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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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浙江省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表

县(市、区)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镇(乡) 村 组 2007年家庭年收入(元) 经济状况 及类别①五保户(分散供养) ②低保户 是否有残疾人 家庭基本情况 家庭人口(人) ①有 ②没有 ⑤低保标准150%-200% ③低保标准100%-120% 2007年人均年收入(元) ④低保标准120%-150% ⑥其他 结构类型 ①框架 ①90年代以后 建造年代 建筑面积2(m) 地基基础 ②砖混 ②70-80年代 占地面积2(m) ⑤其他 ③石板和砖木 ④木和泥木结构 ③50-60年代 间数 层数 ④50年代以前 现有 住房 存在的主 要问题 状况 主体结构 外围护结构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②改扩建 是否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 是否处于小流域洪水和内涝水淹危险区 是否处于抗震危险地段 计划改造面积(平方米) ③修缮 ②差 ④置换 ⑤其他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否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地理环境 是否处于小流域洪水和内涝水淹易发区 是否处于抗震不利地段 有无在五年内改造房屋打算 户主意愿 ①新建 希望改造方式 房屋质量安全状况①较差 总体评价意见 调查组成员 签 名 注:请在有序号栏的空格处打“√”填写 附件二

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汇总表(表一)

填表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经*是否有残疾人 调查对象现有住房状况 *建造年代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改造意愿 *改造改造面积*房屋质量安全状况评价意见 (平方米) 方式 (平方米) 序号 乡镇名 户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数 房屋所在村、组 济状况类别 注:1、凡标*栏只需填入《浙江省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表》各栏对应的序号; 2、本表用EXCEL方式保存。

附件三

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汇总表(表二)

填表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调查农户经济状况及其房屋质量安全状况分布(户) 县(市、区)或调查总数 五保户(分散供养) 乡镇名 (户) 合计 其中房屋 较差 差 低保户 合计 其中房屋 较差 差 低保标准100%-120% 低保标准120%-150% 低保标准150%-200% 合计 其中房屋 较差 差 合计 其中房屋 较差 差 合计 其中房屋 较差 差 合计 其他 其中房屋 较差 差 调查房屋结构类型分布(户) 调查房屋建造年代分布(户) 石板和木和泥框架 砖混 其他 90年代以后 70-80年代 50-60年代 50年代前 砖木 木结构 合 计 注:1、本表用EXCEL方式保存;

2、本表在县(市、区)政府上报给设区市政府时,需分乡镇填写; 3、本表在设区市政府上报省级各部门时,只需分县(市、区)填写。

附件四

2009—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县(市、区)或乡镇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2009年(户) 其中: 2010年(户) 其中: 2011年(户) 2012年(户) 完成农村危完成农村危旧完成农村困难群众旧房改造 房改造 完成农村困难群危旧房改造 众危旧房改造 其中: 其中: 完成农完成农村危旧完成农村困难群众村危旧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 危旧房改造 房改造 旧房改造 注:本表用EXCEL方式保存 合 计 附件五

农村危旧房质量安全状况评价指导意见

为做好全省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工作,比较科学地对农村危旧房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价,根据我省农村危旧房的实际,参照有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结合沿海地区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工作经验,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农村危旧房质量安全状况主要是通过评估农房本身的质量状况,结合考虑农房所处地理环境和主要致灾因素加以评价。

二、本《指导意见》主要针对框架、砖混、石板和砖木、木和泥木结构等四种结构类型的农村危旧房质量安全状况提出了评价意见,其他结构类型的农村危旧房可参照上述结构类型的评价意见执行。

三、农村危旧房质量安全状况划分为“较差”、“差”两个等级。 (一)质量安全状况较差——是指住房基础沉降量较大,或主体结构可靠性较差,或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且受到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或处于小流域洪水、内涝水淹易发区,且受到洪水灾害隐患的威胁,或处于抗震不利地段,且受到地震灾害隐患的威胁。

1.框架结构(存在下列一种及以上情形):

(1)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浅基础或毛石基础,沉降量较大且

存在较大不均匀沉降,房屋倾斜率大于1.0%;

(2)结构布置欠合理,如梁、墙布置不合理,或某些框架梁、柱截面尺寸较小;

(3)承重构件开裂,特别是梁端部斜裂缝、挠曲等变形明显(裂缝宽度大于0.3mm,柱裂缝长度超过柱高的一半,梁竖向裂缝超过梁截面高度的一半,抗弯构件挠度大于L/150); (4)建筑高宽比大于3.0,且地处风口;

(5)局部有错层,且错层部分与主体承重结构间无可靠拉接; (6)外围护结构或屋盖体系破损较严重或不完整,外墙未粉刷;

(7)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且受到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 (8)处于小流域洪水、内涝水淹易发区,且受到洪水灾害隐患的威胁;

(9)处于抗震不利地段,且受到地震灾害隐患的威胁。 2.砖混结构(存在下列一种及以上情形):

(1)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浅基础、毛石基础或石板排铺基础,沉降量较大且存在较大不均匀沉降,房屋倾斜率大于1.0%;

(2)承重构件开裂、挠曲等变形明显(裂缝宽度大于5mm、小于10mm,抗弯构件挠度大于L/150);

(3)无圈梁、构造柱及纵横墙拉接体系; (4)建筑高宽比大于3.0,且地处风口;

(5)局部有错层,且错层部分与主体承重结构间无可靠拉接;

(6)外围护结构或屋盖体系破损较严重或不完整,外墙未粉刷;

(7)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且受到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 (8)处于小流域洪水、内涝水淹易发区,且受到洪水灾害隐患的威胁;

(9)处于抗震不利地段,且受到地震灾害隐患的威胁。 3.石板和砖木结构(存在下列一种及以上情形): (1)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浅基础、毛石基础或石板排铺基础,沉降量较大且存在较大不均匀沉降,房屋倾斜率大于1.0%;

(2)承重构件开裂、挠曲等变形明显(裂缝宽度大于1mm,抗弯构件挠度大于L/150);

(3)下部承重墙为石板墙、上部为砖墙,无构造柱、圈梁及纵横墙拉接体系;

(4)局部有错层,且错层部分与主体承重结构间无可靠拉接; (5)外围护结构或屋盖体系破损较严重或不完整,外墙未粉刷;

(6)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且受到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 (7)处于小流域洪水、内涝水淹易发区,且受到洪水灾害隐患的威胁;

(8)处于抗震不利地段,且受到地震灾害隐患的威胁。 4.木和泥木结构(存在下列一种及以上情形):

(1)基础采用毛石混凝土基础或石板排铺基础,沉降量较大

且存在较大不均匀沉降,房屋倾斜率大于1.0%;

(2)主要承重构件开裂、挠曲等变形明显(裂缝宽度大于1mm、深度大于D/3,挠度大于L/150);

(3)木构件因风化、霉变、外物侵害等原因承载能力不可靠,已影响安全使用;

(4)局部有错层,且错层部分与主体承重结构间无可靠拉接; (5)外围护结构或屋盖体系破损较严重或不完整,外墙未粉刷;

(6)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且受到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 (7)处于小流域洪水、内涝水淹易发区,且受到洪水灾害隐患的威胁;

(8)处于抗震不利地段,且受到地震灾害隐患的威胁。 (二)质量安全状况差——是指住房基础沉降不稳定,或主体结构可靠性差,或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或处于小流域洪水、内涝水淹灾害危险区,或处于抗震危险地段。

1.框架结构(存在下列一种及以上情形):

(1)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浅基础或毛石基础,沉降不稳定且不均匀沉降量大,房屋倾斜率大于1.0%;

(2)主体结构整体性差,承重构件严重开裂、挠曲、侧向变形大或已局部倒塌,局部承重构件已丧失承载能力,屋盖已偏离承重体系;

(3)外围护结构或屋盖体系破损严重或不完整;

(4)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

(5)处于小流域洪水、内涝水淹灾害危险区; (6)处于抗震危险地段。

2.砖混结构(存在下列一种及以上情形):

(1)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浅基础、毛石基础或石板排铺基础,沉降不稳定且不均匀沉降量大,房屋倾斜率大于1.0%;

(2)主体结构整体性差,承重墙严重开裂且裂缝宽度大于10mm ,承重构件挠曲、侧向变形大或已局部倒塌,局部承重构件已丧失承载能力,屋盖已偏离承重体系;

(3)外围护结构或屋盖体系破损严重或不完整; (4)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

(5)处于小流域洪水、内涝水淹灾害危险区; (6)处于抗震危险地段。

3.石板和砖木结构(存在下列一种及以上情形): (1)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浅基础、毛石基础或石板排铺基础,沉降不稳定且不均匀沉降量大,房屋倾斜率大于1.0%;

(2)主体结构整体性差,承重构件严重开裂、挠曲和侧向变形大或已局部倒塌,局部承重构件已丧失承载能力,屋盖已偏离承重体系;

(3)外围护结构或屋盖体系破损严重或不完整; (4)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

(5)处于小流域洪水、内涝水淹灾害危险区;

(6)处于抗震危险地段。

4.木和泥木结构(存在下列一种及以上情形):

(1)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浅基础、毛石基础或石板排铺基础,沉降不稳定且不均匀沉降量大,房屋倾斜率大于1.0%;

(2)主体结构整体性差,承重构件严重开裂、挠曲、侧向变形大或已局部倒塌,局部承重构件已丧失承载能力,屋盖已偏离承重体系;

(3)承重泥墙存在截面减少(1/4以上),竖向裂缝,鼓闪,倾斜(倾斜率大于1.0%)现象;

(4)外围护结构或屋盖体系破损严重或不完整; (5)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

(6)处于小流域洪水、内涝水淹灾害危险区; (7)处于抗震危险地段。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8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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