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协议书

更新时间:2023-09-11 13:4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个人合伙协议书

合伙人(甲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证件号码: 住址:

合伙人(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证件号码: 住址: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甲乙双方依法组成合伙单位,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书画培训班, 合伙经营范围:书法培训,国画培训,水粉画培训、素描培训等艺术类培训,经营地点:清远市。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伙开办书画培训班,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占投资总额的 %。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三)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 盈余分配:按照各方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二)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

比例进行偿还。任何乙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必须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其应当承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对如何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 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④ 退伙人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损失。

1

2. 3. ① ② ③ ④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当然退伙之情形的,当然退伙: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其他。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

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经营项目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

(二)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的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经营的培训课程,购进常用文具; 4. 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 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

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按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当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

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 合伙人的以外: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权;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2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与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

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进行清偿。

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有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

纳受让人为新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申请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

内容与本协议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 需要制定有关财务管理、营销或其他具体制度的,在本协议的约束下,另

行协商制定。

(三) 本合同一式 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甲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

附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64h.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