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州职称评审通知(恩施州职改办〔201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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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全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职改办〔2012〕13号

各县市职改办,州直各有关部门,各事企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34号)精神,为了做好2012年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职称评审工作要深入贯彻全国、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评审质量为核心,以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和规范评审程序为重点,按照“改革、创新、规范、服务”的要求,拓展职称评价领域,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诚信建设。坚持条件、突出业绩、科学评价、服务人才,努力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人才评价的激励作用。

二、工作任务及对象范围

(一)2012年职称评审的工作任务:继续做好2011年前评审通过对象的审批、办证等后续工作;组织好2012年度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任务。

(二)对象范围:

1、国有事企业单位、非国有单位中2012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务,从事档案、工程技术

工作的人员申报中初级职务;

3、社会流动专业技术人才;

4、已退休,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退休人员评审通过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对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评价标志,颁发资格证书,不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基本条件 1、外语

(1)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县以下农村基层和部分艰苦、特殊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外语应知应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外语可免试:

①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②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

③公开出版过外文专著、或5万字以上译著(第一作者)

的。

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者申报正高级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或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中级职称的。

⑤外语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原有第二外语要求的;或外语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⑥参加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I级申报中级职称,或通过A级申报高级职称的。

⑦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进入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或获国家科技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市州科技奖一等奖前4名人员;或专业工作能力业绩突出,在全省行业内或市州作出重要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本专业表彰人员,申报高级职称的。

⑧乡镇及以下单位(含在乡镇的县市及以上直属单位)工作,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的;或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疆、援藏等援助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申报职称评审的。

⑨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职称的。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⑩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其中,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应参加省组织的医古文或古汉语考试);

2、计算机

(1)申报职称的人员,须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考试。申报高级的,须参加中级计算机水平考试,申报中、初级的,须参加初级计算机水平考试。县以下农村基层和部分艰苦、特殊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并合格。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计算机: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的;同级别转评的;年满50周岁的;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疆、援藏等援助工作,且在服务期间的人员。

3、水平能力测试:凡晋升(含转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要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三年(含当年)有效,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申报参评。水平能力测试的级别、专业与申报职称的级别、专业必须一致。申报中、初级职称,不要求水平能力测试。

上述规定的外语、计算机,不包括量化评审对象。量化评审对象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合格,但符合其它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省各高评委办公室对水平能力测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继续教育:根据鄂职改办[2002]107号文件规定,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凡是没有达到规定课时的,申报晋升、转评职称的将不予受理。

5、年度考核:

凡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近2年的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必须在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业绩条件 1、正高级职称:

学历与资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业务能力强,贡献大,且系学科带头人。任副高职务后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后需在副高职务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卫生护理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毕业25年以上或中专毕业30年以上,且任副高级职务5年以上的,可申报主任护师。

理论水平、工作能力:①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②了解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应用最新科研成果、先进技术、新的理论于实践;③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有组织、指导较大范围专业活动的能力;在一个地区或部门担任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领导担任一个单位或部门的专业工作,能主持完成重大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能解决业务技术中的重大问题;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能主持完成重大科研活动,并得到业内公认;④熟悉与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能为本部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

业绩与成果:任现职以来,在国家或国际专业杂志(或专业报纸)上发表的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有正式专著出版的,只要求提供一篇论文,同时,要有一项本专业州级以上的获奖项目、表彰。申报正高职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三项以上:

①在本专业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获得市、州(厅)级以上专业或综合性表彰;

②获得国家级专业成果奖或省(部)级专业成果奖一等奖1项;或省(部)级专业成果奖二等奖2项;或厅(市、州)级专业成果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

③在公开出版的经济类刊物或相关刊物上发表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或公开出版独撰或作为第一作者的15万字以上专著1部;

④主持完成重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科研课题或政策性研究课题,其中至少省(部)级2项或厅(市、州)级3项;

⑤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或组织专家委员会确认,所撰写的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分析报告被采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申报正高职高级经济师的,必须直接主持、承担过经济领域内大型项目的经济活动,连续三年创造利税达到500万元以上;申报正高职高级统计师的,所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被各级党政领导批示并采用后,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达5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效益达100万元以上;申报正高职高级会计师的,直接主持、承担的会计分析报告,创

造直接经济效益达10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效益达200万元以上;申报正高职高级审计师的,须主持过重大经济案件审计工作(或担任主审),审计结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成为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挽回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上。

2、副高级职称

学历与资历:(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任中级职务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8年以上,且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且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的,本科毕业后需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且累计专业工作年限需达到10年以上;(5)卫生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大专毕业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25年以上,且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6)教练、技校实习指导教师、实验专业及艺术系列中的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美术创作、文学创作、初中学校教师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且取得专科学历后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7)艺术系列中的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中专学历后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理论水平、工作能力:①要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②能吸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新的理论,并应用于本职业务工作;③能解决业务技术中的重大问题;④熟悉本专业的有关法规;⑤任现职以来,在省以上专业杂志、报纸上发表(或省以上学术会上交流、或省以上业务部门、学术组织评奖)的第

一作者的本专业论文三篇(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只需提供二篇);有正式著作出版的,只要求提供一篇论文。教师获得的县以上优质课奖一次及其以上可作一篇论文对待。

业绩与成果:要有一项本专业县级以上获奖项目、表彰。 3、中级职称

学历:小学教师、实验、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护理等专业要求具备中专以上学历,高中以上学校教师、新闻(记者、编辑)、出版(编辑)、文博、社研等专业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其他专业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资历:①博士研究生毕业;②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③获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且任助理级职务3年以上;④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且任助理级职务4年(小学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⑤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且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⑥只要求中专学历的,从事本专业工作11年(护理专业为15年)以上,且任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⑦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上述学历的,专业工作年限和取得达标学历后任助理级职务时间要相应达到上述要求。

理论水平、工作能力:要求有较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是单位的业务骨干;能独立开展业务技术工作,能解决重要的技术问题,能指导初级人员工作;能撰写出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或专著,提供一篇任现职以来在县以上专业刊物、专业报纸上发表(或县以上学术会上交流,或县以上业务部门、学术组

织评奖)的第一作者的本专业论文一篇;教师获得优质课奖的,提供一篇未发表的论文;乡(镇)村小学教师和乡(镇)初中学校45周岁以上的教师以及量化评审的人员,可只提供一篇未发表的论文。

业绩与成果:要有一项工作获得明显成效,或有主持过业务工作的经历。

4、初级职称 (1)学历与资历

助理级职称:①硕士研究生毕业;②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③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且任员级职务2年以上;④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6年,且任员级职务4—5年以上;⑤实验及艺术系列中的高中学历人员,需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且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⑥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等专业中的初中学历人员,需从事本专业工作12年以上,且任员级职务5年以上。

员级职称:①大专毕业;②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③实验及艺术系列中的高中学历人员,需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④艺术系列中从事演员、演奏员、舞台技术专业中的初中学历人员,需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

(2)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要有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指导下,能完成本岗位的业务技术工作。

(四)破格申报中、高级职称的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中高级职称的条件为:业绩、成果

要显著,要达到各专业系列所规定的条件;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评定为优秀等次;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及继续教育仍需达到规定的要求。

(五)中学教师申报高、中级职称的学历条件

1、高中学校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按“大文、大理”划分。

2、初中学校教师:第一学历为普通专科学历的,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符;职后取得的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必须相同或相近,专业按“大文、大理”划分。

3、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学历,不能申报中学教师系列职称。 4、党校学历申报职称,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必须相同。 四、有关具体政策要求

(一)控制申报总量。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改革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空缺数内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1、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申报评审高、中级职称要从严控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也要在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申报,申报前到同级政府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岗位职数,并核发《湖北省2012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单》或《恩施州2012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单》。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职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晋升该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要申报的,须经省、州职改办批准,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机关、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人员可由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推荐,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2、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

州职改办批准可以申报高、中级职称。

(二)中央、省属在州单位申报办法。原则上垂直申报,需要委托当地政府人社职改部门受理的,须经由当地中央、省属单位上级部门提供委托函。

(三)非公经济组织、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社会流动人才申报评审职称,与其他系列的职称申报评审在同等条件下同步申报。各人事代理机构不得扩大范围受理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材料。

(四)毕业以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符合中级职务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因故没有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的,今年仍可以先评后考,但必须在2013年前参加考试,并申请州职改办行文审批。从2013年起,不再执行先评后考政策。

(五)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申报正高职高级师职称、只在企业范围开展,重点是服务于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不准申报。

(六)严格控制破格申报。原则上不允许破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因业绩突出而要求学历破格申报高、中级职称的,必须经省、州职改办审查批准,人数控制在同级别申报数的10%以内。

(七)严格控制转评(同级转评或转评晋升)。原则上只允许相近专业间转评。同级转评不占岗位职数。转评人员必须符合拟转评职务的条件,且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并按职称管理权限报政府人社职改部门审批。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

以上,任现职级满6年的,也可直接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八)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双肩挑”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的级别,不允许超过本单位设臵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级别,也不得申报评审未设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九)小学教师暂不允许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十)坚持申报材料和评审结果的“双公示”制度、诚信承诺制度。各单位必须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成果等材料在单位公示7天,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公示证明。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件等材料真实准确。凡有违相关规定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十一)为适应量化评审的需要,单位对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员,要做出鉴定意见,具体要求按量化评审办法(恩州职改办[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参加全国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等专业考试取得的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应在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聘任。

(十三)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可不占岗位职数,政府人社职改部门要认真核准编制和身份后发给《评审单》,单位申报时要提供政府人社部门签章的《恩施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表》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审批表》复印件。

(十四)控制评审通过率。为保证评审质量,各评委会要

严格控制职称评审通过率,副高控制在70%-80%以内,中级控制在80%-85%以内。

(十五)外语、计算机和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有效期 1、2004年4月16日以后,参加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的,方可申报晋升上一级职务。属政策性降分,并明确为当年有效的,过期无效。晋升卫生副高、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2010、2011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2012年参加水平能力测试有成绩记载的,今年参加评审有效。其他系列省各高评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经批准试行量化评审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成绩,按《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试行意见》规定进入评审和量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六)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对象及证书有效期。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参加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

①工作地在县(市)城区外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连续时间满3年的人员。

②在野外及艰苦环境下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路桥、冶金、建筑专业技术工作,连续时间满3年的人员。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不纳入应知应会培训范围。

2、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申报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有效。

(十七)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对医

学院校、高职院校、技工学校等单位的“双师型”人才,在确定其主岗位后,同级转评其他系列(专业)或申报晋升主岗位以外的其他系列(专业)职称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

(十八)在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从事档案、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可以直接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下一级职务任职年限的限制。未参加外语、计算机统一考试的,可以先评后考。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衡量其水平能力的依据,不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十九)机关公务员、转业军官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评审职称,只要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和政府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同意,3年内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基础职称的限制,比照同资历人员,按破格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十)卫生系列考试与评审取得资格的衔接问题。2003年—2004年期间州以下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05年—2009年期间县(不含县)以下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09年12月8日以后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取得的资格,在州内有效,可在全州范围内报考上一级别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此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评审取得的卫生系列任职资格,在州内聘任有效,参加上一级资格报考和评审时,需同时提供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二十一)年度考核时间计算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

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2、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五、评审形式

(一)量化评审。2012年省设在我州的两个高级评委会、我州的全部中、初级评委会全部试行量化评审。

(二)特殊评审。符合特殊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鄂职改字[2005]2号文件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时间安排

201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时间安排:

1、中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时间安排按恩施州职改办[2012]5号文件要求执行。

2、7月10—30日为州职改办受理职称评审材料时间,超过时限申报的,概不受理;

3、10月底前完成全年职称评审工作。 七、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1、《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2、《综合一览表》:州评对象3份;省评对象25份(使用《湖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后打印)。

3、《湖北省2012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单》或《恩施州2012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单》

1份。

4、《单位公示证明》和《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鉴定表》1份。

5、《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6、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有职后学历的须同时提供)。 7、现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未作要求的不报)复印件各1份。

8、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9、外语合格证或免试证复印件1份。 10、计算机合格证或免试证复印件1份。 11、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 12、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13、2010、2011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 14、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15、任现职以来的奖励、表彰证书复印件各1份。 16、任现职以来的著作、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均复印)各1份。

17、能反应本人现任职以来工作业绩的其它材料1份(如教师的任教课时)。

18、破格晋升人员,填《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1份。 19、转评人员,填《非本专业技术职称转评、晋升本专业技术职称审批表》1份。

2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见附件3)。

21、申报人员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2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相关文书文本、表格可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网址:http://www.es12333.com/

(二)要求

1、所有证件材料都要提供原件,材料与原件分别装入材料袋。

2、所有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可靠。

3、表格填写要清晰、规范、准确、不留空栏。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申报人员自己负责。

4、《评审表》不准复印,《评审表》上要贴照片。 5、申报材料,由本人整理装订成册(按“内容”的4—17的顺序装订,1、2、3、18、19、20等六项不装订)。

6、省评对象的《综合一览表》要同时报纸质表格和电子版。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要报电子版和纸质名册。

8、省高评委会办公室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整理材料,具体要求请关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评定”栏目。

9、报送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的申报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范本、单位公示证明范本,请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评定”栏目,鄂职改办[2011]8号文件中下载相关内容。

八、收费标准

根据鄂财综发[2011]32号、鄂价费[2001]302号文件规定,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300元;中级职称200元;初级职称80元。

九、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州直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要早布臵,早启动,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2、各县市人社职改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要把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宣传到各行业、各单位、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特别要注重对企业单位的政策宣传,部署工作的文件,要发到规模以上企业。

3、坚持政策,坚持条件,确保质量。各县市、州直各单位应坚持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按规定程序逐级推荐。

4、加强纪律,顾全大局。全州上下要统一思想、步调一致、紧密联系、密切配合,确保2012年全州职称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恩施州职称改革工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q2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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