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梧龙圩至藤县潭东一级公路改造工程建设市场督查自查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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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梧龙圩至藤县潭东一级公路改造工程

建设市场督查自查的报告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区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办结合自身的建设管理职能,对本项目决策和履行基建程序、招投标环节、工程建设实施与质量管理环节以及工程监管和信用动态管理等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苍梧盘龙坳至藤县潭东一级公路全长25.81公里,其中:藤县辖区23.52公里,苍梧辖区1.6公里,长洲辖区0.7公里,总投资约49039.7192万元,列为广西重大建设项目之一。工程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23米,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分为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苍梧盘龙坳至孔良段分为1标和2标,全长8.07公里;二期藤县孔良至潭东段分为3、4、5、6标,全长17.45公里(其中陶瓷园区段长4.9公里)。资金来源于梧州市政府自筹、交通厅补助和银行贷款,计划工期为18个月。

项目自动工至今年6月30日,已完成路基土石方70.5多万方,完成清表7.6公里,桥梁桩基22条,清淤3.2万方,完成涵洞98米。全线共进驻挖掘机12台,推土机6台,压路机6台,运输车30台,桥梁队伍2个,隧道队伍1个,涵洞队伍2个。完成工程投资约2170万元,征地拆迁完成产值约3100万元,合计5270万元,占总投资约10.7%。其中藤县陶瓷园区路段应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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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已完成,关键性工程盘龙坳隧道已进洞35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我办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规定,按照“合同管理,阳光服务,尽职尽责,争创一流”的管理理念,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定下发了《施工管理制度》、《工程月度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计量支付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管理文件,建立健全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坚持按制度管理、按程序办事,按规范施工,保证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安全、优质、高效地实施。本项目没有出现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

三、工程监管和信用动态管理

我办注重工程建设信息的公开透明,本项目土建施工、监理服务的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经梧州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同意,并经梧州市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以及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向社会发布。本项目没有出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也没有接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我办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开展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完成了对项目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指出了施工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并限期整改,及时上报了相关信用评价材料,在日常管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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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注意收集有关信用评价资料和证据材料,为信用评价工作提供依据。

四、执行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本项目严格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各环节的报批手续,未出现违规情况。建设办严格按照梧州市政府要求先后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等前期各项报批工作。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已组织材料上报区林业厅,因尚未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至今未获批复;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已组织材料上报区国土资源厅,由于没有用地指标,至今亦未获批复。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已组织材料上报区国土资源厅,由于没有用地指标,至今未获批复。

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项目招投标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了本项目《关于请求审批苍梧盘龙坳隧道至藤县塘步(孔良)二级公路改扩建一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1?315号)及《关于请求审批藤县孔良至潭东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1?316号),同意实施苍梧盘龙坳隧道至藤县塘步(孔良)公路及藤县孔良至潭东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并要求项目建筑工程、监理及重要材料采购等均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投标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的招标方案及内容经梧州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同意,并经梧州市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委托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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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招投标。

其中一期土建分1标段和2标段进行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标程序于2010年4月16日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5月6日上午9点在南宁召开了资格评审会, 5月11日发出投标邀请书及发售招标文件。5月27日梧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目造价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了审定,确定了1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615.48万元,2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251.01万元。6月4日在南宁召开了开标、评标会议,梧州市财政局、监察局、发改委、审计局及桂东公路管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其中1标段中标单位是广东长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609.8668万元;NO.2合同段是广东长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245.6298万元(公示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NO.1、NO.2合同段于11月21日与建设办签订了施工合同。

二期土建施工招标分为3、4、5、6共四个标段。根据招标工作计划于2010年8月17日开始发售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梧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9日对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了审定,其中NO.3合同段招标控制价为4839.14万元;NO.4合同段招标控制价为5226.69万元;NO.5合同段招标控制价为5309.14万元;NO.6合同段招标控制价为4336.68万元。9月15日上午九点截标,截标仪式结束后马上召开了开标、评标会议,梧州市财政局、监察局、发改委、审计局及桂东公路管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中标单位分别是NO.3合同段: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821.5662万元;N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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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河南高速发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212.1350万元;NO.5合同段:江苏中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为5297.8616万元;NO.6合同段:广西长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245.9550万元(公示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NO.3、NO.4、NO.5合同段于2010年10月26日与建设办签订了施工合同。

梧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0年4月15日通过了《苍梧龙圩至藤县潭东一级公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请示》的审批,于4月16日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5月6日上午九点在南宁召开资格评审会,5月11日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于5月27日公布了上限控制价,明确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率上限控制价为所有土建合同段中标价总额的2.0%~2.5%。2010年6月4日上午9点在南宁召开了开标、评标会议,梧州市财政局、监察局、发改委、审计局及桂东公路管理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监理NO.J合同段中标单位为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价为696.6088万元(公示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广西新衡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NO.J合同段于2010年10月26日与建设办签订了施工合同。

本项目在招投标环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六、从业单位依法建设和履约情况

1、我办按照梧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的要求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分别从桂东公路管理局及苍梧公路管理局抽调人员,成立了苍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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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至藤县潭东一级公路改造工程建设办公室。原桂东公路管理局局长周甲新同志担任建设办主任,副局长黄昌平同志为常务副主任,工程科副科长吕锐国同志为建设办副主任,并于2009年12月30日在苍梧龙圩隧道口举行了开工仪式,梧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领导参加了开工仪式。

2、施工单位均能按合同要求进场人员及机械,及时成立项目经理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能够接受建设业主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监理指令,科学管理、严格施工,具有较强的施工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履约能力较好。

3、监理人员基本能按合同要求进场,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工作责任明确,按规定建立了中心试验室,各种检测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按合同配备,按规范进行了检验并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能按监理规范及施工规范进行监理工作,独立检查频率、工地巡查、重要工序的旁站能满足要求,监理资料基本齐全,签认合格,计量支付资料能及时审查,安全、廉政措施基本健全,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违反廉政制度被清退或处分的人员,履约能力较好。

4、设计单位后期服务工作到位,能按照建设办的要求随时派员到现场解决设计变更问题,并按时出具可行的设计方案满足施工需要,对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保障,履约能力较好。

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 (一)工程质量管理

我办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订了质量监督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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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从制度、职责等方面规范质量管理,确保质量管理监控有效到位。作为施工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建设办直接参与了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监督,建设办领导及生产处工作人员每天深入工地,加强砌体结构物、路基填土、桥梁工程等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控制,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和设备进场,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技术交底,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要求施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做到质量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仔细核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同时、三到位”情况,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即时整改,现场技术再培训”,从源头遏制工艺通病、质量通病,确保了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到目前为止,本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二)工程安全管理

在安全管理方面,我办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书。建设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活动,经常深入项目经理部、劳务队伍开展安全防护、安全教育学习,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立了危险告知牌、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要求施工人员穿戴好安全防护装备,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建设办、总监办加强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通过“现场口头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标语提醒,现场安全即时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安全措施及时、到位,杜绝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八、工程廉政建设

我办始终把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与公路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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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目标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落实。为加强本项目党风廉政建设,我办成立了以建设办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总监为副组长,建设办各处室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为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过程中腐败现象的滋生,我办经常性开展廉政学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制定《廉政建设若干规定》,我办分别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了廉政合同,廉政合同规定了责任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为了增加廉政建设透明度,加强监督,预防职工工作违规,我办分别在建设办以及施工单位设立了举报信箱。并对外公开了举报电话并定期不定期对举报信箱开箱查验。另外,为加强对工程计量与设计变更的监督管理,成立了工程设计变更领导小组,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工程变更设计进行严格把关,不定时举行设计变更会议,讨论设计变更项目,确需设计变更的项目由建设办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设计单位深入现场审核,按照程序报批。同时,我办严格执行《广西公路管理局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及我办制定执行的《计量支付实施办法》,对项目的工程计量进行现场核实、资料核准、限时办结,计量公示等,认真按合同要求和规定程序支付工程计量款和材料款,在工程财务管理中坚持做到透明化、程序化、制度化,使工程资金的使用得到了有效的监控。到目前为止,建设办未接到关于项目参建人员贪污腐败、吃拿卡要的举报。

总的来说,我办经过自查,本工程项目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参建单位和个人都能够秉公守法地开展各项施工建设管理活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坚持不懈地做好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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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行政、优质安全文明施工的防范治理工作,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此次自查自纠活动的成效。

苍梧龙圩至藤县潭东一级公路改造

工程建设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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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rm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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