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房搭建防火规定

更新时间:2023-11-21 16:36:01 阅读量: 工程科技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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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房搭建防火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特制定本规定,请各基层单位、各项目经理部严格执行。

一、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心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A级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中的A1、A2级。此款为强制性条款)。

2、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层数为2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5、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 m2,其它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 m2;

6、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 m2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7、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二、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 m2;

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 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 m2;

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三、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用房设施与在建工程生产区防火间距大于6m以上;

2、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现场办公用房、宿舍不应组合建造;

3、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施工现场如需搭设多栋临时办公用房、宿舍时,办公用房之间、宿舍之间应保持不小于4m的防火间距,当办公用房或宿舍的栋数较多,可成组布置,此时,相邻两组临时用房彼此间应保持不小于8m的防火间距;

5、每栋临时搭建房作库房不得超过200 m2,库房内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隔房间;

6、临时搭建用房的电路架设必须符合消防临时用电架设要求,疏散通道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7、现场临时搭建房搭设完成后需组织现场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安全员和现场监理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8、完工临时搭建房的平面图、验收表及相关资料必须归档。

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单位、项目经理部,将按公司内部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x8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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