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6-02 15:01: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扬州市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在全省推进中医“三名三进”工程的实施意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利用现有的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使中医药对促进人群健康发挥更大的作用,全面推进全市中医药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决定对我市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实施项目管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为契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中医科室的内涵和质量建设,提高社区中医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人民医疗保健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努力促进城乡社区居民健康和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为振兴中医药事业,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瑰宝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意见的整体要求,结合我市中医工作实际,认真扎实开展中医药进社区活动,将中医药服务有机地融入社区卫生服务地多个领域,不断提高防病治病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城乡居民中医药服务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大幅提高。全市中医药服务占医疗服务的比重有较大提升。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以县(市)区

为单位的推广培训覆盖率达100%,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均含乡镇卫生院)覆盖率达到80%,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均含村卫生室)覆盖率达60%,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率达60%。96%以上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一级中医科室,95%以上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能提供不少于5种中医药治疗方法。年内创建扬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10个(宝应、高邮、江都、仪征各不少于2个,广陵、邗江、维扬、开发区各不少于1个),努力创建条件,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各县(市)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规范,制定社区中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指标,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城乡社区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要将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和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将接受中医药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要在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社区中医药服务,特别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的投入。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中医诊疗收费标准,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同时增加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报销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品种,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二)健全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将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到社区卫生

服务总体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健全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其他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同时,加快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真正把中医药服务融入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

(三)合理配置社区中医药资源。要发挥各中医医院在社区中医药资源中的龙头指导作用,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中医医院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的联合与协作,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每所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充分发挥技术力量,与区域内2所以上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对口、密切合作关系。完善全科医师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做好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任务,为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全市副主任以上医师每年要保证有1周以上的时间到城乡社区为广大老百姓服务,送医送药上门、开展巡回医疗、指导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等。主治及主治以下的中医师每年要保证有2周以上的时间在对口支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诊。

(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置中医科,开设中药房,配备250种以上的中药饮片、50种以上的中成药,配置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备30种以上中成药,有条件的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并配置针灸器具、火罐等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含西学中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城乡社区卫

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有中医特色专科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立中药加工房,煎药房等,可设中医病房。

(五)全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乡村医生进行集中培训,由我市选派参加省中医药局中医药适宜技术师资培训的骨干进行授课,重点培训推广全省筛选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各县(市)区中医医院要作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承担本县(市)区的培训推广和日常指导工作。骨干教师除授课外还要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对基层中医药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的指导,提高他们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水平。参加培训的中医药人员、乡村医生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发放的教材和多媒体光盘进行自学,与指导老师互相沟通,提高自身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掌握程度。

(六)利用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对诊断明确的重点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恶性肿瘤、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等制订、优化治疗方案,并积极加以应用;积极使用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对社区内中风、偏瘫、腰腿痛、颈椎病以及伤残等病人提供中医药康复治疗和咨询,提高病人生活质量。

(七)在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房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辩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运用中药、针灸、推拿、拔罐、刮痧、中药熏蒸、敷贴、穴位注射、热敷等在内的5种以上的中医药治疗方法,为群众服务。100%的居民健康档案要有中医药内容和特色,并进行动态管理。

(八)社区(乡村)全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中医药卫技人员应接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规范化培训,基本掌握全科医学知识。有较完备的相关服务制度和工作机制,社区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逐年提高,社区居民对中医药特色服务内容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分别不低于90%和85%。

(九)组织开展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特点,对社区内的不同健康人群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健康咨询和中医药调理,推广使用不少于10种的中医药特色健康处方;制定有中医药特色内容适合辖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方案,并组织实施。要通过宣传栏、手册、开设讲座、播放音像等多种形式,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的中医药咨询及指导,积极指导社区居民开展疾病预防和养生保健活动。年内完成不少于4场中医药健康大讲堂。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2009年1-3月)

1、制定下发《扬州市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扬州市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考核标准》(见附件1)及《扬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标准》(见附件2),并予以部署。

2、各县(市)区相应制定项目建设实施细则,落实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并于3月底前将实施细则报扬州市卫生局中医处。

(二)组织实施(2009年4-8月)

1、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督促各中医医院、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

订实施方案,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项目建设中各项工作任务。

2、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实施动态监控,随时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确保实施效果。扬州市卫生局期间将组织抽查。

3、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报送本地中医药参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活动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验收(2009年9-10月)

各县(市)区卫生局根据建设情况及分配名额,于2009年9月30日前,向扬州市卫生局推荐申报扬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扬州市卫生局于10月组织评估验收。全面开展的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对辖区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工作的全年自查。

(四)总结表彰(2009年11-12月)

对全市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考评。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于11月10日前,将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情况的书面总结及项目自查评分表报扬州市卫生局中医处,并作好接受市级抽查的准备。扬州市卫生局年底将各地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考评通报全市,并对命名的扬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工作。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负责对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承担社区卫技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任务。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各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建专门领导班子,领导、协调项目推进工作,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并定期收集、上报实施进展情况。

(二)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市卫生局对各县(市)区的项目实施情况实行阶段或年终抽查,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对不按要求实施项目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交流,示范推广。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搜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交流。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推动项目建设的实施。被评为省、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单位要努力发挥示范作用,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的开展。

附件:

1、扬州市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考核标准 2、扬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标准

附件1: 扬州市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考核标准

项 目

内容与要求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 施设备和人员培训的投入。 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整社区中医诊 疗收费标准,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 务价格,同时增加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 报销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品种, 提高报销比例。

分 值

检查方法医药服务基本设施设备和 人员培训投入扣 2 分。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未提高 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扣 1 分。未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 报销范围中增加中医诊疗 项目和中药品种扣 1 分。未 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 扣 1 分。

扣分理由

得 分

5

3

组织、督促、支持医疗机构推广应用中 医药适宜技术,有具体的计划、措施, 推广应用情况良好。以社区(乡镇)为 单位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覆盖率达到 80%,以村为单位培训覆盖率达 60%, 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率达 60%。 加强对社区全科人员以及乡村医生中 医药知识的培训,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 施,社区(乡村)全科医生及乡村医生 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 100%。中医药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推 广适宜技术无具体计划、措 4 施和培训记录扣 4 分,应用 情况不良的扣 1 分。指标每 低 5%扣 0.2 分。 查阅文件、资料等并检查落 实情况。未开展培训工作的 不得分,无培训计划和措施 3 的扣 2 分;培训率每降低 10%扣 0.5 分, 低于 60%不得 分。中医药卫技人员没有接 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规 范化培训扣 1 分。

6

7

卫技人员应接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 规范化培训。

对县级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有 具体的规划、部署。中医医院与 2 所以 上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对 口、密切合作关系,实行双向转诊。协

实地查看并查阅有关资料。 没有对县级中医医院开展 社区卫生服务中作出规划 部署的扣 1 分;中医医院没 4 有长期对口合作 2 所以上社 区机构扣 1 分。中医医院没 有人员负责中医基层指导 工作的扣 0.5 分;未开展社 区业务培训扣 1 分。相应职

8

助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中医药人员进 行业务培训和基层中医药业务的指导。 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年内全市副 主任以上医师有 1 周以上的时间到城乡 社区指导、服务。主治及主治以下的中

-9-

项 目

内容与要求医师有 2 周以上的时间在对口支援城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坐诊。 完善中医药信息年报制。及时报送中医 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动态。

分 值

检查方法称人员下乡业务指导时间 不足各扣 0.5 分。 查看年报表和报送

信息存 根。年报表报送不全或不及

扣分理由

得 分

9

2

时扣 1 分。未及时向上级主 管部门报送信息动态扣 1 分。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管理科,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 责中心(院)内及辖区内的中医药管理

40 分

查相关资料,无中医管理科 5 扣 4 分;无管理人员扣 1.5 分; 无计划总结各扣 1.5 分。 无检查督导扣 1.5 分。

1

和人员培训工作;制订中医工作年度计 划、总结,并对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 服务的作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等工 作。 有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对乡村医生进行

查培训、指导资料,资料不 4 完整扣 1.5 分;培训每下降 5%扣 1 分。未培训推广中医 药适宜技术扣 2 分。

2

中医药技术指导, 培训率达 100%。 开展 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

有法定中医药执业人员占医药人员总 数的 10%以上;临床类技术人员参加中

查阅相关资料,无中医药人 5 员扣 5 分;人员比率每降低 5%扣 1 分;中医药知识培训 率下降 5%扣 1 分。

3

医药知识培训 100%。

4

设置 1 个中医科室(中医门诊),开展 传统中医治疗方法不少于 5 项。 设置中药房,中药饮片在 250 种以上, 中成药 50 种以上,中药房建设达到要

5

无中医科不得分;中医治疗 方法少 1 项扣 1 分。 实地查看,没有中药房扣 3

5

求。

5

分,中成药、饮片每少 10 种扣 1 分,无专用药房扣 2 分;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中医门、急诊量不低于总门、急诊量的

抽查 2 天门、急诊量,每降 6 低 1%扣 1 分; 抽查 2 天处方, 每降低 1%扣 1 分。

6

30%;中医药处方(饮片和成药)量占 总处方量的 35%以上。

- 10 -

总得分: 检查者: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项 目

扬州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标准内容与要求 分 值 检查方法查看资料。无分管领导扣 1.5 分, 无领导小组扣 1.5 分,无专人负责中医管理 8 工作扣 1.5 分。未开展督 导、检查工作扣 1.5 分, 少 1 次会议扣 1 分,会议 记录无实质内容扣 1 分。 扣完为止。 查看资料。无中医工作计 划扣 1 分, 无总结扣 1 分; 6 无规范扣 1 分,无职责和 制度扣 1 分。无培训计划 扣 1 分,培训率每下降 5% 扣 0.2 分,扣完为止。

扣分理由

得 分

中心应有 1 名分管领导负责社区中医药 工作。成立有中医药专业人员参加的工 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中医药管理工 作,并对发挥中医药在城乡社区卫生服 组 织 管 理 14 分 务中的作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等工 作,每年召开不少于 2 次会议,研究解 决实际问题。 年初有专门的中医工作计划,年终有总 结;建立技术规范、岗位职责和工作制 度。制订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计 划,培训率达 100%。

设置中医科,开设 2 个以上中医特色专 科(专病),配备常用的中医药服务设 基 本 设 施 18 分 施及诊疗设备。 设置中药房,中成药品种不少于 80 种, 中药饮片不少于 250 种;中药房建设达 到要求。 10 8

现场查看。无中医科扣 8 分;少 1 个中医专科(专 病)扣 1 分;中医药设施、 器具少一种扣 2 分。 现场查看和现场计数。无 中药房扣 6 分;中成药每 少 5 种扣 2 分;中药饮片 每少 10 种扣 2 分;中药 房无专用房扣 4 分,不达 到要求扣 2 分。

具有法定中医药执业

资格的人员占医 药人员总数的 20%,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中医专业技术人员≥2 人。 人 员 配 备 18 分 临床类技术人员 100%接受过中医药知 识培训;积极选送参加省中医骨干班培 训。 4 参加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人数为执业医 师(除公卫类)的 50%;参加社区护士 岗位培训人数为执业护士总数的 30%。 8 6

查看人事花名册和相关 人员资格证书。无中医专 业人员扣 6 分;比例未达 到扣 2 分,职称未达到扣 3 分。 查看资料或证书。全科医 师岗位培训率每下降 5% 扣 2 分;社区护士岗位培 训率每下降 5%扣 4 分。 查看培训资料或证书,培 训率每下降 10%扣 1 分; 无骨干培养对象扣 1 分。

- 12 -

项 目

内容与要求能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社区常见病、多 发病、慢性病进行治疗或实行有效干预 措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

分 值

检查方法查看门诊日志及健康档 案中的干预措施,无扣 2 分;未开展中医药适宜技 术培训扣 3 分,开展中医 药适宜技术少一项扣 2 分。

扣分理由

得 分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28 分

应用中医药治疗方法≥5 项。

8

中医门、急诊量不低于总门、急诊量的 30%。 中医药处方量(饮片和成药)占总处方 量的 30%以上。门诊中医科室中医治疗 率不低于 70%。 严格执行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中医处 方、中医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分别达到 95%、90%以上 发挥中医药特色,参与慢性病、传染病 的预防工作。开展慢性病中西医结合防 治一体化服务。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开展社区康复治疗和咨询。

7

抽查 7 天门、急诊量,每 降低 1%扣 1 分。 查阅门诊日志、统计报表 及抽查 7 天处方,相应指 标每降低 1%各扣 1 分。 现场察看与考核相结合,

7

6

酌情扣分; 抽查 2 天处方、 病历,每降低 5%扣 1 分 未承担预防保健工作扣 4 分;查传染病防治预案, 无中医药参与扣 2 分;未

6

开展慢性病中西医结合 防治措施扣 1.5 分。未开 展社区康复治疗咨询扣

社 区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22 分

1.5 分。 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健康咨询、中医药 调理等“治未病”工作;制订中医药保 健方案,能指导社区居民开展养生保 健。 运用中医药知识指导孕产期保健。 2 80%的居民健康档案体现中医药内容。 开展社区健康教育,中医药健康处方≥ 10 种,每年开展中医药健康讲堂 4 场; 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宣传不 少于 4 期;社区居民中医药保健知晓率 达 90%,满意度达 85%。 8 6 未开展“治未病”工作扣 2 分,未制定中医药保健 方案扣 1 分,未指导推广 养生保健工作扣 1 分。 查看孕产期有妊娠并发 症的相关资料,应有中医 药内容,酌情扣分。 80%的居

民健康档案体 现中医药内容每下降 5 个 百分点扣 0.2 分。健康教 育处方少 1 种扣 1 分;查 健康讲堂少 1 次扣 1 分; 宣传栏少一期扣 1 分;满 意率、知晓率每下降 5% 扣 1 分。

合计得分:

检查者:

检查日期:

- 13 -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s01.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