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社会学的经典理论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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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络:

城市结构:滕尼斯的有机体-涂尔干的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韦伯 城市心理:齐美尔

比较杂乱:马克思和恩格斯

一、城市结构 (一)滕尼斯 来源: 概述 在 1887 年出版的《共同体与社会》 该书在对人类社会进化的两极对比基础上系统阐述了共同体理论,使 得“共同体”概念直接影响到后世的共同体研 究。 滕尼斯所使用的“礼俗社会”、“法 理社会”或者是“共同体”、“社会” 礼俗社会是“亲密无间的、与世隔绝 的、排外的共同生活”,其成员有着共同价值观和 传统,他们有共同的善恶观念、共同的朋友和敌 人,存在着“我们”或“我们的”意识; 而法理社会的 特征是更多的理智与工于心计,契约与个人主义 至上。 在“共同体”概念不断演变的同时,“共同体” 的规模和范围也随之而扩展。滕尼斯最初将“共 同体”的规模和范围指定为家庭生活、乡村生活和 以宗教为特色的城市等类型。将城市也 作为一种共同体形式,是因为在他看来,“城市也 是一种自己满足的预算,是一种按共同体方式生 活的有机体 ??城市由具体的合作社和家庭组 成,在同他们的关系上,城市出于必然的依附之 中”。可见,在共同体的规模和范围上,滕尼斯 认为地域性并不是共同体存在的充足条件,因为 人际关系的适当性质并不一定寓于特定的地域之 中。 在城市中 , 法律和理性支配一切, 传统的习俗和情感的作用变得软弱, 人们唯我独尊, 自私自利, 彼此冷漠, 互不关心。 滕尼斯把礼俗社会看成是活生生的机体, 而法理社会则是一种机械的组合。 他将人类社会划分成了农村和城市两种 理想化的类型,认为农村向城市的过渡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 流。 共同体[法] 涂尔干: 《社会分工论》,第 89—91 页, 渠东译,上海三联 书店, 2000 比起滕尼斯,涂尔干在共同体的研究途径上 更加明确,范围也更加集中。涂尔干使用“机械团结”来表述他的 共同体思想。 “机械团结”代表集体类型, 是“个人不带任何中介地直接系属于社会”,而与 之相对的“有机团结”则代表了个人人格,即“个人 之所以依赖于社会,是因为它依赖于构成社会的 各个部分”。因此,“机械团结”的社会在某种程度 上是基于所有群体成员的共同感情和共同信仰组 成,集体人格完全吸纳了个人人格,表现为集体类 型; 而“有机团结”的社会是以个人的相互差别为基础,个体通过 自己的专业和别人发生关系。 在共同体社会中,个人属于集体,社会成员的共同 观念远远超过了成员自身的观念,个性没有张扬 的机会。而在城市社会中,人们通过劳务和商品 (而不是血缘和地缘)联系起来,个人可以表达自 己的人格。用涂尔干自己的话说就是: “在第一种 意识里,我们与我们的群体完全是共同的,因此我 们根本没有自己,而只是社会在我们之中生存和活动; 相反,第二种意识却把我们的人(二)涂尔干 来源 1-2 格和特征表 现出来,使我们变成了个人。 2-2 在传统农业社会里, 社会分工不发达, 人与人之间的活动、 经历、 生活方式基本一致, 社会成员之间的同质性很高,大家保持着大致相同的信仰、 价值、 道德和行为规范。 迪尔凯姆认为农业社会的根本特征是建立在共同的信仰、 习惯、仪式和标志基础上的社会联系———一种“ 机械的联合”[3] 而有机团结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为基础的社会秩序,它是现代城市的特征,它依赖复杂的劳动分工,使居民有获得更多自由、更多选择的可能性,因而是有机的(康少邦等译,1986)。城市中存在着大量的社会问题, 例如非人格化、 疏远化和异质性等等, 社会注定要从机械联合向有机联合过渡。分工是城市的特征, 它是破坏传统社会整合性的力量, 是建立新型社会聚合力的基础。 城市内的社会差别和个性发展, 是保持社会聚合力及人类获得更大发展的前提。虽然城市会产生许多问题,但有机团结还是优于机械团结的。与腾尼斯相比,迪尔凯姆对城市社会是比较乐观的。 (三)韦伯 1.共同体 《经济与社会》,第 706—707 页, 林荣远 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8。 而马克斯·韦伯( Max Weber, 1864—1920) 则将“共同体”概念运用得更为宽泛,尽管他运用 “共同体”时对其具体适用范围作了限定,比如家 族共同体、邻里共同体、人种共同体等等,但这并 不能避免他运用“共同体”概念时产生的模糊。具 体而言,他在家族共同体上指出,家族共同体是在 严格的个人尊卑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它在日用品 的使用方面实行的是公有制,其关系紧密、牢不可 破的特征在对外的关系中体现得更为充分,表现 为休戚与共。这与滕尼斯如出一辙。 但是运用到 邻里时,韦伯的“共同体”概念就模糊不清了,如他 认为,城里的邻里就属于共同体的范畴,只不过这 种共同体行为的强度几乎降低到没有的程度,像 在电车上、铁路上和旅馆里认识的人有时可能还 是相互排斥的。② 他所认为的这种邻里共同体不 同于农村的邻里关系,因为前者仅仅是在地理位 置上的接近,它并没有在主观上产生一种共同的 特征。在这一点上,韦伯的共同体概念并没有予 以清晰的界定。 考察了西方和东方历史上的城市, 进行了比较研究, 提出了“ 理想型的完全城市模型”[5]。 “一个聚居地要成为完全城市社区,它必须在贸易-商业关系中占有相对优势。这个聚居地作为整体需要具备下列特征:1防卫力量;o市场;?有自己的法院;?相关的社团;?至少享有部分的政治自由”他认为这种完全城市社会应该具备贸易 、 军事、 法律、 社交和政治等方面的职能。韦伯考察了欧洲和中东历史上的城市。 他认为东西方城市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东方城市在司法和正式组织上与农村没有区别, 而西方城市是自治的、 独立的; 东方城市的社会组织以亲属为根据, 而西方城市则以个人为基础; 东方城市在行政上从属于中央集权制度, 而西方城市的权力是分散的; 东方城市最显著的文化特征是缺乏培植和产生资本主义的基础, 而在西方城市中, 资产阶级是一个享有特权的团体; 等等。 韦伯认为这是东西方文化差异在城市发展中的表现。韦伯认为只有中世纪的城市才是完全城市社区。同时,他强调政治、经济因素对城市发展的作用,政治、经济的互动不同,产生的城市也就不同。 2,理想城市 1920 年发表的 《 论城市》

二、城市心理 齐美尔 2-3《 城市与精神生活》 从分析城市生活入手, 揭示了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别以及导致这种差别的原因。 在对现代城市生活进行认真严肃的考察后, 他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 在城市生活中, 个人怎样才能保持精神自由和创造性? 、 个人必须适应城市。齐美尔研究了城市居民独有的经历、 态度、 行为以及城市环境与人们精神体验之间的关系。 齐美尔认为, 同农村人的褊狭、 封闭相比, 城市人在精神上是自由的, 但是与这种自由相伴而生的是孤独和失落的情感。齐美尔强调, 理解城市居民与传统农村居民心理差异的关键, 是要考虑货币经济的作用。 在商品经济占支配地位的情况下, 人们在与他人的交往中采取一种讲求实际的功利态度。 作为一种等价物, 金钱是最有力的平衡器, 它可以把各种性质上不同的事物之间的差别表达出来, 金钱变成了所有价值的共同标准, 它把一切事物的精髓、 个性和它们的具体价值都抹杀了[4] 、齐美尔用规模, 分工和货币经济三个社会学独立变因解释了大都市社会关系及精神生活的特点 ,指出在现 代城市社会中, 人们精神生活的特点是复杂与老于事故, 理 智性, 时间观念,标新立异的冲动和漠然的态度等。他认为 “城市是罪恶之源” 。、 现代生活最深刻的问题 是个人面对都市中汹涌的各种力量, 传统, 文化和科技如何 保持其存在的自主性和个体性。 [ 7] 他集中对社会互动模式的 描写, 对都市人的处世心态的社会分层以及与之相应的文化 心理现象(审美主义)的社会学分析。、 处理的是城市的影响等问题,他强调了城市生活中的分化问题。他的核心问题是市场关系在差异性城市中的运作以及它们对社会关系的影响。可以说,市场关系和城市是相互作用的形成差异的两个主要因素。 《货币社会学》中有一个重要的分析,就是空间和社会的空间结构的关系。其中关于空间分析是重要的。在这些著作中,空间中的差异的社会学的关键因素得到探讨。“这些包括非人格性、隔离性、孤立性、分割性的友谊、关系的调适,以及界限的重要性。也许西美尔最重要的探索是,社会关系在空间中得到固定。他将中世纪城市稳定性与 20 世纪城市的居住的机动性对立起来。”③他对城市的兴趣与城市大小、劳动分工以及货币和合理性等有关,还与资本主义变化的文化形式有关。 《社会分化》、《货币哲学》 马克思 城市空间阐释 马克思( Karl Marx)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等政治经济学著作中,分析了一定空间和时间制约下的资本主义物质生产,进而研究社会与空间的关系[16]。马克思一方面认为自然空间经受着来自人类实践的生产性重构,人类在改变其生存空间的物理形态过程中,依循生产方式的发展,从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及其结构、体制等方面,对空间进行着社会性重塑[17]; 另一方面,他认为人类社会生活及其物质实践是一个内容丰富、永不止息的对空间进行筑造和再生产的过程,这个过程不断改变着人与人、社会与自然的空间关系。 马克思进一步详细论述了城乡迁转的空间构建、社会分工的空间实践、阶级对立的空间划界、民族差异的空间差别等方面,以此来阐释空间占有呈现权益格局、空间居住反映人的社会品质、空间筑造表征社会发展轨迹等观点[6]。马克思的空间生产思想以及对阶级关系的分析对后续城市空间生产研究、都市运动研究、城市治理研究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恩格斯是一位重要的人物。他对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研究、住宅问题的研究,在后来马克思主义都市社会研究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马克思在 《德意志意识形态》和 《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分工和城乡的关系。而恩格斯则对大城市,对曼彻斯特进行了探索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两个角度论证了城乡的分离和城市的产生。一是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的角度;二是从近代工业的高速发展来看待资本主义城镇的出现。 生产力和社会分工视角的城市起源 城市并非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生产力和劳动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从最初的原始部落到部落联盟,再发展到细小的民族,然后才开始聚居并形成城市,在原始社会晚期出现了用墙垣围起来的防御性质的部落居住中心,于是出现了“城”的基本含义,城市的出现才逐渐导致了国家的形成。恩格斯给城市下了一个简单的定义:“只要它(乡村)用壕沟和墙壁防守起来,乡村制度也就变成了城市制度。”[20]最早的城乡分离萌芽出现在原始社会,只是那时城乡关系是含混的。城市的真正兴起和发展出现在奴隶社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的功能不断完善,“壁垒内的村镇”成为人们商品交换的场所、社会交往的中心,城市此时才名副其实。城市的出现,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马克思的论述中,城乡之间的对立固然造成了社会大分工、资本和劳动、地产分离等众多异化状况,然而这一过程也被他认为是一个无法绕开的,通向更高级社会的必然路径。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认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全部文明的历史并一直延续到现在。”[21]马克思强调城市发展的历史在本质上就是城乡分离和城乡对立的历史。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和社会条件不同的国家,城乡对立有着各自的特点,但总体说来,城乡分离和对立在私有制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指出“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22]马克思、恩格斯还指出:“随着城市的出现也就需要有行政机关、警察、赋税等等,一句话,就是需要有公共的政治机构,也就是说需要一般政治。在这里居民第一次划分为两大阶级,这种划分直接以分工和生产工具为基础。”[23]并且指出资本、生产工具、人口、享乐和需求集中是城市的本质特点。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前资本主义城市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勾画出城市起源的图景。恩格斯认为,战争使原始部落的部族联合成为部落联盟 第二次城乡分离伴随着产业革命而出现, 马克思对现代商业城市的形成、特征和结构进行了深刻的经济分析,指出:“大工业在农业领域内所起的最革命的作用,是消灭旧社会的堡垒‘农民’,并代之以雇佣工人。因此,农村中社会变革的需要和社会对立,就和城市相同了。最陈旧和最不合理的经营,被科学在工业上的自觉应用代替了。农业和工场手工业的原始的家庭纽带,也就是把二者早期未发展形式联结在一起的那种纽带,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撕断了。”[26] 工业城市的出现,也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必然结果。 [27]马克思认为城市的发展是社会历史的一大进步,城市可以利用自然力和许多其他的生产力创造更大的惊喜 现在阅读恩格斯的《论住宅问题》仍然有很多重要的启示 城市的问题不仅是要让所有人都变为有产者,或者是让无产者变为有产者,而且要解决社会财富分配、劳动力再生产和集体性消费的问题。住宅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基础保障之一,住宅也是城市化水平重要的衡量尺度。城市作为居民聚落或者建成区,大部分土地都用于住宅的建设。住宅和市民的日常生活、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以及资本积累都有着重要的关联。在当代学术界,围绕住宅问题的研究已经遍及了城市学、规划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住宅问题已经成为学术热点之一。早在 100 多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关注到了住宅问题和城市之间微妙的关系,并加以论述。 恩格斯一共写了 3 篇关于住宅问题的文章,讨论了英国城市的住宅问题以及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这 3 篇文章最后形成了《论住宅问题》一书。21 世纪的社会情况虽然和 19 世纪有了很大差别,但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本性并未改变,。 恩格斯谈住宅问题的成因 恩格斯写作《论住宅问题》的时候,正好法国的几十亿法郎涌入德国,德国作为一个大工业国登上了历史舞台,住宅问题油然而生。在《论住宅问题》中恩格斯首次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概念,并通过一种“乌托邦”的方式提出了解决住宅问题的办法。根据恩格斯的观点,资本主义有着固有的根本矛盾,无论是资产阶级还是国家都无力根本解决住宅问题,因此需要一种激进的经济和社会改革,变革现有的社会秩序,推翻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建立人人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根本改变住宅缺乏的现状。 住房短缺问题是一种相对的短缺,是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必然产物。在这种社会中,广大的劳动群众不得不出卖劳动,只能拿到维持生命和延续后代所必需的那些生活资料的工资;在这种社会中,机器大工业的发展,使大量工人失业;在这种社会中,工业的剧烈的周期波动一方面决定着大量失业工人后备军的存在,另一方面又不时地造成大批工人失业并把他们抛上街头;在这种社会中,农民大批地涌进大城市,而且涌入的速度比在现有条件下为他们修造住房的速度更快。所以,产生这种现象的整个社会制度一天不能变革,这样的生活就一天不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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