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变动、调配管理规定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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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通启 MEMORANDUM

To 致: 各部门 Date 日期:2010年11月3日 From 由:北京蓬达度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Rf 档号:RS/019 Subject 事由: 关于人员变动、岗位调配管理制度 Page 页数:1页

人员变动、岗位调配管理制度

1、 酒店人员变动、岗位调配经酒店总经理批准、人事部做相应的安排,其他部门均不得擅自对外招聘人员或

进行跨部门之间的调动。 2、员工的调配管理:

各部门员工之间的调动、招聘、各部门借用或招用临时、季节性的劳务工均由人事部负责。 3、员工调配的原则和方法:

(1)坚持“先内后外”、“先近后远”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各部门按编制定员就岗工作,如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人员分布不平衡,应先在部门内部平衡,如无法解决,报人事部→经总经理批准,先在店内调整,如仍无法解决的,则由人事部实施对外招聘。

(2)确保经营部门有足够的员工,不得随意把员工调往后勤保障与职能部门或从事非生产服务性的工作。 (3)充分考虑员工的技术等级和劳动力强弱等因素,量才使用,人尽其才,人事相宜。

(4)提倡全局观点,反对本位主义。由于工作需要抽调编制定员范围人员时,部门和员工必须服从。 (5)员工工作调动时,部门应逐渐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调入部门报到,拒不报到且不服从分配者,限期离职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部门对新进员工的工作安排,一律按入职岗位、工种进行安排,不得擅自变动。技术工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工种的,应向人事部提出报告,待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调整后的新工种待遇执行。

(7)后勤保障与职能部门人员的增加、专业人员的调动、 要害部门的人员变动,由部门提出申请,报酒店总经理批准后,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协商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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