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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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文件

海师办?2013?6号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3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审?2013?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3届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3年我省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是指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列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当年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招生入学考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习,具备了取得师范教育类毕业证书资格,列入2013年毕业计划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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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条件

2013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执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师范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师范类其他专业、旅游等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3年3月15日至4月15日;逾期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1、我省2013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后在“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栏下方,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报人网报入口”,仔细阅读登录、注册、安全等相关提示及注意事项。申报人要了解网上申报流程图,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我省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进行认定,过期将无法补报和确认。

2.我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认定省份”栏中选择“海南省”,“认定机构”栏中选择“海南省教育厅”,“选择现场确认点”选择“海南师范大学”,?教师资格申请表?中“工作单位”栏统一填写到“学校、院系、专业、班级”,名称应规范统一。个人简历填写初中、高中、大学的学习简历,填报申请信息一定要准确完整,如有错误由申请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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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要具备取得师范教育类毕业证书资格,按照本人取得的学历及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向,申请认定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不含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必须全班统一。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二)携带申报材料到现场确认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以班为单位按姓氏排序集中携带申报材料到学校人事处进行现场审查确认。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规格为A3纸双面打印(可先打印A4,再复印成A3),不得自行设计打印表格。准备3张小2寸与网络报名相同的彩色相片,2张分别贴在申请表上相片栏,另一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清单右下角,供办理证书使用。两份?认定表?封面的工作单位加盖学院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同在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复印,身份证复印在上半部分。在复印件中间处班主任签名核实并盖上学院公章。

(3)2013年3月至4月期间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请于2013年3月8日前以班为单位集中到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医院领取相关表格并申请体检,费用自理。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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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把以上第(2)项材料复印件及第(3)、(4)项材料按顺序排好夹在申请表内,按班级上交材料

2.学校现场确认和初审(4月16日至4月30日) (1)现场确认的地点:

我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申报资料现场确认地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501,联系电话:66514346)。

(2)现场确认和初审内容:

申请人须携带申报材料(详见:?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到现场确认,教育厅委托高校负责机构安排专人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件证书原件进行核对确认。主要核对确认以下几方面材料:

①申请人是否属于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所申报专业与所学专业是否一致,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是否合格,思想品德鉴定是否合格,体检是否合格。

②核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留下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材料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学院公章,退还原件。

③核对提交的?教师资格申请表?的纸张规格是否A4纸张,是否激光打印,是否在承诺书亲笔签名,是否贴3张相片,相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相片是否一致。

④核对?教师资格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与原件材料是否准确一致。

(3)高校负责机构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中完成审核确认意见。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准确、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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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材料不全的,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3月15日至4月15日:网上报名,并制作申请材料册。?思想品德鉴定表?须经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人员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体格检查表?须盖有附属医院公章;?教师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网络打印),其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须经所在学院院长签名。

4月16日至4月30日:现场确认。201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以班为单位集中申请(不受理个人申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6日:生命学院 地理学院 4月17日: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 4月18日:数统学院 物电学院 4月19日:教育学院 体育学院 4月22日:初教学院

4月23日:外语学院 政法学院 4月24日:信息学院 化工学院 4月25日:文学院 4月26日:补充现场确认。

5月22日至5月31日:将确认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材料报送海南省教育厅。

6月11日:主要是对原报送材料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核对原申报材料中错误信息的修改,补充遗漏的材料,完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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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47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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