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物权法之拾得遗失物制度

更新时间:2023-05-07 11:4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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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物权法之拾得遗失物制度

05春法学专科谢钦钦

一、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拾得遗失物制度的规定

(一)拾得遗失物的构成要件

物品的遗失和拾得,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的遗失物而加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根据学界通说,确定一个法律事实是否构成拾得遗失物,必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标的物为遗失物

(1)遗失物应为动产;(2)遗失物为占有人非基于自身意思而丧失占有的动产。也就是说遗失物首先是有主物,其次是占有人丧失了该物的占有,再次占有人丧失非出自占有人的片自身意思。(3)该遗失物须为现时无人占有的动产。

对于饲养动物是否为遗失物,目前理论界存在肯定与否定之说,也有的持折衷说。而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将遗失物与失散的饲养动物并列,表明失散的饲养动物不属于遗失物。

2、应有拾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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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拾得是指发现并占有遗失物,拾得人不但是发现了遗

失物而必须是拾得占有。

(二)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果

根据我国物权法,一旦一个行为构成拾得遗失物,它在法律上就发生以下权利义务的效果:

1、拾得人的义务

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或送交有关部门;有关机关通知或公告招领,6个月无人认领,该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国家。如果拾得人或有关机关在保存遗失物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遗失物毁损,应当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2、拾得人的权利

拾得人将遗失物返还给失主的,有权请求失主返还管理的必要费用;如果失主在丢失物品之后有发布悬赏广告,拾得人可以请求失主支付失主所承诺的报酬,失主如不履行承诺,拾得人可以留置遗失物。如果失主没有发布悬赏广告,拾得人则没有报酬请求的权利,

3、拾得人拒为已有的法律后果

如果拾得人没有将遗失物交还失主或交给有关部门,失主

既可以依据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请求归还。由于拾得人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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