电压下的阻抗电压测量。 3.1.18 分接开关试验

有载分接开关应做操作循环试验、切换时间测量、切换波形测量、过渡电阻测量等。 3.2 型式试验 3.2.1 温升试验

1)应根据GB1094.2规定进行温升试验。温升限值应满足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规定。同型号、同容量变压器中任选一台做温升试验。

2)温升试验前、后均应取油样进行色谱分析,油中气体绝对产气率(ml/d)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总烃120,CO720,不得出现C2H2。 3.2.2 雷电全波、截波冲击试验

按GB1094.3和GB/T1094.4规定进行。 3.2.3 中性点雷电全波冲击试验

按GB1094.3和GB/T1094.4规定进行。 3.2.4 声级测定

声级测量按GB/T1094.10和JB/T10088规定进行。 3.2.5 油箱机械强度试验

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变压器油箱机械强度试验报告。该报告的被试油箱结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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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产品的油箱结构相同。 3.2.6 空载电流谐波测量

其幅值表示为基波分量的百分数。 3.2.7 零序阻抗测量 3.3 现场试验

根据GB50150进行变压器现场试验,并同时执行下列要求: 3.3.1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3.3.2 检查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

3.3.3 检查变压器的联结组标号应与设计要求、铭牌及标记相符。 3.3.4 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测量、吸收比的测量。 3.3.5 测量铁心和夹件对地绝缘电阻。 3.3.6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 3.3.7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tan?和电容量。 3.3.8 声级测量。 3.3.9 绝缘油试验。

3.3.10 低电压下的空载电流测量。 3.3.11 密封试验。 3.3.12 套管试验。

3.3.13 有载分接开关的操作循环试验。 3.3.14 外施交流耐压试验。 3.3.15 相位检查。

3.3.16 辅助装置的检查。

3.3.17 变压器绕组频响特性测量和低电流下的阻抗电压测量。 3.3.18 冲击合闸试验。 4 包装和运输

4.1 包装

4.1.1 供方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和需方的实际运输条件,将变压器本体和所有零部件采用适合于铁路、公路或水路远途运输的包装箱进行包装好,并将全套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外形尺寸图、运输尺寸图、产品拆卸件一览表、装箱单、铭牌图或铭牌标志图以及备品备件一览表等应包装好,防止受潮。

4.1.2 变压器拆除的组件应单独包装,并在拆除一览表内填写拆除组件名称和件数,以作为现场验收的依据。变压器本体在拆卸处应用临时盖板(钢板)密封,并在变压器油箱上应标上“运输重心”、“起吊点”等字样。

4.1.3 电容型套管应包装在一个木箱内,并用垫有毛毡或橡胶等防震材料的半环形木板,用螺栓将套管法兰固定在箱内木支架上。包装箱上应标上“向上”、“防震”和“小心搬运”等字样。

4.1.4 储油柜应单独包装,并且所有安装孔应密封。包装箱上应标上“向上”、“起吊点”、“小心搬运”等字样。

4.1.5 气体继电器、吸潮器、温度计、油位计、压力释放阀等用防震材料包装,并应标上“向上”、“易碎”等字样。

4.1.6 变压器的大件和重件需在运输文件中附上尺寸图和重量,并提供起吊图纸和说明,包装箱上应有起吊标志。

4.1.7 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在箱内, 在箱上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以与本体相区别;并标明\防尘\、\防潮\、\防止损坏\、\易碎\、\向上\、\勿倒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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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1.8 包装箱应连续编号,不能有重号。包装箱面上供方应按下述内容写上不褪色的醒目标签:

1)合同号; 2)目的地名称; 3)收货人及代号; 4)设备名称和项目号; 5)箱号;

6)毛重与净重; 7)外形尺寸;

8)在设备的包装箱外面应标上“重心”、“起吊点”、“小心搬运”、“正面向上”、“防止受潮”、“勿倒”、“勿倾斜”、“防火”等字样。

4.1.9 从厂方发货至需方收到期间,设备应完好无损。凡因包装不良所造成一切损失应由厂方自负。 4.2 运输

4.2.1 变压器的结构应在经过正常的铁路、公路及水路运输后内部结构相互位置不变、紧固件不松动。变压器的组件、部件(如套管、散热器、阀门和储油柜等)的结构及布置位置应不妨碍吊装、运输及运输中紧固定位。

4.2.2 变压器通常为带油运输,如受运输条件限制时,可不带油运输,但须充以干燥的气体,并明确标志所充气体种类。运输前应进行密封试验,以确保在充以20kPa-30kPa压力的气体时密封良好。变压器主体在运输中及到达现场后,油箱内的气体压力应保持正压,并有压力表进行监视。

4.2.3 运输时应保护变压器的所有组件、部件(如储油柜、套管、阀门及散热器等)不破坏和不受潮。

4.2.4 成套拆卸的组件和零件(如气体继电器、套管、温度计及紧固件等)的包装应保证经过运输、储存直至安装前不损伤和不受潮。

4.2.5 成套拆卸的大组件(如散热器、储油柜等)运输时可不装箱,但应保证不受损伤,在整个运输与储存过程中不得进水和受潮。

4.2.6 在设备启运时,供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需方以下内容:

1)设备名称;

2)件数、件号、重量; 3)合同号; 4)货运单号; 5)达到地点; 6)设备发出日期。

5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5.1 技术服务 5.1.1 概述

1)卖方应指定一名工地代表,配合买方及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卖方应指派合格的有经验的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卖方指导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指导人员的意见执行,此时,卖方指导人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2)卖方在设备安装前及时向买方提供技术服务计划,包括服务内容、日程、工作人员、天数等。买、卖双方据此共同确认一份详尽的安装工序和时间表,作为卖方指导安装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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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买卖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数量、在工地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5.1.2 任务和责任

1)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2)卖方技术人员代表卖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3)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4)卖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其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6)卖方代表应尊重买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7)卖方应将技术服务费用,包括由工厂至现场的往返差旅费进行分项报价。提供现场服务的费用将包括在议(评)标价中,并增列入合同。 5.2 设计联络会

5.2.1 为协调设计及其它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买方与卖方应召开设计联络会。卖方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签约后的15天内,卖方应向买方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买方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卖方应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并作出改进。卖方应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和协调工作,承担全部技术责任并做好与买方的设计联络工作,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2.2 联络会主题

1)决定最终布置尺寸,包括外形、套管引出方向、散热器布置和其它附属设备的布置; 2)复核变压器的主要性能和参数,并进行确认; 3)检查总进度、质量保证程序及质控措施;

4)决定土建要求,运输尺寸和重量,以及工程设计的各种接口的技术资料要求; 5)讨论交货程序; 6)解决遗留问题;

7)讨论工厂试验及检验监造问题;

8)讨论运输、交接、安装、调试及现场试验; 9)其它要求讨论的项目。

其中,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主要是审查变压器设计方案,确定设计、制造和试验进度,以及工厂监造的关键点等。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内容为确定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特别是各种接口布置尺寸,审查交货计划和现场试验大纲等。

地点:承担设计和主要部件生产任务的制造厂所在地 日期:大约在合同生效后第 天 会期: 天

买方参加会议人数: 人 卖方参加会议人数: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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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联络会议解决。

5.2.4 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事项和结论,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3 在卖方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5.3.1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买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5.3.2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5.3.3 买方对货物运到买方目的地以后有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买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目的地后买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5.3.4 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2个月,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见证,并将在接到卖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30天内通知卖方。然后买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买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见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5.3.5 若买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不派员到卖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5.3.6 监造范围:

1)铁心的装配; 2)绕组的绕制;

3)绕组及引线的装配:绕组的绝缘结构、绝缘材料、整个绕组的松紧度、引线的走向及排列,变压器的最后组装制造过程中的试验;

4)油箱的制造过程、焊接的质量、油箱机械强度和密封试验、散热器及其他附件的质量; 5)绝缘的干燥处理和真空注油;

6)在厂内的最后总装配、试验、及试验后的二次吊盖检查等;

7)对重要的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数量的检查。必要时买方人员有权到零部件分供方进行监督和检验;

8)合同设备的包装质量的检查;

9)开关装配和调试。开关结构、操作、检验和维修等。 5.3.7 卖方应向监造者提供下列资料:

1)重要的原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型号及必要的工厂检验报告;

2)重要外协零部件和附件的验收试验报告及重要零部件和附件的全部出厂试验报告; 3)设备出厂例行试验报告、半成品试验报告; 4)型式试验报告;

5)产品改进和完善的技术报告;

6)与分供方的技术协议、分包合同副本;

7)合同设备的铁心组装图、引线布置图、装配图及其他技术文件; 8)设备的生产进度表;

9)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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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

5.3.9 监造者将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文件,买方人员参加工厂检验既不能解除卖方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也不替代合同设备到货后买方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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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g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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