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政府实际补贴情况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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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政府实际补贴情况

浙江省杭州市:

第一批90家重点农贸市场改造:市补贴每一个农贸市场总改造费用35%,区补贴每一个农贸市场总改造费用35%,农贸市场自身单位自掏总改造费用30%,达成100%,每平方价格不得超过650元。

第二批,按面积计算,1500平方以下的补贴十几万,2000平方至1500元补贴二十几万,2500至2000平方补贴三十几万。

改造形式,政府全面规划,审设计图,验收工程,全市统一规划,统一时间完工,做到质量高,效率高。 江苏省南京市:

全市在符合市规范要求上进行自由设计风格,发挥更大的设计规格,形式各种各异,设计施工完毕,市根据最终要求,政府补贴价格也不一样。最低补贴总改造设计费用的20% 江苏省盐城:

新建农贸市场补贴新建筑每平方350至450元的建造费用。全市新建农贸市场合作形式可以与政府洽谈。 湖南省长沙市:

为了争取市文明城市,每个农贸市场统一规划,店面广告全市统一出资设计装修,农贸市场每平方补贴最高上限800元。 其他地方补贴情况:

全国各地民心工程农贸市场都在改造,根据当地要求,政府补贴情况都不一样,比如税收优惠等。

长沙市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08-2020)说明书 [长沙 ]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规划背景

农贸市场作为城市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关系着城市居民的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的市容环境。本说明中所称“农贸市场”,是指依法开办的、具有室内或者顶棚等固定经营设施的、经营生鲜农副产品比重不低于90%的场所。经过多年的演变,长沙市农贸市场经历过了“农改超”等发展阶段,规模与设施水平虽有了较大提升,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为了方便城市居民生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促进长沙城市形象的提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长沙市人民政府将“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作”列入市政府2008年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中,由市商务局具体组织实施。

受市商务局与市规划局委托,我公司于2008年4月承担长沙市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工作。经过现场踏勘和调研,于2008年5月-6月完成规划方案,提请各区政府、区商务局、市商务局及市规划局进行审查。修订后提请规划局审查并进行公示,根据审查意见和公示意见修改完善后,2008年10月完成规划初稿。2008年11月、12月就市区农贸市场的难点和问题再次与各区商务局、市商务局及市规划局进行核实与沟通。现已完成了长沙市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的送审成果。

第二节 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

2.1、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湖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3)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5)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 6)相关片区已编制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心区B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C片控规(正式成果) 中心区D片控规(正式成果) 中心区E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F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G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H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I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J片控规(初步成果) 中心区L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M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N片控规(正式成果) 中心区P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Q片控规(正式成果)

中心区R片控规(送审稿) 人民东路以北片控规(正式成果) 远大路以北片控规(送审稿) 东二环线西厢片控规(送审稿) 长沙大道一段两厢片控规(正式成果)

书院路两厢片控规(送审稿) 湘湖片控规(送审稿) 隆平高科控规(初步成果) 工大师大周边片控规(初步成果) 麓山南路两厢片控规(初步成果) 桐梓坡片控规(送审稿) 岳北渔场片控规(正式成果) 观沙岭片控规(初步成果) 市委市政府周边片控规(送审稿) 石佳岭片控规(正式成果) 望城坡经济开发区片控规 青山路以南片控规(初步成果) 雅塘村片控规(初步方案) 曙光南路片控规(送审稿) 新井分区红星片控规(送审稿) 长客片控规(送审稿)

香樟东路厢片控规(正式成果) 高桥片控规(初步成果) 高升村南片控规(初步成果) 洞井片控规(送审稿) 粟塘平阳控规(送审稿) 星沙农机市场片控规(送审稿) 洪山管理局中心控规(正式成果) 雷锋湖片控制性规划(送审稿)

7)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8)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9)相关文件规定: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2.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市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雨花区、开福区和高新区,城市现有和规划建设集中成片区域规划面积约592平方公里。

2.3、规划期限 近期建设规划:2008年

中期建设规划:2009年~2010年 远期建设规划:2011年~2020年

第三节 规划成果

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本次长沙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成果由以下部分组成:

3.1、规划文本:以条文形式对规划的总体构架及农贸市场数量预测和位置的控制设置标准、规模等进行阐述。

3.2、图纸:从空间的角度反映规划要求的成果,使之较为直观,便于实际操作。 3.3、附件:包括规划编制说明。

第四节 规划控制单元划分

为便于农贸市场的实施建设,本次规划拟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作为基本规划单元进行划分控制,规划农贸市场, 实行总量控制,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六区的规划单元表如下:

芙蓉区规划单元划分为13个:

现状人口 序号 FR-01 FR -02 FR -03 FR -04 FR -05 FR -06 FR -07 街道办事处 (万人) 都正街道办事处 浏正街道办事处 韭菜园街道办事处 文艺路街道办事处 府后街街道办事处 朝阳街道办事处 东屯渡街道办事处 1.19 1.41 4.75 3.95 1.32 4.52 1.84 FR -08 FR -09 FR -10 FR -11 FR -12 FR -13 火星街道办事处 马王堆街道办事处 湘湖街道办事处 东岸乡 五里牌街道办事处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序号 街道办事处 现状人口 (万人) 2.35 2.91 1.09 8.16 1.23 2.33

天心区规划单元划分为10个:

现状人口 序号 TX-01 TX-02 TX-03 TX-04 TX-05 TX-06 街道办事处 (万人) 坡子街街道办事处 学院街街道办事处 书院路街道办事处 城南路街道办事处 裕南街街道办事处 金盆岭街道办事处 1.76 1.78 3.85 3.61 6.11 9.44 TX-07 TX-08 TX-09 TX-10 新开铺街道办事处 大托镇街道办事处 青园街街道办事处 桂花坪街道办事处 序号 街道办事处 (万人) 7.48 5.64 2.05 0.50 现状人口

岳麓区规划单元划分为11个:

现状人口 序号 YL-01 YL-02 YL-03 YL-04 街道办事处 (万人) 岳麓街道办事处 桔子洲街道办事处 望月湖街道办事处 银盆岭街道办事处 4.79 2.25 4.54 5.23 YL-07 YL-08 YL-09 YL-10 望城坡街道办事处 天顶乡 望岳街道办事处 咸嘉湖街道办事处 序号 街道办事处 (万人) 4.40 3.00 1.11 5.06 现状人口

YL-05 YL-06 观沙岭街道办事处 西湖街道办事处 4.66 1.63 YL-11 梅溪湖街道办事处 —— 雨花区规划单元划分为9个:

现状人口 序号 YH-01 YH-02 YH-03 YH-04 YH-05 街道办事处 (万人) 雨花亭街道办事处 砂子塘街道办事处 东塘街道办事处 侯家塘街道办事处 左家塘街道办事处 9.77 5.66 3.90 5.57 12.23 YH-06 YH-07 YH-08 YH-09 奎塘街道办事处 高桥街道办事处 洞井镇 黎托乡 序号 街道办事处 (万人) 3.87 1.79 3.10 2.93 现状人口 开福区规划单元划分为13个:

现状人口 序号 街道办事处 (万人) 芙蓉北路街道办事KF-01 KF-02 KF-03 KF-04 KF-05 KF-06 KF-07 通泰街道办事处 伍家岭街道办事处 东风街道办事处 湘雅路街道办事处 望麓园街道办事处 四方坪街道办事处 洪山局街道办事处 3.72 3.54 4.11 3.64 4.04 2.80 3.59 KF-08 处 KF-09 KF-10 KF-11 KF-12 KF-13 捞刀河镇 青竹湖镇 新河 清水塘 新港镇 4.62 0.99 3.50 2.20 1.98 0.80 序号 街道办事处 (万人) 人口 高新区规划单元划分为2个:

现状人口 序号 GX-01 街道办事处 (万人) 东方红镇 3.84 GX-02 雷锋镇 序号 街道办事处 (万人) 8.52 人口

第五节 规划设置标准

农贸市场是居民的基本生活配套设施之一,本次专项规划的设置标准主要是在

国标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国家及长沙的相关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长沙市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5.1、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我国居住社区分为居住区(30000-50000人)、居住小区(10000-15000人)和居住组团(3000-5000人)三级规模。

农贸市场属小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商业服务设施之一,是为了满足居民基本物质生活需而设置的,在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综合效益的前提下,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方便经营、管理、使用和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设置的。农贸市场的设置标准为:

居住人口规模为小区级时宜设农贸市场;居住人口规模为居住区级时应设农贸市场;居住人口规模介于居住区——小区之间时,应设农贸市场。

市场的服务内容以销售农副产品与小商品为主,设置规模为:居住区每处用地面积1500㎡~2000㎡,每处建筑面积1000㎡~1200㎡;居住小区每处用地面积800㎡~1500㎡,每处建筑面积500㎡~1000㎡。

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对农贸市场的相关规定还包括:

①商业服务设施的千人配建指标(含综合食品店、百货店、餐饮、药店、书店、市场、便民店及其他第三产业设施)为:

居住区每千人600~940㎡的用地面积,700~910㎡的建筑面积; 居住小区每千人100~600㎡的用地面积,450~570㎡的建筑面积; 居住组团每千人100~400㎡的用地面积,150~370㎡的建筑面积。 ②集贸市场的配建车位指标为:

每100㎡的营业面积配建机动车位0.3个,配建自行车位7.5个。

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对市场的服务半径未作硬性要求,参照其他商业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本次规划建议采用不宜大于1000米的设置标准,既可满足居民生活要求,满足自身设置与经营要求,又与现行的城市行政管理体制相协调。

5.2、国家有关规定

依据国家有关“城市新建居民住宅应有7%左右的面积作为商业用房”的规定(国办函(1993)33号),新建小区住宅建筑面积每5万平方米,应当配建净菜副食品中心(农贸市场)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5.3、长沙市的相关标准

新建市场经营面积不宜小于800平方米。

农贸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长沙市配建停车标准为:普通零售,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0.4个机动车位与5.0个非机动车位。

5.4、结论

综上,建议农贸市场每处1000~2000㎡建筑面积,1200~2500㎡用地面积,配建停车位标准为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0.4个机动车位与5.0个非机动车位。服务半径按原则上不大于1000米的设置标准。

第二章 农贸市场现状概况及分析

第一节 总体概况及分析

长沙市市区总面积59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约250平方公里,根据实际现场调查市区现有农贸市场共147处(仅指三环以内的农贸市场,三环以外的不计入其内),其分布特征如下:

1、现状农贸市场80%集中在中心城区,从行政区划情况来看,芙蓉区所占的比重最大。而芙蓉区东部、天心区和雨花区南部、岳麓区西部、开福区北部及高新区的农贸市场数量明显不足(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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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心城区的农贸市场结合超市满足了周边居民的基本生活要求,可是这一类型的农贸市场脏、乱、差的问题严重,且以马路市场的问题尤为突出,这些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也不能适应城市的文明化进程,对市区的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已经是迫在眉捷的问题。

3、中心城区之外的农贸市场,数量少,规模小,而且大部分都还没有入驻足够的商户,人气不旺。

4、从现状调研的情况来看,市区农贸市场主要存在布局不均、市场硬件条件差、总量不足这三个主要问题。

长沙市市内六区农贸市场现状一览表

规划范围内 现有人口 政区 总面积 (万人) (平方公里) 芙蓉区 天心区 岳麓区 雨花区 开福区 高新区 合计 42.8 73.64 125.41 114.21 187.01 49.05 592.12 37.0498 42.2118 35.7 48.81 41.03 12.36 217.1616 34 25 21 43 23 1 147 23.13% 17.00% 14.29% 29.25% 15.65% 0.68% 100% 总数(处) 市场比例(%) 农贸市场 占全市农贸 由上表可看出,雨花区现状农贸市场占全市农贸市场的比例最高为29.25%,岳麓区和高新区的比例最低分别为14.29%和0.68%。中心城区的农贸市场服务半径基本满足了不大于1000m的要求,而在中心城区之外的农贸市场服务半径大部分都超过了1000m的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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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分区现状及分析

2.1、芙蓉区

芙蓉区位于长沙市中部,面积约42.8平方公里,现状人口37.0498万人,人口总密度为全市最高。有七个单元位于中心城区。现有街道办事处(乡、镇)13个,下辖社区、村委会56个。规模最大的街道办事处为东岸乡,面积22.8平方公里;面积最小的街道办事处为解放路街道,面积0.26平方公里,人口密度达8.96万人/平方公里。人口最多的街道办事处为东岸乡,为8.1626万人,人口最少的湘湖街道办事处人口为1.0898万人。除东岸乡外,其他街道办事处人口密度均高于2万人/平方公里。

芙蓉区现状的34处农贸市场中,1处为露天市场,7处为独立式棚顶,8处为独立式室内市场,17处为连体式室内市场,现已拆除1处市场。

现状主要分布在浏阳河以西的老城区,其服务半径和规模已经基本满足了周边居民的生活需求,但由于地段用地紧张,农贸市场普遍存在规模过小、环境及市场硬件条件差的问题,因此对其主要是进行提质改造,改善居民的购买环境,满足功能要求。浏阳河以东为东岸乡,汽车东站周边的人口分布相对集中,因此在这附近的农贸市场分布多,而其它地段是呈组团式的人口分布,现状每个组团基本有一处农贸市场。

2.2、天心区

天心区位于长沙市湘江东侧,面积约73.53平方公里,现状人口42.21万人。主要的建成区集中在中心区一带。现有街道办事处(乡、镇)10个,下辖社区、村

委会76个。用地规模最大的街道办事处为大托镇,面积39.64平方公里;规模最小的街道办事处为坡子街街道,面积0.59平方公里,且人口密度也最高,人口密度达到3.03万人/平方公里。人口最多的街道办事处为金盆岭街道,为9.44 万人,人口最少的桂花坪街道办事处,为0.5万人。除桂花坪街道、新开铺街道和大托镇以外,其他街道办事处人口密度均高于0.5万人/平方公里。

天心区现状的25处农贸市场中,5处为露天市场,3处为独立式棚顶,4处为独立式室内市场,9处为连体式室内市场,现已拆除4处市场。

现有农贸市场25个,其中有19个集中分布在中心区一带,人口较为密集的地段,且密度较大,故这一地段居民生活所需的农贸市场数量已能满足,但总体而言这一地段的农贸市场建筑质量与环境都偏差。而在二环线以南,人口分布较少也较为分散的地段,如青园、桂花坪和大托镇等街道现状成形的农贸市场也较少,这就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而且随着南部天心生态新城建设的推进,人口增长是必然的趋势,而这一地段农贸市场总量过少的问题日益突出,规划重点在新建点的规划。

2.3、岳麓区

岳麓区位于长沙市湘江西侧,面积约139平方公里,现状人口39.54万人。主要的建成区分布在湘江沿岸、桐梓坡、荣湾镇一带。现状居住用地12.9平方公里,规划居住用地19.7平方公里。现有街道办事处(乡、镇)11个,下辖社区、村委会108个。规模最大的街道办事处为天顶乡,面积41.8平方公里;规模最小的街道办事处为望月湖街道,面积2.08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也最高,达到2.2万人/平方公里。人口最多的街道办事处为银盆岭街道,为5.23万人,人口最少的望岳街道办事处,为1.11万人。除望月湖街道外,其他街道办事处人口密度均低于0.5万人/平方公里。

岳麓区现状的21处农贸市场中,3处为露天市场,3处为独立式棚顶,7处为独立式室内市场,7处为连体式室内市场,现已拆除1处市场。

现有的农贸市场分布东多西少,主要是呈带状均质的分布于东侧,西侧基本上没有农贸市场。整体建筑质量不高,环境偏差,其中有一部分农贸市场是与规划相冲突,远期迁址重建。

2.4、雨花区

雨花区位于长沙市市区的东南部;范围是人民路以南,芙蓉路以东,浏阳河以西,面积约114平方公里,现状人口48.81万人。二环以内的砂子塘、东塘、侯家塘和左家塘以及高桥办事处建设趋于饱和,人口密度也相当大;而雨花亭、奎塘、洞井镇和黎托乡的建设开发在火热地进行。现状居住用地20.49平方公里,规划居住用地25.82平方公里。现有街道办事处(乡、镇)10个,下辖社区、村委会118个。规模最大的街道办事处为洞井镇,面积42.07平方公里;规模最小的街道办事处为侯家塘街道,面积2.14平方公里,且人口密度也最高,达到2.6万人/平方公里。人口最多的街道办事处为左家塘街道,为12.23万人,人口最少的高桥街道办事处人口为1.79万人。砂子塘、东塘、侯家塘和左家塘人口密度均高于1.0万人/平方公里,其他街道办事处人口密度均等于或低于0.5万人/平方公里。

雨花区现状的43处农贸市场中,9处为露天市场,6处为独立式棚顶,12处为独立式室内市场,16处为连体式室内市场。

现有农贸市场分布不均,主要分布在人口较为密集的中心地段,如侯家塘、左家塘、东塘、砂子塘、高桥和雨花亭等6个街道办事处,且市场的建筑质量和环境都较差;而洞井镇、奎塘、黎托乡面积大,人口分散,现状成形的农贸市场不多;部分农贸市场有单独用地、用房,但是都结构简易、设施不完善。随着城市建设的步伐加快,向周边拓展,环外的人口在未来几年里会有大幅度的增长,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也迫在眉睫,因此在中远期的农贸市场建设中,会重点考虑这些地段的农贸市场新建的问题。

2.5、开福区

开福区位于长沙市北侧,面积约187.01平方公里,现状人口41.03万人。主要建成区分布在浏阳河以南、洪山桥、四方坪一带。现状居住用地36.39平方公里,规划居住用地55.34平方公里。现有街道办事处(乡、镇)13个,下辖社区、村委会146个。规模最大的街道办事处为捞刀河镇,面积88.4平方公里;规模最小的街道办事处为清水塘街道,面积0.42平方公里,且人口密度也最高,为4.76万人/平方公里。人口最多的街道办事处为捞刀河镇,为4.6万人,人口最少的是青竹湖镇,为1.00万人。除青竹湖镇、捞刀河镇和新港镇以外,其他街道办事处人口密度均高于0.1万人/平方公里。

开福区现状的23处农贸市场中,3处为露天市场,5处为独立式棚顶,5处为独立式室内市场,10处为连体式室内市场。

市场大部分是集中在浏阳河以南,人口分布较为密集的地段,总体而言市场的数量不多,建筑质量和环境都偏差。而浏阳河以北的地段,人口比较分散而且稀少,现状还没有成形的农贸市场,但是随着北城的住宅产业的发展,人口在未来几年里会有大幅度的增长,对于农贸市场的需求也会越来越迫切,因此在中远期的农贸市场建设中,会着重考虑这一地段的农贸市场新建的问题。

2.6、高新区

高新区在规划范围内包括东方红镇以及雷锋镇在黄桥大道以东的部分,面积约49.05平方公里,现状人口12.36万。主要建成区分布在东方红镇,现状成规模的居住用地主要由安置小区构成。雷锋镇目前尚处于大河西先导区核心区的开发阶段,随着开发进程的开展,高新区的人口在几年后会有急剧的增长,所以在进行农贸市场布点的时候,应尽量与正在进行编制的控规统一考虑。

高新区现状存在1处农贸市场(东塘农贸市场),位于枫林路北侧,涉外经济学院的西侧,但由于枫林路的扩建,面临迁址重建的问题。

2.7、小结

——在老城区,室内农贸市场多附设于小区公建,有单独的用地和建筑的极少,而且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更新与土地出让使农贸市场面临着更为尴尬的境遇,必须尽快通过规划手段为其确址,减少将来有可能出现的用地矛盾等问题。

——现有农贸市场的设施水平还不尽完善,整体档次较低,不仅其自身内部的管理用房、货流通道很少设置,其外部的消防通道、配建停车位也考虑不周,室内市场的建筑形式一般为钢或木桁架加雨篷的简易结构。存在着出入口数量少、通道狭窄、外部消防通道被挤占的安全隐患,配套设施也不完善。

——马路市场的形式对市容影响较大,其存在的原因一部分是由于城市更新过程中拆除了旧有室内农贸市场,新的室内农贸市场尚未设置,周边居民确有需要而自发形成的;一部分则是由于市场本身的经营、管理问题,使得经营户在路上设摊比在室内设摊更加有利可图。

——布局不均,已基本形成的新区农贸市场的建设尚未跟上新城建设的步伐。

——农贸市场建设机制尚不明晰,给建设和管理带来相当的不便。由于农贸市场属微利行业,政府既需要保证业主一定的收益,又不能因为租金等成本过高而增加老百姓的负担,目前政府财政不能作为建设主体的全额负担,故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尚需制定相关政策与之配套才可能在今后的建设中得以真正的落实。

第三节 案例借鉴

在本次规划中,借鉴了几个比较例成功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案例,分别是青岛市市区农贸市场专业规划、宜昌市城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上海市卢湾区菜市场布局规划和南京市农贸市场规划。

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几点如下:

1)、居住小区级农贸市场,原则上以居住区、居住小区为基本单元配置。其新建农贸市场,不宜与住宅连体开发,可结合办公、商业、娱乐设施连体开发。区级中心农贸市场、旧城改造的农贸市场,根据用地条件可以采用与公共服务建筑连体设置的形式为主,建设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拆除450平方米以下的大棚市场,并根据农贸市场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选址新建、取消或加固;对450~1000平方米的大棚市场可根据农贸市场布局具体情况进行扩建、改建或转移地址新建;对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市场主要采取改造完善措施,改善其自身设施条件,完善其配套设施,提高服务档次,有条件的可以新建。

3)、区级中心农贸市场是指服务半径1000米以上,服务人口3-5万人的农贸市场。居住小区级农贸市场是指服务1000米以下,服务人口1-3万人的农贸市场。

4)、对于附属建筑内的农贸市场,基本上采取保留完善的方式。对于地下或半地下的农贸市场,有条件的可以采取新建改造至地面经营,条件限制的可以完善其相关设施,改善购物环境。

5)、规划新建农贸市场应设于建筑底层和2层,并应按规范设置无障碍设施。 6)、实施的政策:对于违反专项规划规定要求建设的,应责令其按照规划规定要求建设,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条例要求进行处罚。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农贸市场的建设要求、建设程序、

建设注意事项,规定建设者、经营者、租赁者等各方面在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经营过程中的责、权、利及建设、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奖励、处罚政策。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规划原则

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

以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适应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以环境为中心,通过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城区农贸市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建设档次,促进其规范有序发展,更好的发挥市场在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节规划目标

规划力争建设合理布局、完善配套、便于使用、环境优美的农贸市场。近期加强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占道市场和规模过小的露天市场的管理,并重点支持一部分新建和条件成熟区域的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中远期则重点新建农贸市场,形成标准化的农贸市场体系。

第三节规划原则

3.1、坚持以人为本,以环境为中心,集约用地、科学布局的原则,结合长沙市人口发展规模和人口分布,设置合理的服务半径,以居住区、居住小区为核心,结合行政区划合理设置规划单元;

3.2、坚持以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方便群众生活、改善居民购买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品质为目标;

3.3、按照“面向未来、符合发展、控制总量、合理布局、提高档次、完善功能、配套设施”的总思路;

3.4、突出重点、注重引导与城市建设相同步配套; 3.5、坚持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相结合。

五章 分区规划情况

第一节 五区农贸市场近期规划建设详细状况

(2008年)

1.1、市区近期(2008年)规划共36处农贸市场,其中提质改造34处,新建2处。另建设7处过渡农贸市场;

1.2、芙蓉区近期(2008年)规划提质改造8处农贸市场; 1.3、天心区近期(2008年)规划提质改造7处农贸市场;

1.4、岳麓区近期(2008年)规划提质改造和新建7处农贸市场(提质改造 5处,新建2处),另建设1处过渡市场:三角坪农贸市场

1.5、雨花区近期(2008年)规划提质改造9处农贸市场,另建设4处过渡市场分别是湘天、洞井、红星和三湘农贸市场;

1.6、开福区近期(2008年)规划提质改造5处农贸市场,另建设2处过渡市场分别是毛家桥和德雅村农贸市场。

第二节 五区农贸市场中期规划建设详细状况

(2009~2010年)

2.1、市区中期(2009~2010年)规划38处农贸市场,其中提质改造32处, 新建6处。

2.2、芙蓉区中期(2009~2010年)规划15处农贸市场,其中提质改造13处, 新建2处;

2.3、天心区中期(2009~2010年)规划5处农贸市场,其中提质改造3处, 新 建2处;

2.4、岳麓区中期(2009~2010年)规划5处农贸市场,其中提质改造3处, 新建2处;

2.5、雨花区中期(2009~2010年)提质改造6处农贸市场; 2.6、开福区中期(2009~2010年)提质改造7处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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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五区农贸市场远期规划

详细状况

(2011~2020年)

3.1、远期布置原则:

远期规划布点依据已审批的控制性规划,结合控规中规划的居住用地及居住人口规模,作为其居住区及居住小区的配套进行规划,重点考虑拟拆除或过渡性农贸市场周边,新建小区的配套设施中。对于一些受区域用地条件限制,需设置于居住用地以外类别用地的应服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各类建设用地的适建范围,避免在公共设施用地(C)、第三类工业用地(M3)、危险品仓储用地(W2)、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公共绿地(G1)和特殊用地(D)上设置农贸市场; 3.2、远期布局:

全区远期规划共223处农贸市场,其中芙蓉区远期规划19处农贸市场,天心区远期规划45处农贸市场,岳麓区远期规划31处农贸市场,雨花区远期规划60处农贸市场,开福区远期规划55处农贸市场,高新区远期规划13处农贸市场。

第六章 政府投资估算

此次投资估算的农贸市场为近中期进行建设的,包括对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和新建,按长沙市市政府拟定的投资标准:提质改造和新建的农贸市场的政府投资费用按建筑面积400元/㎡计算。

近中期政府投资情况估算表

政区 提质改造农贸市场的面积(㎡) 27460 13007 10480 18700 17700 87347 提质改造农贸市场的投资费用 (万元) 1098.4 520.28 419.2 748 708 3493.88 新建农贸市场的面积(㎡) 2800 3200 4280 0 0 10280 新建农贸市场的的投资费用 (万元) 112 128 171.2 0 0 411.2 总投资 (万元) 1210.4 648.28 590.4 748 708 3905.08 芙蓉区 天心区 岳麓区 雨花区 开福区 总计

第七章 实施建议 第一节 规划实施步骤

坚持统一规划,先易后难,条块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城市建设与改造,合理确定农贸市场规划总量、规模及建设标准布局。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2008年,近期建设实施阶段。

以中心片为重点,结合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重点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提质改造、达到规范化、改善环境的要求。

第二阶段:2009年~2010年,中期提质改造和新建结合阶段。

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完善中心城区及附近地区农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和新建。

第三阶段: 2011~2020年以后,远期重点新建阶段。

远期结合城市的发展,进行外围片区农贸市场的新建,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整的农贸市场体系。满足居民要求,保证动态平衡适应发展调整。

第二节 实施规划的措施与建议

2.1、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2.1.1、从规划控制着手,与社会经济发展与居民需求相适应,做到建设分期有重点地实施,避免全面铺开。

2.1.2、农贸市场作为满足居民需求的基层商业配套设施,应与城市建设和发展相匹配,规划应留有弹性,允许按照规划设置原则在满足一定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布置调整,允许对远期和中期建设的农贸市场的建设时序进行转换调整。

2.2、加强管理

现有室内农贸市场受非法经营的流动摊点、马路市场的负面冲击影响较大,而这些非法经营的流动摊点出售的食品质量安全无法监控,亦影响市容。建议加强对非法经营的流动摊点的管理,确保农贸市场的高效利用。。

进一步明确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经营过程中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要求,成立专门的部门加强农贸市场在市场规划、建设、经营过程中的管理,保证其管理有序、合理。

2.3、作为小区配套统筹规划

建议今后将农贸市场作为居住区式商业设施,纳入小区规划统筹考虑。当成片居住区开发规模达到10公顷或以上应按设置标准及原则配置农贸市场。

第三节 建设与监管

3.1、长沙市商务局是全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同市规划局制定与农贸市场建设相关的建设规划,配合市规划局做好农贸市场的选址工作。

3.2、在市区新建和改、扩建农贸市场应严格按照本规划制定的原则进行定点和建设。

3.3、农贸市场建设投资必须遵循“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经济主体投资举办农贸市场。

3.4、由于农贸市场属于微利行业,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给予扶持,如:在规划期内新建的农贸市场,免缴市权范围内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权范围内的建房教育地方附加费;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新建农贸市场全额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协议受让的农贸市场用地免缴土地一部分出让金,对于按规划建设、经营规范的农贸市场,政府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补贴。

3.5、农贸市场由各级商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5s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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