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2宁波市集士港中一片(CX06)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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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集士港中一片(

CX06)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5)《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总体规划(2006-2030)》; (6)《鄞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7)《鄞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8)《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08; (9)《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08.07; (10)其他各类相关规划;

(11)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定。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位于鄞州区集士港镇,东至秋实路(甬金连接线),西至规划广泽路,南至春华路(联丰路),北至纬七路,规划面积约3.58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按照《宁波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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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0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中心城区西门户,融合生态住区、区域公共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及生态休闲功能于一体的卫星城市的核心区。

2.2发展目标

将本地段建设成为一个配套完善、尺度宜人的高品质居住区,一个环境优美、富有活力的公共活力中心。

2.3控制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330.43公顷,水域面积27.24公顷,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68.6平方米。

规划人口4.82万人,1.85万户。 2.4规划结构

本片区规划结构可以概括为“两轴、三心、三组团”构成的空间结构框架。 “两轴”——是指沿春华路(联丰路)和集古路的城市发展轴;

“三心”——集士港河两侧的商业中心、联丰路北侧的行政文化中心、北侧的社区商业中心;

“三组团”——是指由集古路、中塘河、秋实路、广泽路分割的三个居住组团。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规划划分为5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分别为CX06-01至CX06-05。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筑容量、

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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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06地段总用地面积约358公顷,居住人口约4.82万人。规划区的总建设容量328.06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控制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37.2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41.5%,人均居住用地28.5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19.31公顷,商住混合用地17.13公顷。

规划形成5个居住社区,并按规范配建相应的社区公共设施。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用地41.5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2.6%,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用地8.62平方米。集中在联丰路以北,公园路以南。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23.5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1%。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88平方米。围绕轨道站点、集古路两侧布局。

4.4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69.7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1.1%。 4.5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水域。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公共中心-标准社区级服务中心-基层单元社区级服务平台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标准社区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建设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基层社区级必须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市民学校,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基层社区中心,根据甬鄞党发〔2013〕28号文件,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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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公园绿地58.31公顷。由滨水绿地和社区公园组成。公园绿地在空间上相互贯通,形成完善的绿地系统。使绿地成为居民生活的纽带,改善步行空间,也提高公园的绿地率。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27.24公顷。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1)开放空间廊道

通过河网沟通,沿河空间应公共开放,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有利于组织步行系统,并连接各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

(2)重点开放空间

商业中心:位于联丰路与集古路交叉口两侧,在规划区内延伸商业活力,成为市民购物、办公、休闲的活力场所。

文化中心:结合现状联丰路北侧的行政文化中心、体育中心、文化中心等公共建筑,为居民提供游览、游憩、聚会等各类活动。

商业商务中心:位于汇士路与香雪路交叉口两侧,打造城市综合体,集商业、商务、娱乐等多功能。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① 城市快速路

秋实路:宽度68米,两侧各设25米防护绿带,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 ② 城市主干路

汇士路:东西向重要干道,宽度4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春华路:东西向重要干道,宽度4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广泽路:东西向重要干道,宽度4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集古路:东西向重要干道,宽度32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③ 城市次干路

望童路:东西向道路,宽度24米; 广蔺路:南北向道路,宽度2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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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盛路:南北向道路,宽度24米; 香雪路:南北向道路,宽度24米。 ④支路

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作用。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30公里/小时。 7.2道路交叉口

交叉口标高分两类,一类靠近河道的交叉口,通过桥梁底标高计算桥面标高,采用2%?-3%坡度,确定交叉口具体标高;第二类为远离河道的交叉口,一般根据周边用地情况确定。规划坐标采用宁波市独立坐标系,标高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本区域东侧有快速路(秋实路),为了保证快速路的运营效率,所有与快速路相交的道路均采用立体交叉形式。 7.3轨道交通

轨道6号线途经汇士路和集古路;远景年轨道K2线途径春华路。

08、防灾规划

8.1防洪排涝

防洪标准:近期按100年一遇设防,远期按200年一遇设防; 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 8.2消防

本区依托区内的集士港中队。 8.3抗震

本规划区根据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8.4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区域为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护区。

对于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应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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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r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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