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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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书

劳 动

一 签约人基本情况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青岛顶津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张百清 单位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61号 联系电话: 0532-88703908

(二)、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劳动者)姓名: 家庭住址(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二 合同期限

(三)、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 (1) 款。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

/ / / (四)、本合同试用期为 陆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职员/工人)岗位上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下列第 款。 A.公司人力资源工作; B.公司财务工作; C.公司总经办相关工作; D.公司生产线操作;

E.公司生产管理工作; F、公司产品企划工作; G.公司产品销售相关工作;

(六)、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北京/天津/秦皇岛/石家庄/保定/邯郸/邢台/沧州/廊坊/唐山/太原/临汾/长治/晋中/呼市/包头/大同/东胜/青岛/烟台/潍坊/济南/济宁/淄博/枣庄/威海 (七)、乙方的工作职责是:

依乙方所在部门岗位工作职掌执行。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八)、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特点实行 工时制度。 A. 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B.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乙方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 . C.不定时工作制度:

(九)、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乙方加班的,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及用人单位的审批程序。

(十)、乙方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之外的假期约定如下:

1. 依公司制度规定,依法享有不低于5天带薪休假。

五 劳动报酬

(十一)、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具体发薪日期为次月7日 (十二)、乙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不低于员工所在地最低工资元/月。

2

(十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本薪+浮动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其他津帖等,并依公司相关

薪资、考勤制度等办法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 社会保险

(十四)、甲方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十五)、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六)、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十七)、甲方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十八)、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十九)、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二十)、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十一)、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 30 日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需办理工作交接明细如下:

1. 离职审批表、工作交接清册,包括 公司相关管理资料、固定资产等。 3. 若乙方为营业人员需做在公司所负责的业务客户资料和账款的交接。 甲方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出具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证明。

3

2. 乙方与甲方之间帐款交接

九 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二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就有关服务期和违约金等事项双方约定如下(或见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书):

1. 空白 2. 空白 3. 空白 4. 空白 (二十三)、乙方为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双方就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等事项约定如下(或见双方签订的专项协议书):

1. 空白

2. 空白 4. 空白

3. 空白

十 双方约定事项

(二十四)、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约定如下事项:

1. 见附件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一 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五)、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 无效时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乙方同意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惩处。甲方制定和发布的规章制度以OA、公告、培训、会议等形式予以公示,乙方有权利和义务每日查看OA系统与公告栏。乙方在了解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后应对《规章制度送达表》进行签字确认。

2、乙方的身体状况应符合国家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之条件。

3、乙方自到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属于天津户籍者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属于非天津户籍者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政府劳动人事部门设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4、乙方同意甲方因工作需要(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结构调整)合理调整本人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如果乙方对调动有异议自甲方提出调动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自调动之日起一个月后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5、甲方依据经营发展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安排乙方利用班后时间或公休日进行相关训练及作业,乙方应予配合。 6、甲方依据政府规定为乙方投缴社会保险,因乙方原因 (指再就业后仍在领失业保险金或身份证号重复) 和包括保险政策变动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甲方不能为乙方投缴社会保险时,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为乙方补缴保险的义务。

7、甲方为暂不符合投缴社会保险条件的乙方,自甲方用工之日起在商业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以保障乙方因工发生意外后得到合理补偿。

8、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如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的原则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有向甲方赔偿的义务。

9、乙方的薪资不低于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0、甲方停工,自停工之日起,按照相应法律法规执行。

11、甲方依据经营发展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安排乙方利用班后时间或公休日进行工作相关训练与培训。在服务期内因自身原因离职时需分摊赔偿甲方的培训费用(试用期内除外)。

1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

13、甲方委派乙方参加培训,如乙方在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期满前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协商甲方同意时,劳动合同方可解除,但乙方应按国家规定赔偿甲方为乙方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

14、乙方同意依工作需要签订《国内培训人员协议书》、《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依岗位说明书要求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乙方需在如上附件上签字确认,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附后。

15、乙方保证在受聘于本公司之前,未同任何与本公司经营性质相仿的单位/公司签订过有关同业竞止的协议和承诺,倘签署过,亦已于同本公司签约之日前终止,否则愿意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并赔偿本公司因保证人过失而遭受之任何损失。

16、乙方承诺提交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工作经历等真实客观,如有虚假,甲方得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

17、如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需于离职生效日之前将工作交接办理完毕,否则甲方将暂扣乙方余额工资,待乙方交接完毕后予以发放。若因乙方未及时办理交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8、乙方若有包括亲朋在内的近亲属在顶新集团就职,需在履历表上注明,若有隐瞒,一经发现,劳动合同自行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9、如因乙方原因在工作中造成对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且乙方同意由甲方在乙方未结工资中扣除。 20、乙方辞职因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在此期间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1、员工离职时,必需自离职日起15日之内向人资部门领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逾期造成一切后果均由员工个人负担。

22、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等无法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以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家庭地址如有变更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因相关文件送达不能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3、乙方因应工作需要需到岗的,无正当理由超过三日或三个月内累计六天未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辞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甲方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

24、管理岗位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实行8小时工作制,超出部分依国家规定支付其加班费。

25、由于甲方生产产品具有淡旺季明显特点,淡季时产量明显下降,员工出勤率低,而旺季时人工出勤率高,加班增多,为均衡淡旺季出勤差异,同时,使员工可以淡季时充分休息,故生产岗位人员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

26、另因营业及行销服务岗位人员工作特殊性且需外勤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故营业及行销服务岗位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7、本约定作为劳动合同书的组成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其他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 订 日 期 :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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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其他事项

(二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的条款如与国家或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二十八)、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二十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的内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6

续订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本合同。 续订期限执行下列第 款: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始。 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2、 3、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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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订劳动合同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始。 双方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2、 3、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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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如下变更:

1、 2、 3、 4、 5、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9

补充协议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向员工本人说明缘由,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员工在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有欺诈公司行为的; 2、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超越人事、财务核决权限造成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5、 在执行安全性勤务时间内睡觉或擅离职守,给集团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6、 故意泄漏公司商业、技术机密,有确切证据经主管认定者;

7、 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文字或图片、聚众闹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8、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挪用公司款、行贿受贿者;

9、 故意毁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给集团或公司造成损失者; 10、 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 无证照擅自驾驶操纵机动车辆肇事者;

12、 因应工作需要需到岗但无正当理由超过三日或三个月内累计六天未到岗上班的; 13、 利用集团或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集团或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4、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5、 在公司内部聚众赌博者;

16、 恶意诋毁集团或公司及个人名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17、 年度内累计两次记大过,经权责主管核准者; 18、 公安、司法机关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19、 非法煽动怠工、罢工或鼓动风潮有具体事实者。 20、 盗窃同仁或集团、公司财物者;

21、 拒绝听从主管的指挥监督,并辱骂、动手殴打主管,或唆使同仁攻击主管者; 22、 违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

23、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2、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或给公司造成

重大损失的。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10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向员工本人说明缘由,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员工在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有欺诈公司行为的; 2、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超越人事、财务核决权限造成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5、 在执行安全性勤务时间内睡觉或擅离职守,给集团或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6、 故意泄漏公司商业、技术机密,有确切证据经主管认定者;

7、 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文字或图片、聚众闹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8、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挪用公司款、行贿受贿者;

9、 故意毁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给集团或公司造成损失者; 10、 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 无证照擅自驾驶操纵机动车辆肇事者;

12、 因应工作需要需到岗但无正当理由超过三日或三个月内累计六天未到岗上班的; 13、 利用集团或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集团或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4、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5、 在公司内部聚众赌博者;

16、 恶意诋毁集团或公司及个人名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17、 年度内累计两次记大过,经权责主管核准者; 18、 公安、司法机关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 19、 非法煽动怠工、罢工或鼓动风潮有具体事实者。 20、 盗窃同仁或集团、公司财物者;

21、 拒绝听从主管的指挥监督,并辱骂、动手殴打主管,或唆使同仁攻击主管者; 22、 违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

23、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2、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或给公司造成

重大损失的。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10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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