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采工程验收制度

更新时间:2024-06-09 02:3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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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村煤矿抽采工程验收制度

一、预抽钻孔验收 1、钻孔验收组组成 组 长:魏士平

副组长:杜红玉 陈五一 王坤

监督组:李宝华 张慧峰 孟志刚 杨亮煜 史泽波 米德芳等 组长对外委钻孔施工、验收、工程质量全权负责。 2、、验收制度

1)、抽采科成立监督组,督察组成员每人每月现场验收钻孔不得少于3次,验收组人员由抽采队派出。

2)、验收组每班必须安排一名人在作业现场跟班。验收组人员跟班由组长负责排勤,钻孔验收时,跟班人员必须现场对工程公司及抽采队施工钻孔进行。未或下井不及时,影响施工单位正常施工,按影响时间折合成钻孔进尺向施工单位进行赔偿。

3)、下井前、必须到队按时参加班前会报道。值班队干考上勤后方可下井、验收完成后要向队里汇报,并填写好记录,把验收单交到队部,由队里登记出勤,月出勤不得少于25个。不得。做到孔孔验收。发现空班或漏检一次处罚500元。累计二次取消验收员资格。

4)、施工单位现场要准备好验收工具及材料:皮尺、罗盘等,并配合验收人员验收。

5)、钻孔施工单位现场要严格按照抽采科制定的钻孔施工方案编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有钻孔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供验收人员对比。

6)、钻孔时要严格按照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参数进行施工,不经通风科同意不得擅自改动。验收组对钻孔验收项目包括施工位置、钻孔间距、开孔高度、钻孔深度、施工角度等参数。施工位置误差不得超过米;钻孔间距、开孔高度误差不得超过0.5米;钻孔深

度误差不得超过3米;施工角度误差不得超过2度。

7)、验收人员对钻孔冲洗进行验收,拔钻前首先用清水冲洗钻孔,排净孔内煤、岩粉,待返水变清后方可拔钻,且拔钻过程中要随时冲孔,保证孔内清洁,以便于封孔。

8)、验收人员、跟班队干和班组长要准备测量孔外余尺,清点钻杆数目,以核实孔深,并记录在册。

9)、验收人员对作业现场的文明生产、机电完好、安全防护等遵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安排整改。拒不整改的,验收人员可汇报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下达“五定表”限期整改,同时,施工单位按规定向矿赔偿。

文明生产指现场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铅丝、塑料袋、刹杆等)‘电缆、水管、油管吊挂平直,钻杆、工具箱等摆放整齐等;机电完好指开关启动应灵活可靠,机电设备完好无失爆等;安全防护指钻机安装牢固可靠,安全防护罩及防尘盖必须齐全,各转动部分运转应正常等。

10)、钻孔验收合格后,由验收组向通风调度汇报。

11)、验收完后,由验收人员、跟班干、班长签写钻孔验收记录,上井后交回抽采队。

12)、验收人员上井后如实到通风调度填写钻孔验收台帐,督察组人员上井后如实填写抽采科内部钻孔验收台账。

13)、验收不合格钻孔必须重新进行施工,完成后申请二次验收。 14)、抽采科凡查处一次验收人员伙同施工人员弄虚作假(虚报谎报钻孔进尺、不到现场验收等),取消验收人员资格,并按重大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15)、凡出现夹钻、断钻、掉钻、严重违反设计等均属于钻孔工程事故。 上述事故后,必须立即汇报至调度室、抽采科。发现一次不汇报者处罚500元。出现上述事故经采取措施不能挽回时,依照相

关规定向矿赔偿。

二、边掘边抽钻场及钻孔验收

1、钻场验收由生产科或工程科、调度室、地测科、抽采科共同验收,钻场必须保证支护质量达标,钻场尺寸合格。并有生产科或工程科、调度室、地测科、抽采科、抽采队和施工队组签字存档。 2、钻孔验收由掘进队验收员验收,瓦检员和安全员现场监督钻孔施工深度(清点钻杆数量并在验收表上签字)。验收记录一式二份,掘进队组一份,瓦斯检查员一份。每次验收完毕,瓦检员电话汇报到通风调度,通风调度做好记录,并在瓦斯抽采日报表上体现出来。验收记录掘进队自己保存,瓦斯检查员上井后交给通风调度员保存。 3、对钻孔的施工参数,抽采科派人进行抽查检查,对弄虚作假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4、掘进队组设立专用台帐,记录完整掘进瓦斯抽采钻孔的相关施工参数。(钻孔位置、施工角度、深度、煤岩情况、文明生产等) 5、抽采队做好掘进抽采钻孔的并网时间和抽采参数测量台帐。 三、抽采钻孔封孔并网验收制度 1、一般规定

1)打钻队组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施工记录台帐,并且施工记录台帐及验收台帐能准确反应各钻机的钻孔施工情况。

2)打钻队组的钻机要进行编号管理,且建立各自的施工记录台帐备查。

3)打钻队施工的所有抽采钻孔全部由抽采队安排专人进行验收。 4)验收员下井前,须携带卷尺、光瓦、打气筒、罗盘、坡度规等测量工具。

5)钻孔方位角误差不得大于±1°,开孔高度误差不得大于±0.1米,钻孔直径和终孔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没有打够设计深度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原因。

6)报废钻孔必须在原钻孔附近补打,且抽采钻孔深度不得低于设计深度的70%,否则钻孔进尺全部否决。

7)高瓦斯区域单孔浓度低于50%且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属报废孔,不计进尺。

8)如抽采管路未安设到位,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完成封孔后,只单一对钻孔孔深进行验收,待钻孔并网后以该钻孔第一次测量单孔瓦斯浓度数据为界定,判别是否通过全面验收。

9)如施工钻孔所处煤墙整体漏气,则以该钻孔孔口负压为标准,高于该巷道其他钻孔平均孔口负压,则通过验收。

10)在检查周期内若存在弄虚作假、谎报工作量现象,无论情节轻重,按照谎报工程量的10倍工程量和罚款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

11)抽采科将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不允许迟报、早报,否则不予进行验收。

2、二次验收制度

抽采科对打钻队组钻孔首次验收不合格,队组必须采取透孔、增加封孔长度等技术措施,重新申请验收,只有浓度达到50%方可通过验收。

抽采科只负责报批钻孔首次封孔的各项材料,打钻队组如需二次封孔,则自备材料。 四、管路验收制度

1. 抽放瓦斯主管、支管采用形夹结合10mm双股铅丝吊挂,吊挂要平直,在钢管等连接自重自重较大的地方增设支架。

2. 管路上要悬挂警示牌,防止发生危险,伤及人员,损坏管路。 3. 管路严禁与电缆等带电物体接触,与电缆、单轨吊等发生交叉的地方,必须使用废皮带加以保护。

4. 抽放管路接口必须严密(法兰盘中间加生胶垫),不得出现漏

气现象,否则使用玻璃胶或加固法兰进行处理。

5. 凡新安装的抽放瓦斯管路必须进行气密性实验(试验时管路内部瓦斯浓度不得超过3%,正压不得低于0.2MPa,漏气率不得超过每千米3 m3/min),只有抽放管路气密性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泵站验收制度

1. 瓦斯抽放泵站必须有《“一通三防”管理细则》规定的各种记录台帐(抽放泵运行记录、司机交接班记录、设备检修记录、要害部门登记记录)和牌板(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泵站消防管理制度、机电设备维护制度、泵站设备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抽放系统图)。

2. 抽放泵安装在泵站水泥基础上,进、出口分别安装控制闸阀,抽放管路进气口安装WYS型抽放管道气体监测仪和FKL系列孔板流量计,管路出气口安装防回火装置和手动正压放水器。

3. 泵站安设瓦斯传感器,对电气设备电源进行瓦斯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和断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且有记录可查。

4. 泵站司机做好设备清洁、环境卫生(洗鞋水箱保持清水,设备无灰尘)、材料看护(电缆、接地线等)工作。

5. 在N总回瓦斯抽放管出口上风侧5米、下风侧30米处设置栅栏、悬挂警示牌,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6. 在瓦斯抽放泵负压端总管设置管道高浓瓦斯传感器、管道流量、管道温度、管道负压传感器,要求显示值准确,灵敏度高。

抽采科 2012年1月1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wx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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