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02 03:5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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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低碳泰州建设目标,推动特色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国办发〔2013〕1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财建〔2012〕167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3〕103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全省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苏财建〔2012〕3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发展绿色建筑是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节约能源,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关键环节;是加强调整房地产业结构和转变建筑业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迫切需要;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改造和提升传统建筑业、建材业,实现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性工作。各市(区)及相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绿色建筑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努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2 / 3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全过程,紧紧抓住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政府引导、技术先行、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为原则,着眼于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市场培育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我市绿色建筑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自2013年起,全面启动绿色建筑建设,大幅度提高绿色建筑比例,形成因地制宜的绿色建筑技术路线,提升我市绿色建筑应用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等配套能力,建立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绿色建筑的相关政策法规、行政监管、技术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促进我市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总面积超500万平方米,建立市场服务体系,形成适应我市实情的绿色建筑工作推进机制。201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2020年,全市5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三、重点任务

(一)制订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各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据国家、省、市绿色建筑行动有关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当地气候特点,制订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当地绿色建筑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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