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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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GL-2011

编 制/日期: *** 2011-11-22 审 批/日期: *** 2011-11-22 受控状态: 受控

目 录

一、质量方针和目标????????????????????????????2 二、食品采购管理制度???????????????????????????3 三、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4-5 四、食品质量自检制度???????????????????????????6 五、食品质量承偌制度??????????????????????????7-8 六、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9 七、食品生产管理制度?????????????????????????10-11 八、销售服务管理制度?????????????????????????12-13 九、产品检验管理制度?????????????????????????14-15 十、原料购进、验收管理制度???????????????????????16 十一、产品标识管理制度????????????????????????17-18 十二、产品防护管理制度?????????????????????????19 十三、检验设备管理制度????????????????????????20-21 十四、废弃物管理制度?????????????????????????22-24 十五、检验室管理制度??????????????????????????25 十六、投诉处理管理制度?????????????????????????26 十七、企业诚信管理制度?????????????????????????27 十八、不合格品管理制度????????????????????????28-32 十九、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召回制度???????????????????33-37 二十、索证索票制度??????????????????????????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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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质量方针和目标

****食品有限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应按以下方针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方面的工作:

卫生安全、质量求生存; 主动服务、创新求进步。 a) 本方针与公司总体经营宗旨相适应和协调,它是公司经营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

b) 体现了公司对质量安全的核心追求,体现了公司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顾客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c)能带给你健康的私家美食厨房,体现了本组织腌腊肉加工行业的特点,提供美食特点。

d)传播美味弘扬文化,代表企业追求质量安全的精神,不断地追求质量完美、不断满足顾客要求并争取超越顾客期望,引导消费。 质量目标:

1.1成品检验合格率:98%以上

1.2出厂产品质量和卫生指标合格率:100% 1.3食品安全事故:0 1.4顾客满意度:85%以上

总经理(签名):

日期: 20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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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

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

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

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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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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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食品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生产提供过程影响质量和安全卫生的有关因素作出规定,为了确保食品达到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质量负责人负责编制工艺规程和生产作业文件。 检验部负责编制检验操作规程。 供销部负责提供合格的原料和包装材料。 生产部负责生产提供过程的实施和管理。 供销部负责定月度销售计划。

3.内容

3.1工艺技术控制

3.1.1 生产工艺规程由生产部负责编制。

3.1.2 生产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3.1.3 生产操作人员对生产过程中规定的食品配比要求和产品特性按作业指导书和产品配方要求进行控制,并按规定填写记录。

3.2 设施控制各种生产设施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按《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执行。

3.3 监视和测量

3.3.1 成品在出厂前须经质检部进行常规项目检查,合格产品方可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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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执行。

3.4 特殊工序和人员控制

3.4.1 炒制、精练、罐装为特殊工序,应严格按照生产作业指导书及产品配方表要求执行。

3.4.2 特殊工序岗位的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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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销售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服务的职责与要求作出规定,为了以优质的服务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供销部负责销售服务的归口管理。 质检部和有关部门配合实施。 3.内容

供销部负责各顾客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

3.1.1 供销部利用与顾客的交往,包括面谈、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主动推介本公司的产品,提供宣传资料,适时解答顾客提问。

3.1.2 及时推介和提供本公司产品的技术资料和安全性特性,协助顾客了解和正确使用本公司产品。

3.2 供销部负责产品销售服务的提供,主要包括:

3.2.1 负责与顾客沟通,正确签订购货合同,实现对顾客的承诺。 3.2.2负责与顾客联系,如有顾客投诉,有进通知质检员妥善处理,并做好有关的服务记录。

3.2.3负责对顾客满意度进行测量,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确定顾客的需求和潜在需求,执行《顾客满意评度控制程序》。

3.2.4 建立顾客档案,详细记录其地址、名称、电话、联系人及了解顾客的订货倾向,及时做好供货准备。

3.2.5 供销部收集顾客使用本公司产品后的安全卫生信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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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后,做出妥善处理:

(1)如属顾客保管及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的质量和安全卫生问题,公司派人员协助指导和改进。(2)如属本公司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问题的,与顾客协商解决,作更换退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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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1.购进产品的检验

1.1 凡采购回公司的原料,必须由质检人员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记录,合格方可办理入仓手续,若属紧急原料时,收货人员应先询问质检部,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接收手续,注明待检,并及时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检验。

1.2 检验人员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原料的来源、品名、数量等,严格按照《原料购进、验收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1.3 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2.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完成后,由质检员在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3.成品出厂检验

3.1 企业必须有必备的检验设备,并在检定校正有效时间内,配合相关药剂进行出厂检验。每批加工后的食品,须经检验,由检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在进入仓库前,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入仓定位和出厂。

3.2 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检验单中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化验员、检验合格证号或者检验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填写完成后由质检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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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3.3 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不能随意改变。应保留所有的原始记录,归档存查。

3.4 质检员必须对储存的成品进行监控,督促仓库加强食品养护工作,对仓库中存放超过三个月的食品,应定期检测,建立食品安全卫生记录。对发生质量变化产品,应及时通知质检部生产部制定应变措施。

4 .部分检验项目如果企业无法完成,必须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该检查受委托的检验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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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原料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原料购进

供销部采购人员必须根据生产的需要和采购计划单要求,按产地、品种、数量(批量)进行采购,未经总经理同意的,一律不准外购。 2.原料验收

2.1 采购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质检员原料的到货品种、时间、来货单位等,知会质检员到场检验。如有特殊情况(如晚上、深夜到到货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质检员抽样检验,确保未经检验不得投入生产。

2.2 要加强食品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防护和减少途中的损耗。 2.3 仓库保管员凭检验报告单进行验收,凡外购原料、质量、数量、重量、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仓管员有权拒绝进仓,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2.4 原料进厂检验按照《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和《购进原料检验操作规程》执行。

2.5 进厂的原料质量和安全卫生应符合其质量标准要求,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由业务部负责向供货单位提出异议或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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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1.目的

对产品各过程的标识作出规定,为了防止不同产品的混用,有可能追溯性要求时,能对产品的形成过程进行追溯,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 生产部负责产品标识归口管理。

2.2 生产部负责成品、原料状态标识的归口管理。

2.3 生产部负责库存食品、包装物料和化学药品的标识和记录,保证可追溯性。 3.内容

3.1 产品标识

3.1.1 进公司产品由质检部验证其质量满足要求后方可入库,以检验报告和货物保管卡为标识。

3.1.2 生产车间从仓库领取食品时,应详细记录食品的堆位、品名、领料日期及数量(包数/吨数等)。

3.1.3 半成品生产过程应做好每道工序必要记录及以包装袋为标识。

3.1.4 加工完毕的产品经检验合格,以成品包装袋包装为标识。 3.1.5 购进原料、半成品、加工后产品的标识,未经检验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涂改或损坏。

3.1.6 各相关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负责对所有标识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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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标识的跟踪管理

3.2.1 标识的有效性,由质检部负责进行跟踪。

3.2.2 发现分不清名称(产地)的购进原料或成品,应立即请质检部进行区分和确定。

3.3产品的可追溯性。

3.3.1 生产部组织生产时应做好生产过程的有关记录,发现质量和安全卫生问题应进行追溯,依据各种标识和记录,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3.3.2 检验员将检验结果作好记录并保存。 3.4 产品状态标识

识别产品的状态标识有: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在加工。在生产现场以标识牌作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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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产品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对产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与交付的管理作出规定,使其符合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 生产部负责组织产品搬运、装卸、包装和防护管理。 2.2 生产部负责物资贮存管理。

2.3 生产部和供销部组织食品的交付管理。 3.内容

3.1 产品应有明确和明显的标识。

3.2 产品在搬运过程中要以适当的方法进行,防止因搬运不当使产品受损。

3.3 仓库负责对食品贮存管理。

3.3.1 对验止入库的产品要分类摆放,设原辅产仓和成品库,库内产品应摆放整齐,有一定的间隔,并挂牌标识,在标识中要标明产品的产地、品名、数量,做到账物卡相符。

3.3.2 对未出库的食品要做好防护和标识。 3.3.3 仓库产品应堆放整齐,标识清晰,存取方便。 3.3.4 特别要做好食品的防潮、防虫、防鼠逆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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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检验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检验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检验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足使用的要求,保证监视和测量结果的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 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归口管理。

2.2 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2.3 使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验设备的贮存和保养。 3.内容

3.1 使用部门应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安全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对使用的检验设备,质检部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监视和测量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

3.2 检验设备的购置

3.2.1 根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安全卫生监测要求,使用部门提出购置监视和测量的装置的计划。

3.3 检验设备的验收

3.3.1 质检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明以及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

3.3.2 验收不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 3.3.3 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验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验设备应质检部送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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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明使用。

3.3.4 验收合格的检验设备由质检部纳入统一管理,建立《监测装置台账》,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

3.4 检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4.1 质检部应制定检验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

3.4.2 重要的检验设备应由专人使用和保管,严格按照规程和使用。

3.4.3 检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3.5 检验设备的管理

3.5.1 质检部负责检验设备的使用并做好记录,编制《监测装置台账》,重要的监测装置填写《监测装置履历卡》,并装置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使用地点等。

3.5.2 质检部负责制订《监测装置周期检定计划表》,并按计划将监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

3.5.3 对准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维修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理,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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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3.2 生产部负责车间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折控制和处理工作。 3.3 检验室负责实验过程产生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3.4 各办室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内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3.5 仓管员负责仓库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4.管理办法

4.1 各责任产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和危险弃物分类存放和标识。

4.2 公司的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分类如下:

(1)办公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废旧纸张和报纸,办公垃圾。

(2)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弃包装物、废旧设备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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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生产垃圾。

(3)质检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玻璃瓶、废液等实验垃圾。 4.2.2 危险废弃物:

(1)办公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和电池。 (2)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机油及其沾染物,废旧危险化学品,废液包装物。

(3)质检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

4.3 原材料仓、成品仓应做好防潮、防晒、防锈、防变质等工作,避免废品、废料的形成。

4.4 生产车间在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文件,合理使用包装材料,尽量减少废料、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

4.4.1 各办公区的废弃物由回收公司进行处理,企不定期部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的监控。

4.4.2 生产车间由机器的维修等产生的废部件、废零配件等放入指定的废料区,达到一定数量后由仓管员进行处理。

4.4.3 检验室在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分门别类放置在相应的废弃物区和危险物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集中分类存放在废品废料区和危险废弃物区,达到一定数量后,由生产部将危险废弃物交有资质的回收商回收处理,并作好记录。

4.4.4 生产、办公、检验、生产活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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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零部件、生产垃圾、实验垃圾、办公垃圾和生产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由仓管员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记录。

4.4.5 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应单独存放,标志清楚,定期送有资质的化学危险回收公司处理。

4.5 生产部每月应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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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检验室管理制度

1、化验员工作必须认真严谨、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进行操作检验。 2、确保检验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实事求是评定产品质量。 3、认真做好各类原料、辅料、卫生、质量等的检验原始记录,对检验记录数据归类存档,妥善保管,至少保存三年以上备查。

4、认真做好产品卫生质量的反馈工作,对每批产品检验必须出具检验报告,坚持原则,对检验不合格品坚决不准出厂。

5、保持化验室清洁干净,每周对化验室进行全面消毒。 6、检验药品分类存放,做好药物添置、使用记录。对有毒药品必须严格保管、不得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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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正确对待和处理投诉,确保公司诚信形象,对客户服务进行完善。 二、职责

质量负责人负责主持投诉受理制度。 三、投诉受理

副厂长办公室设有投诉电话,在公司宣传册或名片、产品上标明,在市消费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副厂长办公室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适宜工作。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对投诉事件,办公室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在上级作出处理意见后在处理。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A 被投诉事由; B 调查核实过程; C 基本事由及证据; D 负责及处理意见;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办公室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每年定期组织专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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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企业诚信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公司诚信经营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完善和不断提高。 二、职责

厂长带领全体员工至上而下共同建设诚信体系,并正常运转。 三、内容

1.建立企业内部诚信教育计划,并进行相关培训,加强诚信经营的理念,培训后进行相关考核并记录。

2.建立企业质量诚信保障

2.1 质检员进行质量管理的过程中,进行相关内部诚信记录,并归纳成档案,《企业内部诚信档案》。

2.2 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查,核对生产工作人员的生产记录,并进行登记诚信档案。

3 诚信危机处理和预警

3.1 对企业内部诚信档案诚信不足的员工,应该及时进行教育,并要求改正。如有在犯应该进行严惩。

3.2 对企业内部诚信优秀者应该进行相关奖励,通报表扬相互宣传,做已表率。

3.3 质检部和质量负责人应该重视诚信经营利念,加强对企业的诚信管理,及时记录,及时跟进,多看多问,预防因诚信问题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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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防止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非预期转序和出厂,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职责

1.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原辅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判定、记录、评审。

2.副厂长负责对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的处置决定。 3.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其他处置 三、 工作程序

a)采购产品不合格的控制

1)记录:应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2)采购不合格品的评审

评审时限:发现不合格品后,应在24 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目的:通过评审决定对不合格采购品的处置方式,包括:

——拒收:退货应为首选方式;

——让步接收:仅限于辅料(外包装材料)的情况下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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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程序与权限:质检科主管组织综合科、生产车间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明确处置方式。

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拒收

①由检验员向综合科主管退交不合格品,说明理由; ②供销部主管办理退货,将处理结果(如时间等)通报质检科主管。

——让步接收

①由检验员在检验记录上注明让步情况,向综合科主管移交让步产品;

②供销部主管组织办理入库。 b)不合格的半成品及成品 1)不合格品的鉴别

由检验员负责,生产中发现不合格品或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时,当事人应及时通知质检员鉴别。属于不合格品时,质检员应根据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对以前可能涉及的产品进行检查,情况严重者应向质检科和总经理报告。

记录:发现不合格品后,质检员应明确不合格品的责任人,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记录不合格情况及其后的评审、处理情况。

2)不合格品的隔离

不合格品应进行隔离放置,不得与合格品或待检品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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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不合格品应标志清楚, 以防误用。

生产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可存放在车间的不合格区内,不合格品在未经评审前不得动用。

3)不合格品评审

评审时限:应在24 小时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目的:确定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包括:返工、改为他用(降级)、报废(对于成品,只能采取改为他用(降级)、报废的措施)。

评审程序与权限:

——现场发现的个别缺陷明显的不合格品, 评审工作由质检员负责。

——进货物资,最终产品批量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质检科主管组织生产科主管、质管人员评审不合格品,明确处置意见。

—— 不合格品的评审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间隔时间不能太长。

4)不合格品的处置及跟踪

质检部主管向车间下达《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检验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进度及结果进行跟踪。

返工的控制

①质检部主管应对返工过程进行跟踪指导。 ②返工作业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返工,完成后提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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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检验;

③检验员对返工品进行检验,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记载检验结果。

3)报废的控制

①生产车间对判报废的产品移放到指定的废品区; ②生产部主管每天组织对废品进行清理、处置,质检科主管予以监督、见证。

c)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1) 任何情况下,发现已交付的产品出现不合格时,应当即通知质检科主管、综合科主管。

2) 质检部主管在组织确认了不合格属实后,提请供销部主管向有关顾客通报。

3)质检科主管填写《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组织评审,供销部主管参加。

4) 通过评审,以确定: 不合格品的性质、影响程度; 拟采取的措施。

5)评审后,供销部主管与顾客进行沟通,就处理办法达成一致,通常按照订货时规定的承诺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不合格造成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严重程度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取得顾客的谅解和满意。处理的办法包括让步接收、更换、退货、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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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质检部主管在《不合格品处置单》上记载最终处理决定并组织、监督实施,记录实施结果。

d)纠正措施

1)对发生的不合格品,质检科主管应组织分析产生的原因,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

2)应在《不合格及纠正措施处理单》上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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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及召回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因操作体系不健全或其他因素,给生产和产品带来的不安全隐患,为保证本公司信誉,同时能有效快速和全面的进入应急调查程序,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保护生产正常进行,也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以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过程及生产的产品。 3、职责

3.1副厂长任产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产品安全应急的全面工作。

3.2安全小组成员职责详见《产品安全小组成员》中职责。 4、工作程序

4.1启动产品安全应急程序

4.1.1在未经副厂长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任何部门均不得启动产品安全应急计划。如果产品的安全程序是由政府部门或其他原因启动的,则需要立即将该情况报告给厂长。

4.3由产品安全小组组长制定了一份产品安全小组联系表中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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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生产中突法事故处理

5.1突发事件的报告,任何小组和个人有权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在获得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公司安全应急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需在1小时内上报,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5.2 应急小组成员,在接到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副厂长。

5.3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应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面、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根据突发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处置结果,对今后类似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建议等。

5.4后期处置,调查与评估一周内,各相关责任人要向公司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人员,产品等的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公司领导小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和存在的关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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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意见,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5.5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参加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小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工作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6、召回及不安全产品

6.1召回,是指食品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6.1.1如果顾客反应某一类产品具有以上食品安全危害,公司则将该批次所有产品定为可疑产品。对与出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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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产品的地区或者个人有权及时向领导汇报。

6.1.2对于顾客的退货产品由应急小组组长召集小组成员会议,分析召回原因,确定召回的产品类别(名称、编号、生产日期等)及召回数量。

6.1.3可疑产品到公司后,由负责接收的应急小组成员根据发货记录确认产品与之是否相符。

6.2对于自查出的不合格且已发到客户手中的产品 6.2.1在发现不合格品的第一时间由负责销售业务的应急小组成员根据产品召回联系表通知客户,以防止不合格品的进一步扩散。

6.2.2向客户解释清楚召回原因,并与客户协商召回数量。

6.2.3同6.1.2.

6.3可疑产品到公司后,由质检部监督,成品仓库接收。接收后的产品用库存商品保管卡标明“不合格”,“待检”,“待处理”标识后放置在成品仓库不合格品(可疑产品)存放区,在未经公司及质检部的同意下不可出库放行。

6.4处理召回产品的规程,对产品进行重新分类,降级或废弃处理。

6.4.1查明退货原因,进行处理。

6.4.2由于原辅料、添加剂所造成的不合格品:由物流部通知供方,并在清除问题前停止其供应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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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由于包装物料造成的不合格品:由物流部通知供方,并限期整改, 整改末确认前,停止其供应包装。

6.4.4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不合格品,通知车间负责人,限期作出纠正措施,追查责任人。

6.5必要时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质量监督部门。

6.5.1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 6.5.2通知的内容如下: 6.5.3召回的原因

6.5.4召回的类别:名称、编号和生产日期等。 6.5.5与召回有关的数量(被召回的食品当初在公司的拥有数量,在召回时产品的数量分布情况,被召回产品在公司的剩余量。)

6.5.6被召回产品的区域分布:按销售地点、城市、州,如果是出口的按出口国别列明批发商或零售商的名称和地址

6.5.7.分析总结

产品召回措施完成后,由质量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根本原因进行分析,以确定须采取哪些纠正及预防措施,并将分析结果记录备案,完成召回事故总结表,报小组审批,执行相应的措施。 7、本制度即发布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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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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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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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b3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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