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轮排接待制度完成

更新时间:2024-01-21 20:08: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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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接待制度

售楼部只有建立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客户轮接制度,使众多销售员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与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佳绩。售楼部销售人员按以下方式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

1、售楼部客户接待按照销售主管的安排实行轮接制,按售楼部规定的秩序,按顺序安排轮见。

2、若轮到的销售人员因个人情况不在(上卫生间例外),则跳过不补,视为轮空。销售人员A因为私事外出不在场,可由下一位轮见,该销售人销售人员A视为轮空,下一轮才能见客户;如果因为公事外出不在场,则优先其接待新客户;如果是老客户来访,在接待完老客户之后, 优先接待新客户。

3、客人进入售楼处应询问其之前是否曾经到访,当客人明确否定后方可跟进。如客人表示前曾经到访并道出销售员姓名,则应交由A销售员跟进。如A销售员不在场,则由排首位的B销售人员负责跟进,作为帮忙。如出现销售人员在知情的情况下刻意隐瞒真相,则成交后佣金归原销售人员。

4、 若第一接触是销售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来电介绍和亲自

带领上门)新客户甲,则新客户资源甲仍应归属销售员A。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属销售员A,以后依此类推。但此原则仅适应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销售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不包括不期而遇的。

5、电话接听客户的,若没有具体预约的(留下客户姓名,预约 看房时间,并向客户留下自己的姓名),客户到现场后,依然按轮次表接待,若有预约的,由谁负责预约的销售人员接待。

6、 销售人员A正准备接待新客户时,该销售人员A的旧客户来 了,销售人员A 接待旧客户,新客户则由下一位轮值销售人员B轮见,属于帮忙。

7、 轮接按轮接表顺序进行。如出现轮错或抢客现象,则该销售 人员所接待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业绩归原应接待之销售人员。

8、若上门客户是销售人员的亲属或朋友,则其资源权应优先归 属该销售人员,若该业务未能第一接触而事先又无记录和向主管报告,则不能拥有此客户资源。

9、通常,销售员对老客户资源的拥有不可能无限期。为了使销 售员产生忧患意识,积极主动地与客户保持联糸、及时追踪,促成业务成交,其拥有客户资源的时效为一个月。若一个月之内,客户记载本上无跟踪记录,则该销售员不再拥有该客户的资源。

10、 如看过的客户又过来看,以前未做客户登记,又没有销售人员认出来或客户也记不清哪位销售人员接待,则归属轮值销售人员,以后再记起原销售人员的,仍归属此次轮值销售人员,原销售人

员归属无效。

12、 如客户属第一次来现场,并与其他销售人员无电话预约, 则由轮值销售人员接待并计接待客户一次;如某个销售人员的预约客户来现场,轮值销售人员应及时通知有约销售人员接待;如有约销售人员因正在接待客户、病假、休息、因公外出,轮值销售人员应协助接待其预约客户并不做轮空处理,应优先安排接待一批客户;除上述原因之外,该客户归属轮值销售人员,计轮值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一次;如该客户只为交定金或签约而来,轮值销售人员算义务协助,不做轮空处理;如该客户不一定为交定金而来,因轮值销售人销售人员作到位使其当场缴纳定金,该客户应归属轮值销售人员,计轮值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一次。如有老客户在场,无论买或不买,签没签合同,该业务员均不得接待新客户,如轮到该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则轮空处理;如现场人较多或销售人员正接待已签约客户(投诉除外),所有销售人员都在接待客户,而现场又有新客户无人接待,该销售人员可根据老客户实际情况选择接或不接新客户。

13、正接待投诉客户的销售人员,按轮空处理。

14、表明非客户身份的(推销、广告,找工程部,接水,同行者 在大厅里确认),或施工方、发展商等合作公司的不算接待客户。如果客户实际只为了了解公司的其它资料或为踩盘,则该客户不计入该销售人销售人员所接待的客户,该销售人销售人员继续按顺序轮见。

15、如客户进售楼处,只问价格,只取材料,也算接待一次。 16、如一个客户接待时间较长,业务员已排过一个轮回,不做轮

空处理。

17、 如有多个客户要买同一房号,由销售人员按照“谁先交钱卖给谁”原则做客服,额外交代暂留的除外,不允许销售人员发生争执。

18、预约客户指:客户进门时声明或经轮值销售人员在第一时间问询得知,曾经来访并认出或说出业务员,未来访但知道电话预约业务员的。

不做轮空处理指:接待完该客户后无论是否应排在轮值业务员位置,均排在轮值业务员位置,之后按原顺序接待。

19、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必须认真填写《客户来电来访登记表》, 以作为今后售楼员结算奖金的依据。

20、售楼员有相互协助的义务和责任,不得因义务协助而争单,当同事的客户来到售楼现场,而同事又不在时,其他售楼员应帮助接待,并设法促成交易或帮忙办理其它手续。对此类协作,售楼员可接待下一个客户。

21、抢单:销售员明知客户已与其他销售员联系过,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成交业绩及佣金据为已有,视为抢单。抢单将受到公司最严厉的处罚:辞退,并且业绩佣金归已与客户联系过的销售员。

22、撞单:多名销售员与同一买房客户联系,但不知情,称为撞单。销售员在得知与其他销售员撞单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业绩和佣金,私下联络客户换名,或采用其他办法购房等不择手段的行为,

一旦查出,将没收佣金,并予以辞退处理。

23、公司工作的非销售人员,不得将接待的客户不经营销部指 定介绍给某个特定的销售员。

24、允许售楼员休息时自愿上班,只限于和客户有预约,不得按轮次表接待。

25、因公事接待轮空,可补接,其余情况原则上视为自动放弃, 特殊情况可与项目经理议

26、 接待上门客户或热线电话时如发现该客户是某位销售员在其他项目时的客户或熟人,但该销售员从未向该客户介绍过我项目并且该客户并未提及该销售员的名字,则该客户与该销售员无关,按正常的上门或热线接待。

27、 如有归属暂未清晰的客户,原则上以第一次接待客户的业务员为暂时归属,销售管理人员划定归属后,按划定后的归属接待客户;禁止因客户归属未明拒不接待或怠慢客户,如有发生将处以口头警告,严重者给予50元罚款。

28、 因业务员离职或被解雇,其客户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归属。 29、 客户分类:父母,夫妻视为同一客户,以第一登记为准; 兄弟,姐妹,朋友视为不同客户,以销售员各自登记为准,在客户登记过程中出现兄弟,姐妹,朋友是不同销售人员接待并登记的一律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30、对一进售楼现场就表明其推销或看装修身份,并且只拿一份资料就走或直接去看样板房的客户,可不算接待,售楼员可接待下一

个客户。

未尽之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报公司主管进行协调解决。

20XX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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