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要求》范文
更新时间:2023-11-14 23:0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 上海市公共场所空调温度推荐度:
- 相关推荐
ICS C 50
备案号:
DB×× 海市地方标准 DB31/ 405—2008 上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要求
Hygienic requirements for the operation of central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 in public places
2008-5-28发布 2008-11-1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1/ 405—2008
前 言
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技术内容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海空调风管清洗协会、上海声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胜年、徐天强、苏瑾、吴立明、李竹、王频、袁善庆、周利红。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郭常义、仲伟鉴、吴世达、莫伟文、韩康康、张昀、杨燕。 本标准于2008年5月首次发布。
I
引 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空调通风系统在建筑物中的应用日益普及。为保障人群健康,结合上海城市建筑物空调通风系统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中的卫生标准值参考了《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69)、《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 9671)、《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 9672)、《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1615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卫监督发 [2006]58号)等技术文件。
本标准中的卫生要求参考了《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 50365)、《一般通风用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JG/T 22-1999)、美国《暖通空调系统的评估、清洗和修复》(NADCA ACR)、德国《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标准》(VDI 6022)、英国《通风系统内部清洁度》(HVCA TR/19)、日本厚生省《空调通风系统维持管理以及清扫等相关技术的要求》等技术文件。
本标准中的试验方法参考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生部,卫监督发 [2006]58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卫生部,卫监督发 [2006]58号)等技术文件。
II
DB31/ 405—2008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指标、卫生要求及其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其他相关场所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982-1995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T 16803 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术语 GB/T 17220-1998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8204.24-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测定方法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附录A 室内空气监测技术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除采用GB/T 16803 中的定义外,还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空调通风系统 central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systems
通过应用空气调节和通风技术,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包括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和半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 4 卫生指标及卫生要求
4.1 卫生指标
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指标见表1、表2;当不能直接测定新风量,可在室内人员聚集量达到空调通风系统设计负荷80%及以上,且停留时间达一小时及以上时,测定室内CO2浓度,室内CO2浓度值应符合表3要求。
表1 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标准值
项目 积尘量(g/m) 风管内表面 真菌总数 (cfu/cm) PM10(mg/m) 细菌总数(cfu/m) 送风 真菌总数(cfu/m) β-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33322标准值 ≤ 20 ≤ 100 ≤ 0.08 ≤ 500 ≤ 500 不得检出 1
表1 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标准值(续)
加湿设备水 冷却水 项目 嗜肺军团菌 嗜肺军团菌 标准值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表2 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卫生标准值
场所 2星级及2星级以下 宾馆(旅店)客房 3星级及3星级以上 饭馆(餐厅) 理发店、美容店 咖啡馆、酒吧、茶室 文化娱乐场所 影剧院、录像厅、音乐厅 游艺厅、舞厅(包括卡拉OK歌厅) 体育场(馆) 游泳场(馆) 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商场(店) 候车(机、船、轨道交通)厅 医院门诊区、病区 商务办公楼 注: 表中所列为常见的公共场所,未列举场所可参照执行。
≥30 ≥20 ≥30 ≥10 ≥20 ≥30 ≥20 ≥30 ≥30 ≥20 ≥30 ≥30 ≥30 新风量(m /h·人) ≥20 3
表3 室内CO2浓度卫生标准值
场所 2星级及2星级以下 宾馆(旅店)客房 3星级及3星级以上 饭馆(餐厅) 理发店、美容店 文化娱乐场所 ≤0.07 ≤0.15 ≤0.10 ≤0.15 CO2浓度(%) 1h均值 ≤0.10 表3 室内CO2浓度卫生标准值(续)
2
DB31/ 405—2008
场所 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展览馆 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商场(店) 候车(机、船、轨道交通)厅 医院门诊区、病区 商务办公楼 注: 表中所列为常见的公共场所,未列举场所可参照执行。
CO2浓度(%) 1h均值 ≤0.15 ≤0.15 ≤0.10 ≤0.15 ≤0.15 ≤0.10 ≤0.10
4.2 卫生要求 4.2.1 一般要求
4.2.1.1 经营者应根据公共场所法规、国家标准和本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管理制度、清洗防护制度及操作手册,并建立健全空调通风系统管理档案。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及改扩建图纸; —— 维护(修)记录; —— 现场检查记录; —— 卫生学检测结果; —— 清洗记录; —— 故障或事故记录; —— 其他特殊情况的记录。
4.2.1.2 医院内的传染病区及有特殊洁净要求区域的空调通风系统应独立设置,不得与其他系统连通。对于医院内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实施清洗等维护工作时需增加消毒步骤,以确保系统除满足本标准第4章的要求外,同时符合GB15982-1995中的要求。 4.2.2 运行要求
空调通风系统中易引起室内空气污染的部位或部件的卫生要求见表4。
表4 空调通风系统中易引起室内空气污染的部位或部件的卫生要求
部位或部件 新风口 新风 配件设置 新风来源 空调机房 过滤器 冷却(加热)盘管 卫生要求 保持清洁,无明显污染源 设置防鼠格栅,设置防雨罩、防雨百叶窗等防水配件 通过风管直接采自室外非空气污染区 保持清洁、干燥,不得存放无关物品 终阻力不得超过初阻力的两倍 不得出现积尘和霉斑 表4 空调通风系统中易引起室内空气污染的部位或部件的卫生要求(续)
3
部位或部件 冷凝水管水封 凝结水盘和排水管 排水管 凝结水盘 水源 加湿(除湿)设备 设备 管体 风管 检修口 回风管 卫生要求 不得漏水 保持通畅,无积水 无漏水、腐蚀、结垢、积尘和霉斑 符合GB 5749中的要求 不得出现结垢、积尘和霉斑 保持完好无损 能正常开启和使用 风机盘管与空调房间的回风口应用风管连接 设置防鼠格栅,风口及周边区域不得出现积尘、潮湿、霉斑或滴水现象,保持周边区域清洁 保持清洁,做好过滤、缓蚀、阻垢、杀菌和灭藻(除藻)等日常性水处理工作 送风口、回风口和排风口 冷却塔 内部 4.2.3 防护及环保要求
清洗或更换过滤器(网)及其他部件时, —— 做好个人职业防护,避免损害操作者健康; —— 防止清洗或更换过程污染室内环境; —— 妥善处理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 试验方法
5.1 卫生指标检测方法 5.1.1 风管内表面积尘量
积尘量的采样及检验方法见本标准附录A。 5.1.2 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
积尘中真菌总数的采样及检验方法见本标准附录B。 5.1.3 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
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采样及检验方法见本标准附录C。 5.1.4 送风中微生物
送风中微生物的采样及检验方法见本标准附录D。 5.1.5 冷却水、加湿设备水中嗜肺军团菌
冷却水、加湿设备水中嗜肺军团菌的采样及检验方法见本标准附录E。 5.1.6 新风量
新风量的采样及检验方法见本标准附录F。 5.1.7 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的布点及采样方法按GB/T 17220-1998和GB/T 18883-2002附录A中的要求执行,检验方法按GB/T 18204.24-2000执行。 5.2 卫生要求检查方法 5.2.1 一般要求
4
DB31/ 405—2008
一般要求的检查方法为查阅文档。 5.2.2 运行要求
运行要求的检查方法为现场目测。 5.2.3 防护及环保要求
防护及环保要求的检查方法为查看防护设备配置与文档。 6 检验规则
6.1 抽样方案 6.1.1 抽样原则
本标准4.1中所列的检测项目实行机组抽样检测,抽样应具有随机性、代表性和可行性。本标准4.2中所列的检查项目要求全系统覆盖检查。 6.1.2 空调通风系统(机组)抽样量
抽样应覆盖不同类型的系统。类型不同的系统以套为单位分别计算抽样量,所谓一套系统是指一台新风处理机组或空气处理机组和与之配套的风管、附件。每类系统的抽样比例如下:
—— 30套以下的抽样比例为20%~30%,至少抽一套; —— 30套至100套的抽样比例为10%~20%; —— 100套以上的抽样比例为5%~10%,至少抽10套。 6.2 检查项目 6.2.1 全项检查
以下三种情况按本标准第4章开展全项检查: —— 新建、改建、扩建的空调通风系统首次运行之前; —— 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半年及以上再次运行之前; —— 空调通风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项检查,其中仅配置过滤网的空调通风系统,应
每年对风管内表面污染情况进行检测。
6.2.2 日常运行检查
空调通风系统日常运行过程中,经营者按本标准4.2.2的要求进行定期自检或清洗,部分部位或部件的自检清洗频率至少满足表5的要求。
表5 空调通风系统中部分部位或部件的自检清洗周期
周期 部位或部件 检查 过滤网 过滤器 冷却(加热)盘管 集中式 凝结水盘 半集中式 加湿设备 冷却塔 6 - - - 6 12 - 3~6 3 3 月 清洗 1~3 - - - 6.3 判定规则
5
6.3.1 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卫生指标不符合本标准4.1的要求,即判定为该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不合格。应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更换维护或清洗和消毒,待检测合格后,方可运行。
6.3.2 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卫生要求不符合本标准4.2的要求,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清洗、更换、维修等维护工作。
6
正在阅读:
上海市地方标准《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卫生要求》范文11-14
帮派答题(红色字体为答案)06-05
上海市第十五届初中物理竞赛初赛试题及答案(上科杯)03-02
推荐软枝乌龙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工艺+设备选型+财务概算03-01
度米作文汇编之2016年12月英语六级作文真题解析05-30
商品销售管理系统毕业论文 开题报告06-10
社会秩序主要靠道德维持01-01
人教版物理选修1-1第三章第六节自感现象涡流同步训练04-18
上海电大本科英语在线计分作业05-04
- exercise2
- 铅锌矿详查地质设计 - 图文
-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堆肥系统设计方案
- 陈明珠开题报告
- 化工原理精选例题
- 政府形象宣传册营销案例
- 小学一至三年级语文阅读专项练习题
- 2014.民诉 期末考试 复习题
- 巅峰智业 - 做好顶层设计对建设城市的重要意义
- (三起)冀教版三年级英语上册Unit4 Lesson24练习题及答案
- 2017年实心轮胎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目录)
- 基于GIS的农用地定级技术研究定稿
- 2017-2022年中国医疗保健市场调查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目录) - 图文
- 作业
- OFDM技术仿真(MATLAB代码) - 图文
- Android工程师笔试题及答案
- 生命密码联合密码
- 空间地上权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 江苏学业水平测试《机械基础》模拟试题
- 选课走班实施方案
- 上海市
- 公共场所
- 通风
- 范文
- 空调
- 运行
- 要求
- 卫生
- 地方
- 标准
- 系统
- 工程测量项目理论试题库(四级)新
- 化工原理期末试题-5-答案
- ASPROVA文章 - 图文
- 路政知识竞赛题库(问答形式)
- 2009级C语言期中考试试卷答案
- 解决ROSEHA双机热备重启后无法带入服务的方法-essen
- 宏观经济学度量衡-总支出均衡分析--答案提示
- 学生考勤管理系统设计
- 材料科学基础试题库
- 江苏开放大学商务谈判与礼仪201402
- 实验班工作计划(六上)
- 2015-3-22电缆回收及库房整理
- 人防地下室平战转换设计
- 数字电路练习答案
- 下承式系杆拱桥施工方案
- 2016年劳动竞赛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 红土乡中心学校201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教学质量分析 - 图文
- 习题答案1-9 - 图文
- 培训体系方案搭建方案
- C252汽车聚丙烯(PP)树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