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掘队安全管理红线(第三版)

更新时间:2023-11-24 00:26: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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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安全管理重点

(第三版) 第一部分 安全管理红线

一、掘进专业:

10、掘进工作面开口、贯通、过地质构造带、遇老巷未制定专项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的;

11、掘进工作面违反作业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围岩发生变化未及时修改作业规程的; 12、掘进工作面空顶作业的,前探梁未紧顶煤、岩壁或特殊情况下未制定专项措施的;

13、巷修作业前未按措施规定对附近巷道采取加固措施的; 14、井下作业违规截短锚杆、锚索的;

15、非安全区域内有人而启动采煤机、掘进机、耙岩机、装载机、小绞车等采掘机械的:①采煤机滚筒前后5m;②掘进机司机操作台以里;③耙岩机司机操作位置以里;④装载机卸载点后5m以里;⑤小绞车绳道影响范围内;⑥转载机两侧未封闭区域;

16、溜子、皮带、转载机运行时司机精力不集中的,正对机头煤流方向开机的;

17、煤仓上口未装设防护栏或未安装300mm×300mm标准篦子的; 18、处理煤仓堵塞时人员从观察孔进入或伸入放煤口的; 二、运输专业:

27、乘人装置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仍使用的;

28、有扒、蹬、跳车,乘坐矿车和皮带等严重违章行为的; 29、轨道运输大巷顶车作业的,未制定安全措施、车场内没有班(队)长协调指挥进行顶车作业的; 30、人员和物料同罐提升的; 31、 集中上,下山大巷走道心的;

32、轨道大巷施工地点前后100m未设置阻车装置、警示标志的; 33、矿车摘挂钩地点未设阻车装置和警示标志,经常摘挂钩区间未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牌的;

34、车辆未停稳摘挂钩或安全距离不够的; 35、轨道运输期间沿线人员未躲入安全地点的;

36、斜坡装卸物料未放保险档,车辆及物料未采取防滑措施或下方有人的;

37、违反“四超”车辆管理规定、长材车辆连接最突出端距离少于500mm的;

38、斜巷运输违反“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规定的;

39、轨道运输有下列行为的:①变坡点松绳推车、②斜巷放飞车③未挂钩就打开防跑车装置、④无人监护单人推车、⑤司机离开岗位协助或监护推车、⑥斜巷运输没有配够“三固定”人员、⑦司机无证上岗、⑧使用不合格链环或连接销、⑨超挂矿车、⑩违规拉空绳; 40、处理矿车掉道有下列危险行为的:①斜巷摘钩处理、②处理时下方有人、③不设置可靠的挡车装置、④用绞车硬拉、⑤用电机车顶车; 41、井下使用溜子运送材料的;

42、设备(扒岩机、绞车、皮带等)采用“自拉自”移动的; 43、列车前无照明后无红灯的; 三、机电专业:

44、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 45、大型固定设备“带病”运转的;

46、带电的电气设备及设备的转动部分无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不可靠的;

47、电气设备保护失效或甩掉不用的; 48、主要提升机无过卷保护或保护不齐全的;

49、运转设备启动前未得到信号确认的,或使用喊话、摆灯等非正规手段传递信号的;

50、运转设备不停机进行检修的;

51、皮带运转时进行调偏、维修、清煤及相关作业的;

52、采煤机、掘进机、耙岩机停机或检修时,未将滚筒、截割头、耙斗落地的,未停电、闭锁、打开离合的;

53、掐接溜子链条时未使用紧链器,采用打倒转处理的; 54、无计划停电停风的;

55、不执行停送电制度的:①没有停电、验电放电、挂牌、闭锁、打接地线②工作时未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③ 高压没有按规定填写停送电操作票、④没有挂牌确认;

56、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作业的,电气焊结束后未安排专人负责监视作业地点2个小时的;

57、重物起吊作业,下方及影响范围内有人的;

58、水泵入水口和有压差的自流管子入水口未加装可靠防护篦子的; 四、通风专业:

59、采掘工作面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及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或停风不按规定撤人的;

60、巷道贯通不制定专项措施的,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造成风流紊乱的;

61、擅自甩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风机自动倒台等安全控制保护功能的;

62、防突钻孔未按设计施工的或达不到设计要求未重新补打出现抽采空白带的;

63、不按防突措施、区域校检(区域验证)超前距控制超采超掘的,;64、瓦斯抽采钻孔工程量、防突效果检验、抽采达标评判弄虚作假 的;

65、发生突出预兆不及时撤人、汇报,继续生产作业的; 66、瓦斯超限不撤人仍继续作业的;

67、排放瓦斯无措施或者不执行限量原则“一风吹”的; 68、瓦斯检查工空班、漏检、假检的;

69、单人进入老巷检查的,两人以上进入老巷巡查未按规定携带O2、CH4、CO等检查仪器的;

70、在打钻过程中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或着火预兆不及时汇报、处理,仍继续生产作业的;

71、综合防尘管理出现以下情况的:①工作地点粉尘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且现场无防尘设施;②不使用防尘设施降尘或防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以上情况经常存在或检查时反复出现;

72、采掘工作面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继续进行作业的; 73、擅自修改监测监控系统数据或故意堵塞瓦斯传感器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 五、爆破专业:

74、电雷管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发放不合格电雷管的;

75、爆破前未对爆破网络进行导通和全电阻测定检查的;采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方法检测放炮母线导通情况的;

76、爆破工未亲自装配起爆药卷或采用一次装药分次放炮、放明炮、放糊炮的,或爆破工将发爆器或钥匙擅自交给他人、或非爆破工进行爆破作业的;

77、不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

78、处理瞎炮作业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没有分管爆破的科、队长及以上领导现场监督的;

79、放炮安全距离不够、或人员无全部撤至安全距离进行爆破作业的; 80、放炮前爆破工没有最后离开爆破地点的; 81、不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私自藏匿爆炸材料的; 六、地测防治水:

82、未按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或在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49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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