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养老、医疗转入流程及表格

更新时间:2023-12-04 20:5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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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流程公示表

事项名称 服务对象类型 服务主题类型 办理依据 养老、医疗保险转入本市流程 辖区内参保单位 社会保险 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三、《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2010]70号) 四、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1】58号) 五、《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 六、关于印发流动就业 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机构 办理地址 乘车路线 联系电话 相关网址 监督电话 相关表格 所属部门 服务分类 无 每月5日至25日(工作日)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 乘104路、108路、113路、特11路交道口站下车 84038437 无 64066742 见正文后 人力社保局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辖区内参保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我区正常参保、且存在实际缴费; 2.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应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非“北京市户籍”人员,从2010年1月起,首次在北京参保缴费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3.养老保险须符合转入条件,方可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三、所需材料: 1.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医疗《参保凭证》(无法提供《参保凭证》的,可提供在原参保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办法保险转入交办单》(需加盖现单位公章); 3.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与现参保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最后签字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办事程序 四、办理流程: 1.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现单位正常参保缴费一个月后; 2. 参保单位到转移接续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养老、医疗保险转入; 3、由转移接续窗口经办人员审核通过正式受理,审核未通过进行告知。 五、办理岗位:转移接续窗口(第25、26号柜台),无需预约排号。 温馨提示: 1.申请异地转入的职工单位或个人须先在社保系统中查询身份证号码、姓名、缴费人员类别及其他信息是否正确,如不正确需到业务大厅或网上变更,再进行转入申请; 2.外省市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凭证》中参保人身份证号应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有涂改的,必须加盖公章; 3.申请异地转入的职工单位或个人需确认现参保地(北京)与原参保地(外省市)的具体缴费时间,避免重复缴费情况的发生。如有重复缴费,按“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4.三个“十五工作日”是指在各省市社保部门之间邮寄的材料信息无误且无其他情况的前提下规定的; 5.在代办机构存档并缴费的人员,需提供《个人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街道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的人员必须提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协议书》; 6、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左边需留出2厘米的空白,以便档案装订整理。 流程图: 审核 未通 过告 知 工作人员审核 参保单位到转移接续窗口 提交相关材料申报转入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本区 正常参保缴费一个月后 所需材料: 1.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医疗《参保凭证》(无法提供《参保凭证》的,可提供在原参保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新办法保险转入交办单》(需加盖现单位公章)。 3.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本要复印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与现参保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最后签字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正式受理 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送《基本养 医疗《参保凭证》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 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办结告知本人

注:虚线部分为后续操作流程。

接收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转来的《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表一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此表由申请人或代办人填写)

单位名称(公章) 参保人员信息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址 联系地址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名称(必填项)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地址(必填项) 现就业地工作单位 现参加的医疗保险类型 姓名 联系地址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其他(请说明) 代办人员信息(若本人办理,则不需填写) 与参保人关系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 □农业 □非农业 邮政编码 ②①年龄 □居民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行政区划代码(必填项) 原参保地经办机构邮政编码(必填项) 申请人(或代办人)(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 签章):

注:①已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居民;尚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选填农业或非农业。 年 月 日

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各地行政区划代码表填写。

表二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姓名 原个人编号 性别 户籍所在地 公民身份证号 原参保 所在地 区名称 原参保地 社保机构 名 称 原参保地 社保机构 地 址

原参保地社 保机构行政 区划代码 原参保地社保 机构联系电话 原参保地 社保机构 邮政编码 参保单位(公章): 申请人(签字): 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社保经(代)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三

新办法保险转入交办单

单位名称 交办人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交办时间 补填情况说明 转移职工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本单位职工_________,因工作需要,现需要将养老、医疗保险从__________________社保经办机构转入东城区社保中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医疗《参保凭证》原件 3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本人与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签字页加盖公章) 5 数量 经办人: 日 期:

新办法转入业务须知

1. 经办时间:每月5-25日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 转移人员须在我区正常参保,且存在实际缴费

3. 外省市或军队开具的参保凭证中信息不能为空,如有手工填写处须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4. 复印件要求用A4纸单面复印

备注:此表由单位填写一式两份,社保中心及单位各留存一份。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tb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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