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亳州路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实施方案(定稿)

更新时间:2023-11-13 19:57: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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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亳州路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依据《庐阳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

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资格准入、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完善教师的岗位聘用工作,努力做到科学地评价人才、公平地选拔人才,合理地使用人才。逐步实现“评聘分离、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薪随岗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考评晋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桂文 副组长:祁红全 刘梅

成 员:黄家来 杨德鹏 黄楠 段传英 郑美琴 二、工作原则。

1、“资格准入、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原则。采取竞争上岗形式选聘,鼓励优秀教师脱颖而出,逐步形成不搞论资排辈,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激励机制。

2、“严格程序,合同管理,聘后考核”原则。重平时、重实绩,结合学校管理制度加强聘后管理考核,鼓励教师立足岗位。使平时工作表现好,贡献大的教育教学骨干,处于优先晋升地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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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晋升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含相应的信息技术能力);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晋升高一级职称岗位,至少具备一年的薄弱学校支教经历。 (二)岗位晋升必备条件

【初级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方可聘任在本专业岗位;

1、十二级岗位,应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小学一级),并已聘任且年度考核合格;

2、十一级岗位,一般应在十二级岗位聘任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工作表现良好;

【中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方可聘任在本专业岗位;

1、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已聘任且年度考核合格; 2、九级岗位,一般应在十级岗位聘任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工作表现良好;

3、八级岗位,一般应在九级岗位聘任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工作表现良好;

【高级岗位】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方可聘任在本专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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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已聘任且年度考核合格; 2、六级岗位,一般应在七级岗位聘任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工作表现良好;

3、五级岗位,一般应在六级岗位聘任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工作表现优异。

(三)岗位晋升破格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且表现优异者,并获得课堂教学评比市级一等奖以上的:

1中级职称十级岗位满3年的直接晋升九级,满5年的直接晋升八级; 2初级职称十二级岗位满3年的直接晋升十一级)。 (四)岗位晋升优先条件(分数相同情况下,依序优先) 1、课堂教学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的;

2、获市级及以上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称号); 3、岗龄、教龄;

4、教师个人在报纸、杂志、官网上发表的非教育教学类文章; 5、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学生多名获奖;

6、辅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须署校名)。 7、教师参加其他竞赛获奖(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

(五)岗位晋升一票否决因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高一等级岗位竞聘,必要时可低聘岗位)

1、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歧视、侮辱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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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擅自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

4、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钱物,或要求学生及家长为其谋取利益的; 5、疏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

6、品行不良、人格或行为有违社会公德或教师职业道德,严重影响教师形象的;

7、连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连续超假一周以上,或旷工(或无正当理由超假)累计达两周以上的;

8、无正当理由,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的;

9、近三年校内教师业务考核不合格; 10、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评聘办法和竞聘程序

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定量考核由教师个人按评分标准自评,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按实际得分计算;定性考评由领导小组根据教师平时工作表现按德(3)、能(2)、勤(3)、绩(2)评分,满分为10分,取平均分计算;

(一)申请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晋升岗位申请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二)教师个人依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自评打分,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评分统计表和相应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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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领导小组核对材料,确定分值;综合评分;核算总分。并在同一级别内,根据所得总分,按核定比例岗位数依次排序,确定晋升岗位人员,并予以公示;

(四)无异议后报有关单位审批后执行。 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

一般根据岗位人员变动或在岗人员实际情况,每3年考核评定竞聘。

六、其他情况

1、初次竞岗,以聘用现职以来的材料进行考评(至2010年8月底);再次竞岗以2010年8月以后的材料为准;

2、五年以内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岗位晋升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的老教师,直接晋升本级别的高一级岗位(初次竞岗,直接晋职为八级); 3、对最终未获得申请聘任高一级岗位资格的教师,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采取“原岗任聘、转岗聘用、校内待聘”等形式,妥善安排; 4、本方案未尽事宜,将由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考评晋升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合肥市亳州路小学 201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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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岗位晋升评分标准

一、加分条件(以下除第一条,其他均以现聘岗位时限) 1、教师教龄,1分/年;【按正式进编时间】 2、任职年限,1分/年;【按任职工资兑现时间计算】 3、取得相应资格未聘年限,0.5/年;【提供《资格证书》】 4、服从学校安排,超课时0.5分/学年(从2010-2011学年开始); 5、政府部门表彰。国家、省、市、区分别为6、4、3、2分(按学年最高等次计分;行业表彰同级降低一个等次,校级0.5分);

6、课堂教学评比。国家、省、市、区一等奖分别为8、6、4、3分(设特等奖或二、三等奖,相应下降一个等次;按学年取最高等次计分;以下均同);

7、论文(案例、叙事、教学设计、课件)获奖。获国家、省、市、区一等奖分别为2、1.5、1、0.5分/1篇/学年(在有国家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按同级别一等奖计分);

8、辅导奖。获国家、省、市、区团体一等奖分别为6、4、3、2分(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前三名视为一等奖,4—6名视为二等奖,7—8名视为三等奖);

9、辅导特色班参加国家级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达到60%以上,加 2分;通过率在50%-60%的加 1分,50%以下的不加分。

注:首次竞聘5-9每项均可提供5份不同学年的最高奖项证书。 10、承担特定岗位(组织、引领)工作

(1)学科带头人。省、市、区级分别为8分、5分、3分(骨干教师递减1分);获校一~四星级教师分别为0.5、1、1.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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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题组成员,研究担任课题主要策划、组织任务的为2分,担任子课题组长为1分,一般课题人员为0.5分; (3)班主任0.5分/年;

(4)教研组长(年级组长)0.5分/年; (5)备课组长0.2分/年;

(6)学校中层,分别为1-1.5分/年; (7)校级领导,分别为2-2.5分/年; (以上同层级不重复计算,取最高等次计分)

11、教学质量抽测。平均分达到或超过校、区平均水平,分别为1-2分/次;

注:10—11项由学校按近五年的材料审核评定。

12、出勤情况。出满勤(无病、事假)为0.5分/年(初次晋升不纳入考核范围,下次晋升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13、年度及师德考核校、区级优秀分别为0.5-1分/次。【提供证书】 14、初次竞岗聘用现职每满5年的加1分;再次竞岗在一个岗位连续任用5年未能晋级的照顾1分。 二、减分因素

1、任期中一学期病假达一个月或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2分。 2、月考核不合格5分/次,取消月考核2分/次(不含因病、事假); 3、各类违规(师德表现、出勤、听课、备课、计划、总结、监考、教研活动、作业布置与批改、校本研修等)0.2分/次; 注:以上均以近五年的学校月考核材料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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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94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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