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新闻从业者的法律失范行为及应对策略

更新时间:2023-11-08 17:1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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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新闻从业者的法律失范行为及应对策略

作者:李欢 岑冬

来源:《新闻传播》2016年第19期

【摘要】自媒体时代中,受众的话语权不断增强,人人都是信息的发布者,在这种脱离传统媒体“把关人”制度的情况之下,新闻自由度有了显著提高。反观近年来媒体的涉法事件频发,自媒体的传播特性更是暴露出新闻从业者法律素养的缺失以及法治意识的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新闻从业者的法律素养有了新的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适应自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迫在眉睫。

【关键词】自媒体时代;新闻从业者;法律素养

新闻从业者法律素养缺失除了报道内容存在失实外,多表现为新闻侵权行为的产生,如名誉侵权、肖像侵权和隐私侵权,部分新闻内容涉及诽谤、诬陷等,法律素养的匮乏让新闻从业者极易陷入涉法风险当中。近年来,还有部分媒体人利用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进行新闻敲诈,在知法犯法的情况下挑战法律的权威,也是法律素养缺失的重要表现。值得注意的是,自媒体的发展壮大,将媒体人法律素养薄弱,法制观念失衡的问题暴露得一览无余,这极易导致整个媒体产业生态陷入不专业,低俗化的深渊。 一、自媒体时代新闻从业者法律素养缺失原因 1.信息传播碎片化、娱乐化日益显著

在自媒体环境下,信息的传播以传者为中心转向为以受者为中心,每个人都是网络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这使得新闻自由度显著增高,信息传播更加随意性,从而导致法律的公正性更为薄弱。自媒体的迅速发展也使得网上信息真假更加难辨,这给新闻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闻从业者应是社会各领域发展的记录者、反映者,但新闻从业者也必须要懂得运用自己手中的力量,遵守及维护法律的威严,而前提就是要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2.媒体为追求市场利益最大化从而背离新闻客观真实性

自媒体时代,新的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不断更新,信息传播的界限逐渐被打破,由于缺乏相应法律法规的制约,使得部分新闻从业者在进行新闻内容生产的过程中被“牵着鼻子走”,盲目追求自媒体的个性化报道方式,无意识地淡化了新闻本身的客观性报道。特别是在一些涉法案件的报道中,部分媒体人从博眼球的角度去把握整个案件的重点,将案件的争议点人为地放大,对于案件本身的关键细节一笔带过,背离了新闻和法律这两者本身共有的客观真实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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