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评价单元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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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评价单元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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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及评价单元的划分

3.1 危险、有害因素的定义(P40)

危险因素:是指能够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3.2 危险、有害因素产生的原因(P40-43)

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存在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失去控制两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并导致危险有害物质的泄漏、散发和能量的意外释放。因此,存在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失去控制是危险、有害因素转换为事故的根本原因。

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失控主要体现在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等三个方面。

按照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分为以下几方面:

1、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械超速运转,违章驾驶机动车,酒后作业,客货混载,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工件紧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其它)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其它)

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其它)

4)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冒进信号;调车场超速上下车;易燃易爆场合明火;私自搭乘矿车;在绞车道行走;未及时了望

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未戴护目镜或面罩;未戴防护手套;未穿安全鞋;未戴安全帽;未佩戴呼吸护具;未佩戴安全带;未戴工作帽;其它)12)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其它)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2、物的不安全状态: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1)无防护(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部通风机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档车器或档车栏、其它)

(2)防护不当(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其它)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通道门遮档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梭、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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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度不够(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其它)

(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其它)

(4)维修、调整不良(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其它)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良(照度不足、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光线过强)

(2)通风不良(无通风、通风系统效率低、风流短路、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放炮作业、瓦斯超限、其它)

(3)作业场所狭窄

(4)作业场地杂乱(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采伐时,未开“安全道”、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其它)

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7)地面滑(地面有油或其它液体、冰雪覆盖、地面有其它易滑物)

8)贮存方法不安全

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3、安全管理的缺陷可参考以下分类:

(1)对物(含作业环境)性能控制的缺陷;

(2)对人失误控制的缺陷;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的缺陷;

(4)用人单位的缺陷;

(5)对来自相关方(供应商、承包商等)的风险管理的缺陷;

(6)违反安全人机工程原理。

此外,一些客观因素,如温度、湿度、风雨雪、照明、视野、噪声、振动、能风换气、色彩等也会引起设备故障或人员失误,是导致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失控的间接因素。

3.3 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3.3.1 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P43-44)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以下6类:

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15类)

(1)设备、设施缺陷;(2)防护缺陷;(3)电危害;(4)噪声危害;(5)振动危害;(6)电磁辐射;(7)运动物危害;(8)明火;(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11)粉尘与气溶胶;(12)作业环境不良;(13)信号缺陷;(14)标志缺陷;(15)其他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5类)

(1)易燃易爆性物质;(2)自燃性物质;(3)有毒物质;(4)腐蚀性物质;(5)其他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5类)

(1)致病微生物;(2)传染病媒介物;(3)致害动物;(4)致害植物;(5)其他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6类)

(1)负荷超限;(2)健康状况异常;(3)从事禁忌作业;(4)心理异常;(5)辨别功能缺陷;(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5、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5类)

(1)指挥错误;(2)操作错误;(3)监护错误;(4)其他错误;(5)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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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危险、有害因素(4类)

(1)搬举重物;(2)作业空间;(3)工具不合适;(4)标识不清。

3.3.2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进行分类(P44-45)

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事故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3.3.3 按职业健康分类(P45)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7类:

1、生产性粉尘;

2、毒物;

3、噪声与振动;

4、高温;

5、低温;

6、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

7、其他有害因素。

3.4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遵循的原则和应注意的问题

3.4.1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遵循的原则(P45-46)

1、科学性;

2、系统性;

3、全面性;

4、预测性。

3.4.2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注意的问题(P46)

1、为了有序、方便地进行分析,防止遗漏,宜按厂址、平面布局、建筑物、物质、生产工艺及设备、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公用工程)、作业环境等几个方面,分别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列表登记,综合归纳。

2、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诱导原因进行重点分析,从而为确定评价目标、评价重点、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和采取控制措施计划提供依据。

3、对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不仅要分析正常生产、运输、操作时的危险、有害因素,更重要的是分析设备、装置破坏及操作失误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危险、危害因素。

3.5 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3.5.1 设备或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3.5.1.1 工艺设备、装置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P46)

1、设备本身是否能满足工艺的要求;

2、设备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附件或安全防护装置;

3、设备是否具备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

4、设备是否具备紧急停车的装置;

5、设备是否具备检修时不能自动运行、不能自动反向运转的安全装置。

3.5.1.2 化工和机械加工设备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P46-47)

1、化工设备:

(1)设备是否有足够的强度;(2)设备密封性能是否可靠;(3)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配套;(4)设备是否适用。

2、机械加工设备:

根据相应规程、规定和一般安全要求进行查对。

3.5.1.3 电气设备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P48)

1、电气设备的工作环境是否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是否属于粉尘、潮湿或腐蚀环境。在这些环境中工作时,电气设备是否满足相应要求;

2、电气设备是否具有国家指定机构的安全认证标志;

3、电气设备是否属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4、用电负荷等级对电力装置的要求;

5、电气火花引燃源;

6、触电保护、漏电保护、短路保护、过载保护、绝缘、电气隔离、屏护、电气安全距离等是否可靠;

7、是否根据作业环境和条件选择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值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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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可靠;

9、设备的事故照明、消防等应急用电是否可靠;

10、设备的自动控制系统是否可靠。

3.5.1.4 特种机械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1、起重机械(P47)

起重机械危险、有害因素是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有关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要求对于起重机械同样适用。这些基本要求是:设备本身的制造质量应良好,材料坚固,具有足够的强度而且没有明显的缺陷。所有的设备都必须经过测试,而且进行例行检查,以保证其完好性。起重机械主要有以下危险、有害因素:(1)翻倒;(2)超载;(3)碰撞;(4)基础损坏;(5)操作失误;(6)负载失落。

2、厂内机动车辆(P48)

厂内机动车辆性能良好、无缺陷,载质量、容量及类型应与用途相适应。其主要有以下危险、有害因素:(1)翻倒;(2)超载;(3)碰撞;(4)楼板缺陷;(5)载物失落;(6)火灾或爆炸。

3、传送设备(P48)

最常用的传送设备有带式输送机、滚轴和齿轮传送装置。其主要有以下危险、有害因素:(1)夹钳;(2)擦伤;(3)卷人伤害;(4)撞击伤害。

3.5.1.5 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P48-49)

锅炉压力容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锅炉压力容器内具有一定温度的带压工作介质、承压元件的失效、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3类。

常见的锅炉压力容器失效有泄漏和破裂。承压元件最常见的破裂形式有韧性破裂、脆性破裂、疲劳破裂、腐蚀破裂和蠕变破裂等。

3.5.1.6 登高装置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P49-51)

主要登高装置有:梯子、活梯、活动架、脚手架(通用的或塔式的)、吊笼、吊椅、升降工作平台、动力工作平台等。

其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有:登高装置自身结构方面的设计缺陷,支撑基础下沉或毁坏,不恰当地选择了不够安全的作业方法,悬挂系统结构失效,因承载超重而使结构损坏,因安装、检查、维护不当而造成结构失效,因为不平衡造成的结构失效,所选设施的高度及臂长不能满足要求而超限使用,由于使用错误或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不稳,负载爬高,攀登方式不对或脚上穿着物不合适、不清洁造成跌落,未经批准使用或更改作业设备,与障碍物或建筑物碰撞,电动、液压系统失效,运动部件卡住。

3.5.2 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危险、有害物质;工业噪声与振动;温度与湿度;辐射。

3.5.2.1 危险、有害物质的识别(P51-54)

1、危险、有害物质

危险、有害物质的识别应从其理化性质、稳定性、化学反应活性、燃烧及爆炸特性、毒性及健康危害等方面进行分析与识别。

危险、有害物质分为以下9类:

(1)易燃、易爆物质

(2)有害物质

(3)刺激性物质

(4)腐蚀性物质(一是对人的化学灼伤;二是腐蚀性物质作用于物质表面造成腐蚀、损坏)

(5)有毒物质

工业毒物危害程度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中分为4级:

I级----极度危害(13种);

II级----高度危害(2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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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级----中度危害(12种);

IV级----轻度危害(5种)。

其分给标准是以以下6项指标为基础而制定的:a.急性毒性;b.急性中毒发病情况;c.慢性中毒患病情况;d.慢性中毒后果;e.致癌性;f.最高容许浓度。

(6)致癌、致突变及致畸物质

(7)造成缺氧的物质

(8)麻醉物质

(9)氧化剂

GB13690-1992《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将145种常用的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即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含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危险化学品分为7类,即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

2、生产性粉尘

(1)生产性粉尘主要产生在开采、破碎、粉碎、筛分、包装、配料、混合、搅拌、散粉装卸、输送及除尘等生产过程。

(2)爆炸性粉尘主要从以下条件识别:

①形成爆炸性粉尘的4个必要条件:粉尘的化学组成和性质;粉尘的粒度和粒度分布;粉尘的形状与表面状态;粉尘中的水份。

②爆炸性粉尘爆炸的条件为:可燃性和微粉状态;在空气中(或助燃气体)搅拌、悬浮式流动;达到爆炸极限;存在引火源。

3.5.2.2 工业噪声与振动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P54)

工业噪声可以分为机械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和电磁噪声等3类。

噪声危害的识别主要根据已掌握的机械设备或作业场所的噪声确定噪声源和声级。

振动危害的识别则应先找出产生振动的设备,然后根据国家标准参照类比资料确定振动的强度及范围。

3.5.2.3 温度与湿度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P54-55)

1、了解生产过程的热源、发热量、表面绝热层的有无,表面温度,与操作者的接触距离等情况;

2、了解是否采取了防暑、防冻措施,是否采用了空调措施;

3、以解是否采取了通风(包括全面通风和局部通风)换气措施,是否有作业温度、湿度的自动调节、控制措施。

3.5.2.4 辐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P55)

辐射主要分为电离辐射(如α粒子、β粒子、γ粒子和中子、χ粒子)和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射频电磁波、微波等)两类。

电离辐射伤害则由α、β、γ、χ粒子和中子极高剂量的放射性作用所造成。

射频辐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表现为射频致热效应和非致热效应两个方面。

3.5.3 与手工操作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P55)

1、远离身体躯干拿取或操纵重物;

2、超负荷的推、拉重物;

3、不良的身体运动或工作姿势,尤其是躯干扭转、弯曲、伸展取东西;

4、超负荷的负重运动,尤其是举起或搬下重物的距离过长,搬运重物的距离过长;

5、负荷有突然运动的风险;

6、手工操作的时间及频率不合理;

7、没有足够的休息及恢复体力的时间;

8、工作的节奏及速度安排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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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运输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P55-59)

1、爆炸品贮运危险因素的识别

(1)爆炸品的危险特性:敏感爆炸性;遇热危险性;机械作用危险性;静电火花危险;火灾危险、毒害性。

(2)爆炸品贮运危险因素的识别

①从单个仓库中最大允许贮存量的要求进行识别;

②从分类存放的要求方面去识别;

③从装卸作业是否具备安全要求去识别;

④从铁路运输的安全要求是否具备进行识别;

⑤从公路运输的安全要求是否具备进行识别;

⑥从水上运输的安全要求是否具备进行识别;

⑦从爆炸品贮运作业人员是否具备资质、知识进行识别。

2、易燃液体贮运危险因素的识别

(1)易燃液体的分类

①根据易燃液体的贮运特点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2001年修订版),将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闪点<28℃)、乙(28℃≤闪点<60℃)、丙(闪点>60℃)三类。

②根据易燃液体闪点高低,依据GB6944-19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将易燃液体按闪点分为以下三类:

第1类:低闪点液体,闪点<-18℃;

第2类:中闪点液体,-18℃≤闪点<23℃;

第3类:高闪点液体,闪点>23℃。

(2)易燃液体的危险特性:易燃性、易产生静电、流动扩散性。

(3)易燃液体贮运危险因素的识别

①整装易燃液体的贮存危险识别

a.从易燃液体的贮存状况、技术条件方面去识别其危险性;

b.从易燃液体贮罐区、堆垛的防火要求方面去识别其危险性。

②散装易燃液体的贮存危险识别

宜从防泄漏、防流散、防静电、防雷击、防腐蚀、装卸操作、管理等方面识别其危险性。

③整装易燃液体运输危险识别

主要识别以下4类危险:a、装卸作业中的危险;b、公路运输中的危险;c、铁路运输中的危险;d、水路运输中的危险。

④散装易燃液体的贮存危险识别

a、公路运输的危险识别;

b、铁路运输的危险识别;c水路运输的危险识别;d、管道输送的危险识别。

3、易燃物品贮运危险的识别

(1)易燃物品的分类

①易燃固体:按燃点高低分为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

②自燃物品:按氧化反应速度和危险性大小分成一级自燃物品和二级自燃物品;

③遇湿易燃物品:按其遇水受潮后发生化学反应的激烈程度、生产可燃气体和放出热量的多少,分成一级遇湿易燃物品和二级遇湿易燃物品。

(2)易燃物品的危险特性

①易燃固体的危险特性为:燃点低,与氧化剂作用易燃易爆,与强酸作用易燃易爆,受磨擦撞击易燃,本身或其燃烧产物有毒,阴燃性。

②自燃物品不需外界火源,自行放热方式有氧化热、分解热、水解热、聚合热、发酵热等。

③遇湿易燃物品的危险特性为:

a、活泼金属及合金类、金属氢化物类、硼氢化物类、金属粉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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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1 b 、金属碳化物类、有机金属化合物类;

c 、金属磷化物;

d 、金属硫化物;

e 、生石灰、无水氯化铝、过氧化钠、苛性钠、发烟硫酸、氯磺酸、三氯化磷。

4、毒害品贮运危险的识别

(1)毒害品的分类:①无机剧毒、有毒物品;②有机剧毒、有毒物品

(2)毒害品的危险特性:

①氧化性;②遇水、遇酸分解性;③遇高温、明火、撞击会发生燃烧爆炸;④闪点低、易燃;⑤遇氧化剂发生燃烧爆炸。

(3)毒害品的贮存危险识别

①贮存技术条件方面的危险因素识别

②贮存毒害品库房的危险因素识别

(4)毒害品运输危险识别

3.5.5 建筑和拆除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P59-60)

1、建筑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和挤压伤害;(3)电击伤害;(4)机械伤害;(5)火灾或爆炸;(6)交通事故;(7)职业病或其他疾病。

2、拆除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拆除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是指建筑物、构筑物过早倒塌以及从工作地点和进入通道上坠落。产生此类危险、有害因素的根本原因是拆除工作不按计划和程序进行所致。

3.5.6 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P60-65)

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厂址、总平面布置、厂内运输、建构筑物、生产工艺、物流、主要生产装置、作业环境等。

3.5.7 重大危险源辨识(P65-69)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 18218-2000)中,将重大危险源分为七大类:易燃、易爆、有害物质的贮罐区(贮罐),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库),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企业危险建(构)筑物,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如图3-1所示。

重大危企业危险建

贮罐区(贮具有燃烧危库区(库) 生产场所 具有爆炸危易燃易爆物毒性物质库具有中度危可燃液体贮气体贮罐区毒性物质库火炸药、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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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重大危险源分类

3.6 评价单元的划分

3.6.1 评价单元(P69)

评价单元就是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有限的、确定范围的评价单元。

一个作为评价对象的建设项目、装置(系统),一般是由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子系统、单元)组成。各部分的功能、含有的物质、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及安全指标均不尽相同。以整个系统作为评价对象实施评价时,一般按一定原则将评价对象分成若干个评价单元分别进行评价,再综合为整个系统的评价。将系统划分为不同类型的评价单元进行评价,不仅可以简化评价工作、减少评价工作量、避免遗漏,而且由于能够得出各评价单元危险性(危害性)的比较概念,避免了以最危险单元的危险性(危害性)来表征整个系统的危险性(危害性),夸大整个系统的危险性(危害性)的可能,从而提高了评价的准确性,降低了采取对策措施所需的安全投入。

美国道化学公司在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评价中称“多数工厂是由多个单元组成,在计算该类工厂的火灾爆炸指数时,只选择那些对工艺有影响的单元进行评价,这些单元可称为评价单元”,其评价单元的定义与我们的定义实质上是一致的。

3.6.2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P70-71)

划分评价单元是为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服务的。为便于评价工作的进行,有利于提高评价工作的准确性,评价单元一般以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的特点和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还可以按评价的需要将一个评价单元再划分为若干子评价单元或更细致的单元。由于至今尚无一个明确通用的“规则”来规范单元的划分方法,因此,不同的评价人员对同一个评价对象所划分的评价单元有所不同。由于评价目标不同,各评价方法均有自身特点,只要达到评价的目的,评价单元划分并不要求绝对一致。

评价单元划分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

(1)对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对系统影响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价,可将整个系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2)将具有共性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划为一个单元。

①按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各划分一个单元,再按工艺、物料、作业特点(即其潜在危险、有害因素的不同)划分成子单元分别评价。例如,炼油厂可将火灾爆炸作为一个评价单元,按馏分、催化重整、催化裂化、加氢裂化等工艺装置和贮罐区划分成子评价单元,再按工艺条件、物料的种类(性质)和数量细分为若干评价单元。又如,将存在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的码头装卸作业区作为一个评价单元;有毒危险品、散粮、矿沙等装卸作业区的毒物、粉尘危害部分则列入毒物、粉尘有害作业评价单元;燃油装卸作业区作为一个火灾爆炸评价单元,其车辆伤害部分则在通用码头装卸作业区评价单元中评价。

压力管道 锅 炉 长输管道 工业管道 公用管道 长输管道 公用管道 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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