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建住宅小区交付验收细则 - 图文

更新时间:2023-12-07 23:42: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常州市新建住宅小区交付验收细则

浏览人数:

一、验收方式:

由市建设局开发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市天宁区、钟楼区、戚区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小区进行交付验收。 二、验收组成员构成

验收人员由局开发办、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市体育局、市园林局等相关人员与拆迁、供水、排水、燃气、路灯等专业部门委派的相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三、验收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48号令)第十八条 四、验收流程:

1、开发企业到市建设局开发办申请验收,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2、开发办初审,查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初审合格后会同市建设局公用处、市国土局、物价局、体育局、园林局、供水、排水、燃气、路灯、拆迁(有拆迁的)等专业部门到项目现场实地查勘; 4、市建设局开发办签署初审意见;

5、市建设局分管局长对申报材料及部门初审意见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6、出具公建配套完成情况通知单。 五、验收范围及内容:

1.公建配套用房按照规划要求和《住宅小区公建配套项目建设计划表》的要求配置到位。 2.小区内各类标识齐全、清晰、准确,尤其是小区入口处要有醒目标识。 3.分期交付的小区,在建区和建成区须有效区隔,保证建成区的居住环境和安全。 4.车库内部整洁、标识清晰,无渗漏现象。

5.各专业设施满足专业部门的验收接管标准,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具体见各专业部门验收接管细则) 六、申报材料:

1.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完成情况申报表

162 加入日期:2009/10/28

2.项目批文

3.住宅建设项目修建性详规图(原件)。如有规划有变更,需提供变更前详规图及规划局最新批准的详规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单》 5.公安编号批件、公安编号与原施工编号的对照表 6.居民子女入学去向证明(市教育局、区教育文体局)。 7.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8.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格式A合同并经市房管局监证) 9.开发建设单位与环卫处、街道办事处的交接协议

10. 环保、人防验收证明、供电、邮政、通讯、有线电视(常州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电梯(1.电梯安装地点明细表,2.有安装地点的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国土、园林、拆迁、供水、排水、路灯、燃气验收证明

11.住宅小区面积勘测报告(含住宅和公建配套)。公建中凡区内配套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公共车库、社区活动中心、公厕、防保站、人防地下室、配电、邮电、给水加压站、垃圾中转站等公共设施用房、营业性车库、商业用房等均需提供面积勘测报告。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公共车库、社区活动中心、防保站等还需提供面积分割附图。 12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13.市建设局规费缴清证明(在现场踏勘完后,开发办出具《面积清单》,按《面积清单》到计财处缴纳)

以上各项材料(除项目手册外)需装订成册。提供复印件的,在申报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附:各专业部门验收接管细则: 1.排水验收接管细则 2.自来水验收接管细则 3. 路灯验收接管细则 4. 燃气验收接管细则 5. 体育场地、设施验收细则 附

1.

常州市新建住宅小区

排水工程验收接管细则

一、 验收组织

常州市建设局统一组织,常州市排水管理处(以下简称排水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新建住宅小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排水工程进行专项验收。 二、 验收依据

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3、《小区管线规划图》、《小区管线综合图》 4、《小区雨、污水管道施工图》

5、《关于新建居住建筑设臵阳台污水收集系统的通知》(常环控[2008]4号)及其它相关文件 三、 验收流程

1、开发企业向常州市建设局申请项目验收,申请被受理后开发企业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排水竣工验收资料交排水处(排水工程竣工图、闭水试验报告、标高复核记录、管材检测报告等)。 2、常州市建设局开发办根据项目验收计划向排水处下达验收通知。

3、排水处接常州市建设局开发办通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预验收工作,对预验收中存在需整改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开发企业。

4、排水处验收人员参加常州市建设局开发办组织的现场验收,查验预验收的整改情况,验收完毕后在验收表上签署验收意见,对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间。

5、开发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后应及时通知排水处相关人员到项目现场复验,复验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二次。复验通过后签署复验意见。

四、 验收范围及内容 1、验收范围:

1.1住宅小区内部雨、污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 1.2小区排水与市政排水设施相连接部分。 2、验收内容: 2.1管材。

2.2工程过程的质量监督和工序验收情况。 2.3竣工验收:

2.3.1竣工资料,要求完整、规范、真实。

2.3.2现场(实物)工程,要求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五、 验收要求

1、对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书面审核意见必须落实。 2、污水管道闭水试验合格。

3、污水管采用UPVC(硬聚氯乙烯)加筋管或PE(聚乙烯)管,雨水管采用UPVC加筋管或钢筋砼管,管材质量经抽检合格。 4、污水检查井井底宜设流槽。流槽顶部宽度应便于在井内养护操

作,一般为 0.15~0.20m ,随管径、井深增加,宽度还需加大。污水检查井流槽顶可与0.85倍大管管径处相平,雨水检查井宜设落底。

5、流槽采用与井墙一次砌筑流槽,如改用C10砼时,浇筑前应先将检查井与井基,井墙洗刷干净,以保证共同受力。

6、雨、污水检查井要设臵铁爬梯,井深大于1.5米就要求设臵爬梯,一般垂直间距是360mm,水平间距是300mm。

7、砌筑的雨、污水检查井及雨水口的内壁应采用水泥砂浆勾缝。雨水检查井、雨水口内壁应抹面,内壁抹面应分层压实。污水检查井除了以上内壁抹面外,外壁应采用水泥砂浆搓缝挤压密实。抹面时应分层压实。

8、管道转弯和交接处水流转角不应小于90度。

9、井伸入圆管的管口要应与井内壁平齐,不能太长,当接入管径大于300mm米时,应砌砖圈加固。

10、在砌筑检查井时应同时安装预留支管,预留支管的管径、方向、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管与井壁衔接处应严密,预留支管管口宜采用低强度等级砂浆砌筑封口抹平。

11、UPVC加筋管用10cm砂垫层,加砂回填至管顶以上20cm。 六、 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1、常见问题

1.1工程设计未由符合设计资质和专业要求的企业和人员设计。景观设计未与排水设计进行很好的衔接,导致雨水排水设计不完整,

存在积水或排水不畅。

1.2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未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交排水处备案。

1.3工程施工违章临时排水,未到排水处办理工程施工临时排水与临时生活污水排水许可。 1.4雨、污管道工程问题: 1.4.1管道中的垃圾未清理干净。 1.4.2雨、污水未能彻底分流。

1.4.3雨、污水管道标高未控制好,有倒坡现象。 1.4.4在绿化带里的雨水、污水检查井未能高出绿化培土。 1.5雨水管道工程经常出现的问题:

1.5.1景观系统的硬质地面未能考虑雨水排除,该部分的雨水排水必需纳入整个小区室外排水管道设计中。

1.5.2地下自行车或汽车车库的坡道入口处的坡道排水、绿化盲管排水、水景溢流口不能就近接入污水系统,需接入雨水系统。 1.5.3屋面雨水排水立管与地面的雨水收集口未采用间接排水。雨水口的位臵未正对着雨水排水立管。 1.6污水管道工程经常出现的问题: 1.6.1污水检查井未能内外粉刷。

1.6.2污水检查井中的流槽未能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注意事项

2.1开发企业排水工程开始施工时应及时告知排水处,以便对住宅

小区排水工程管理及时介入。

2.2排水处对雨、污水管道工程以下几个环节进行监督、验收:

沟槽开挖、敷设管道完成后,在未覆土前预先及时通知排水处设施管理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验收,验收内容:管道基础、管材质量、管道接口、检查井、管道及检查井的标高、闭水试验等中间环节的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记录。 2.3阳台南侧要设计污水收集系统(常环控[2008]4号),污水立管必需进入室外污水管道系统,不能进入雨水系统。

2.4住宅小区周边的商业用房污水排放必须单独排入市政污水设施,与居民住宅小区的污水分开排放。

2.5雨、污水检查井盖必须直观裸露在外面,便于养护、疏通、抢修等管理工作。

2.6雨水采用明沟排水方式的,盖板不能与地面浇成一体,应做成可开启式,符合清淤、养护等管理要求。

2.7道路两侧雨水口必须考虑养护问题,不能做成无法开启的雨水口。

2.8如有景观湖或其它水景并有水循环处理工艺的,其处理后的污泥及药渣不允许排入雨、污水系统,应由开发企业妥善处臵。

2

常州市住宅小区项目给水工程

验收接管细则

一、验收组织

常州市建设局开发办统一组织,常州市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所有新建住宅小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给水工程进行专项验收。

二、验收依据

1、《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97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 5、《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2部分:安装要求》 GB/T778.2-2007

6、《矩形钢筋混凝土清水池》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96S823-96S833)】

7、《矩形给水箱》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2S101】 8、《室内给水排水管道及附件安装(一)》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S4(一)】

9、《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一):砖砌矩形水表井》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S5(一)】

10、《项目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11、小区管线规划图、小区管线综合图

12、小区给水系统图,管道、水表和泵房施工设计图

三、验收流程

1、开发企业向常州市建设局申请项目验收,市建设局开发办根据项目验收计划向自来水公司下达验收通知。

2、自来水公司完成预验收工作,对预验收中存在需整改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施工单位和开发企业落实整改,并提供给水竣工验收资料(管道闭水试压报告、放验线和标高复核记录、给水管道和泵站工程竣工图、泵站设备试车报告)。

3、自来水公司验收人员参加市建设局开发办组织的现场验收,查验预验收的整改情况,验收完毕后在验收表上签署验收意见,对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间。

4、开发企业和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后应及时通知自来水公司相关人员到项目现场复验。复验通过后签署复验意见。

四、验收范围及内容 1、验收范围:

1.1 住宅小区室外给水管道和建筑物内给水立管 1.2 住宅部分的远传水表和其它部位的普通水表 1.3 二次供水泵站 2、验收内容:

2.1 现场(实物)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图要求。 2.2 竣工资料要求完备、真实和规范。 五、验收要求

的坐落、用地面积。项目竣工时,体育部门参与应配套体育设施的项目的交付使用验收,不按规定要求配套建设的,该项目不得通过使用验收。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社区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

三、验收流程

1、住宅小区开发企业向建设局提出验收申请。

2、接建设局通知后,参加市建设局牵头组织的现场综合验收。 3、如不符条件,则提出整改意见,参加市建设局组织的现场复验。 四、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1. 体育场地设施不符合标准:参照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批准发布《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通知,按项目的面积指标标准配套建设,同时配套相关服务设施和管理设施。

2. 体育场地面积不足:按每千人30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可适当增加室外活动空地,如舞池、健身小广场、鹅卵石路径、散步(跑步)专用道,或增加室内活动场地,如健身房、乒乒室、棋牌室等。

3. 体育器械不符合要求

⑴.健身器械无生产厂家、无使用说明、无警示标志:选择NSCC国体认证标志生产厂家,选择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厂家,尽可能选择一些耐用、不易破损的器械。一般来说,每件器械都在相关器械上标有使用,说明三年内包修,三年之后维修需要支付零部件费用。

⑵.部分有高杠的健身路径直径安装在水泥地上:对于部分有高杠的健身路径需要铺设胶垫,保证健身者人身安全。

4. 游泳池不符合开放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游泳池开放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03),2004年5月1日施行。游泳项目属体育高危行业,不提倡建设室外景观游泳池。如确需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开放要求配备经营设备、和从业人员,同时符合卫生、环境和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制度。

5. 体育场地建设完成的后期管理: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制订相应的开放管理制度,由专人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v6t.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