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生态功能区划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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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义政发〔2007〕47号

义乌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责任表

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义乌市环境保护局

项目负责人:俞佳栋(工程师)

参加编制人员: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义乌市环境保护局: 审 核: 刘 瑜(工程师)

蒋 楠(工程师) 陈 远(工程师)

贾章献

俞江仙

谭湘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范浩明(义乌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第一部分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性质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根据区域社会经济活动类型、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布规律,将区域划分为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规划,明确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环境保护基本要求、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的过程。

第二条 规划目标

根据义乌市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开发程度和发展潜力,将区域划分为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功能区,设臵区域建设开发活动的环保准入门槛,明确各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主要措施,以控制和改善社会经济活动的环境行为,为政府开展区域性开发建设活动提供环境决策基础,为环保部门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提供基本依据;在义乌市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结构。

第三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义乌市全境,总面积110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与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一致。 规划基准年:2005年;

规划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

(4)《浙江省县(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技术导则》(2006); (5)《金衢丽地区生产力布局与产业带发展规划》(2004); (6)《浙江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7)《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2006);

(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 (9)《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 (10)《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 (11)《钱塘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2006); (12)《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意见》(2006); (13)《金华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

(14)《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5); (15)《义乌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

(16)《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17)《义乌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 (18)《义乌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2006); (19)《义乌市“十一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2006); (20)义乌市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第五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和承载力空间分布为基础,根据社会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承载力利用强度的不同,从环境准入的角度将义乌市划分为优化准入、重点准入、限制准入和禁止准入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明确各类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和建设开发活动的环保准入条件等,实现对有限的生态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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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规划原则

(1)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加快对受破坏地区的治理和恢复。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2)统筹发展、重视协调的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和自然和谐为主线,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着眼于区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遵循自然客观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

从市域实际出发,根据其资源与生态环境特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科学合理规划,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总量控制目标和产业环保准入条件。

(4)可操作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

市(县)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国家级、省级规划的细化与落实,应突出可操作、易实践的特点,满足环境管理方式转变需要,为制定差别化的分区管理政策提供依据。同时,区域发展的内部区位结构今后一个时期仍将变迁,功能区划要分析这种变迁趋势,体现前瞻性。

(5)与其它规划相协调、衔接的原则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在注重与上一级规划相协调的同时,做好与其它相关规划尤其是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七条 规划成果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文本》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登记表》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集》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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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态环境功能分区

第八条 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综合考虑土壤侵蚀、水环境污染、地质灾害、酸雨敏感性影响,并赋予相应权重计算综合敏感性指数,分为极敏感、高度敏感、中度敏感、轻度敏感和一般地区5个等级。

极敏感区:主要分布在大陈、苏溪、赤岸、上溪镇和稠城、后宅、廿三里街道的几个水库周围,面积8.7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0.79%。

高度敏感区:主要分布在市域东北、西部和南部的山地,面积248.3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22.48%。

中度敏感区:市域北部、西部和南部大部分山地地区,面积9.0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0.82%。

轻度敏感区:主要分布在市域中部,面积269.9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24.43%。

一般地区:市域中心地带大部分地区,面积568.9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51.48%。

第九条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综合考虑水源涵养与饮用水源保护、土壤保持、生态系统产品提供等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因子,并进行等权赋值计算综合重要性指数,分为极重要、中等重要、比较重要和一般地区4个等级。

极重要区:主要为大陈镇中部、赤岸镇中部、廿三里街道西北部、上溪镇东部、城西街道西部和苏溪镇中部的一些重要水库及其周边地区,面积9.5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0.86%。

中等重要区:义乌市东北、西部和南部山地地区,面积226.1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20.46%。

比较重要区:分布于佛堂镇北部、义亭镇东北部、江东街道北部、后宅街道东部、稠城街道西部、苏溪镇北部、大陈镇北部和上溪镇西北部,面积335.7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30.38%。

一般地区:主要分布在义乌市中部大部分地区,面积533.6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比例48.30%。

第十条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分类原则

所有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划分完毕后,将其归为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优化准入区四类生态环境功能区。

禁止准入区: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包括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绝对(核心)保护区以及其他有特殊保护价值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保护与建设要求为全面保护、禁止准入。

限制准入区: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或极重要、生态环境高度敏感或极敏感,对于维持区域乃至全省生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的地区,主要包括绝大部分农业、林业用地,以及在城镇体系规划与工业布局规划中非重点进行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的乡镇。保护与建设要求为优先保护,限制准入。

重点准入区:生态环境敏感性为一般,生态服务功能中等或一般,主要为在城镇体系和工业布局规划中需要进行大规模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人口集聚),且产业结构与布局相对合理、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经济功能较强、有发展潜力的地区。保护与建设要求为合理布局,重点准入。

优化准入区:生态环境敏感性为轻度或中等,生态服务功能中等或一般,主要为现状开发密度较高,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程度较深,产业结构与布局有待于优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生态环境承载力正在减弱,人均自然资源拥有率低的地区。保护与建设要求为调整结构,优化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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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区划方案

共将义乌市划分为34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其中禁止准入区16个,限制准入区10个,重点准入区3个,优化准入区5个;其面积分别为242.58平方公里、593.33平方公里、80.05平方公里、189.04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1.95%、53.69%、7.25%、17.11%。

义乌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表

类别 代码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km2) Ⅱ2-20782A01 岩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3.09 Ⅱ2-20782A02 长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2.45 Ⅱ2-20782A03 仇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14 Ⅱ2-20782A04 岭脚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24 Ⅱ2-20782A05 马库坞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39 Ⅱ2-20782A06 岭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11 禁 Ⅲ1-40782A07 东塘-八都-巧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98.98 止 能小区 准 Ⅲ1-40782A08 卫星-王大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13.54 入 小区 Ⅲ1-40782A09 龙祈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24 区 Ⅲ1-40782A10 反帝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59 Ⅲ1-40782A11 窄塘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57 Ⅲ2-30782A12 深塘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72 Ⅲ2-30782A13 柏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3.26 Ⅲ2-30782A14 伏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8 Ⅲ2-30782A15 古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11 Ⅲ2-30782A16 青龙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0.027 Ⅱ2-20782B01 义西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88.67 限制准入区 Ⅲ1-40782B02 义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1.05

类别 代码 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名称 面积(km2) 限 Ⅲ2-30782B03 齐庐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65.38 制 Ⅲ2-30782B04 义东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09.80 准 Ⅲ2-30782B05 双林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6.15 入 Ⅲ2-30782B06 义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84.81 区 Ⅲ2-30782B07 深塘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41 Ⅲ2-30782B08 义乌江洪水调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3.64 Ⅲ2-30782B09 大陈江洪水调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2 Ⅲ2-30782B10 洪巡溪洪水调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0 Ⅲ2-30782C01 义乌中部生态工业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7.89 重点准入区 Ⅲ2-30782C02 苏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20.94 Ⅲ2-30782C03 佛堂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31.22 优 Ⅲ2-30782D01 城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39.85 化 Ⅲ2-30782D02 大陈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2.34 准 Ⅲ2-30782D03 赤岸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5.86 入 Ⅲ2-30782D04 上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6.60 区 Ⅲ2-30782D05 义亭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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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污染物总量控制

第十二条 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分配原则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和二氧化硫。 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源:工业、城镇生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三类点源。 二氧化硫指标在规划范围内统一调控,不再分配到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禁止准入区点源允许排放量为0,不参与总量分配。

根据义乌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和控制要求,COD总量控制以2005年所有点源统计数据为基准,确保“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达到15.1%以上的削减率。

综合考虑各小区的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容量、人口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趋势、产业布局调整、削减潜力等各种因素,以属地管理、重点保障、适当预留为原则,制定总量控制计划。

第十三条 污染物总量控制总体目标

根据义乌市主要污染物“十一五”减排目标要求,到2010年,二氧化硫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5.0%,控制在4784.69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5.1%、15.0%,控制在27779.54吨、4430.91吨以内。

第十四条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区方案

限制准入区:2010年,COD和氨氮分别在2005年现状基础上上削减19.78%和17.88%,控制在120.09吨和22.5吨内。

重点准入区:2010年,COD和氨氮分别在2005年现状基础上削减8.23%和9.04%,控制在4539.7吨和977.11吨内。

优化准入区:2010年,COD和氨氮分别在2005年现状基础上削减16.31%和16.54%,控制在23119.75吨和3431.3吨以内;建设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在同区域替代削减1.5倍以上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各小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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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水环境污染物总量削减方案表(单位:吨)

点源现状排放量功能区类别 编号 名称 (2005) COD Ⅱ2-20782B01 限制准入区 Ⅲ1-40782B02 Ⅲ2-30782B06 Ⅲ2-30782C01 重点准入区 Ⅲ2-30782C02 Ⅲ2-30782C03 Ⅲ2-30782D01 Ⅲ2-30782D02 优化准入区 Ⅲ2-30782D03 Ⅲ2-30782D04 Ⅲ2-30782D05 义西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义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义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义乌中部生态工业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苏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佛堂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城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大陈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赤岸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上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义亭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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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源目标控制量削减率 (2010) COD 90.64 15.57 13.88 149.81 510.96 3878.93 氨氮 16.09 4.07 2.34 10.74 68.59 897.78 COD 17.82% 24.78% 25.78% 9.03% 9.80% 7.98% 16.35% 16.33% 16.19% 15.81% 15.60% 氨氮 17.06% 16.94% 24.52% 6.28% 11.12% 8.91% 16.57% 16.46% 16.38% 16.22% 15.90%

氨氮 19.4 4.9 3.1 11.46 77.17 985.62 110.3 20.7 18.7 164.68 566.5 4215.46 24023.56 3821.36 20096.00 3188.16 408.45 1834.62 561.35 795.99 54.54 50.36 73.43 111.71 341.77 1537.59 472.59 671.80 45.56 42.11 61.52 93.95 第四章 生态环境功能分区规划

第一节 禁止准入区

禁止准入区主要分布在大陈镇、上溪镇、赤岸镇、苏溪镇、城西街道、廿三里街道和义亭镇,16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总面积为242.5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1.95%。

该区主要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为主的功能小区,共16个,分别为岩口、长堰、仇宅、岭脚、马库坞、岭口、东塘-八都-巧溪、卫星-王大坑、龙祈山、反帝、窄塘、深塘、柏峰、伏虎、古寺和青龙头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饮用水源地具有饮用水提供、洪水调蓄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对支撑区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属于严格禁止开发区域,应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和扩建与供水实施无关的一切建设项目,禁止在该区设臵污水排放口,已有的污水排放口限期拆除。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逐步削减岩口和长堰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规模。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流域内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十五条 岩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2A01) (1)基本特征

水域:一级保护区:岩口水库的整体水域;二级保护区:岩口水库的入库溪流:斯河溪、溪华溪、金付宅溪、黄山溪。

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库环库公路(山路)以下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库环

库公路(山路)以上的集雨区域的陆域。

总面积53.09km2。

总库容4650万m3。目前水质为Ⅳ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一级保护区内没有工业企业进驻,二级保护区内有岩口湖风景旅游区、养殖场、采石场,还有一定面积的农业种植。已发布《义乌市岩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和洪水调蓄。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逐步削减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规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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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十六条 长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2A02) (1)基本特征

水域:一级保护区:长堰水库的整体水域;水库至调节池渠道。二级保护区:长堰水库的入库溪流(无名称)。

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库环库公路(山路)以下陆域;调节池围墙以内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库环库公路(山路)以上的集雨区域的陆域。

总面积22.45 km2。

总库容1172万m3。目前水质为Ⅳ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氨氮。一级保护区内没有工业企业进驻,二级保护区内有养殖场,采石场,还有一定面积的农业种植。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和洪水调蓄。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

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十七条 仇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2A03) (1)基本特征

仇宅水库水域部分,位于上溪镇仇宅村,面积0.014km2。为小二型水库,正常库容150万m3。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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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十八条 岭脚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2A04) (1)基本特征

岭脚水库水域部分,位于后宅街道高速公路以北,岭脚村,面积0.024 km2

。作为岭脚、上方、倪村等7个村的饮用水源。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十九条 马库坞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2A05) (1)基本特征

位于北苑街道西北部,高速公路以南,面积0.039 km2。作为金山脚、王高畈和前洪3个村的饮用水源。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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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二十条 岭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2A06) (1)基本特征

位于后宅街道西部,面积0.11 km2。洪巡溪上游,总库容134.3万m3,正常库容107 m3。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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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东塘-八都-巧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1-40782A07)

(1)基本特征

水域:一级保护区:八都、巧溪、东塘三水库的整体水域;杨梅岗调节池水域;八都水库、巧溪水库至调节池输水渠道。二级保护区:各水库的入库溪流:八都水库大、小八都溪;巧溪水库双溪和东塘水库高路溪。

陆域:一级保护区:三水库沿山公路(山路)以下陆域;杨梅岗调节池围墙以内陆域。二级保护区:三水库沿山公路(山路)以上的集雨区域;杨梅岗调节池围墙以外方圆100米以内陆域。

总面积98.98km2

目前水质为Ⅱ类,保护较好,一、二级保护保护区内基本没有工业企业,土地利用基本是林地和水源涵养林。已制定《义乌市八都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和洪水调蓄。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

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二十二条 卫星-王大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1-40782A08)

(1)基本特征

水域:一级保护区:卫星水库的整体水域;二级保护区:各水库的入库溪流:卫星水库东、西溪及其汇合后的后溪;王大坑水库整个水域;王大坑水库华溪;卫星水库和王大坑水库的联网渠道。

陆域:一级保护区:两水库沿山公路(山路)以下陆域;调节池围墙以内陆域。二级保护区:两水库沿山公路(山路)以上的集雨区域。

总面积13.54 km2。

目前水质为Ⅱ类,保护较好,一、二级保护保护区内基本没有工业企业,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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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利用基本是林地和水源涵养林。已制定《义乌市卫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和洪水调蓄。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二十三条 龙祈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1-40782A09) (1)基本特征

龙祈山水库水域部分和周边部分集雨区,位于龙祈山南部,苏溪镇境内,总面积0.024 km2,总库容27万m3。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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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二十四条 反帝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1-40782A10) (1)基本特征

反帝水库水域部分和周边部分集雨区,位于苏溪镇同裕,总面积0.059 km2。总库容104万m3。作为义北同裕、王联、 联合等4个村的饮用水源地。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二十五条 窄塘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1-40782A11) (1)基本特征

窄塘水库水域部分和周边部分集雨区,位于廿三里街道里兆,总面积0.057 km2。总库容14.8万m3。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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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二十六条 深塘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1-30782A12) (1)基本特征

水域:一级保护区:深塘水库的整体水域;二级保护区:深塘水库的入库溪流(无名称)。

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库环库公路(山路)以下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库环库公路(山路)以上的集雨区域的陆域。

总面积0.72km2

。目前水质为Ⅱ类,保护较好,一、二级保护保护区内基本没有工业企业,土地利用基本是林地和水源涵养林。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和洪水调蓄。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

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二十七条 柏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A13) (1)基本特征

水域:一级保护区:柏峰水库的整个水域。二级保护区:各水库的入库溪流:柏峰水库的入库溪流(无名称);枫坑水库整个水域;枫坑水库的两条入库溪流:大雪枫坑、小雪枫坑;柏峰水库与枫坑水库的联网渠道。

陆域:二级保护区:柏峰水库集雨面积内的陆域;枫坑水库集雨面积内的陆域。

总面积53.26km2。目前水质为Ⅱ类,保护较好,一、二级保护保护区内基本没有工业企业,土地利用基本是林地和水源涵养林。已制定《义乌市柏峰水库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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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和洪水调蓄。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二十八条 伏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A14) (1)基本特征

伏虎水库水域部分和周边部分集雨区,位于苏溪镇西部杜村,总面积0.08 km2。总库容65.4万m3。为杜村、东青、洪流、密溪4村的饮用水源地。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和洪水调蓄。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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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二十九条 古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A15) (1)基本特征

古寺水库水域部分和周边部分集雨区,位于赤岸镇西部古寺村,总面积0.11 km2。总库容224.6万m3。为大桥、莱山等12个村的饮用水源地。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和洪水调蓄。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三十条 青龙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A16) (1)基本特征

青龙头水库水域部分和周边部分集雨区,位于上溪镇西部,总面积0.027 km2。为龙华、立塘2村饮用水源地。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

该小区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饮用水源保护和洪水调蓄。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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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第二节 限制准入区

限制准入区主要分布在大陈镇、上溪镇、赤岸镇、苏溪镇、城西街道、江东街道、后宅街道、北苑街道、廿三里街道和义亭镇,10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总面积为593.3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3.69%。限制准入区是义乌市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生态屏障,是农业和林业产品的重要产出区,也是义乌市主要风景旅游名胜区所在地。

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土壤侵蚀敏感区、地质灾害敏感区和重要风景旅游区等对于维持生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的区域,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应在维持生态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逐步实施人口外迁,强化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引导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和生态旅游业。禁止发展二、三类工业。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和限制开发,限采区实行矿山收缩,禁止新开矿山,制定矿山环境应急预案,防治突发生态环境事故,处理好矿山开发与旅游资源的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对开采的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

第三十一条 义西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Ⅱ2-20782B01) (1)基本特征

地处义乌市西部,面积约88.67平方公里,范围包括城西街道和上溪镇北部

区域,以及北苑街道和后宅街道一小部分。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作为义乌市西部的绿色屏障和城市氧吧,主要起调节气候、生态保护、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环境功能。主要保护目标为维持大气、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有效涵养东溪、富溪、斯河、香溪等支流,保护水资源等。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控制水土流失,促进生态农业建设;根据区域特色,适度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

保护和扩大水源涵养林用地,改造疏林地,防止水土流失,提高林地生态环境质量。对25°以上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区内实行封禁治理和严禁采矿,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并加强对建设项目引起的水土流失防治及其监督管理,以开挖裸露面复绿为重点进行治理。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化养殖场2007年底以前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规模化畜禽养殖COD排放量到2010年控制在90.64吨以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6.09吨以内。

调整林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山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适当扩大经济林和特殊用林比例,加快林业商品基地建设,规划发展夏秋高山无公害和有机蔬菜基地。

深入挖掘当地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德胜岩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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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义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1-40782B02) (1)基本特征

地处义乌北部,面积约121.05平方公里。范围包括大陈镇,苏溪镇,廿三里街道东北部的山地部分。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义乌市区的绿色屏障,主要起生态保护、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环境功能。主要保护目标为维持区域大气、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有效涵养大陈江及其支流。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加强小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与监管,对重点水源涵养区内,特别是25度坡度以上且已开垦种植的区域,严格实行退耕还林。引导人口向城镇和其他经济区转移,逐步降低小区的人口密度。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化养殖场2007年底以前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规模化畜禽养殖COD排放量到2010年控制在15.57吨以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4.07吨以内。

坚持适度开发的原则,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重点建设义北民俗休闲旅游区和华溪森林公园。

第三十三条 齐庐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B03) (1)基本特征

位于义乌市北郊,区域面积约65.38平方公里,范围主要为齐庐山山体部分区域,属后宅街道和大陈镇。土地以林地为主,耕地资源较少。植被覆盖良好,

主要涵养伏虎水库,东青溪等水系。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生态保护、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发展生态旅游等功能。

维持区域水质达到III类标准,保障伏虎水库、东青溪的水体安全。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积极采取封山育林、封山护林、造林更新、林相改造、补植改造等措施,保持高的森林覆盖率,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服务功能。其次是保持水系的完整,加强对地下水、地表水的管理,防止过分开采和利用。

规范旅游项目开展,加强旅游区内的环境基础设施,包括消烟除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处臵设施,促进污染集中控制,增加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地能力。景区应当根据规划确定的游览接待容量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不得无限制地超量接纳游览者。对景区内的名木古树要严加保护,严禁砍伐、移植。

第三十四条 义东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B04)(1)基本特征

该区地处义乌市中东部地区,面积约109.80平方公里,范围包括佛堂镇东部和江东街道东南部,以及赤岸镇东北一部分区域。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作为义乌市中东部的绿色屏障,主要起调节气候、生态保护、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等生态环境功能。

主要保护目标为维持大气、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有效涵养义乌江鲇溪、南江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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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重视水土保持,加强林地建设特别是涵养水源能力强的阔叶林建设,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对沿山溪水库地带,加强风景林和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增加林种树种,培育多层次的林木植被。

遵循适度开发的原则,有效利用丰富的低山丘陵资源,充分挖掘江东文化旅游区的内涵特色,发展特色旅游业和生态休闲度假产业。

第三十五条 双林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B05) (1)基本特征

位于义乌市佛堂镇,面积约为6.15平方公里,小区紧挨义乌江的主要支流南江,范围涵盖双林风景区的山体部分。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是作为风景名胜区。 保护目标为维持区域水质达到III类标准。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加强古迹保护,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业。做好封山工作、植树绿化、护林防火和防治病虫害工作,对景区内的名木古树采取保护复壮措施,严禁砍伐、移植,防止损害。

大力加强旅游区内的环境基础设施促进污染集中控制,增加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能力。

第三十六条 义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B06) (1)基本特征

地处义乌市最南部,面积184.81平方公里,范围包括赤岸镇南部大部分和佛堂镇南部部分区域。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

保护目标为维持大气、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有效涵养吴溪。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提高山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发展特色农业和适度开发特色旅游业。调整林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适当扩大经济林和特殊用林比例,加快林业商品基地建设,发展夏秋高山无公害和有机蔬菜基地。保护和扩大水源涵养林用地,改造疏林地,防止水土流失,提高林地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化养殖场2007年底以前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规模化畜禽养殖COD排放量到2010年控制在13.88吨以内,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34吨以内。

第三十七条 深塘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B07) (1)基本特征

位于义亭镇,主要范围为深塘水库周围山地,面积1.41平方公里。地貌以低山为主,承担着深塘水库周围水源涵养的功能。区域面积较小,土地利用现状以林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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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

主要保护目标为维持大气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有效涵养深塘水库水源。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加强林业建设,提高林分质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服务功能。 第三十八条 义乌江洪水调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B08) (1)基本特征

范围为义乌江河道及两岸100米内区域,面积13.64平方公里。全区水污染敏感,现状水质较差,为劣Ⅴ类,主要以有机污染为主。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保持和提高自然的削减洪峰和蓄纳洪水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水自然净化能力。

主要保护目标义乌江水环境质量近期有所改善,远期达到Ⅲ类水质目标。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禁止一切工业项目和规模化畜禽养殖进入。

开展河道整治,严格保护现有的湖滨带、河滩地,维护良好的通江水道提高防洪泄洪能力;减轻水污染负荷,改善水交换条件,恢复水生态系统的自然净化能力。开展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建设针阔混植、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带。

第三十九条 大陈江洪水调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B09) (1)基本特征

范围为大陈江河道及两岸80米内区域,面积1.22平方公里。目前水质外朝塘断面为III类水,邢宅和瓦窑头2个断面水质相对较差。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保持和提高自然的削减洪峰和蓄纳洪水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水自然净化能力。

主要保护目标为大陈江水体各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禁止一切工业项目和规模化畜禽养殖进入。

开展河道整治,建设河岸带绿化,河岸带沿线植被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第四十条 洪巡溪洪水调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B10) (1)基本特征

范围为洪巡溪河道及两岸80米内区域,面积1.20平方公里。目前水质不能完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保持和提高自然的削减洪峰和蓄纳洪水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水自然净化能力。

主要保护目标为洪巡溪义乌-浦江交界断面近期达到Ⅳ类水质,远期达到Ⅲ类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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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禁止一切工业项目和规模化畜禽养殖进入。

实施洪巡溪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提高河道自净能力。根据水力、河岸及地势条件,适当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减小丰枯差别,平衡水质、流量。 第三节 重点准入区

重点准入区有3个,分别为义乌中部生态工业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苏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和佛堂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主要分布在义乌市经济开发区、苏溪和佛堂镇建成区及周边地区,总面积80.05平方公里,占全市7.25%。

重点准入区地势平坦,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发展基础良好,是义乌市产业结构与布局相对合理、资源较为丰富、经济功能较强、有发展潜力的地区,也是义乌市今后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

第四十一条 义乌中部生态工业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C01) (1)基本特征

主要为规划中义乌市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地区,面积27.8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2.52%。区域内重点水污染企业有11家,年排放COD164.68吨,氨氮11.46吨,分别占全市重点企业排放总量的2.49%和1.02%;主要气污染企业有7家,年排放二氧化硫116.73吨,占全市重点企业排放量的1.52%;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COD为2.76千克/万元,氨氮0.20千克/万元,SO24.64千克/万元,水耗19.31吨/万元,均小于全市平均值。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工业生态环境辅助功能、污染物消纳。 保护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2类标准。

到2010年COD控制在149.81吨以内,氨氮控制在10.74吨以内。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严格控制新增高污染的工业污染源,现有重点污染源必须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加快经济开发区绿地建设,到2010年绿地面积达到30%以上。 第四十二条 苏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C02) (1)基本特征

该小区位于义乌市北部的苏溪镇中部,苏溪镇建成区位于此区域内。区域面积共20.94平方公里,约占全市总面积的1.90%。该区域主要河流为大陈江,大陈江自巧溪水库上游发源后,流经本区域入大陈镇。在入大陈镇边界附近邢宅村设有邢宅监测断面,2005年该断面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保护目标为大陈江水体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到2010年COD控制在510.96吨以内,氨氮控制在68.59吨以内。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该小区环境管理的重点为新增污染物控制,污染物总量减排主要通过加快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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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设施建设,在2007年底前建成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输送管网,将生活污水纳入义乌市污水处理厂大陈分厂处理,同时重点工业污染源COD排放量削减25%来实现。

产业发展方向是服装和印刷包装。以发展引进上规模、上档次、技术含量高且无污染的一类工业为主,控制高污染项目。

项目布局应坚持生产协作,共享设施以及兼容但有相互关系的企业布局在一起的原则,尽量向工业园区集中。2010年,工业园区乡镇工业集中率要达到50%以上。禁止在大陈江新建工业点源排污口。

优化集镇建成区功能格局,增加绿地面积,扩大城镇功能。对大陈江进行河道整治,建设河岸带绿化,河岸带沿线植被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第四十三条 佛堂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C03) (1)基本特征

该小区位于佛堂镇境内,总面积31.22km2。该区地势平坦,主要为河谷平原,以义乌江为轴心向两侧平缓展开。主要水系有义乌江自北向南贯穿辖区,北濒南江、南有吴溪、环溪,西有铜溪,最终都汇入义乌江。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保护目标为南江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

到2010年COD控制在3878.93吨以内,氨氮控制在897.78吨以内。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加强古镇保护,加快新区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突出重点,强化优势,扶持优势产业发展,发展规模集约经济,限制低水平传统产业,禁止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行业和产业发展。淘汰规模小、设备不配套、产品质量不稳定、污染严重的落后企业。

以义南工业集聚区为龙头,引导企业入区,提高工业企业集中率。工业集聚区优先发展一、二类工业,严格控制发展三类工业,严禁使用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进入工业集聚区。

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确保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污染物总量减排主要通过加快建设义乌市污水处理佛堂分厂及配套管网,2007年底前建成处理规模2万吨/日,使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同时重点工业污染源COD排放量削减30%来实现。

提高区域绿化水平。建设“二带五园”的绿地系统。加快实施村镇河道综合整治,组织实施东风河引水工程,重点整治吴溪、铜溪及义乌江城区段;维持河道的合理流量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第四节 优化准入区

优化准入区包括义乌市城区、除苏溪、佛堂外各镇街建成区及其周边地区,包括5个优化准入区,总面积189.04平方公里,占全市17.11%。该区人口、生产要素集聚条件较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是主要的生产生活集中区域,但同时存在污染物排放负荷较高,环境质量现状较差,环境容量不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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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城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D01) (1)基本特征

该区范围包括后宅、稠城街道大部分地区、北苑和城西街道以南地区、稠江街道除经济开发区外地区、廿三里街道南部和江东街道西部地区,总面积139.85平方公里。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保护目标为东阳江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

到2010年COD控制在20096.00吨以内,氨氮控制在3188.16吨以内。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侧重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改善与提高,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心服务功能的建设。以城市组团的规模化整体发展来引导农村集中工业化、城市化,走好城乡一体化发展之路。注重人类居住环境建设,发展商贸服务业和城市观光型农业。

对新建工业,规划向“高科技、高加工”方向发展,重点发展一、二类,严格控制发展三类工业和占地大、用水量大的工业项目。对现状工业,除少数无污染的一类工业外,视其对城镇的影响程度和其自身发展的需要,采取限期整治、限制发展和调整、搬迁等措施,逐步实现与居住、公共设施等其他非工业功能区分离。不得在洪巡溪、义乌江等水体新增工业点源排污口。

严格控制生产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重点企业稳定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总量减排主要通过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在江东街道大湖头村,建设义乌市污水处理第二分厂,近期规模6万吨/日,在后宅工业小区三期北侧洪巡溪边建设义乌市污水处理第三分厂,近期规模4万吨/日,在稠江街道下金边村建设义乌市污水处理第四分厂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同时加大工业企业治污力度,实现重点污染企业COD排放量削减25%,其中北苑街道和后宅街道范围内年排放量在20吨以上的重点企业削减40%,20吨以下重点企业削减30%来实现。

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扩大城市绿地面积,优化城市景观,从根本上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

第四十五条 大陈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D02) (1)基本特征

该小区位于义乌市北部的大陈镇西部,大陈镇建成区位于此区域内。区域面积共12.34平方公里。该区域地势平坦,铁路浙赣线和杭金公路、03省道贯穿全境,交通十分便利。区域内工业发达,制衣业具备相当规模,区域所在的大陈镇被称为“中国衬衫之乡”。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保护目标为大陈江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

到2010年COD控制在341.77吨以内,氨氮控制在45.56吨以内。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该小区环境管理的重点为新增污染物控制,产业发展上以发展引进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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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档次、技术含量高且无污染的一类工业为主,控制高污染项目。新增工业重点向区域西部发展,尽量向大陈工业功能区集中。2010年,工业功能区乡镇工业集中率要达到50%以上。区域东北部优先布局一类工业,限制二、三类工业。禁止在大陈江新建工业点源排污口。

在集镇建成区北侧建设义乌市污水处理厂大陈分厂,2007年底前建成处理规模2万吨/日;并同步建设在线监测装臵,纳入省环保局管理信息网络接受监控。工业功能区必须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截污管道系统,在2007年前建成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输送管网。

优化集镇建成区功能格局,增加绿地面积,扩大城镇功能。 第四十六条 赤岸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D03) (1)基本特征

该小区位于赤岸镇境内,总面积5.86km2。该区地势平坦,主要为河谷平原,主要水系有吴溪、丹溪和环溪。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保护目标为吴溪、丹溪和环溪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

到2010年COD控制在1537.59吨以内,氨氮控制在42.11吨以内。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该小区环境管理的重点为新增污染物控制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积极推进赤岸镇建成区建设,整合和利用文化和自然旅游资源,以集中发展

的形式推动农业工业化、产业化进程。

合理布局工业企业,禁止在吴溪和丹溪沿岸新建工业点源排污口。 加快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截污管道系统,在2007年前建成与相关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收集输送管网,将该区域工业功能区的工业污水接入区域以北义乌市污水处理佛堂分厂处理。

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废水和废气的治理和监控;削减工业企业及其污染排放量。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到2010年达到65%以上。

加强镇区绿化建设,提高绿地面积。重点对吴溪和环溪进行河道整治,河岸带沿线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第四十七条 上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D04) (1)基本特征

位于上溪镇南部,岩口水库以南地区,上溪镇城镇建成区位于此区域内。区域面积共16.60平方公里。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保护目标为东溪和航慈溪水环境质量均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 到2010年COD控制在472.59吨以内,氨氮控制在61.52吨以内。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产业发展应尽量围绕塑胶和玩具产业,吸收上下游产业或相关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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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应相对集中,除少数无污染的一类工业外,镇区内的企业应逐步向外搬迁转移,二类工业不得与居住、公共设施等其它非工业功能区相混合,不得在东溪、航慈溪等水体新增工业点源排污口。新增工业应主要沿杭金衢高速、上佛公路等对外交通干线布局,并尽量向玩具制造基地功能区块集中,2010年,工业功能区乡镇工业集中率要达到50%以上。区域内的四家重点水污染和气污染企业,稳定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实现年COD削减率在3%以上,SO2排放量不得超过现有水平。同时要促进“低、小、散”的企业进行整改,淘汰危险性高、污染大的旧技术和旧设备,降低中小企业的污染物排放。

加快污水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现有的“户投放、村清运、镇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网络,扩大垃圾收集范围,2007年前实现区域内垃圾收集集中处理全范围覆盖。

提高区域绿化水平。开展航慈溪河道整治。

第四十八条 义亭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2-30782D05) (1)基本特征

该小区位于义乌市南偏西,范围为义亭镇除深塘水库外部分,区域面积14.39平方公里。

(2)主要生态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保护目标为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水质要求,侯芹渡断面2008年COD浓度小于7mg/L,氨氮浓度小于4mg/L;2009年COD浓度小于6.6mg/L,氨氮浓度小于

2mg/L;2010年COD浓度达标,氨氮浓度小于1mg/L。

区域内六家重点水污染企业和气污染企业,2010年前稳定排放达标率要达到100%。到2010年COD控制在671.80吨以内,氨氮控制在93.95吨以内。 (3)功能小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该小区环境管理的重点为新增污染物控制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以发展引进上规模、上档次、技术含量高且无污染的一类工业为主,禁止发展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项目。项目布局应坚持生产协作,共享设施以及兼容但有相互关系的企业布局在一起的原则,新增工业主要沿稠义公路布局,重点向区域东部发展,尽量向黄林山工业功能区集中。2010年,工业功能区乡镇工业集中率要达到50%以上。禁止在义乌江沿线、航慈溪沿线、铜溪沿线新建工业点源排污口。

加快筹建污水处理厂,对全区污水进行统一处理,各功能区块必须加快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截污管道系统。

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禁养区和限养区不得新、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007年底前,限养区内散养畜禽存栏量要削减30%以上。没有治污设施的33家养殖场要加快建设污染治理设施,2007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5%以上,污水排放达标率85%以上;2010年底前,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重点对义乌江、航慈溪和铜溪进行河道整治,加强对江溪河道的堤岸绿化,河岸带沿线植被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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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第四十九条 行政保障措施

(1)建立综合决策机制,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当前义乌市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时刻,应进一步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完善和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体系。

(2)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保证规划实施效果

出台配套的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划定位。各乡镇根据功能区规划要求,制定本区域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将规划实施情况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各地经济工作考核相结合,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部门也要按规划的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完成规划中确定的各项任务。

(3)保障公众监督权

加强环保信访部门的管理工作,疏通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和表彰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的先进事例,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第五十条 管理政策保障

对各类生态环境功能区应实行差别化的管理政策,以适应不同生态环境功能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要求。

(1)财政政策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与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重点支持限制准入区、禁止准入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对优化准入区要制定扶持自主创新、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对高新技术产业、吸纳就业型产业、外地转移型产业的信贷优惠额度、期限和利率标准。对限制准入区要出台投资补贴、税收减免、信贷投放等方面优惠政策扶持符合主体功能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对禁止准入区要建立合理的生态保护和财政保障政策,落实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加大对限制准入区、禁止准入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完善生态专项补助政策。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收益”的互补互利原则,建立发展异地生态补偿制度,明确分阶段财政转移支付的标准、规模、用途和调整办法。要加强部门协调和区域协调,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宽资金渠道,完善管理体制,统筹安排使用补偿资金,切实发挥政策的积极效应,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人口政策

人口政策总的指导思想应该是逐步引导促使一些生态环境脆弱、发展经济条件不够好的区域向发展条件较好的区域转移人口,降低这些区域的人口负荷,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缩小区域之间的差距。

优化准入区要限止城市空间的过度和无序扩张,疏解老城区过高的人口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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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培育城市群,强化区域空间的整合;重点准入区要加快推进城市化,从就业安臵、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分别制定鼓励和吸引人口进入和集中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快产业和人口的集聚,承接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准入区的人口转移;限制准入区和禁止准入区要从全省乃至更大区域范围的生态屏障定位出发,着力引导人口转移,减少区域内的人为破坏。

(3)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制度

在对地方干部进行政绩考核时,应改变目前上游下游考核指标雷同的现状,应进一步加大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环境质量改善相关的考核指标比例及权重;对优化准入区和重点准入区不仅仅关注GDP增长速度,还要加大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关的指标比例及权重。或者根据各地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按功能区划构建区域发展格局,据此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改变完全按行政区制定区域政策和评价地区经济发展成效的做法,可以使区域政策和评价指标更加细致、更有针对性,真正做到“各得其所”。

(4)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管理制度

制订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尤其是要对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的污染源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限制准入区的新增污染源严格把好准入关。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小区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对各个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合理分配和调度,做到既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又实现区域总量控制目标。

第五十一条 资金投入保障措施

(1)建立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

运用产业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的方向流动。重点支持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准入区要制定扶持自主创新、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标准,明确对高新技术产业、吸纳就业型产业、外地转移型产业的信贷优惠额度、期限和利率标准。

(2)拓宽投融资渠道

增加政府投入,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用于发展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臵、生态扶贫、清洁能源等与生态建设相关的公益事业。市财政要根据实际情况,切实增加对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的投入,统筹安排政府专项、工业发展、科技、林业、水利、城建、扶贫等资金的使用,实行“三集中”,集中资金,集中投向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项目,集中解决生态环境功能区的重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制定有利的政策,引导企业筹集资金发展生态经济。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建设和环保项目。

第五十二条 技术保障措施 (1)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

依托卫星遥感、随机抽查、公众举报等手段,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及时跟踪和掌握环境变化趋势,尤其是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的监控,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落实提供技术支持。

(2)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

大力推广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引导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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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所等积极开发和推广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实施。

(3)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与国内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发挥政府咨询顾问委员会和科技顾问委员会在重大项目、规划、决策中的咨询参谋作用。加强当地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逐步建立一支懂环保、精技术、会管理的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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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登记表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登记表

序号 1 功能区类型 禁 止 准 入 区 功能小区名称及编号 岩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Ⅱ2-20782A01 基本特征 总面积53.09km2。总库容4650万m3。目前水质为Ⅳ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一级保护区内没有工业企业进驻,二级保护区内有岩口湖风景旅游区、养殖场、采石场,还有一定面积的农业种植。已发布《义乌市岩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总面积22.45 km2。总库容1172万m3。目前水质为Ⅳ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氨氮。一级保护区内没有工业企业进驻,二级保护区内有养殖场,采石场,还有一定面积的农业种植。 生态环境敏感性 水环境污染极敏感和高敏感、地质灾害高敏感和中敏感 土壤侵蚀高敏感、水环境污染极敏感、酸雨高敏感 主要生态服务功能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逐步削减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规模。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 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 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饮用水源保护、水质 控制洪水调蓄 目标为Ⅱ类 2 长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Ⅱ2-20782A02 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控制洪水调蓄 目标为Ⅱ类 3 仇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Ⅱ2-20782A03 岭脚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Ⅱ2-20782A04 马库坞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Ⅱ2-20782A05 岭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Ⅱ2-20782A06 东塘-八都-巧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1-40782A07 仇宅水库水域部分,位于上溪镇仇宅村,面积0.014km2。为小二型水库,正常库容150万m3。 水环境污饮用水源保护 染极敏感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4 岭脚水库水域部分,位于后宅街道水环境污饮用水源保护 高速公路以北,岭脚村,面积0.024 染极敏感 km2。岭脚、上方、倪村等7个村的饮用水源。 位于北苑街道西北部,高速公路以南,面积0.039 km2。金山脚、王高畈和前洪3个村的饮用水源。 水环境污饮用水源保护 染极敏感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5 6 位于后宅街道西部,面积0.11 km2。水环境污饮用水源保护 洪巡溪上游,总库容134.3万m3,染极敏感 正常库容107 m3。 总面积98.98km2。目前水质为Ⅱ类,保护较好,一、二级保护保护区内基本没有工业企业,土地利用基本是林地和水源涵养林。已制定《义乌市八都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土壤侵蚀高敏感、水环境污染极敏感、酸雨高敏感 7 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控制洪水调蓄 目标为Ⅱ类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 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1

序号 8 功能区类型 禁 止 准 入 区 功能小区名称及编号 卫星-王大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1-40782A08 基本特征 总面积13.54km2。目前水质为Ⅱ类,保护较好,一、二级保护保护区内基本没有工业企业,土地利用基本是林地和水源涵养林。已制定《义乌市卫星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龙祈山水库水域部分和周边部分集雨区,位于龙祈山南部,苏溪镇境内,总面积0.024 km2。总库容27万m3。 生态环境敏感性 土壤侵蚀高敏感、水环境污染极敏感、酸雨高敏感 主要生态服务功能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生态保护与建设 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 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控制洪水调蓄 目标为Ⅱ类 9 龙祈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1-40782A09 水环境污饮用水源保护 染极敏感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10 反帝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1-40782A10 窄塘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1-40782A11 深塘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A12 柏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A13 反帝水库水域部分和周边部分集雨水环境污饮用水源保护 区,位于苏溪镇同裕,总面积0.059 染极敏感 km2。总库容104万m3。作为义北同裕、王联、 联合等4个村的饮用水源地。 窄塘水库水域部分和周边部分集雨区,位于廿三里街道里兆,总面积0.057 km2。总库容14.8万m3。 水环境污饮用水源保护 染极敏感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11 水质控制目标为Ⅱ类 12 总面积0.72km2。目前水质为Ⅱ类,水环境污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控制保护较好,一、二级保护保护区内染极敏感 洪水调蓄 目标为Ⅱ基本没有工业企业,土地利用基本类 是林地和水源涵养林。 总面积53.26km2。目前水质为Ⅱ类,保护较好,一、二级保护保护区内基本没有工业企业,土地利用基本是林地和水源涵养林。已制定《义乌市柏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伏虎水库水域部分和周边部分集雨区,位于苏溪镇西部杜村,总面积0.08 km2。总库容65.4万m3。为杜村、东青、洪流、密溪4村的饮用水源地。 水环境污染极敏感、酸雨高敏感 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控制洪水调蓄 目标为Ⅱ类 13 14 伏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A14 水环境污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控制染极敏感 洪水调蓄 目标为Ⅱ类 2

序号 15 功能区类型 禁 止 准 入 区 功能小区名称及编号 古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A15 青龙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A16 基本特征 古寺水库水域部分和周边部分集雨区,位于赤岸镇西部古寺村,总面积0.11 km2。总库容224.6万m3。为大桥、莱山等12个村的饮用水源地。 青龙头水库水域部分和周边部分集雨区,位于上溪镇西部,总面积0.027 km2。为龙华、立塘2村饮用水源地。 生态环境敏感性 主要生态服务功能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各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出台的管理办法。 污染控制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臵排污口。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限期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库区水质稳定达标。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库区周围市民保护水资源意识,做好库区水面的保洁工作。 深入挖掘当地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德胜岩风景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化养殖场2007年底以前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对25°以上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区内实行封禁治理和严禁采矿,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并加强对建设项目引起的水土流失防治及其监督管理,以开挖裸露面复绿为重点进行治理。 生态保护与建设 对区内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加强库区周围生态公益林建设。加紧水库除险加固,做好对该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工作。 加强饮用水源区水质监测与管理,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 保护和扩大水源涵养林用地,改造疏林地,防止水土流失,提高林地生态环境质量。 水环境污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控制染极敏感 洪水调蓄 目标为Ⅱ类 16 水环境污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控制染极敏感 洪水调蓄 目标为Ⅱ类 17 18 限 制 准 入 区 义西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Ⅱ2-20782B01 该区地处义乌市西部,面积约88.67 km2,范围包括城西街道和上溪镇北部区域,以及北苑街道和后宅街道一小部分。 水环境污染一般敏感、酸雨中度敏感 义乌市西部的绿色屏障和城市氧吧,以及调节气候、生态保护、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等 维持大气、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有效涵养东溪、富溪、斯河、香溪等支流。 维持区域大气、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有效涵养大陈江及其支流。 义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1-40782B02 该区地处义乌北部,面积约水环境污121.05km2。范围包括大陈镇,苏溪染一般敏镇,廿三里街道东北部的山地部分。 感、酸雨中度敏感 义乌市区的绿色屏障,生态保护、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等 禁止发展二、三类工业。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和限制开发,限采区实行矿山收缩,禁止新开矿山,制定矿山环境应急预案,防治突发生态环境事故,处理好矿山开发与旅游资源的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对开采的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 坚持适度开发的原则,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重点建设义北民俗休闲旅游区和华溪森林公园。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化养殖场2007年底以前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引导人口向城镇和其他经济区转移,逐步降低小区的人口密度。 加强小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与监管,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重点水源涵养区内,特别是25度坡度以上且已开垦种植的区域,要严格实行退耕还林。 3

序号 19 功能区类型 限 制 准 入 区 功能小区名称及编号 齐庐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B03 基本特征 该小区位于义乌市北郊,区域面积约65.38km2,范围包括齐庐山、后宅街道和大陈镇的部分区域,主要是山体部分。 生态环境敏感性 酸雨中度敏感 主要生态服务功能 生态保护、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发展生态旅游等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维持区域水质达到III类标准,保障伏虎水库、东青溪的水体安全。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禁止发展二、三类工业。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和限制开发,限采区实行矿山收缩,禁止新开矿山,制定矿山环境应急预案,防治突发生态环境事故,处理好矿山开发与旅游资源的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对开采的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覆绿工程。 污染控制 规范旅游项目开展,加强旅游区内的环境基础设施,包括消烟除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处臵设施,促进污染集中控制,增加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地能力。景区应当根据规划确定的游览接待容量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不得无限制地超量接纳游览者。对景区内的名木古树要严加保护,严禁砍伐、移植。 生态保护与建设 积极采取封山育林、封山护林、造林更新、林相改造、补植改造等措施,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服务功能。保持水系完整性,加强对地下水、地表水的管理,防止过分开采和利用。 重视水土保持,加强林地建设,保护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特别对沿山溪水库地带,加强风景林和水源涵养林的建设,增加林种树种,培育多层次的林木植被。 做好封山工作、植树绿化、护林防火和防治病虫害工作,对景区内的名木古树要严加保护,严禁砍伐、移植,并且要对古树名木采取保护复壮措施,防止损害。 调整林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适当扩大经济林和特殊用林比例,加快林业商品基地建设,发展高山无公害和有机蔬菜基地。保护和扩大水源涵养林用地,提高林地生态环境质量。 20 义东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B04 该区地处义乌市中东部地区,面积约109.80 km2,范围包括佛堂镇东部和江东街道东南部,以及赤岸镇东北一部分区域。 水环境污染中度敏感、酸雨中度敏感 义乌市中东部的绿色屏障,以及调节气候、生态保护、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等 维持大气、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有效涵养义乌江鲇溪、南江支流。 维持区域水质达到III类标准。 遵循适度开发的原则,有效利用丰富的低山丘陵资源,充分挖掘江东文化旅游区的内涵特色,发展特色旅游业和生态休闲度假产业。 21 双林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B05 位于义乌市佛堂镇,面积约为6.15 酸雨中度km2,小区紧挨义乌江的主要支流南敏感 江,范围涵盖双林风景区的山体部分 风景名胜区 加强古迹保护,适度发展生态旅游业。大力加强旅游区内的环境基础设施促进污染集中控制,增加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能力。 22 义南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B06 该区地处义乌市最南部,面积约184.81km2,范围包括赤岸镇南部大部分和佛堂镇南部部分区域。 水环境污水源涵养及水染中度敏土保持 感、酸雨中度敏感 维持大气、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有效涵养吴溪。 提高山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发展特色农业和适度开发特色旅游业。 4

序号 23 功能区类型 限 制 准 入 区 功能小区名称及编号 深塘水库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B07 基本特征 该区位于义亭镇,主要范围为深塘水库周围山地,面积1.41 km2。 生态环境敏感性 主要生态服务功能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维持大气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有效涵养深塘水库水源。 义乌江水环境质量近期有所改善,远期达到Ⅲ类水质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污染控制 生态保护与建设 加强林业建设,提高林分质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服务功能。 建设针阔混植、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带。 水环境污水源涵养及水染中度敏土保持 感、酸雨中度敏感 24 义乌江洪水调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B08 义乌江河道及两岸100米范围内区域,面积13.64km2。 水环境污染中度敏感 保持和提高自然的削减洪峰和蓄纳洪水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水自然净化能力。 禁止发展二、三类工业。实施 矿山生态修复和限制开发,限采区实行矿山收缩,禁止新开矿山,制定矿山环境应急预案,防治突发生态环境事故,处理好矿山开发与旅游资源的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对开展河道整治,严格保护现有的湖滨带、河滩地,维护良开采的矿山逐步关停并实施好的通江水道提高防洪泄洪能力;减轻水污染负荷,改善水交覆绿工程。 换条件,恢复水生态系统的自然净化能力。开展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和城镇生活、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25 大陈江洪水调蓄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B09 大陈江河道及两岸80米范围内区域,面积1.22 km2。 水环境污染中度敏感 保持和提高自然的削减洪峰和蓄纳洪水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水自然净化能力。 大陈江体水质期均达Ⅲ类水标准。 水近到质对大陈江进行河道整治。 建设河岸带绿化,河岸带沿线植被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26 洪巡溪洪水调蓄生态环境功 能小区 Ⅲ2-30782B10 洪巡溪河道及两岸80米范围内区域,面积1.20 km2。 水环境污染中度敏感 保持和提高自然的削减洪峰和蓄纳洪水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水自然净化能力。 洪巡溪义乌-浦江交界断面近期达到Ⅳ类水质,远期达到Ⅲ类水质。 实施洪巡溪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提高河道自净能力。根据水力、河岸及地势条件,适当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减小丰枯差别,平衡水质、流量。 5

序号 27 功能区类型 重 点 准 入 区 功能小区名称及编号 义乌中部生态工业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C01 基本特征 主要为规划中义乌市经济开发区及周边地区,面积27.89 km2,占全市总面积2.52%。 生态环境敏感性 主要生态服务功能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2类标准。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合理控制工业企业类型、规模和数量,优先发展无污染、科技含量高的加工型工业企业。禁止发展 《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禁止类产业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产业项目。建设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在同区域替代削减1.5倍以上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或经市环保局批准从其它区域调用总量。加快工业废水综合利用,到201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66立方米。 新上项目COD排放强度必须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并不得大于10千克/万元。禁止建设生产工艺设备落后、污染大的土法、手工电镀项目,对于其他小区工艺条件较好的此类企业允许搬迁进入集中安臵,实现污染物集中治理,搬迁进入的印染行业COD排放强度必须小于5.5千克/万元,水耗小于60吨/万元;电镀行业COD排放强度必须小于2千克/万元,水耗小于40吨/万元。 污染控制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严格控制新增高污染的工业污染源,督促现有重点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实现电镀、印染行业的集中治污。 到2010年COD控制在149.81吨,氨氮控制在10.74吨。 加快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主要建设连接第一污水分厂至第四污水分厂之间沿江污水总管,实现区域污水全部纳管处理。 生态保护与建设 加快小区绿地建设,到2010年绿地面积达到30%以上。 水环境污工业生态环境染一般敏辅助功能、污染感、酸雨物消纳。 中度敏感 28 苏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C02 位于苏溪镇中部,苏溪镇建成区位水环境污于此区域内。区域面积共20.94km2。 染一般敏 感、酸雨中度敏感 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该小区环境管理的重点为新增污染物控制。 大陈江水体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该区域的产业发展方向是服装和印刷包装。以发展引进上规模、上档次、技术含量高且无污染的一类工业为主,控制高污染项目。 项目布局应坚持生产协作,共享设施以及兼容但有相互关系的企业布局在一起的原则,主要沿浙赣铁路线和37省道布局,尽量向工业园区集中。2010年,工业园区乡镇工业集中率要达到50%以上。禁止在大陈江新建工业点源排污口。 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COD控制在510.96吨,氨氮控制在68.59吨。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截污管道系统,在2007年前建成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输送管网,将纳入义乌市污水处理厂大陈分厂处理。 优化集镇建成区功能格局,增加绿地面积,扩大城镇功能。对大陈江进行河道整治,建设河岸带绿化,河岸带沿线植被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29 佛堂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C03 该小区位于佛堂镇境内,总面积31.22km2。 形成了工艺、针织、拉链、建筑机械、食品加工、饰品等主导产业。 水环境污染一般敏感、酸雨中度敏感 主要生态环境南江水环功能为城镇商境质量达贸生活和工业到Ⅲ类。 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加强古镇保护,加快新区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突出重点,强化优势,扶持优势产业发展,发展规模集约经济,限制低水平传统产业,禁止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行业和产业发展。淘汰规模小、设备不配套、产品质量不稳定、污染严重的落后企业。 以义南工业集聚区为龙头,引导企业入区,提高工业企业集中率。工业集聚区优先发展一、二类工业,严格控制发展三类工业,严禁使用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进入工业集聚区。 加快建设义乌市污水处理佛堂分厂,2007年前建成处理规模2万吨/日;并同步建设在线监测装臵,纳入省环保局管理信息网络接受监控。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 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确保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COD控制在3878.93吨,氨氮控制在897.78吨。 提高区域绿化水平。建设“二带五园”的绿地系统。加快实施村镇河道综合整治,组织实施东风河引水工程,重点整治吴溪、铜溪及义乌江城区段;维持河道的合理流量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6

序号 30 功能区类型 优 化 准 入 区 功能小区名称及编号 城区生态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Ⅲ2-30782D01 基本特征 该区范围包括后宅、稠城街道大部分地区、北苑和城西街道以南地区、稠江街道除经济开发区外地区、廿三里街道南部和江东街道西部地区,总面积139.85km2。 生态环境敏感性 水环境污染一般敏感、酸雨中度敏感 主要生态服务功能 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东阳江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污染控制 对新建工业,规划向“高科技、高加工”方向发展,重点发展一、二类,限制三类工业和占地大、用水量大的工业项目。对现状工业,除少数无污染的一类工业外,视其对城镇的影响程度和其自身发展的需要,采取限期整治、限制发展和调整、搬迁等措施,逐步实现与居住、公共设施等其他非工业功能区分离。不得在洪巡溪、义乌江等水体新增工业点源排污口。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在江东街道大湖头村,建设义乌市污水处理第二分厂,近期规模6万吨/日。在后宅工业小区三期北侧洪巡溪边建设义乌市污水处理第三分厂,近期规模4万吨/日。在稠江街道下金边村建设义乌市污水处理第四分厂。 严格控制生产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重点企业稳定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COD控制在20096.00吨,氨氮控制在3188.16吨。 生态保护与建设 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扩大城市绿地面积,优化城市景观,从根本上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 31 Ⅲ2-30782D02 大陈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该小区位于义乌市北部的大陈镇西部,大陈镇建成区位于此区域内。区域面积共12.34 km2。 水环境污染一般敏感、酸雨中度敏感 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32 Ⅲ2-30782D03 赤岸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该小区位于赤岸镇境内,总面积5.86 km2。 水环境污染一般敏感、酸雨中度敏感 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合理控制工业企业类型、规模和数量,优先发展无污染、科技含量高的加工型工业企业,禁止发展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项目,禁止发展 《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禁止类产业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产业项目。已有的属于限制类的生产能力,在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定位和减少排污逐步进入工业功大陈江水量的前提下,环境质量能区,并落实改造提升的措建设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达到Ⅲ类。 施。的,须在同区域替代削减1.5倍以上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或经市环保局批准从其它区域调用总量。北苑街道和后宅街道范围内禁止审批新建高污染企业,技改项目只能减污,不能增污,对不具备排放条件的企业一律搬迁或转产。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0%;吴溪、丹溪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66和环溪水立方米。 新建的产业项目须满足环境质量单位产值污染物排达到Ⅲ类。 以下要求:放强度≤10千克/万元。 新增工业重点向区域西部发展,尽量向大陈工业功能区集优化集镇建中。2010年,工业功能区乡镇工业集中率要达到50%以上。区成区功能格局,增域东北部优先布局一类工业,限制二、三类工业。禁止在大陈加绿地面积,扩大江新建工业点源排污口。 城镇功能。 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COD控制在341.77吨,氨氮控制在45.56吨。 在集镇建成区北侧建设义乌市污水处理厂大陈分厂,2007年底前建成处理规模2万吨/日;并同步建设在线监测装臵,纳入省环保局管理信息网络接受监控。工业功能区必须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截污管道系统,在2007年前建成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输送管网。 合理布局工业企业,禁止在吴溪和丹溪沿岸新建工业点源排污口。 加快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截污管道系统,在2007年前建成与相关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收集输送管网,将该区域工业功能区的工业污水接入区域以北义乌市污水处理佛堂分厂处理。 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废水和废气的治理和监控;削减工业企业及其污染排放量。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到2010年达到65%以上。 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COD控制在1537.59吨,氨氮控制在42.11吨。 加强镇区绿化建设,提高绿地面积。重点对吴溪和环溪进行河道整治,河岸带沿线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 7

序号 33 功能区类型 优 化 准 入 区 功能小区名称及编号 Ⅲ2-30782D04 上溪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基本特征 位于上溪镇南部,岩口水库以南地区,上溪镇城镇建成区位于此区域内。区域面积共16.60 km2。 生态环境敏感性 水环境污染一般敏感、酸雨中度敏感 主要生态服务功能 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东溪慈溪境质满足水Ⅲ准。 和水量地类航环均表标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措施 建设开发活动环境保护要求 合理控制工业企业类型、规模和数量,优先发展无污染、科技含量高的加工型工业企业,禁止发展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项目,禁止发展 《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规定的禁止类产业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产业项目。已有的属于限制类的生产能力,在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定位和减少排污量的前提下,逐步进入工业功能区,并落实改造提升的措施。建设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在同区域替代削减1.5倍以上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或经市环保局批准从其它区域调用总量。技改项目只能减污,不能增污,对不具备排放条件的企业一律搬迁或转产。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70%;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66立方米。 新建的产业项目须满足以下要求: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10千克/万元。 污染控制 生态保护与建设 工业用地应相对集中,除少数无污染的一类工业外,镇区提高区域绿化内的企业应逐步向外搬迁转移,二类工业不得与居住、公共设水平。开展航慈溪施等其它非工业功能区相混合,不得在东溪、航慈溪等水体新河道整治。 增工业点源排污口。新增工业应主要沿杭金衢高速、上佛公路等对外交通干线布局,并尽量向玩具制造基地功能区块集中,2010年,工业功能区乡镇工业集中率要达到50%以上。区域内的四家重点水污染和气污染企业,稳定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实现年COD削减率在3%以上,SO2排放量不得超过现有水平。同时要促进“低、小、散”的企业进行整改,淘汰危险性高、污染大的旧技术和旧设备,降低中小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到2010年COD控制在472.59吨,氨氮控制在61.52吨。 加快污水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设。 以发展引进上规模、上档次、技术含量高且无污染的一类工业为主,项目布局应坚持生产协作,共享设施以及兼容但有相互关系的企业布局在一起的原则,新增工业主要沿稠义公路布局,重点向区域东部发展,尽量向黄林山工业功能区集中。2010年,工业功能区乡镇工业集中率要达到50%以上。禁止在义乌江沿线、航慈溪沿线、铜溪沿线新建工业点源排污口。 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区域内六家重点水污染企业和气污染企业,2010年前稳定排放达标率要达到100%。到2010年COD控制在671.80吨,氨氮控制在93.95吨。加快筹建污水处理厂,对全区污水进行统一处理,各功能区块必须加快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截污管道系统。 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禁养区和限养区不得新、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007年底前,限养区内散养畜禽存栏量要削减30%以上。没有治污设施的33家养殖场要加快建设污染治理设施,2007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5%以上,污水排放达标率85%以上;2010年底前,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重点对义乌江、航慈溪和铜溪进行河道整治,加强对江溪河道的堤岸绿化,河岸带沿线植被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34 Ⅲ2-30782D05 义亭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 位于义乌市南偏西,范围为义亭镇除深塘水库外部分,区域面积共14.39 km2。 水环境污染一般敏感、酸雨中度敏感 城镇商贸生活和工业集聚,以及农业生产和污染物消纳辅助功能。 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水质要求,侯芹渡断面2008年COD浓度小于7mg/L,氨氮浓度小于4mg/L;2009年COD浓度小于6.6mg/L,氨氮浓度小于2mg/L;2010年COD浓度达标,氨氮浓度小于1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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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图集

第四部分 义乌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说明

目 录

1总则 ............................................................................................... 1 1.1规划指导思想 ....................................................................... 1 5.3重点准入区 ......................................................................... 31 5.4优化准入生态环境功能区 ................................................. 34 6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 41 1.2规划目标 ............................................................................... 1 1.3规划编制原则 ....................................................................... 1 1.4规划编制依据 ....................................................................... 1 1.5规划范围 ............................................................................... 2 1.6规划期限 ............................................................................... 2 2区域概况 ....................................................................................... 3 2.1自然环境概况 ....................................................................... 3 2.2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评述与趋势分析 ................................... 4 3 区域生态环境功能要素评价 ...................................................... 7 3.1资源与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 7 3.2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 10 3.3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 13 4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 15 4.1分区方法 ............................................................................. 15 4.2生态环境功能区命名与归类 ............................................. 15 4.3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方案 ............................................. 16 4.4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 18 5生态环境功能区分区规划 ......................................................... 20 5.1禁止准入区 ......................................................................... 20 5.2限制准入区 ......................................................................... 25

6.1行政保障措施 ..................................................................... 41 6.2管理政策保障 ..................................................................... 41 6.3资金投入保障措施 ............................................................. 42 6.4技术保障措施 ..................................................................... 42

1总则

1.1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总量控制为手段,按照新形势下

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三个转变”的要求,从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功能的角

度,划定优化准入、重点准入、限制准入和禁止准入区域,明确各区域的生态保护

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和产业进入要求,实现对有限的环境资源进行有效调控,确

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1.2规划目标

(1)明确区域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开发程度、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及其空间分布特征;

(2)明确生态环境敏感性的分布特征与生态环境高敏感区;

(3)明确区域生态系统类型及空间分布特征、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空间格局,划定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区;

(4)提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方案,找出制约各功能区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主要因子,明确各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主要措施,明确区域开发和产业发展的环保准入门槛、不合理产业的调整方向,以及环保执法和区域环境管理的重点。

1.3规划编制原则

(1)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加快对受破坏地区的治理和恢复。城镇建设和产

业发展要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确保“治旧控新”目标的实现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2)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和自然和谐为主线,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着眼于区

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遵循自然客观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

展同步。

(3)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

从市域实际出发,根据其资源与生态环境特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存在的主

要问题,科学合理规划,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总量控制目标和产业环保准入条件。

(4)可操作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

市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是国家级、省级规划的细化与延伸,应突出可操作、易实践的特点,满足环境管理方式转变需要,为制定差别化的分区管理政策提供依据。同时,区域发展的内部区位结构今后一个时期仍将变迁,功能区划要分析这种变迁趋势,体现前瞻性。

(5)与其它规划相协调、衔接的原则

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在注重与上一级规划相协调的同时,做好与其它相关规划尤其是生态市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1.4规划编制依据

(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全国生态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

1

(4)《浙江省县(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技术导则》(2006); (5)《金衢丽地区生产力布局与产业带发展规划》(2004); (6)《浙江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7)《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2006);

(8)《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 (9)《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 (10)《钱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 (11)《钱塘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2006); (12)《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意见》(2006);(13)《金华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

(14)《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5); (15)《义乌生态市建设规划》(2004);

(16)《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17)《义乌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 (18)《义乌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2006); (19)《义乌市“十一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2006); (20)义乌市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1.5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义乌市全境,总面积1105平方公里。

1.6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义乌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一致。 规划基准年:2005年;

规划近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2

2区域概况

2.1自然环境概况

2.1.1自然地理

义乌市位于浙江省中部,金衢盆地东缘,距离浙江省省会杭州市108公里。东

与东阳市接壤,南与永康市、武义县相邻,西与金华市金东区、兰溪市相接,西北

与浦江县毗连,北与诸暨市交界。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9°02′~29°33′和东经

119°49′~120°17′,是浙江省中部地区的经济强市。 2.1.2地质地貌

义乌市东、南、北三面环山,向西开口,属金衢盆地东缘。地貌以丘陵为主,

北部为东北走向的会稽山余脉;南部为南西走向的仙霞岭余脉。整个地势呈阶梯状

分布,顺着坡度向东阳江、大陈江倾斜,构成了一个中间狭长、向西开口的走廊式盆地,俗称“义乌盆地”。在地貌构成中,低中山地占23.48%,丘陵占34.40%,岗地占18.39%,河谷平原占23.73%。地质属扬子淮地台浙西褶带与华南地槽褶皱

系浙东华夏褶皱带接壤部位。 2.1.3气候气象

义乌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光温同步,雨热同季,四季分明,温和湿润,光照

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7?,平均气温以七月份最高,为29.3?,一月份

最低,为4.2?;多年平均降水量1100~1600毫米,以春雨、梅雨和台风雨为主;

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在100~110千卡/平方厘米之间,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129.7

小时;无霜期为243天。

2.1.4水文条件

全市河流总长度700余公里,其中省级河道一条,即义乌江,长度39.75km;市级河道两条,即南江和大陈江,总长31km;县级河道四条,即航慈溪、铜溪、吴溪和洪巡溪,长度96.6km;其他主要溪流23条,长度145km;小溪流上百条,

长度近400km。

东阳江是钱塘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磐安县山环乡龙鸟尖,主流长167.5km,

流域面积3378.5km2。东阳江义乌境内河段称为义乌江,全长39.75km,流域面积

812.7km2,属省级骨干河道。该河段从何宅村进入义乌市境内,沿程流经廿三里街道、稠城街道、江东街道、义乌市区、稠江街道、佛堂镇和义亭镇,从下低田出境

入金华市金东区。

大陈江是钱塘江流域浦阳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义乌市苏溪镇大坞尖,主流长

37km,流域面积264km2。义乌境内长28.5km,流域面积200.3km2。主流为苏溪,过苏溪镇后名大陈江。规划范围从巧溪水库大坝至义浦交界,长17.5km。义浦交

界至大陈镇河段宽度84~110m,平均坡度3.2‰;大陈镇至苏溪镇河段宽度为51~

80m,平均坡度约为4‰;苏溪镇以上河段宽度30~60m,平均坡度约8.54‰。

洪巡溪是浦阳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义乌市前北部的麻山(现稠城街道),流

经前洪、柳青、后宅、塘李、湖门等村庄,于八石畈村出义乌市流入浦江县,流域

面积70km2,流长14.5km,为县级河道。

航慈溪主流长31.5km,义乌境内长度28.8km,流域面积110.8km2,其中相当

一段为义乌与金华市的界河。沿程流经义乌市的上溪镇、义亭镇和金华市金东区的

傅村镇。

3

2.1.5土壤

义乌市土壤有五大类,三十一个土属,七十个土种。

红壤:最典型的土壤,主要分布在海拔600米以下的低山丘陵地区,面积较大。占全市土壤面积的48.66%。

黄壤:主要分布于市东北道人山、大山,市西北鹅毛尖、市南大寒尖等海拔600以上的山地。占全市土壤面积的3.98%。

岩性土:主要分布在义乌江两侧的一级台地,城区范围内多为岩性土,占全市土壤面积的1.02%。

潮土:分布于大陈江、义乌江的河谷平原,一般呈带状、月牙状、梭状,占全市土壤面积的1.02%。

水稻土:分布较广的农业土壤,根据水分活动特点划分为潜育型水稻土、瀦育型水稻土和渗育型水稻土,占全市土壤面积的36.42%。

2.2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评述与趋势分析

2.2.1行政区划与人口

义乌市下辖7个街道、6个镇。全市总面积1105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55平方公里。2005年义乌市户籍人口69.7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0.39万人,农业人口49.35万人,分别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9.2%和70.8%。户籍人口总数列前三位的镇(街道)为稠城街道(11.45万人),佛堂镇(7.8万人),江东街道(6.4万人)。作为一个商贸大市,义乌人口流动性较大,2005年暂住人口82.8万人,超过户籍人口。2005年全市平均人口密度达1380人/km2

,建成区人口密度达3182人/km2

。从全市的情况来看,人口密度列前三位的镇(街道)为稠城街道、稠江街道

和北苑街道。 2.2.2经济发展现状

(1)经济总量与三产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义乌市经济迅猛发展,义乌小商品市场位居全国十大市场之冠,并促进城乡产业结构的优化。2005年,义乌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0.09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完成财政收入35.03亿元,比上年增长17.9%。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2.9:46.2:50.9,其中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38.7亿元,同比增长15.6%,第三产业增加值152.6亿元,同比增长16.5%。市域经济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市第12位。

从各镇街的情况来看,单位面积GDP产出最高的为稠江街道(8785万元/平方公里)、其次为北苑街道(6340万元/平方公里)和稠城街道(5987万元/平方公里),均大大超过全市2716万元/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从三次产业比例来看,除稠城街道外其余镇(街道)的第二产业均占主导地位。各镇(街道)国民经济主要指标见表2-1。

(2)农业

近年来,义乌市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农产品生产从传统的自给自足型迅速向效益型转变,初步形成了区域化、基地化、特色化、优质化、外向化的农产品生产格局。

2005年义乌市实现农业总产值13.8亿元。农产品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低效益的传统粮食作物逐步被高效益的特色经济作物所取代,粮经面积比例调整到46:54,粮经产值比达到35:65。已建成十大特色农产品基地,形成了蔬菜、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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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

各镇(街道)国民经济主要指标 区域 人口数土地面积 国内生产总一产 二产 三产 人均GDP单位面积(人) (平方公里) 值(万元) 增加值 增加值 增加值 (元/人) GDP产出(万元/平方公里) 稠城街道 114539 52.9 316700 3742 101030 211921 27650 5987 北苑街道 40696 36.6 232029 2765 196463 32811 57015 6340 江东街道 64008 91.6 162594 9048 101139 52407 25402 1775 稠江街道 45259 38 333822 2904 255354 75564 73758 8785 后宅街道 49576 67.9 96614 4265 79288 13061 19488 1423 城西街道 38785 60.2 56987 6516 38707 11763 14693 947 廿三里街道 41681 72.2 106000 6073 88358 13632 25431 1468 大陈镇 37760 136 98615 2714 85929 9972 26116 725 苏溪镇 47211 109.1 124997 4551 99668 20777 26476 1146 佛堂镇 78045 134.1 161239 17474 125480 18285 20659 1202 赤岸镇 38622 150 44994 7096 29827 8071 11650 300 上溪镇 49164 102 77437 7920 58335 11182 15751 759 义亭镇 52022 54 76957 11454 53705 11798 14793 1425 注:表中人口数为户籍人口数。

畜牧三大优势产业,蔬菜年覆种面积达10.6万亩,花卉面积达2万亩,畜牧业强势发展,全市生猪存栏达23.98万头。据不完全统计,三大优势产业的年产值已经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50%以上, 产业化经营格局初步形成。全市已有规模农业龙头企业113家,其中省级2家,金华市级20家,农业产业化经营蓬勃兴起。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全市已有29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只农产品通过了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新增2个有机食品和4个绿色食品。

(3)工业

近年来,义乌市通过实施“以商促工、贸工联动”战略,开拓创新,把调整工

业产业结构放在突出的位臵,工业发展突飞猛进,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近5年义乌

市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20%,2005实现工业总产值593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

业总产值251.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比重的42.4%。工业产值排在前5位的镇(街道)是稠江街道、北苑街道、稠城街道、佛堂镇和大陈镇。

义乌市着力培育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按照“一体两翼”构想,整合工业园区,促进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现已开发建设义乌市经济开发区和义乌市工业园区。形成了针织、服装、工艺品、拉链、化妆品、文化用品、玩具等20多个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小商品制造业基地,拥有工业企业2.5万余家。各镇(街道)根据自身实际,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和块状经济。全市各镇(街道)的工业发展基本情况见表2-2。

表2-2 义乌市各镇(街道)工业发展现状

区域 工业总产值 主导产业 稠城街道 413447 服装、针织、饰品、拉链等 北苑街道 835889 纺织、塑胶、服装、饰品等 江东街道 433193 针织、饰品、服装等 稠江街道 1028684 印刷、纺织、服装等 后宅街道 361399 工艺品制造、拉链、塑胶等 城西街道 174617 印染、针织、玩具、饰品、制笔等 廿三里街道 409880 针织、工艺饰品、制伞、制带、塑料制品等 大陈镇 382340 服装、纺织等 苏溪镇 460906 服装加工、纺织丝绸、塑料、建材、食品加工 佛堂镇 529133 工艺、针织、拉链、建筑机械、食品加工、饰品等 赤岸镇 135642 造纸、电力、纺织服装、制革等 上溪镇 278256 塑胶、玩具和五金制造等 义亭镇 278256 饰品、造纸、针织、五金、建材等 合计 5730102 (4)第三产业

义乌市服务业全面发展。2005年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成交额81亿元,

比上届增长10.7%。全年集贸市场成交额388.9亿元,同比增长19.6% ,其中中国

小商品城成交额288.5亿元,同比增长8.1%,成交额继续蝉联全国集贸市场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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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运行态势平稳,存贷款总量较快增长。到2005年12月底,市银行金融机构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为586.2亿元,同比增长21.4%。

外贸出口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出口总额10.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1%。全年合同利用外资1.3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2%,实际利用外资1.3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2%。

2.2.3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析

(1)规划人口

2005年全市户籍人口为69.7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中远期规划常住人口及分布见表2-3。

表2-3 义乌市规划常住人口及分布 单位:万人

规划区域 2010年 2020年 主城区 116 133 大陈镇 8.5 14 苏溪镇 10.6 17 上溪镇 8.4 15 镇区 义亭镇 7.2 11 佛堂镇 12.6 24.5 赤岸镇 4.7 5.5 合计 168 220 (2)经济发展预测

200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为300.09亿元,增长15.1%。根据《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2006-2010年GDP年增长率保持在12%以上,规划期内全市国内生产总值预测值见表2-4。

表2-4 义乌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预测结果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20 预测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340.12 384.22 434.17 490.61 554.39 1642.6 (3)城市发展规划

根据《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10年,义乌市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要素互通、资源共享、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辐射力的浙江中西部中心城市,成为中国小商品制造基地和贸易中心,浙江中西部现代物流中心和区域发展极核。《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强化国际性商贸城市的定位,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推进浙中城市群共建;二是与东阳、浦江对接,拓展城区腹地,共享中心资源。

义乌市城乡发展规划将主城区、副城区、组团与新农村整体布局,建立城乡一体的新型社区体系,在“一体两翼”的义乌产业发展主体空间的基础上,通过组团融合向“一主两副”城市化主体空间发展。

图2-1 义乌“一主两副”的城市化主体空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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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区域生态环境功能要素评价

3.1资源与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3.1.1水资源

义乌市水资源缺乏,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8.20亿m3

,其中地表径流量7.30亿m3

,地下水资源总量1.28亿 m3

,重复计算量0.38亿m3。按常住人口算,人均年水资源占有量为1176m3,如考虑约95万的常住外来人口,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500 m3

,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200 m3

的22.7%,全省人均年水资源占有量2022 m3的24.73%。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聚集,人均拥有量将进一步下降。在

可预见的未来,义乌的水资源将日趋紧张,日趋稀缺。

义乌市水资源量分布时空差异十分显著,水资源总量从西南的岗地、平原向四周的高丘、低山地区逐渐升高。义乌江是义乌市境内最大的河流,属于山溪型河流,源短流急,储水能力差,且水质污染严重,已不能满足饮用水源的要求,目前义乌

市主要饮用水源取自八都水库、卫星水库、柏峰水库和东阳横锦水库,分布散、库

容小,随着全市用水需求量的不断增加,远期将不能满足义乌经济发展和人口剧增

的需要。

3.1.2土地资源

义乌市土地资源以低山、丘陵为主,平原、岗地、低丘较平缓,适宜于种植粮

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山地坡度较陡,以林地为主。据《义乌市生态市规划》统计,

义乌市有耕地31752.52公顷、林地49340.44公顷、园地6178.57公顷、其它农用

地5781.54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2055.88公顷、交通用地930.82公顷、水利

设施用地1675.75公顷、未利用地2833.2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8.72%、44.03%、5.59%、5.23%、10.91%、0.84%、1.52%、2.56%。土地利用结构基本呈现“五山一水三分田,一分交通居民点”格局。 3.1.3森林资源

全市林业用地面积85.53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52.22万亩,占61.1%。 义乌市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地带。位于浙闽山丘甜槠、木荷林植被区,是典型的常绿阔叶林分布区。因地区间气候差异和人类活动的影响,目前自然原始植被遗存很少。大多数为常绿针阔叶次生林,松灌残次林、灌木小竹丛,草灌木及人工林。有4个植被型组和13个植物群系,其中马尾松林是义乌市一个面积分布

最大的次生植被群系。

3.1.4矿产资源

义乌市共发现矿产21处,其中金属矿产9种,非金属矿产9种,燃料、放射

性、地下水各1种。矿点(床)182处,其中中型矿床1处,小型矿床6处,其余

皆为矿点或矿化点(金属矿点、矿化点29处,占总数的16.57%,非金属矿点136

处,占总数的77.71%,其他矿点10处,占总数的5.72%)。

金属矿产皆为矿点、矿化点,无开发利用价值。非金属矿产以建筑石料、砖瓦

粘土为主,萤石、建筑用砂次之。建筑石料和砖瓦粘土储量丰富,是义乌市的主要

矿产。萤石和建筑用砂经多年开发,储量渐趋枯竭。

全市21种矿产中,有9种曾被不同程度地开发利用,但因资源状况不佳和开

发利用条件不好等多种原因,多数都已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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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co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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