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手续

更新时间:2024-03-10 20:4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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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手续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

二、办理范围

(一)下列新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扩初设计应报市消防局审核: 1、设有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4、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等重大市政工程; 6、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单栋建筑面积大于75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和单栋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乙类仓库;

7、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8、单栋占地面积大于12000平方米的丙类仓库;

9、按照119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消防设计需经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 10、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消防审批的其他重大项目或者重要工程。

(二)下列新建、扩建建设工程,市消防局委托具有资质的审图公司在施工图阶段进行审查,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将相关消防设计资料送审图公司审查:

1、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的建筑;

2、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的建筑;

3、设有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的建筑;

4、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的建筑;

5、设有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的建筑;

6、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7、除市消防局审核范围外单体建筑高度超过50米但不超过100米,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8、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 9、除市消防局审核范围外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以上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经审图公司审查合格后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不再另行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手续。

(三)对下列情形之一的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下同)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到工程管辖的公安消防支队窗口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属于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建设工程应当向市消防局申请):

1、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范围的改建建设工程; 2、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装置、储罐; 3、审图公司不受理的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

(四)上述第(三)项范围内的改建建设工程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办理消防备案:

1、经消防技术咨询机构审查通过并出具《建设工程内装修设计咨询报告》的室内装修工程;

2、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平方米的非公共娱乐场所的人员密集场所; 3、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办理新建、扩建工程消防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设计单位加盖公章);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工程扩初文本、图纸和勘查地形图)和光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光盘刻录基本要求 (1)采用autoCAD软件制作电子图纸(含土建、给排水、机电等全套图纸)并刻录入光盘,光盘盒上应粘贴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的标签。

(2)不得将所有平面图或剖面图合并在一个DWG文件内。如输入一层至二十层平面图则应填写“1层平面图”、(2层平面图)、“3层平面图”、(4-20层标准层平面图),不得填入无意义的文字或用数字或英文表示图纸名称,如文件名“A3-1. DWG”之类。

(3)光盘图纸中图签的设计、校对、审定、日期等栏目均应填写完整。

(二)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办理改建工程消防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设计单位加盖公章);

4、原建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5、消防设计文件(包括相关的原始建筑、消防设备等图纸);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既有建筑由于历史原因或者土地性质等问题,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改建建设工程,应当提供建筑房地产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政府出具的同意该建筑使用的证明文件。

(三)按照119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消防设计需经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四)网吧及属于文化娱乐场所的项目,需提供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预先设立(核准)证明文件。

根据沪文广影视【2009】33号文规定,文化娱乐场所涉及以下场所: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餐厅卡拉OK厅)、卡拉OK包房(餐厅卡拉OK包房)、音乐茶座(音乐餐厅)、台球室、游艺机房、文化游乐场。

(五)部队出租房(未取得出租建筑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在所属土地上建设用于向社会单位出租)办理消防手续时,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应当提供土地或者出租建筑物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四、办结时间

审核期限为20个工作日(需要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s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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