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4.23葛益平、叶建辉同志在全市坚决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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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益平、叶建辉同志在全市坚决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葛益平同志的讲话

(2007年4月23日)

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群众反映强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就整治工作进行了多次研究。刚才,叶世林副书记、叶望庆局长宣读了有关决定,叶建辉常务副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全面的工作部署。借此机会,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整治工作 近年来我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并呈蔓延趋势,社会负面影响很大,必须铁下决心,坚决整治。

第一,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侵占公共资源,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近年来,违法建筑占有基本农田、严重侵犯公共利益、影响消防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接连不断,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要求政府进行大力整治。从这个角度讲,这项工作是有深厚群众基础的。如果违法占地不查处,违章建筑不拆除,违法之风不刹住,听之任之,就是对群众的极端不负责。我们一定要狠下决心,大力开展整治行动,为老百姓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环境。

第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扰乱法制秩序,严重侵犯法律权威。乱占滥用土地、私搭乱建厂房、非法采砂等行为,是一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如果任其发展,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如果对其心慈手软,就是干部的严重失职,政府形象必然受到损害。各乡镇、部门必须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树立法律威信的高度,严肃法纪、严格执法,切实抓好整治工作。

第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降低城市品位,严重破坏城市形象。违法违章建筑与新型城市化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造成城市“脏、乱、差”,严重破坏了城市形象。而整治这种违法行为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的有力抓手,是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必要手段,是维护历史文化名城、优秀旅游城市形象的迫切需要。我们务必强势推进整治工作,塑造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

第四,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影响经济发展,严重阻碍社会进步。现在,我市一方面工业用地供需矛盾大,另一方面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侵占大量土地资源,而且影响了城镇建设拆迁的进程,给重点工程推进带来很大的压力,严重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坚决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就是为瑞安跨越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要素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各乡镇、各部门、各村(居)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抓紧抓实,以大拆违改善大环境,以大建设促进大发展。

二、明确要求,狠抓关键,全力打好整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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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部门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握好“坚决查处现行行为、依法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的原则,以敢打硬仗的决心,务求必胜的信心,强势推进整治工作。

第一,把握政策、讲究方法。开展集中拆违,既要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又要把握政策、讲究策略,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要坚持调查摸底在先。各乡镇(街道)要在有关部门、基层站所的配合下,对辖区内的违法建筑、违法用地以及河道采砂进行地毯式地排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分类梳理,制定相应对策方案。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现场巡查,对成片成群的违章建筑要提前介入,对可能遇到阻力的环节要尽早疏通,力争打得准、拆得稳,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二要坚持思想教育在先。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要坚持“无情拆违,有情操作”的原则。各级干部必须深入一线,耐心细致地做好违建户的思想工作,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保障做在前,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可能让群众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化解矛盾,减少损失。三要坚持党员干部在先。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就是要带头拆除涉及自身的违法建筑,不准拖全市拆违工作的后腿;带头支持拆违工作,不准做不利于拆违的事、说不利于拆违的话;带头做好职工及亲友的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坚持以铁的纪律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二,狠抓重点,力求突破。一要突出重点区域。当前,拆违工作难点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城中村和经济相对发达乡镇。下一步,必须盯死看牢这些重点区域,集中力量予以突破。二要突破重点对象。拆违工作不可避免会遇到阻力。对待个别“钉子户”,首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但对那些主观态度恶劣、违法情节严重、甚至暴力抗法的,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做到“拆除一处、震慑一片、教育一方”。三要查处重点案件。下一步,市里将分批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整治,对现行的要坚决制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历史遗留的,要把握政策口径,依法妥善处臵。同时,坚决严厉打击那些所谓“有势力、有背景、有靠山”的人和事,从而依法、公平、公正推进拆违工作。

第三,整体推进,注重长效。一要把拆违工作与规划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落实规划控制,坚持高标准、高效率推进旧城改造、城中村和旧村改造;加大城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力度,努力缓解群众住房难问题;大力培育城市商贸集聚功能,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章建筑的滋生。二要把拆违工作与环境整治结合起来。强化后续管理工作,对拆除现场要进行彻底清理,做到拆一片、清一片、管一片,杜绝违法建筑死灰复燃。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三沿”整治、“千百工程”等工作,努力创建高水平、高品质的示范村居,使其成为城市新亮点。三要把拆违工作与普法教育结合起来。大力普及规划、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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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等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把拆违过程变成强化群众法制意识、提高群众文明素质的过程,形成全社会自觉抵制违法违章建筑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任务重、矛盾多、难度大。各乡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第一,要尽领导应负之责。市里已经成立了治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分头联系重点乡镇,实行“半月一通报、一月一督查”,并把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绩效作为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一把手”必须亲自抓,亲自查;分管领导必须全力以赴,靠前指挥;同时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分工负责,分片包干,不留空白,不留尾巴,不留死角。

第二,要集全市上下之力。市政府已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执法联审会议制度,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特别是土地、规划、水利、公安、城管、宣传、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掀起整治的高潮。同时要建立健全部门把关、群众监督机制,确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采砂行为不再反弹。

第三,要造排山倒海之势。各乡镇部门要层层发动,将舆论宣传引向村居、引向住户,把有关的政策、措施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单位要开辟专栏,跟踪报道,对主动自拆的典型要大力宣传,对影响拆违的人和事要予以曝光,以大宣传、大声势推动拆违工作深入开展。

同志们,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坚定信心,强攻猛进,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为我市的跨越发展、率先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全力打造“三个瑞安”、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叶建辉同志的讲话

(2007年4月23日)

今天这个会议,既是我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动员大会,也是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宣战的誓师大会。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会前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四次进行专题研究,出台了《关于坚决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决定》。稍后,温州市委常委、我市市委书记葛益平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根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先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正视问题,下铁的决心打好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攻坚战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也出现了十分不和谐的问题,就是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非常严重,并呈逐步蔓延、愈演愈烈之势,成为当前我市城市建设管理中最为突出、最为复杂、最为集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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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和问题之一。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数量大。据统计,2004至2006年,市国土资源局共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020宗,涉及土地面积1997亩,今年以来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314宗,涉及土地面积413亩;2004至2006年市规划建设局共查处违法建设案件5708宗,涉及违法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今年以来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822宗,涉及违法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二是范围广。前些年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平原地区,如塘下、莘塍、汀田、上望、东山、潘岱、飞云等地,近几年开始向56省道、瑞枫公路沿线经济欠发达地区蔓延。比较集中的违法类型有:个人和企业违法占用零星土地和边缘耕地;村集体和老协以建村办公楼和老人公寓的名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全市共有75个村违法建设老人公寓,违法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违法建设高层建筑(全市1815间,其中塘下1783间);以危房改建名义违法建设(仅塘下就有400多间)。违法的当事人,不仅有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外来人员、村(居)民,也有村(居)干部、共产党员;不仅有个人,也有村(居)委会、工厂、商店等单位。三是反弹快。近年来市政府多次组织拆除违法建筑,但每次拆除过后不久,违法建筑很快又死灰复燃。最典型的例子是塘下镇一家企业,先后总共被拆除了13次。为了避开日常管理,当事人往往利用节假日突击违法建设。据了解,目前违法建设80%左右是在节假日中建成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之所以如此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违法成本低、利益大。我们可以算一笔帐,塘下一间宅基地最高拍出了220万元,莘塍一亩工业用地最高拍出了307万元,而违法搭建的简易棚每亩违法成本只需几千元,彩钢棚也只需几万元。正是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使得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日益猖獗。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看到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确实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但是不管有多大困难,查处是势在必行。因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已经成为社会的毒瘤,已经到了非下猛药不可的地步,它的巨大危害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与发展。随着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政策,土地资源弥足珍贵。为数不多的土地资源受到违法用地的蚕食和侵占,严重制约了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违法建设使城市规划得不到落实,使城市发展战略无法实施。长此下去,将严重阻碍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最终导致全市人民蒙受严重损失。

二是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资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带来的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无序管理,必然会对周边的生活环境、安全环境、生态环境、治安环境、社会环境和投资环境都带来负面的影响,是典型的“少数人得利,多数人遭殃”的行为,是少数人对广大人民共同利益的直接侵害。群众对此反响十分强烈,信访高居不下,群众反映:违法建设造成消防车开不进,污水流不出,开门见垃圾,进门黑屋子,城市象菜市,环境脏乱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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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特别是违章高层、违章搭建,在建筑质量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都埋下了安全隐患,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方面最为典型的就是塘下镇违法建设的高层建筑,共有1783间,其中10层以上的就有400余间,最高的达16层。这些建筑大多在建筑设计和施工中没有考虑高层建筑的特殊消防要求,没有配备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存在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如果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更何况部分违法建筑在质量上还存在安全隐患。

四是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蔓延,助长了贪图不正当利益的风气,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作案,铤而走险。少数党员干部尤其是部分村级组织的党员干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放任不管,有的还包庇纵容,甚至有的带头违法。这些虽是少数现象,但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如果我们继续漠视不管,放任自流,必将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威信,严重践踏法律法规威严,我们将难以向人民群众交代。

正是基于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巨大危害性的认识,市委、市政府最终下定铁的决心,不惜成本,不惜代价,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使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形成良性循环。

二、严肃法纪,以铁的手段坚决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刚才我已经分析了,当前我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之所以愈演愈烈,主要是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与执法力度不到位是有直接关系的,单靠国土和规划建设两个部门是根本无法制止的。为此,市委、市政府认真进行了研究,出台了《关于坚决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决定》。总体要求是,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坚决查处打击现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妥善处臵历史遗留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也就是说,要运用一切可以运用的措施,以铁的手段强化执法,严肃法纪,让现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者不仅不能得利,而且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具体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借鉴安全生产联合执法的做法,市政府已经发文建立了瑞安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执法联审会议制度,由我担任第一召集人,市府办蔡虎弟副主任担任召集人,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公安、税务、工商等21个部门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市执法联审会议的职责是对情节严重、执法难度大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审查并组织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视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为己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个部门的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国土、规划建设和市政园林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巡查,及时掌握动态,发现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坚决清除各类违法建筑;对违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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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林业部门负责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水利部门负责查处在水利控制线内兴建违法建筑的行为。公路路政部门负责查处在公路控制线以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环保部门要对修建违法建筑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公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拆违行动,防止和制止干扰、阻挠拆违行动的行为,对鼓动、组织、参与暴力抗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坚决查处利用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以及验收不合格的建筑物从事生产、经营及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房管部门要针对部分村民借危房修理大搞违法建设的现象,加强对危房鉴定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危房鉴定标准和程序,严禁不按技术标准违规鉴定,同时要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禁止违法建筑进入租赁市场。供水、供电部门不得向现行违法建设工地、违法建筑用户供水、供电,对私自接水、接电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质监部门对违法建筑不予办理电梯安装手续。工商部门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房地产产权证明文件,或者不能提供合法租赁手续、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生产经营者,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发现生产经营者租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业,暂扣其营业执照,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税务部门对在违法建筑里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从严进行税务管理,有涉税违法行为的,从严查处。经贸等部门要严格把关,发现企业存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不能让其享受市政府所有的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要互通信息,互相协助,互相移送属于其他主管部门处理的案件,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4月11日,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执法联审会议已经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研究确定了38个严重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的处理措施,等一会叶世林副书记还要宣布,今天会议之后将立即组织联合执法。同时,在乡镇一级也要建立联合执法的机制,一般案件就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的基层站所进行联合执法,坚决查处打击本辖区现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是严肃处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参与者、包庇者。《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当事人应负的法律责任,特别是规定违法用地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市委、市政府和公、检、法机关的态度十分明确,不管你是以村集体建村办公楼或者老协建老人公寓还是其他名义进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都要依法从快、从重、从严处理。前段时间我们已经对一批案件进行了查处,等一会叶望庆局长还要宣布对一批违法用地、非法买卖土地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予以逮捕、刑拘的处理决定。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加大查案力度,让违法者为其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参与者也要坚决查处,尤其是参与违法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规划建设部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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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肃处理,坚决予以降级或清出本市市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我也忠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遭受重大损失。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事、包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严肃追究其党纪和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集中开展拆违大行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要不定期集中开展拆违大行动,形成强大声势。特别是“五一”长假将至,要在节前节后和放假期间对严重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坚决查处打击现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先动员违法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能够自行拆除(复耕),可以考虑从轻处理。对拒不拆除(复耕)的,一方面要由市政府或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依法强制拆除(复耕),另一方面还要组织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从多个方面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拆违这件事上,我们只能前进,不能后退,要干就干彻底,否则就容易引起反弹,前功尽弃,付出的成本就会更大。违法建筑拆除后,要做到拆一片、清一片、建一片、管一片,通过拆违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三、精心组织,以铁的纪律确保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需要方方面面的参与和配合。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体动员,全民发动,打一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人民战争”,确保查处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蒋珍明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叶世林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叶建辉、叶望庆、洪文滨、江孟甫、赵建华、黄清钰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重点乡镇(街道)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统一领导全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哪里问题多、难度大,主要领导就要出现在哪里。

二是落实责任。各个部门的职责已经明确,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强化责任追究,对政府部门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推诿、不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工作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乡镇(街道)守土有责,对本辖区内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负总责,要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今后乡镇(街道)凡在辖区范围内发生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不能及时依法处理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且不得参加当年度的评优评先,市政府也不予安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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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严明纪律。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搞人情标准,不得搞“暗箱”操作。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赢得民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否则就可能激化矛盾,引起干群对立。所以,要求国土、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一定要秉公执法,率先拆除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现行违法建筑,决不允许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对执法人员故意偏袒或消极怠工,致使责任区内严重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参与或者包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一经查实,开除党籍,直至开除公职。

四是广泛宣传。拆违工作社会影响大,必须坚持舆论先行,铺天盖地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基层组织都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争取群众。新闻媒体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自行拆除典型予以鼓励,对强制拆除典型进行曝光,让违法当事人意识到拆违大势已定,不拆已无退路,引导他们自行拆除。

五是积极疏导。针对我市人多地少、严重缺地的实际,要千方百计通过合法途径拓展发展空间。特别是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缓解成长型中小型企业的用地矛盾。大力推进旧村改造,逐步解决农村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

同志们,打赢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这场硬仗,功在当前,惠及长远。箭已在弦,开弓没有回头箭。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合力攻坚,坚决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为建设“三个瑞安”、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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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xp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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