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更新时间:2023-03-08 04:56:47 阅读量: 高等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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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关于定向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说明

一、申请对象

已取得校区列入“计划”中相应高校和专业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有意向报考且愿意毕业赴校区就职的考生。

二、申报条件

申请“计划”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第一学历需为高水平全日制大学本科;

3.申请报考的专业应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符合校区学科建设需要;

4.爱岗敬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申请专业及人数

序号 1 所需博士学科代码与名称 080300光学工程 研究方向代码 01 光电材料及器件 需求人数 1 联系人及电话 武恩帆 0990-6633022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根据校区列入的“计划”,满足条件的考生填写报考高校的《“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考生报名表》报所报考高校,并填写《“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考生申请表》报校区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2.资格审核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审核考生资格,并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信息反馈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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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及考生的表现进行择优遴选,提出推荐意见报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4.校区审批

组织与人事工作部汇总、复审各学院推荐人选,经校区管委会审批通过后,被批准考生名单将上网公示并列入校区定向培养计划。

5.协议签订

申请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区组织与人事工作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校区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自申请者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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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克拉玛依校区“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

考生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婚姻状况 参加工作年月 所学专业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贯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学位 彩色免 冠照片 毕业学(院)校 年 月毕业于 学(院)校 拟定向高校 报考专业 现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从事专业方向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职称 获取年月 职业资格等级 发证单位 获取年月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在何单位任何职位 电子邮箱 发证单位 考生编号 报考导师 任职时间(年月)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3 / 7

主要学术成就和工作业绩 (内容包括论文、论著、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已获得的科技成果等)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关系 应聘 承诺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 务 以上所填内容均属实,若有虚假,所聘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应聘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校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1页,正反面打印,交校区组织与人事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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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攻读定向博士学位人员学业进展汇报表

姓名 就读学校 性别 所学专业 汇报内容 1.本学年学习情况(所学课程及成绩,成绩单附表后;学业进展情况) 2.下一学年工作目标与任务(制定合理的目标任务以保障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院、系 入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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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定向新疆高校培养

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单位):

丙方(定向生本人):

根据援疆高校定向新疆本科高校培养博士研究生相关工作要求,就丙方攻读博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报考时年龄须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乙方参与甲方的招生录取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录取丙方为2018年 ____________专业博士研究生。

二、丙方在学习期间须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购买医疗保险,学习期限不得超过5年(含5年),学习期间不得要求退学、休学和更改专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退学、休学、更改专业,需征得乙方同意,否则不予办理。

三、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甲方按照国有和本单位相关规定向丙方发放博士研究生奖励资助资金。丙方学习期满、符合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博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含人事)档案直接寄送乙方,将丙方党、团组织关系直接转到乙方。甲方自丙方毕业之日起,8年内不得向丙方出具博士培养期间的任何证明材料。

四、丙方户口、人事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到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8年),若丙方学习年限超过5年,每超过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则增加服务期1年。

五、丙方须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被勒令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六、乙方为丙方提供生活补助20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并为丙方报销学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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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购买医疗保险的费用,上述费用按丙方攻读博士学位年限计发(不超过5年),由乙方在丙方毕业到乙方工作后予以兑现。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并按照乙方当年博士人才引进政策,兑现丙方相关待遇(含乙方已提供丙方学习期间的全部费用)。

七、丙方若未达到本协议约定要求,须向乙方赔付乙方所支付费用,并向乙方一次性缴纳违约金十万元整。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乙方相关管理规定为准。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一份存入丙方个人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调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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