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时代 - 形势与政策课资料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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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时代

目录

一、如何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内涵 (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点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事件记录(2013—2015年) (一)总理声音

(二)国务院常务会议(列表)

(三)中央为促进创业创新都出台了哪些文件? 三、解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向东解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应做到六点

(三)解读李克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少不了一个“众”字 (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你我都是中国经济增长新引擎

附件:部分文件全文

附件1:国务院发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 附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 附件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附件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 附件5: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ZJSP-2015-0002

附件6: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 附件7: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促进公众创业创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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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38次提到“创新”,13次提到“创业”,尤其2次专门提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简单来说,我们可以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内涵、重点三个方面来分析和理解。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

从国际上看,一方面国际经济情况不容乐观,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国际经济形势不稳定,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传统产品国际竞争压力进一步增大,因此,我们必须增加国内市场需求来促进经济稳定发展,那么,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激发国内市场需求就成为了必然的选择;另一方面国际市场需求要求增高,对产品本身的质量、技术含量和使用效能要求增加,对创新技术和创新产品的需求增加,因此,这也必然要求我们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创造出新的技术、新的产品和新的服务,从而稳定和增加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需求及份额。

从国内来看,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还在加大,国内市场需求有待进一步开发,经济发展环境“硬约束”进一步加强,那么,我们就必须走集约发展、高科技含量发展、高附加值发展的道路,因此,我们必然要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推动经济的转型发展;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要全面深入推进,就必然要要通过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来支撑和促动体制和机制改革,因此,我们必然要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和活力。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内涵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的是推动经济良性良好发展。李克强总理说:“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一方面,只有通过万众创新,才能创造出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市场,也就才能提高经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只有通过大众创业,才能增加更多的市场主体,才能增加市场的动力、活力和竞争力,从而成为经济发展的内在源动力引擎。

“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是相互支撑和相互促动的关系。一方面,只有“大众”勇敢的创业才能激发、带动和促动“万众”关注创新、思考创新和实践创新,也只有“大众”创业的市场主体才能创造更多的创新欲求、创新投入和创新探索;另一方面,只有在“万众”创新的基础上的才可能有“大众”愿意创业、能够创业、创得成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包含“创新”的创业才算真正的“创业”,或者说这种创业才有潜力和希望。

(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点

首先,重点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科学技术要转化成生产力,关键是如何促进“万众”的创新用于“大众”的创业,这就要求我们减少对创新转化的限制,加强创新转化的对接,增强创新转化的活力,因此,我们就必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鼓励各式各样的创新,直接用于创业,合作参与创业,转让促进创业等。进一步来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在于激励人们主动创造新成果和愿意转化新技术。因此,我们要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从而促进科技人员愿意创新、愿意创业、愿意转化。正如李克强总理说:“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扩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实施范围,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人员创新活力不断释放。”

其次,重点要引导新兴科技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高科技创新的前沿,是高附加值创业的重点。因此,我们要重点支持扶持新兴科技产业的发展,引领万众向高科技方向创新,带动大众向高科技新兴产业上创业汇聚,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深层次上转型升级。正如李克强总理说:“要实施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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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重大项目,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

再次,重点要推进各项产业“互联网化”发展。信息化是当今时代的突出特点,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各项产业要适应“互联网化”的时代要求,更要求我们各项产业要主动的、广泛的、深度的与互联网结合,在“互联网化”发展中创造更多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正如李克强总理说:“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记录(2013—2015年) (一)总理声音

中国永远做开放大国、学习大国、包容大国。从中国国情出发,努力建设成为一个创新大国。

要借改革创新的“东风”,推动中国经济科学发展,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

——2014年9月10日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

要通过政府放权让利的“减法”,来调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的“乘法”。

中国经济要转型升级,向中高端迈进,关键是要发挥千千万万中国人的智慧,把“人”的积极性更加充分地调动起来。

——2014年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

促进互联网共享共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4年11月20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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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常务会议 序 号 时 间 标 题 摘 要 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管方式,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现代公司登记制度,进一步1 2013年10月27日 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分析研究一季度经济形势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2 2014年4月16日 部署落实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延长并完善支持和促确定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措施决定 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今年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发挥市3 2014年4月30日 部署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和优化结构有关工作 确定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场作用、着力改革创新,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力争使高校要求进一步依法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 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双提高。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创业投资的助力和催化。4 2014年5月21日 部署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改革政府投入方式,带动各方资金特别是商业资金用于创决定大幅增加国家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业投资,完善竞争机制,让市场决定创新资源配置,激励创新创业、扩大社会就业、促进创新型经济加快成长。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内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5 2014年6月4日 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促进创业就业 上行政审批事项的部署,针对社会关切,继续下好改革先部署石化产业科学布局和安全环保集约发展 手棋,进一步推出新的有力举措,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创 5

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 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让政府更好归位、市场更大发力、群众更多受益。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云南鲁甸地震抗震救灾最新情况汇报研究安排恢复重要持续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6 2014年8月20日 建等工作 棋”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深挖潜力,不断向纵深推决定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持续扩大改革成效 进,让市场主体“舒筋骨”,为创业兴业开路、为企业发部署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为创新驱动提供支撑 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在改革中“呱呱坠地”7 2014年9月17日 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新生者的扶持,让它们在公平竞争中搏击壮大,推动大众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兜底线救急难 创业、万众创新,也能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民生改善。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以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实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资项目核准为重点,把简政放权、8 2014年11月5日 展活力 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现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代政府,放开企业手脚,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造” 良好环境。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加快创新驱动,以更大力度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在更9 2014年12月3日 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大范围推广实施试点政策,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创新示范区建设 新创业热情的“乘法”;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成长,打造中决定加大对农村金融的税收支持助力“三农”改革发展 国经济发展新动力,促进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10 2014年12月12日 现代政府 简政放权是政府自身革命的“重头戏”,是行政体制改革部署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加快制定完善负面清单的关键,必须持续推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6

决定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 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审批“沉疴”,着力规范和改进行政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批行为,治理“审批难”,是在不断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解决“审批多”基础上,政府自我革命的进一步深化,11 2015年1月7日 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 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是推进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关键一环,讨论通过部分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权力法治化,防止权力寻租,营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蹒12 2015年1月14日 产业升级 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对于促进技术与市场融合、部署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以结构优化拓展发展空间 创新与产业对接,孵化和培育面向未来的新兴产业,推动审议通过《博物馆条例(草案)》 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顺应网络时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对于激发亿万群众13 2015年1月28日 部署加快中国装备“走出去”推进国际产能合作 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创造活力,培育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各类青年创新人才和创台 新团队,带动扩大就业,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发动机”,具有重要意义。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2014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完善公共决策建立部门和地方协同联动的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制度,是推14 2015年2月6日 吸纳民意机制 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重要举措,可使政府管理更加规部署改革政府投资管理方式和转变职能便利投资创业规范范高效,防止随意性和权力寻租,更好服务和方便群众,市场秩序 对促进投资、带动创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讨论通过报请全国人大授权在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暂时7

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 的财政政策必须加力增效。要坚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围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引擎,以扩大公共15 2015年2月25日 部署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公共产品投资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产品和服务供给改造传统引擎,加强定向调控,加大财税决定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助政策支持力度,用减税降费鼓励创业创新,带动社会就业力贫困学子和技能型人才成长 和调节收入分配;推进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在内的公共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需求,推动结构调整和相关产业发展。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是“互联网+”行动的重要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沉淀的存量财政资金有效支持经济增内容,对于促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减少流通16 2015年4月1日 长 成本,激励创业扩大就业,拉动消费,改善民生,增加金确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措施培育经济新动力 融活力,促进发展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要创新政府管理决定适当扩大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更好惠民生助发展 和服务,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为其清障搭台,在发展中规范和引导。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进一步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是坚持定向调控稳决定在全国范围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增长、调结构,精准发力促创新、扩就业的重要举措,可17 2015年4月8日 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以更加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依法适当降低铁矿石资源税征收比例 力,聚焦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和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大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力清障减负,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蓬勃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18 2015年4月21日 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用制度创新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今年就业压力加大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形势,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大众创业、决定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更好服务和便利万众创新,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8

群众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把改革推向19 2015年5月6日 纵深 部署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以扩大开放促发展升级 决定试点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运用更多资源更好保障民生

(三)中央为促进创业创新都出台了哪些文件?http://economy.southcn.com/e/2015-08/06/content_130133621.htm(含文件综述链接)

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5月至今中央层面已经出台至少22份相关文件促进创业创新。目前这些文件正在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对创业创新起作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中国的国家战略之后,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创业创新的风潮。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5月至今中央层面已经出台至少22份相关文件促进创业创新。目前这些文件正在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对创业创新起作用。

相信有心加入“双创”大军的你,一定对这些文件的内容抱有好奇,本网编辑特意整理了一番,找出其中几个文件,分享予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1日

主要内容:简化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手续,为创业者提供优惠的服务和财政补贴以及要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大力发展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器,做大做强众创空间,完善创业孵化服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5月1日

主要内容: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5月13日

主要内容: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和学

今年要继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破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为创业创新清障、服务。 9

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6日

主要内容: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6月26日

主要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逐项推进落实。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 其它文件: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3〕4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

3、《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4、《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

5、《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 6、《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 8、《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8号)

9、《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财教〔2014〕233号) 10、《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

11、《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4〕9号) 12、《关于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6号)

13、《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证监会公告〔2012〕20号) 14、《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4〕57号)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 〔201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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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

文 件 序 号 发布时间 文 号 标 题 摘 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1 2013年5月30日 国发〔2013〕4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意见》(中发〔2012〕6号),引导创新主体行为,指导全社会加强划的通知 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主要涉及创新基础设施、创新主体、创新人才队伍和制度文化环境等方面。 2 2014年2月18日 国发〔2014〕7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登记制度改革,制定本方案。 要多方位拓宽就业渠道,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的就业岗位,尤其要加快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服务业,着力发展研3 2014年5月13日 国办发〔2014〕22号 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发设计、现代物流、融资租赁、检验检测等对高校毕业生需求比较集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中的生产性服务业,同时加快发展各类生活性服务业,拓展新领域,通知 发展新业态,不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国务4 2014年7月8日 国发〔2014〕20号 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就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市场公平竞若干意见 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提出意见。 11

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是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的客观要求,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5 2014年10月28日 国发〔2014〕49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重要举措,是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关键一环,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6 2014年11月20日 国发〔2014〕52号 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资金将小型微型企业纳入支持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7 2014年11月21日 国办发〔2014〕54号 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改革试验田和开放排头兵的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作用,促进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8 2014年11月26日 国发〔2014〕60号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的指导意见 极作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9 2015年1月9日 国发〔2015〕4号 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国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决定,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深化科技10 2015年1月12日 国发〔2014〕64号 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知 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12

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11 2015年1月26日 国发〔2014〕70号 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为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率提出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12 2015年1月30日 国发〔2015〕5号 新发展 培育信息产业新为促进我国云计算创新发展,积极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现提出意见。 业态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13 2015年3月11日 国办发〔2015〕9号 创空间 推进大众创新创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业的指导意见 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意见。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14 2015年5月1日 国发〔2015〕23号 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见 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意见。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减少束缚电子15 2015年5月7日 国发〔2015〕24号 商务 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力的意见 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意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为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16 2014年4月11日 财企〔2014〕38号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的通知 商务部制定了本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和促进高校17 2014年5月22日 人社部发 〔2014〕38号 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人力资源计划的通知 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13

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2014—2017年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18 2014年1月15日 银发〔2014〕9号 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等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中央文件要求,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科技和金融的深层次结的意见 合,支持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出意见。 为落实201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市 场,促进区域性市场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19 2012年8月23日 证监会公告 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2012〕20号 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以下简称38号意见(试行) 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中国证监会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0 2014年10月8日 国知发管字 14号)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做好《国家中长期〔2014〕57号 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相关工作,激发小微企业创造活力,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出意见。 21 2015年5月6日 财建[2015]114号 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工业和 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小微的通知 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 14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22 2015年5月7日 财办建[2015]34号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总局(以下简称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城市示范”申报工作启动 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五部门决定启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申报工作。 15

三、解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向东解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他任内第二份政府工作报告有一句话:“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总理声音不高,但坚定有力。

“有权不可任性”,如此表述出现在总理工作报告中,显然出乎代表委员们的意料。有人立即仔细查看报告,以为总理是“临场发挥”,但报告中清晰地写着那6个字。全场发出了会心的笑声,随后响起热烈的掌声。

出现在总理报告中的“任性”,绝非是个简单的流行词,总理接着阐释:“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据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透露,“有权不可任性”这句话是李克强总理亲自加上的。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司长向东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专访时说,今年春节刚过即迎来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春节期间都在亲自修改政府工作报告,节后又接着改。报告从整体文风到有别于往年的六大结构,都是总理确定的。直到两会开幕前夕,报告仍在修改。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报告里还首度出现一个关键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过去6个月里,这是本届政府施政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语之一。据透露,总理主持报告起草时特别要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必须要写进去。

如今,代表委员们已经熟知,本届政府提出的经济发展“双引擎”,一个是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另一个就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李克强在公开场合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最早是在2014年9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当时他提出,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此后,他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各种场合中频频阐释这一关键词。每到一地考察,他几乎都要与当地年轻的“创客”会面。他希望激发民族的创业精神和创新基因。 今年,“创客”这个新名词也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向东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总理的这一思想在本届政府第一年阐述“合理区间”论时就有了脉络。合理区间的下限就是稳增长、保就业。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其意义不言而喻。

去年井喷式增长的市场主体正是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呼应。2014年3月1日至今的1年间,中国平均每天诞生1万多家企业。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人们能够找到重要原因:进一步向市场放权,国务院各部门去年又取消和下放了行政审批事项246项,超额完成总理去年在报告中承诺的200项的目标。仅用两年时间,中央政府兑现了5年任期内再减少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

向东说,大家在报告里看到,去年经济增速放缓,但是就业不减反增,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300多万,就得益于新引擎释放的新动力。

在历时3个月的政府工作报告起草中,李克强总理在中南海主持召开过3次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90后创业者、广州九尾信息科技公司创办人王锐旭走进中南海,他结合自身经历面对面向总理提建议。他正是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寻求公平发展机会的年轻草根创业者代表。

总理对他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学生是重要力量,要为他们实现梦想和自身价值“铺路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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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0日,李克强邀请60余名外国专家举行座谈。关注中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德蒙德·菲尔普斯提到,中国经济新引擎将带来的“非物质性好处”。他说:“如果大多数中国人,因为从事挑战性工作和创新事业获得成就感,而不是通过消费得到满足的话,结果一定会非常美好。”

向东说,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简政放权的改革为市场主体释放更大空间,让国人在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中同时实现精神追求,这是本届政府一直努力的方向。 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此表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在论及创业创新文化时,强调“让人们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精神追求和自身价值”。

向东透露,在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企业家们向总理反映的意见,最重要的还是希望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这些座谈会上,有关2015年经济增速目标定为“7%左右”的讨论很多,有人担心目标调低会对人们的预期造成影响。据向东介绍,对此,多数人最终形成共识,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今年确定的目标是符合实际的,困难也会大于去年。中央释放出的信心是,我国经济有巨大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并有很多政策储备,绝不会让经济实现“硬着陆”。“这让我们看了心里是踏实的,吃了定心丸。”向东说。

“我们不唯GDP,但并不是不要GDP。从全国来讲,GDP本来是一个预期目标,不是约束性指标。预期目标就要遵循经济规律,努力去实现。”向东说。

参加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十多年的向东特别提到,今年报告在总结不足时力度很大,体现出更加坦诚的态度。总理明确要求,向人民报告,态度必须端正。“报告又像拉家常一样,对当前形势的认识、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交实底’,没有任何回避。”向东举例说,其中提到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如存在的“为官不为”的懒政现象,没有回避和遮掩。

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严词批评懒政:“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总理宣布,“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

向东说,需要强调的是,绝大多数干部是愿意干事的,但有的人是占着位子不做事,“尸位素餐”,总理既然在报告里点到,今年就会在这方面有所举动。

与往年不同,今年的报告起草过程中,国务院在网上发起了“2015政府工作报告我来写”活动,征集到大量建议。其中有914条网民意见送交了起草组。向东说,网民的智慧在报告中都有所体现,正如总理说过的那样,“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应做到六点

习总书记3月5日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表示,“新常态”关键在“新”,表明老路走不通了。盘古智库城镇化首席研究员易鹏说,如果期望未来经济保持活力,必须依靠新的经济增长模式,而这些新模式只能在创新创业中孕育;辜胜阻表示,需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新引擎。

要做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与促进创业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惩治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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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力,鼓励创新创造;推进投融资体制、税收、流通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进一步打开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的闸门,对扩大就业起到“推进器”、“容纳器”的作用。

二是要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创业资金支持体系。

三是要健全有利于创业的政策制度,落实和完善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

四是搞好创业培训和服务,推动高校普及创业教育,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运用社会各类资源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跟踪扶持,使更多的劳动者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

五是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努力扩大创业规模,提高创业比例。

六是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活动,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考核评价体系,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宣传,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宽容失败、敢于开拓的氛围,形成全社会竞相支持创新创业的生动局面。(评论员张丽宾 作者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就业与人力资源市场研究室主任)

(三)解读李克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少不了一个“众”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8-11 07:33 来源: 经济日报

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说,“专业人士”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市场历练中培养成长的。“双创”可以促使众人的奇思妙想变为现实,涌现出更多各方面的“专业人士”,让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雄厚的优势。另一方面,采取包括“双创”在内的各种方式,允许和鼓励全社会勇于创造,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助于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正日益深入人心。随着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业界学界纷纷响应,各种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有效激发了社会活力,释放了巨大创造力,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

不过也有少数观点认为,创新创业存在一定的成本和风险,总的来说还是少数专业人士的事,不宜在全社会广泛号召动员。实际上,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经不起推敲的,在实践中也已被证明是错误的。

一方面,“双创”有助于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要使经济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离不开大量的市场参与者、灵活高效的调节机制和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无论是大众创业,还是万众创新,都少不了一个“众”字。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经济体而言,如果只有少数市场主体参与,显然难以满足全国统一市场的需要。许多地方经过发展认识到,“活力增长财力,人气带来财气”。推进“双创”,既可以在最大范围内推动人财物等各种市场要素自由流动,更可以倒逼不合理的体制机制实现改革突破,最终提升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

市场如果死气沉沉终究难以为继,因此,必须根据经济规律不断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让经济“活起来、动起来”。鲶鱼效应也好,蝴蝶效应也罢,都是通过关键环节的突破,最终带动面上的变革。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回旋余地大,经济基础较好。“专业人士”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市场历练中培养成长的,“双创”可以促使众人的奇思妙想变为现实,涌现出更多各方面的“专业人士”,让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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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厚的优势。

另一方面讲,“双创”也是践行群众路线、满足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愿望的必然要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参与者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是人的创造性社会实践过程。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提出,“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毛泽东同志也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采取包括“双创”在内的各种方式,允许和鼓励全社会勇于创造,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助于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双创”中有挑战更有机遇,既会滴下辛勤的汗水,也有望迎来丰收场景。人们如今所熟知的阿里巴巴等世界级互联网企业,也都是数年前从草根起家,不断坚持创新创业成功的。

更为难得的是,各种新兴技术尤其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已经让普通人有了更多的创新创业机会。近年来,宽带网络速度大幅提升、移动通信终端广泛普及、生产管理的自动化程度提高,众筹等新的商业形态有助于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分享机制,这让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人有了广阔的平台施展拳脚。

今年上半年,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比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高将近5个百分点;网上零售额在过去两年连续高增长的基础之上,上半年增速将近40%;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的增长速度也都大幅增长。实践证明,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双创”为稳增长、防风险、扩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支竹篙耶,难渡汪洋海;众人划桨哟,开动大帆船”。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征途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中国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广阔前景值得期待。(杨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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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你我都是中国经济增长新引擎(孙博洋)

2015年03月05日15:19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双引擎”。

其实,李克强总理较早提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在2014年9月10日的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他发表讲话称,要借改革创新的“东风”,推动中国经济科学发展,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随后他多次对大众创新创业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将此作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此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并且提升到中国经济转型和保增长的“双引擎”之一的高度,显示出政府对创业和创新的重视,以及创业和创新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意义。

政府要勇于自我革命 以体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

从政府层面来说,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快改革步伐,简政放权,给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留出空间,搭好舞台。通过政府放权让利的“减法”,来调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的“乘法”。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拿出“权力清单”,讲清政府应该干什么;给出“负面清单”,指明企业不能做什么;理出“责任清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和改革创新的“守护神”。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 推动企业竞相创业创新

2015年1月,正在深圳考察的李克强总理来到柴火创客空间,体验各位年轻“创客”的创意产品。总理现场评价说:“创客充分展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这种活力和创造,将会成为中国经济未来增长的不熄引擎。”创客空间提供场地和基本的工具,不同年龄、不同行业的人们因为兴趣聚集到一起,分享彼此的想法,并一起动手,将想法变成现实。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创客的数量庞大,并有着成熟的活动空间。

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劳动力,7000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蕴藏着无穷的创造力。要大力鼓励草根创业创新,鼓励支持利用闲置厂房等多种场所、孵化基地等多种平台、风险投资等多种融资渠道开展创业创新,努力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型企业“顶天立地”的格局。企业主体要发挥敢于创新、敢于突破、敢于担当的精神,将市场竞争提高到新的高度、新的层次。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落实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扶持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支持企业更多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科研平台建设,推进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增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好国家高新区,发挥集聚创新要素的领头羊作用。中小微企业大有可为,要扶上马、送一程,使“草根”创新蔚然成风、遍地开花。

世界经济论坛创始人施瓦布表示,未来中国经济将继续保持7%以上的增速,改革创新将成为驱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力量,要使创新真正发挥驱动力,应重视培育企业家精神,扶持中型企业。

创新创造关键在人 充分激发人的创造力

人是创业创新最关键的因素,创业创新关键是要发挥千千万万中国人的智慧,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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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积极性更加充分地调动起来。必须充分尊重人才、保障人才权益、最大限度激发人的创造活力,吸引和激励更多人投身创新创业,让人们在创业创新中不仅创造物质财富,而且也实现精神追求和人生价值。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表示,当前,支持中国向技术前沿发展的科技和人才基础仍然薄弱,增加创新机会、强化创新动力、端正创新行为的适宜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尚待形成。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创新创造关键在人。要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制定促进科研人员流动政策,改革科技评价、职称评定和国家奖励制度,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引进国外高质量人才和智力。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发明创造,让创新之树枝繁叶茂。

培养创新文化 优化资源配置

被称为“淘宝第一村”浙江义乌青岩刘村,凭借着“全球小商品集散地”的货源优势,电子商务犹如雨后春笋,在义乌遍地开花。这个原本仅有1486名村民的村庄,现在容纳了8000多人,淘宝网店超过2000家,年成交额达数十亿元,成了中国名副其实的第一淘宝村。短短三四年的时间,从青岩刘村起步的淘宝店主,其中很多都发展成了千万级的大网商。这些创业者成为义乌电子商务领域的“偶像”,也为后来源源不断到青岩刘村创业的新手们提供了无穷动力。

要营造鼓励大胆探索、包容失败的宽松氛围,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要增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识和能力,鼓励人们讲道德、重诚信、循法治、守契约,使创业创新成为人们普遍的生活方式,成为社会纵向流动的强大动力。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着力促进创业就业。坚持就业优先,以创业带动就业。今年高校毕业生749万人,为历史最高。要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到基层就业。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到新兴产业创业。把亿万人民的聪明才智调动起来,就一定能够迎来万众创新的浪潮。

政策链接:

2013年10月至2015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先后15次研究讨论创业创新工作,并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2013年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2014年4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 2014年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确定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 2014年5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大幅增加国家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促进创业就业。

2014年8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持续扩大改革成效,部署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为创新驱动提供支撑。

2014年9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4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

2014年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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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政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2015年1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促进行政权力法治化,营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2015年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台。

2015年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改革政府投资管理方式和转变职能,便利投资创业、规范市场秩序;

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

2014年出台13个文件为创业创新助力。分别是:《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关于大力推进机制体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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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务院发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2015年06月16日10:02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1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下发《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发〔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根据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为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构建普惠性政策扶持体系,推动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力,每年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数量较大,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潜力巨大,但就业总量压力较大,结构性矛盾凸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使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如鱼得水”,通过创业增加收入,让更多的人富起来,促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创业创新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创业教育培训体系还不健全,善于创造、勇于创业的能力不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加强全社会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不断增强创业创新意识,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二、总体思路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创业环境。通过结构性改革和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增强创业创新制度供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营造均等普惠环境,推动社会纵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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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尊重创业创新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坚持政策协同,实现落地生根。加强创业、创新、就业等各类政策统筹,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确保创业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业创新经验。

——坚持开放共享,推动模式创新。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利用全球创业创新资源,实现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跨地区、跨行业自由流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推动各行业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和完善线上与线下、境内与境外、政府与市场开放合作等创业创新机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

(一)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机会。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建立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办法,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建立市场准入等负面清单,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

(三)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立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

(四)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全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加快完善创业课程设置,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加强创业创新知识普及教育,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人心。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动制度障碍,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加快建立创业创新绩效评价机制,让一批富有创业精神、勇于承担风险的人才脱颖而出。

四、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

(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各级财政要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

(六)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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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完善创业投资企业享受70%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七)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五、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

(八)优化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资本市场规则。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九)创新银行支持方式。鼓励银行提高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组织架构、管理方式和金融产品。推动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活动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创业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十)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丰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依法合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许可费收益权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服务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

六、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

(十一)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不断扩大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基金规模,做大直接融资平台,引导创业投资更多向创业企业起步成长的前端延伸。不断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融资体系、监管和预警体系,加快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逐步建立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发展联合投资等新模式,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创业投资立法,完善促进天使投资的政策法规。促进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协同联动。推进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十二)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大众创业。推动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隔离的前提下,与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长期性合作。进一步降低商业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投资的门槛。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

(十三)发展国有资本创业投资。研究制定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系统性政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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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和鼓励中央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等,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创业创新中的作用。研究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国有股转持豁免政策。

(十四)推动创业投资“引进来”与“走出去”。抓紧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内外资一致的管理原则,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完善外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制度,简化管理流程,鼓励外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放宽对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限制,鼓励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境外高端研发项目的投资,积极分享境外高端技术成果。按投资领域、用途、募集资金规模,完善创业投资境外投资管理。

七、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

(十五)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大力发展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器,做大做强众创空间,完善创业孵化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器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引导和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引导和鼓励国内资本与境外合作设立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境外先进创业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

(十六)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创业服务。

(十七)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降低全社会创业门槛和成本。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

(十八)研究探索创业券、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八、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

(十九)打造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增强创业创新信息透明度。鼓励开展各类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活动,丰富创业平台形式和内容。支持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定期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挑战大赛等赛事。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展创业平台、投资并购小微企业等,支持企业内外部创业者创业,增强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为创业失败者再创业建立必要的指导和援助机制,不断增强创业信心和创业能力。加快建立创业企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加强监测和分析。

(二十)用好创业创新技术平台。建立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基地)向社会开放机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鼓励企业建立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平台。鼓励依托三维(3D)打印、网络制造等先进技术和发展模式,开展面向创业者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加快建立军民两用技术项目实施、信息交互和标准化协调机制,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

(二十一)发展创业创新区域平台。支持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省(区、市)、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依托改革试验平台在创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发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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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和带动作用,为创业创新制度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等创业创新资源密集区域,打造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业创新中心。引导和鼓励创业创新型城市完善环境,推动区域集聚发展。推动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城市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各具特色的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

九、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

(二十二)支持科研人员创业。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规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鼓励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为科技人员和创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二十三)支持大学生创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引导和鼓励高校统筹资源,抓紧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引导和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提供包括创业方案、创业渠道等创业辅导。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二十四)支持境外人才来华创业。发挥留学回国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创业引领带动作用。继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建立和完善境外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放宽外籍高端人才来华创业办理签证、永久居留证等条件,简化开办企业审批流程,探索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引导和鼓励地方对回国创业高端人才和境外高端人才来华创办高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加强海外科技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建设,把更多的国外创业创新资源引入国内。

十、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二十五)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引导和鼓励集办公服务、投融资支持、创业辅导、渠道开拓于一体的市场化网商创业平台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推动农村依托互联网创业。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城乡基层创业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开展创业。完善有利于中小网商发展的相关措施,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发展面向中小网商的融资贷款业务。

(二十六)支持返乡创业集聚发展。结合城乡区域特点,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协作创业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联盟。引导返乡创业人员融入特色专业市场,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创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开展创业,完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二十七)完善基层创业支撑服务。加强城乡基层创业人员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跨区域创业转移接续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远程公益创业培训,提升基层创业人员创业能力。引导和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开展面向基层创业创新的金融产品创新,发挥社区地理和软环境优势,支持社区创业者创业。引导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物流企业发挥优势,拓展乡村信息资源、物流仓储等技术和服务网络,为基层创业提供支撑。

十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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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改革创新,坚持需求导向,从根本上解决创业创新中面临的各种体制机制问题,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二十九)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系统梳理已发布的有关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推进“立、改、废”工作,将对初创企业的扶持方式从选拔式、分配式向普惠式、引领式转变。建立健全创业创新政策协调审查制度,增强政策普惠性、连贯性和协同性。

(三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加快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建立和完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全力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研究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推动本意见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国务院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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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培育创新文化,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社会力量为主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和用户体验为出发点,促进创新创意与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

加强政策集成。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降低创新创业成本,壮大创新创业群体。完善股权激励和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创新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开放共享。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构建开放创新创业平台,促进更多创业者加入和集聚。加强跨区域、跨国技术转移,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有效集成创业服务资源,提供全链条增值服务。强化创业辅导,培育企业家精神,发挥资本推力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效率。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融资渠道更加畅通;孵化培育一大批创新型小微企业,并从中成长出能够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创业群体高度活跃,以创业促进就业,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众创空间。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二)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针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集中办公等特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

(三)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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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四)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支持服务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为创新创业搭建高效便利的服务平台,提高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

(五)加强财政资金引导。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综合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发展,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推动大众创新创业。

(六)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规范和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促进科技初创企业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为从事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或特色分(支)行,提供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 (七)丰富创新创业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继续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积极支持参与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为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鼓励大企业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八)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加强各类媒体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落实促进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各地要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部署,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

(二)加强示范引导。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创业示范工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新机制、新政策,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三)加强协调推进。科技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研究完善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发展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支持。各地要做好大众创新创业政策落实情况

调研、发展情况统计汇总等工作,及时报告有关进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3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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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高校重视不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为了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把解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把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点,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2015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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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实施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要制修订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细化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不同层次、类型、区域高校要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高校要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各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各地区、各高校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五)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各高校要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六)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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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七)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各地区、各高校要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并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八)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各地区、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完善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功能,建立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高校学生创业培训政策,研发适合学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建设网络培训平台。鼓励高校自主编制专项培训计划,或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各地区和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要针对区域需求、行业发展,发布创业项目指南,引导高校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

(九)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各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部委属高校应按规定使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积极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对创新创业教育作出贡献的单位。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体制机制。

各地区、各高校要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指导管理与监督评价,统筹推进本地本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各地区要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各高校要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工作、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二)细化实施方案。

各地区、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深化本地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属高校需将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其他高校需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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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督导落实。

教育部门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把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各高校要大力宣传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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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7-07 发布机构:省政府办公厅文号:浙政办发〔2015〕79号统一编号:ZJSP01-2015-0042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培育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进一步打造更有活力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为主线,以构建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市场导向,有效整合资源,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进一步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呈现出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要素汇集、孵化主体多元、创业创新服务专业、创业创新活动活跃、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培育1000家以上有效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聚集创业投资机构300家以上,管理资金规模3000亿元以上,投融资渠道更加畅通;创业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吸引科技创业创新人才50万人以上;孵化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30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00家以上,并从中成长出能够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骨干企业,形成新的产业业态和经济增长点;培养创业导师5000人以上;创业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创业创新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努力打造创业天堂、创新高地。 二、发展方向

在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孵化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

(一)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社会力量为主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和用户体验为出发点,促进创新创意与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

(二)专业化。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在重点培育的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信息技术产业,持续培育的支撑引领传统产业升级的高端微型服务器、新型专用芯片、多功能传感器、新型控制器、高端显示器、业务软件等专用电子及软件产业,着力培育的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高端装备、健康、海洋开发等领域的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的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交易、数字内容、电子商务以及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技术服务业中,加快构建产业特色鲜明、相关服务资源集聚、创业主体优势互补的众创空间。

(三)集成化。加强政策集成,完善创业创新政策体系,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完善股权激励和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创业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服务集成,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提供研发测试、投资路演、交流推介、人才引进与培训、技术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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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推广等全链条服务;强化创业辅导,培育企业家精神,发挥资本推力作用,提高创业创新效率。

(四)网络化。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构建开放的创业创新平台,促进更多创业者加入和集聚。依托网络,加强跨区域、跨国技术转移,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三、加快构建众创空间

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特色小镇、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为广大创业创新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一)支持各类众创空间发展。针对初创企业急需解决的资金问题,以资本为核心和纽带,聚集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依托其平台吸引汇集优质的创业项目,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帮助企业对接配套资源,发展投资促进类众创空间。以提升创业者的综合能力为目标,充分利用丰富的人脉资源,邀请知名企业家、创业投资专家、行业专家等担任创业导师,为创业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教育和培训辅导,发展培训辅导类众创空间。依托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以服务移动互联网企业为主,提供行业社交网络、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及产业链资源支持,协助优质创业项目与资本对接,帮助互联网行业创业者成长,发展专业服务类众创空间。在互联网技术、开发和制造工具的基础上,以服务创客群体和满足个性化需求为目标,为创客提供互联网开源硬件平台、开放实验室、加工车间、产品设计辅导、供应链管理服务和创意思想碰撞交流的空间,发展创客孵化类众创空间。鼓励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机构利用自身优势,面向创业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包括宣传、信息、投资等各种资源在内的综合性创业服务,发展其他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

(二)降低运营成本。当地政府可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对依托符合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众创空间,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纳入众创空间管理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

(一)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业。以更大力度实施“千人计划”、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带动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整合各类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国内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对入选的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首个资助周期为3年,资助期限内对每个团队投入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团队所在地政府按照不低于省级财政投入额度进行配套资助,团队所在企业按照不低于各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对团队进行配套投入。

(二)鼓励大学生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开设创业课程,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推进高校创业教育学院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在校大学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的,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并计入实践学分。对众创空间内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助和带动就业补助等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在浙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迁入就业地,也可申领《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可根据需要申请设立集体户。

(三)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征得单位同意后在职创业,其收入在照章纳税后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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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赋予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使用和处置自主权,应用职务发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可按60—95%的比率,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高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该股权时按照有关规定计征。

(四)鼓励知名企业推动员工创业。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面向企业员工和产业链相关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平台,形成开放的产业生态圈,培育和孵化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 五、健全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一)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发挥省、市、县三级及高新园区设立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扶持专项资金、创业投资种子资金和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挥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和信息经济创业投资基金杠杆作用,推动市、县(市、区)政府加快建立政府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增加投入,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基金等子基金支持创业创新活动。对于政府产业基金投资初创期、中早期创业创新项目,可以采取一定期限收益让渡、约定退出期限和回报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一定的收益等方式给予适当让利。每年对全省众创空间评价结果排名前20位的,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在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鼓励采用政府首购、订购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支持力度,促进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利用政府发放“创新券”鼓励和推动各类创新平台和载体为创客提供服务,对各市、县(市、区)在“创新券”省奖补政策支持范围内服务创客的支出,由省财政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实绩作为绩效因素给予奖励。省财政对培育、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进行绩效奖励。

(二)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培育发展创业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引导民间资本、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各种资本投向创客企业。支持高新区、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和社会组织开展天使投资人培训、天使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交流对接、天使投资案例研究等天使投资公共服务活动。加快基金小镇等私募基金机构集聚区发展,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小微券商、小微证券服务机构,鼓励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建立完善政府、投资基金、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创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将创业创新企业纳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范围。鼓励市、县(市、区)探索建立创客企业库、天使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资金池,对合作金融机构向列入创客企业库的企业发放的贷款首次出现不良情况,由风险资金池对坏账损失给予一定补偿。省财政在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专项资金安排中作为一个因素对设立风险资金池,且运作有成效的市、县(市、区)给予奖励。鼓励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进差别化信贷准入和风险控制,鼓励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等方式给予财政扶持,分担科技贷款风险,发展个人创业小额信贷、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质押融资、中小企业集合债、科技保险等新型金融产品,创新动产、创单、保单、股权、排污权和应收账款等抵质押方式,开发灵活多样的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产品。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业创新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企业股改,引导企业到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合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多渠道融资。 (三)支持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举措,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一照一码”。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放宽新注册企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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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商务秘书公司代理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并发挥浙江政务服务网及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

(四)完善技术支撑体系。省科技厅要将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延伸到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相关行业技术成果信息及交易服务。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和科技文献等资源向众创空间创业企业开放的运行机制,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省级企业研究院等各类创新载体要向创业者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并将提供服务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其他创新载体向创客开放设备和研发工具,为创客群体提供工业设计、3D打印、检测仪器等电子和数字加工设备。 六、营造创业创新文化

(一)支持创业创新活动。支持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服务机构承办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创业创新大赛,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活动的影响力、规模、效果及实际支出等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创办“创客学院”。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培育专业创业辅导师,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辅导团队。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

(二)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解读和广泛宣传国家、省和各地促进创业创新的政策,激发劳动者创业热情,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褒扬成功、宽容失败的氛围。加强各类媒体对大众创业创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报道一批创业创新先进事迹,发挥创业成功者的示范带动作用,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协调推进。各地要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建立科技部门牵头,经信、财政、人力社保、教育、工商、金融、税务等部门参加的工作推进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明确工作部署,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落实促进创业创新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精准服务。 (二)实施动态考评。把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和完善大众创业创新统计及定期发布制度,研究制订众创空间发展评价办法,每年组织开展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示范引导。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有效模式,提炼形成可复制的经验,逐步向全省推广。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众创空间展示体验中心,展示创客产品,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26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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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ZJSP-2015-0002 浙科发政〔2015〕20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财政局,省级创新载体:

现将《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2月27日

关于推广应用创新券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若干意见》,深化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省市县联动推广应用创新券。

第二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积极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科技创新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

第三条 创新券由市、县(市、区)发放,主要用于鼓励我省企业和创业者充分利用创新载体的科技资源开展的检验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等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企业和创业者利用创新券购买科技活动,收取创新券的单位到指定部门兑现。

第四条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创新券工作。省本级不直接向企业发放创新券,在省财政科技经费中每年安排资金,对科技创新载体根据开放共享实效进行补助,对各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市县”)创新券支出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实绩作为绩效因素给予奖励。

第五条 鼓励市县根据实际,深化科技经费使用制度改革,逐步实行普惠性政策支持,自主开展地方创新券工作,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各地科技、财政行政部门共同制定本地创新券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发放对象、主要用途、工作程序、保障条件等内容。

第二章 对象与范围

第六条 鼓励市县自主确定创新券的支持范围,优先支持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取得名次的企业和创业者,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泛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和创业者。

第七条 省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部属科研院所、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省级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以下简称“省级创新载体”)应当向社会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利用创新券提供科技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其他创新载体向社会开放。 第八条 创新券省奖补政策支持范围是由省级创新载体为浙江省的企业和创业者(不包括宁波市)提供的与非关联单位合作或自主开展研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中所需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5号)执行。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或已列入省级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创新券省奖补政策支持范围。

第三章 使用与兑现

第九条 依托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建立创新券运行系统,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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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和创业者可以通过云服务平台查询、在线预约开放共享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鼓励市县在该系统采取电子券形式实施创新券。 第十条 市县科技、财政行政部门根据年度创新券工作计划,向企业和创业者在线发放创新券。企业和创业者根据省级创新载体提供的实际服务,凭持有的创新券抵扣相应的服务费用,省级创新载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创新券。

第十一条 省级创新载体凭收取的创新券,向发放创新券的市县财政、科技行政部门兑现。市县财政、科技行政部门要制订创新券发放、使用、兑现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 补助与激励

第十二条 财政性资金为主建设的省级创新载体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以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收取材料消耗费和水、电等运行费,还可以根据人力成本收取服务费。省级创新载体服务企业的情况要实时在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根据开放共享实效,省财政于每年1月底前对省级创新载体按照创新券省奖补政策支持范围内的上年度实际兑付总额不超过30%给予补助。鼓励市县对本地建设的创新载体进行资源开放补助。

第十四条 省财政对各市县在创新券省奖补政策支持范围内的支出结合科技成果转化实绩作为绩效因素给予奖励。省奖励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创新券推广应用工作。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把开放共享情况纳入省级创新载体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科技条件建设的重要依据。市县推广应用创新券情况纳入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科技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对于不按规定公开开放与利用信息、开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省级创新载体,予以通报,并采取停止新购仪器设备、在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予以约束。鼓励社会对省级创新载体开放共享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 科技资源的依托单位是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的责任主体,要强化法人责任,切实履行开放职责,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估和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 创新券实行实名制,不得转让、买卖,不重复使用,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对通过创新券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创业者和省级创新载体,省有关部门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停拨或追回财政资金,列入信用“黑名单”,不再给予科技项目和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按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用户独立开展科学实验形成的知识产权由用户自主拥有,所完成的著作、论文等发表时,应明确标注利用科研设施与仪器情况。加强网络防护和网络环境下数据安全管理,省级科技创新载体、具体负责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创新券推广和运营工作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应当保护用户身份信息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科学数据和技术秘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意见自2015年3月30日起施行,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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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be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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