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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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风险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

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在实施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有效。

第五条 风险评估应当制定风险评估方案并建立专项档案,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问卷调查、民意测验、座谈走访、听证会等方式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方案在拟征收范围内征求意见,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也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评估论证。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风险评估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查,确保客观、准确。

第六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定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是否符合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考虑地方财政能力和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等制约因素,实施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四)是否会对相关利益群体造成不良影响而引发群体性上访或影响社会治安的群体性事件等社会稳定风险;

(五)是否有相应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臵预案,能否将风险妥善控制在预测范围内;

(六)是否存在其他社会不稳定隐患。

第七条 由房屋征收部门出具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做出风险存在、中风险和高风险的风险预警评价,并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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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实施的建议。

第八条 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征收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立项、规划、国土等部门的批准手续、征收计划和征收方案,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产权人基本情况,补偿资金和产权调换房源的落实等有关情况,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估价,被征收人要求产权调换情况,被征收房屋的租赁情况。

(二)项目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包括群众的反映、有关部门及单位的意见、专家的意见及建议。

(三)对因征收项目实施产生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因征收可能引发的其他类型矛盾等问题进行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的相关情况。

(四)征收项目风险防范及维护稳定的相关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员。

(五)征收项目实施中可能引发矛盾问题的化解方案、途径,解决矛盾的具体措施。

(六)评估结论。

第九条 对于可实施的征收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中应包含风险评估预测,针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和紧急处理措施的应急预案。

对于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征收项目,在评估风险预警评价建议转化为可实施前,一律不予实施。

对符合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急需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重点项目,在制订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要有针对性地注意做好社会稳定性控制预案,明确应对措施。

第十条 市、区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分别做出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以政府名义下发给房屋征收部门。

第十一条 市、区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做好房屋征收风险评估及社会稳控工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罚。情节较轻的,责令限期改正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一)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实施评估的;

(二)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实施评估的;

(四)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未按照应急预案或化解方案开展工作的。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 年。

房屋征收风险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

建设协调指挥部

房屋征收风险评估

目 录

一、项 目 概 况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评价

(一)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

三、已经和正在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注重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切身利益的保护

(二)科学安排和监管补偿资金使用

(三)减少征收期间的扰民行为

(四)保障项目全过程治安安全

四、下步风险防范方案

五、结论

房屋征收风险评估

建设指挥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第十二条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必须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所以必须对其

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按照上述要求, 建设协调指挥部作为责任单位,及时组建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吸收了有关社会机构、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专家,对“ 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认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形成了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段全长 公里,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栋,征收面积为 M2。征收主要内容为: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评价

(一)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内容及其评价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衍生于相关利益群体对征收项目的抗拒,这种抗拒有多种表现形式,如上访、留臵原地拒绝征收、暴力对抗甚至群体示威等。因此,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所涉及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进行界定,应认真分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后群众可能引发的异议、遭遇到的损失或不适,这些异议、损失或不适即为引起社会不稳定的风险。在识别了 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可能面临的四大类社会稳定风险的基础上,对上述五大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分别进行定性评价。为便于评价表述准确,本报告把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划分成5个等级,可能性由小至大依次表述为:很小、较小、中等、较大、很大,并根据专家经验以及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利益群体的民意调研结果,界定各类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

根据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实施过程中易发生的社会风险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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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判断,并结合 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具体情形,可能会诱发的异议、损失或不适等诸多社会风险及其评价主要如下:

1、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

风险内容:该项目的决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该项目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建设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风险评价:项目合理性风险很小,而其合法性会受到质疑,风险较小

(1)本项目合法,手续完备,程序完备

本项目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正在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等有关法律,按部就班依法进行之中。

但是,上述依法进行的活动并不能彻底解决合法性的问题。首先,社会各界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许可和行政征收的合法性还持有怀疑的态度。其次,省、市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配套政策未出台,公民对征收程序的合法性会怀疑,相关的各种矛盾容易产生。据初步估计,上述问题应该受到重视。

(2)本项目符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

段全长 公里,全线穿过 镇8个村(社区),并在 由于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对于 发展具有较强的推进作用。从城市经营出发, 铁路的合理发展,具有对于推进 示范区新型城市化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显著作用。同时,因发展影响而言, 铁路的开发建设,是 示范区发展的又一重要启动点,不仅有利于 示范区融入三市进一步的合作交流,而且有利于 示范区城市空间拓展和城市建设的战略意图。

2、群众抵制征收的风险

风险内容:由于征收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加上群众对征收的政策缺乏理解,因此在征收问题上群众往往会与政府站在对立面,以各种形式抵制征收。征收项目中群众最敏感、最担忧的问题是自身利益的损害。 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公产私产 栋,因其利益问题可能会对征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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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强烈的排斥和抵触情绪,这种负面情绪一经积累有可能演变为激烈的抵制行动,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风险评价:群众抵制征收的风险较大。

为了赢得群众对 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支持, 指挥部依靠乡(镇)、村(社区)已在摸底调查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群众对征收项目的不理解、不支持。在摸底调查中,一线动迁工作人员高度负责,主动放弃自己的节假日休息时间,积极与被征收群众联系沟通,解答各项征收问题,宣传项目建设意义和征收政策;同时对关系到各单位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补偿数据,一丝不苟,反复核对,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力所能及的补偿问题,顺利、高效推进了征收调查工作。由此认为,###城际铁路##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遭群众抵制的风险较大。

3、项目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

风险内容: 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可能当地个别居民会因为对补偿方案和安臵房问题的不满意而成为“钉子户”,拒绝征收、抵制征收。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也可能会对当地居民带来干扰,影响其正常的生活与通行,因此有可能引发居民的不满情绪。另外,还不排除有民间组织通过收买当地居民的补偿“权利”而介入反征收活动,滋事生非,干扰项目进展,并从中牟利。

风险评价: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治安风险很小

本项目征收工作精心布臵,组织严密,在征收过程中尽量做到不引发、少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在征收工作开展之时,市、区有关部门应对征收工作周密谋划、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时,应召开听证会,反复征求被征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使补偿方案更完善、更合理。补偿方案确定后,又应开展宣传教育,针对群众所提意见和关心的问题,以问答形式编制成资料,派发至各被征收户。在各乡(街)设立征收政策法规咨询点,现场解答群众对补偿方案的疑问。对抵触情绪较大的群众,采用“换位”思考方式尽力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消除其对抗心理。另外,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正面报道,消除误解,引导舆论支持征收工作。

三、已经和正在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对项目可能诱发的风险及其评价,我们采取了下述风险防范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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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一)注重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切身利益的保护

严格执行征收补偿标准。为了确保征收的顺利进行,在具体操作的时候,本着有利于保护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切身利益的角度,制定标准时,取高舍低,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照顾被征收人的利益。

(二)科学安排和监管补偿资金使用

征收补偿金支付方式:先按预计总补偿款的80%左右先行预付至征拆账户; 征拆办在签订协议后10个工作日拨款至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账户。通过建立市、办、个人三级资金使用和监管体制,确保资金的依法拨付和使用。

(三)减少施工期间的扰民

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采取下列措施: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场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等。

(四)保障项目全过程治安安全

我办紧密联系和依靠乡(镇)和相关村组织,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一是确保补偿款到位然后进场施工,首先保证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确需强制进场的,在补偿款到位的前提下,对现场进行证据保全,同时要求公安、法院等部门到现场维持秩序。三是公安部门在项目全过程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保持征收涉及区域日常治安环境的良好。四是密切关注极少数群众可能的因对补偿不满意引发的上访、闹访、煽动群众、示威等动向,第一时间采取教育、说服、化解等措施,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下步风险防范方案

尽管 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发生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风险程度低,但并不意味着征收会一帆风顺,仍要注意加强对征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个体矛盾冲突的防范,并随时戒备和监控征收进展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发生。

1、继续加强征收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能多种新闻媒体,宣传###城际铁路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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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对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周边土地升值等诸多能给群众带来长期福利改善、收入增加这些正面的影响。尽管短期内群众会有少量的利益损失或者转型期的生活不便,甚至带来感情的痛苦、焦虑等,权衡利弊,当地群众将会是最大的受益者。因此,有必要继续加强征收政策的宣传,舆论先行。

2、创新思路,讲求科学的征收方法,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征收。 在征收过程中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讲求科学有效的征收方法,尤其要千方百计应用那些已被实践证明效果十分显著的征收工作方法。要最大程度地照顾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在征收过程中,还要按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工作,保证被征收对象的知情权。

3、加强风险预警,做好征收现场维稳工作。

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对征收过程中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每日排查。加强征收现场的治安保障,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或是出现发生的苗头后,各方力量和人员都能立即投入到位,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开展工作;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对能解决的问题要现场给予承诺和答复,确保事态不扩大,把不稳定因素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五、结论

本报告对 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识别与评价,结论如下:

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可能会引发4类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风险,这4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评价结果是:第1类风险,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第2类风险,群众抵制征收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大;第3类风险,项目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

综合评价, 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程度低,但有发生个体矛盾冲突的可能。

目前已经采取的和下步将采取的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降低以致消除社会风险的效果。但其效果的好坏,取决于这些防范措施执行力度大小的影响。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yh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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