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初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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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初核报告

一、初核报告的概念

初核报告,是调查人员根据批示对违法违纪线索进行初步了解核实后,向有关组织和领导写出的书面报告。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纪检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受理违纪违法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当填写受理登记表,经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后,写出初步审查报告,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分别作出处理。

二、初核报告格式要求 1.标题

初核报告的标题要反映出是对何人何问题的初核报告,不能笼统写成?初核报告?。如《关于反映 (单位、职务) (姓名) 问题的初核报告》。

如果反映的违纪线索中的问题比较多,应选择主要问题列入标题,在主要问题后加?等?字。如《关于反映 市副市长 收受贿赂等问题的初核报告》。

2.导语

导语要写明初核依据和初核工作概括。初核依据应交代违纪线索的来源,批准初核的机关和领导。初核工作的概括包括初核人员的组成、初核的方式及起止时间等。

3.被初核对象的简况

简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历任主要职务和现任职务等。曾经受过处分的,因说明何时何地因何事受过何种处分。

4.初步核实的事实

这一部分应根据纪检监察工作条例要求,实事求是的对所核实的问题进行客观叙述。要注意抓住主要问题,对主要问题的具体情节经过和各种证据应全面反映,对是否存在的问题做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及时不能肯定回答的问题要如实客观反映,对次要问题可以简要叙述。

5.处理建议

这一部分要根据初步核实结果,实事求是的提出建议。对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写明认定违纪和性质的依据;对政策界限不清,性质一时难以认定的,可采用写实的办法;对不需立案检查,但须批评教育、写出检查等处理的,要明确提出意见;对是否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的问题也要提出建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经初步核实后,发现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

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做出恰当处理;对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

根据《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规定,对于初步审查后,认为违法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虽有违法违纪事实,但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给予行政处分,但依次应有其他行政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理的,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给予刑事处分的,移送司法机关;认为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立案。

6.署名

应写明承办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和制作初核报告的时间。

关于A县国税局稽查科长李阳收受贿赂问题的

初核报告

2008年12月,县委书记接到群众署名对李阳收受贿赂问题的举报,批转县纪委?迅速调查处理?。12月20日,县纪委按照县领导的批示,责成案件检查一室对李阳的问题进行初步核查。案件检查一室两位工作人员于12月21日分别对李阳和红星药厂负责人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

李阳,男,汉族,大专文化,1967年5月出生,1989年12

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8月任A县国税局稽查科长。

经查,2007年7月28日,李阳带队对红星药厂进行税务稽查。查实自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该厂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涉嫌偷漏税,数额较大。2007年8月1日,红星药厂负责人到李阳家中,送给李阳2000元购物卡。

李阳和红星药厂负责人均承认上述事实。在核查过程中,李阳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将收取的2000元购物卡交给了调查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可以认定李阳有收受贿赂的错误。但鉴于其收受贿赂的数额较少,且并未违规给红星药厂谋取利益,同时认错态度较好,并上交了所收的2000元购物卡。建议对李阳的错误不予纪律处分,可责令其写出检查,以观后效。

A县纪委案件检查一室副主任 xxx

办案员 xxx 2008年12月22日

关于C县商务局副局长张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的初核报告

2009年8月15日,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商务局副局长张某违规在机动车驾驶学校投资入股,获取利益。县纪委领导责成案件检查二室对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案件检查二室两位工作人员于2009年8月16日---8月18日,分别向张某和驾驶学校负责人进行了初步核查。

张某,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1982年9月在C县参加工作,2005年10月任C县商务局副局长。

经查,2005年初,张某在县招商局工作期间,引进了某机动车驾驶学校项目,并以其子的名义在该校入股30万元。自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张某每月领取分红1.5万元,共计13个月分红19.5万元。2009年5月2日,张某将全部股份转让,并收回股金30万元,收取股权收益24万元。

张某与机动车驾校均承认上述事实。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七十七条规定,可以认定张某存在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行为。鉴于其违规所得数额及影响较大,建议立案调查。

C县纪委案件调查二室办案员 xxx

2009年8月19日

九种纪检监察文书的写法

▲ 1、怎样写初核报告、▲2、怎样写立案报告、▲3、怎样写案件调查报告、▲4、怎样写案件审理报告、▲ 5、怎样写处分决定、▲ 6、怎样写案件处理批复、▲7、怎样写案件复查报告▲8、怎样写复议报告、▲9、怎样写通报

▲ 1、怎样写初核报告

一、初核报告的概念

初核报告,是调查人员根据批示对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初步了解核实后,向有关组织或领导写出的书面报告。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纪检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受理违纪违法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当填写受理登记表,经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后,应当写出初步审查报告,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分别作出处理。

二、初核报告的结构要求 1.标题

初核报告的标题要反映出是对何人何问题的初核报告,不

能笼统写成?初核报告?。如:《关于反映×××(单位、职务)×××(姓名)×××问题的初核报告》.如果反映的违纪线索中的问题比较多,应选择主要问题列入标题,在主要问题后加?等?字。如:《关于反映××市副市长××收受贿赂等问题的初核报告》

2.导语

导语要写明初核依据和初核工作概括。初核的依据应交待违纪线索的来源、批准初核的机关和领导。初核工作的概括包括初核人员的组成、初核的方式方法及起止时间等。

3.被初核对象的简况

简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历任主要职务及现任职务等。曾经受过处分的,应说明是在何时何地因何问题受过何种处分。

4.初步核实的事实

这一部分要根据纪检监察工作条例的要求,实事求是对所核实的问题进行客观叙述。要注意抓住主要问题,对主要问题的具体情节经过和各种证据应全面反映,对是否存在的问题做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即使不能肯定回答的问题要如实客观反映,对次要问题可以简略地叙述。

5.处理建议

这一部分要根据核实结果,实事求是地提出建议。对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写明认定违纪和性质的依据;对政策界限不清,

性质一时难以认定的,可采用写实的办法;对不需立案检查,但需做出批评、写出检查等处理的,要明确提出意见;对是否需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的问题也要提出建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经初步核实后,发现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对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

根据《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规定,对于初步审查后,认为违法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虽有违法违纪事实,但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给予行政处分,但依次应当由其他行政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理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认为需要给予刑事处分的,移送司法机关;认为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 立案。

6.署名:应写明承办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及制作初核报告的时间。

▲2、怎样写立案报告

一、立案报告的概念

立案报告,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检举和控告党员、党组织或行政监察对象严重违犯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后,确认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纪律责任,应做为案件进行调

查的,向本级检监察机关或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审批的文字报告。 必须强调的是:

1.立案报告实际属于?请示?的一种,它不仅是报告给有关组织或机关,让他们知道和了解情况,而是请求对这些?情况?和?问题?予以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即能不能够立案调查。这里采用?报告?的形式,实际上是为适应人们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的约定俗成的用法。

2.立案报告必须是在对所反映的问题经过初步核实之后,确认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纪律责任的。这也是从实际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由于反映问题人的情况复杂,如对反映的问题匆忙立案,有些失实的情况,就可能给被反映人带来不良影响,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和威信造成损害。

3.所需立案的案件,必须是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二、立案报告报涉及内容的范围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监察机关分别受理涉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立案。

从立案的问题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拒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公开诋毁、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2.抵制、阻挠改革开放,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3.严重以权谋私,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4.官僚主主失职错误,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5.违犯党的组织纪律,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6.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严重侵犯党员民主权利,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7.违犯党的宣传纪律,造成重大政治影响。 8.蓄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9.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情节严重。 10.弄虚作假、骗取名利。

11.违犯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丧失国格人格,损害党和国家利益。

12.徇私舞弊、包庇严重违法违纪人员。 13.奢侈浪费,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 14.道德败坏,腐化堕落。

15.有贪污受贿、敲诈勒索、投机诈骗、欺压群众等违犯国

做一铺垫。

其次,应对违纪人员的错误行为与证据情况及案件性质,作出高度概况的认定。着重反映主要问题,主要证据。多用一些结论性的语言。

最后提出处理意见。如果同意检查部门或呈报案件单位的处理意见,应当明确表示同意。如果认为检查部门或呈报单位的处理意见量纪不当的,应在审理报告中明确指出其不当之处。类似违纪程度与处分不相适应,处分畸轻畸重,未考虑法定从重、加重或从轻减轻情节,以及无正当理由而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包括不处分或免予处分)等情况,都应在审理报告中给予纠正。

对于违纪人员违纪之后的表现,如坦白交待、检讨悔过、拒为交待、拒不认错以及具有某些条规规定的从重、加重、从轻、减轻情节的,也应在审理报告中加以说明。

如果属于共同违纪的案件,应根据批准权限的规定,依次分别写出处理意见,并明确提出哪个人的处分需要报上级批准。

对需要建议给予其他处分或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在处理意见部分写明。

另外,对于虽然经过努力工作但案件办理过程中还有个别问题没有解决的,也应当在审理报告中指出。

4、结尾:结尾包括结束语、署名、日期三部分。

结束语一般写成表示作者愿望或者表明正文已表述完毕的用语,如:?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予批示。??特作以上报告,请予审示。?署名应签署审理本案的审理部门的名称或专、兼职审理人员姓名。以审理部门名义制作的审理报告,也应在适当位臵注明具体承办人的姓名。日期应写审理报告制作完成的具体年、月、日。

三、案件审理报告的表述方式

案件审理报告还有其具体的表述方式问题,即如何组织材料并用语言来反映的问题。

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方式: 1、说明式

说明式是用简明精练的文字,对客观存在的事物的状态、性质、特征、表现、危害等,进行具体的解说和阐述。其长处在于,可以依照事物固有的顺序,不加进个人的主张,客观地表达中心主题。说明式也有许多种具体形式,不同形式有不同的特点。

(1)顺序说明:即按照事物发展本身的条理,或人们的认识发展过程,逐步说明。

(2)分类说明:即将所需说明的事物或问题,按其性质和特点分成不同的种类,然后再依类别逐说明。

(3)比较说明: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问题或认识加以比较,可揭示二者的异同、大小、轻重、真假,帮助人们准确地区别

事物,认识到问题的实质。这种比较说明的方法,多用在对案件进行审理过程中对错误事实、证据和处理意见产生不同看法时使用。

2、夹叙夹议式

通过记叙所审理案件的客观事实,对案件的性质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总结,依据条例规定,阐明观点和主张,或否定原来的处理意见,或提出新的看法。其优点在于能有重点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准确地表明态度。

(1)例证法

即通过典型例证的分析综合,来证明所提出的审理意见的合理与可靠的一种方法。其特点是举出若干事例,然后归纳综合,边叙述事例边议论,最后提出观点。也可先提出观点,然后用事例来说明。

(2)矛盾法

即用所审理案件的事实与结论、证据与意见的出入,来证明事实不准确、证据不充分或是定性、处理意见的不准确。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种写法可以利用所呈报审理案件的自身矛盾,发现问题并使之不攻自破。

▲ 5、怎样写处分决定

▲ 一、处分决定的概念

处分决定是指具有一定处分权限的组织或机构,依据某些条例和规定,对某一对象违反条例和规定的行为提出处分意见

的正式决定。处分决定可分为党纪处分决定和政纪处分决定两种。

党纪处分决定,是指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机关对于所受理的违纪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确认某个党员或党的组织的行为构成违犯党的纪律,并依照党章和党纪处分条规,决定给予某种党纪处分的正式文书。

政纪处分决定,是行政监察机关对于所受理的违纪案件,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确认某个行政监察对象的行为构成违犯行政纪律,并依照行政监察的有关条例、条规,决定给予某种政纪处分的正式文书。

二、处分决定的写法

党纪和政纪的处分决定,虽然所依据的处分根据和所适用的处分对象存在着差异,但从结构及写法上看,二者的要求是基本一致的。

其主要由五部分组成: 1、标题

处分决定的标题有繁与简两种。?繁?式的标题反映的要素多,内容具体;?简?式的标题反映的要素单一,内容笼统。例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除×××党籍的决定》 (繁)、《关于×××同志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简)

这两种标题在纪检监察公文写作中都经常使用,但按要求应采用?繁?式写法,即通过标题反映出处分决定的基本内容,

这样既有利于阅读,也有利于查阅。

具体说来应包括以下四个要素: ① 处分主体:做出处分决定的组织 ②处分对象:被处分对象

③处分事实:处分对象的违纪事实

④处分种类:给予的何种党(政)纪处分。

因此可写成:《何组织关于何人何问题的何处分决定》 2、导语

导语是处分决定中交待情况的部分。常见的写法有两种:一是概括介绍处分决定的程序内容;二是介绍被处分人的基本情况。

第一种写法适用于案件简单,处分单一的案件。可写为:×年×月×日,针对×××同志所犯错误,经支部大会讨论并通过,给予×××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种?总结式?的开头,先将何时经何种会议所做出的何种处分决定加以介绍,然后正文中再说明做出这种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政策依据。

第二种写法是经常采用的,介绍被处分人的情况主要包括,被处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所在工作单位和现任的党内外职务、行政或技术职称、级别,在何时、何地、何单位、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等项内容。已经离退休的,要写明其原单位、所在党内外职务和离退休时间。

3、正文

正文要反映的是处分所依据的错误事实。

这一部分的写法可根据具体的案件来确定,常用的写法有两种:一是?小标题式?;二是?数字列序式?。

小标题式,就是将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错误事实,用一句话来概括,然后以此为小标题,分别列出违纪事实。

数字列序式,就是按问题性质的轻重,由重到轻或由轻到重分别将程度不同的错误事实用数字区分开来,然后按数字的自然顺序加以排列。

正文无论采用哪一种写法,都应注意写进处分决定的错误事实,必须是证据确实、充分的事实,经查证已否定或不能认定的问题不应写入;必须是能够作为处分依据的违纪错误事实,属于批评教育范围的一般缺点、错误不应写入。叙述错误事实应注意交待清楚错误事实的时间、地点、人物、动机、情节、手段、后果等,尤其是涉及到受处分人责任的情节、关系到行为性质的情节以及对量纪轻重有影响的情节,特别要注意写清楚。

中纪委审理室所编写的《纪检案件审理教程》中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案件,对属于反革命宣传煽动性质的案件,对涉及性行为的案件和对于某些人采取逃避检查、调查或反调查的手段等进行违法违纪活动的写法提出了要求。

4、结尾

处分决定的结尾主要由受处分人对待错误的态度和具体的处分意见两部分组成。

受处分人对待错误的态度是提出处分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不能笼统表述受处分人态度的好与坏,而应具体说明?好?在哪里。?坏?又坏到什么程度,即简明扼要地具体说明受处分人违纪后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态度和认识。如?主动向党组织坦白交待了自己的错误,如数退赔了赃款?、?承认错误事实并主动向党组织作了检讨?、?不承认违纪事实,拒不接受组织帮助与教育?、?不认识错误,不作检讨?等。

具体的处分意见可在高度概括违纪人所犯错误的基础上,认定错误的性质,分析其危害及影响,并根据党纪、政纪处分条规的规定,确定给被处分人的具体处分。如果是某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处分决定,还应交待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最终会议决定内容。

5、署名

处分决定的最后,应签署作出此决定的组织或机构的全称。

署名后应标明具体的年月日。报请上级审批的处分决定,应以作出决定的日期为准;正式下达公布的处分决定,应以上级批准该处分决定的日期为准。

▲ 6、怎样写案件处理批复

一、概念

案件处理批复是指有权批准对案件作出某种处理的机关,对于下级机关按照批准权限所呈报的案件和关于重大、疑难案件的请示所予以正式答复的公文。

1、批复应该是一请示一批复,批复内容不应涉及?请示?以外的其他事项。

2、批复不同于指示、通知一类的公文,指示、通知类公文是上级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主动向下级机关下达的公文;而批复则是上级机关根据下级机关?请示?当中所提出的问题而被动制发的公文。

3、提出请示的下级机关就是批复的主送机关,除个别批复所回答的问题带有普遍性而需要下级机关普遍了解之外,一般的批复不扩大发放范围。

二、案件处理批复的一般写法

批复的主要内容包括标题、收文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文号和日期等。

1、标题

批复的标题同一般公文的标题有所区别,在批复的标题中不直接反映批复的最终结果,而是反映出批复的对象和所批复的问题。因此,批复的标题必须将下级机关及其所请示的事项或问题写进标题中。例如:《关于某某某同志所犯错误处理意见的批复》

2、正文

批复的正文是批复的主体部分,它是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所做的答复。

批复的正文一般较为简单,正文篇幅简短。有的请示的问题单一,只需回答?是?与?否?的,则可简单写成如下格式: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你们年月日《关于某某某同志所犯错误处理意见的请示》(文件号)收悉,经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议讨论并报请省委批准,同意给予某某某同志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建撤销其副市长职务。

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 月 日

对较为复杂的问题的批复,其正文部分主要包括:下级请示所需回答的问题、批复的根据、具体批复的内容、要求和希望等。

3、结尾

批复的结尾部分一般以?特此批复?、?此复?等习惯用语来结束。这一部分还应详细写明做出批复的具体时间。这一时间就是批复事项的生效时间,所以应写准确。

三、应注意的问题

1、一请示一批复,有来有往。对下级的请示一定要予以批复,从文种上看,应当有?来?有?往?,相互对应;从内容上

看,对提出的问题应尽快研究答复。

2、回答问题要态度鲜明。对下级机关提出的问题,要直接明确地回答,不能含糊其辞。

3、批复必须有所根据,对此,有的可写明引据的出处,以示慎重并备查考。对下级所请示的问题,目前不具备条件解决或与现行方针政策相抵触的,在批复中应明确表示?不同意?、?不允许?或?暂不处理?。

4、批复的内容必须是在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能超出职权范围批复请示的问题。

▲7、怎样写案件复查报告

案件复查工作是指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已经处理的违纪案件重新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案件复查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不单单是某一案件是否能够纠正、改变的问题,而是关系到能否实事求是地对待自己过去的工作,能否实事求是地评判一个人的言行,能否对党、对人民怀有高度负责的态度。因此,写作案件复查报告也必须上升到这一高度来认识。

一、案件复查报告的概念

案件复查报告就是指案件审理部门对需要复查的案件进行认真的审查核实后,提出取消、改变或维持原结论和处分的复查意见,报请有关领导批准的书面报告。

二、案件复查报告的结构及要求

案件复查报告主要由七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应写明是有关何人问题的复查报告,有的也可写成有关何人何问题的复查意见。例如:《关于×××同志被开除党籍的复查报告》;《关于×××同志严重以权谋私问题的复查报告》;《关于×××同志申诉的复查意见》

2、被复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主要写明姓名、性别、籍贯、入党及参加工作时间、原在何单位任何职、现在何单位任何职。

3、复查的起因

主要写明是怎样提出复查的,即回答为什么要复查的问题。 提起复查的起因,可以交待是受处分人及其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的申诉;或是下级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对已处理的案件认为有错误而提出复查的建议;或是案件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错误处理的案件而主动提出纠正的等。

这一部分,必须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抓住在认定事实或执行纪律上确有错误处理的案件,重点抓住那些受打击报复划诬陷,案件事实有黑白颠倒、失实等问题;抓住案件的主要错误事实有变化,所作出的处分决定缺乏足够的证据的问题;抓住那些错误性质的认定发生错误,量纪畸轻畸重的问题;抓住办理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办案程序,影响正确定性和量纪的问题。此外,由于一定时期内的政策性错误而造成一

部分人的错误处理,在纠正过去政策性错误时也涉及一些案件需要加经纠正的。

在这一部分中,如果这一案件曾经复查过,应该说明以往复查的主要经过和结果。

4、原定案件处理的主要情况

应写明复查对象在何年何月由于何种问题而被哪一级组织或政府定为何种性质的错误,党内和行政上受到了什么处分和处理,当时是经过哪一级组织或政府批准的,本人当时对定案和处理有什么意见,组织上对这些意见的态度,等等。

写作这一部分发内容的目的,是要使人了解当初案件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的基本情况,因为只有了解这些材料,方可判断本次复查的理由是否充分,复查的根据是否客观,复查的结论是否准确。

5、本次复查的主要经过和结果

这一部分是整个复查报告的关键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通过什么方式以及通过哪些单位、哪些证明人进行复查的,调查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如果是以前曾调查过的人,而且前后两次的证明材料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写明这次调查的结果。

如果复查否定了或者部分否定了过去所作的结论,这就要说明否定或部分否定的根据。

如果事实的重要情节有改变或处分的标准有变化,必须把理由讲清楚。

6、复查结论

这一部分应根据复查结果,确认被复查者的问题属什么性质的问题,对原来的定案处理结论有否影响、有否变化,是维持原结论,还是部分改变或全部改变原结论;是否还需要作其他方面的处理,等。

7、写明复查单位及具体承办人的姓旬,注明提出复查报告的年、月、日。

▲8、怎样写复议报告

一、复议报告的概念

案件的复议是指党的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已经处理的违纪案件,不再重新调查核实,只在原有材料的基础上,对审查结论、处分决定和证据材料进行复核。

复议报告就是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对复议的案件经过认真审核后所提出的书面意见。

提出复议要求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受处分党员监察对象及其亲属的申诉; ②下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的建议

③案件审理部门内部或对下指导办案质量检查中发现错误处理的案件而主动进行纠正。

在审理工作实践中,提起复议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受审查党员,监察对象遭打击报复或诬陷,案件事实有

黑白颠倒、失实等问题;

②案件的主要错误事实有变化或影响定性的主要情节有变化,处分决定所依据的错误事实缺乏足够的证据;

③对问题性质的认定出现错误,量纪畸轻畸重;

①办理案件严重违反规定程序,影响正常定性和量纪。 根据党章、行政监察法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案件审理工作程序的规定,有权决定提起复议的机关和人员主要有:

①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对本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过的案件,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党纪政纪处分条规上有错误,可经主管常委或书记批准,行政领导复议;

②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过的违纪案件,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责成下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复议,也可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调取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卷材料直接进行复议;

③下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对经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批准处理的违纪案件,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复议,在取得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同意后进行复议。

二、复议报告的结构及写法 复议报告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①标题

标题应写明对谁、对什么问题的复议报告。一般常用的有

三种写法:

关于×××同志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申诉的复议报告; 关于×××同志对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申诉的复议报告; 关于×××同志申诉的复议报告。 ②正文,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被复议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写明被复议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受处分时的工作单位、职务等。

第二,原定案处理的主要情况。应写明原案件的处理情况和认定的主要错误事实,何时因何种原因被何级组织定为何种性质的错误,党纪或其他方面受到何种处分或处理。

第三,本次复议的缘由。应写明提出复议的原因,是由谁提出、由谁批准,提出复议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第二次复议,还应写明第一次复议的主要经过和结果。

第四,本次复议的过程。应写明在何时何地,由谁主持,有哪些人参加,对案件进行了复议。一般应针对原处分结论和依据写明具体复议意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

第五,本次复议的结论性意见。应根据复议的结果,明确提出被复议问题的性质,对原处分意见提出维持、改变或部分维持、部分改变的意见。

③署名和日期。

正文写完后,在右下方应写上复议机关的全称,注明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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