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生、辅导教师参加竞赛奖励办法(1)

更新时间:2023-10-07 18:4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河北省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 教师、学生、辅导教师参加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中职教师、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是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师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技能教学工作力度、有效激发学生及辅导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水平,引导学生重视实践,崇尚技能,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职业技能训练氛围,奖励获得突出成绩并为我校赢得荣誉的学生、教师和为此做出贡献的辅导教师,特制定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学生和教师参加各类竞赛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范围:

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包括国家级、省级及地市级、县级。

二、奖励对象

通过德育和教务处、教学和德育主管领导确定的直接参与辅导的专业教师、直接参与竞赛项目的教师或在校学生。 三、奖励标准

1、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及参赛教师分别奖励奖金2000元、1600元、1200元,获奖学生分别奖励奖金500元、400元、300元。

2、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者,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及参赛教师分别奖励奖金800元、600元、480元,获奖学生分别奖励奖金200元、

1

150元、120元。

3、获得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辅导教师及参赛教师分别奖励400元、320元、240元奖金,获奖学生分别奖励奖金100元、80元、60元。

4、获得县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辅导教师、参赛教师分别奖励320元、240元、160元奖金,获奖学生分别奖励奖金80元、60元、40元。

(注:①同一辅导教师在同一项目竞赛中同时获得几项奖的,按最高奖奖励,不同项目的可以累加;②训练期间的课时另行按训练方案计算。) 四、精神奖励

1、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在校学生,经本人申请,在市级及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2、获得市级竞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在校学生,在市级、县级、校内三好学生、成绩综合奖评等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3、获得县级竞赛一等奖的在校学生,在县级、校内三好学生、成绩综合奖评等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4、参与辅导获得县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教师在校内年终考核、先进个人、评聘职称等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

五、奖励程序

获奖后由德育、教务部门统计、汇总,上报德育、教学分管校领导,最后上报校领导审批后按照此奖励办法办理奖励经费发放。

职业高级中学 (县技工学校) 2016年4月8日

附:附件1: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学生、辅导教师竞赛备案表;

附件2: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学生、辅导教师竞赛获奖奖励申报表。

3

职业高级中学(县技工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生、辅导教师竞赛备案表

部门(专业)名称 比赛名称 比赛主办单位 参加项目 比赛负责人 联系电话 姓名 班级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参赛人员名单 姓名 指导教师名单 职务 专业技术等级 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专业(部)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专业(部)意见 4

德育或教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校长意见 说明:此表正反两面打印,“备案表”上报时,同时提交参赛通知、参赛训练实施方案等。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x3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