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厂办大集体改革取得成功

更新时间:2024-07-08 19:0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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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厂办大集体改革取得成功?

――中电瑞华咨询公司的专家观点和咨询服务介绍 201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18号文”), 明确要求用3-5年的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作为一个特殊的企业群体,厂办大集体普遍存在产权归属不清、管理机制不活、职工收入偏低、严重依赖主办企业、市场竞争力弱等突出问题,亟须推进系统的体制、机制变革。 随着国家出台改革支持力度很大的18号文(如:该政策文件明确,厂办大集体净资产不足以安置职工的,中央财政补贴比例最高达100%;厂办大集体长期使用的主办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无偿划拨给厂办大集体,也可用于安置职工。),改革资金缺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厂办大集体迎来了很好的改革时机。

厂办大集体改革是一项兼具政策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的系统性工程,如果缺乏周密的策划、创新的思路、稳妥的实施,将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甚至可能留下改革后遗症。针对改革涉及的诸多方面关键性问题,中电瑞华咨询公司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丰富经验,全新开发出独到、系统的咨询体系,能够确保改革取得真正的成功。如果您对如何推进改革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0531-89169793。

★七大关键性问题的解决思路

基于多年从事企业改制重组咨询的成功经验,中电瑞华咨询公司梳理出厂办大集体改革的七大关键性问题,并设计了系统性的解决思路:(说明:以下思路不适用于准备实施清算关闭或依法破产的厂办大集体)

1、改革的理念定位。主持改制的团队应该出以公心,要把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放到首要位置予以考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重组、改制的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依法合规操作,不留改革后遗症。核心经营团队、技术和管理骨干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通过改制,应建立企业与关键岗位人员之间紧密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权架构,解决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和约束问题。

类似于国企改制,厂办大集体改制工作的“可逆成本”很高,一旦改制方案付之实施,再想逆转或调整,都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厂办大集体有必要选择与专业的改制咨询公司合作,借鉴成功的改革经验,既要为改制后企业建立一个长期发展的体制、机制平台,又要推动职工观念的转变与企业战略转型。

2、改制模式的选取。改制模式一般包括整体改制、分立改制、分拆改制、联合改制等。为了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整合有效资源提升整体竞争力,大多数厂办大集体适宜采取整体改制或分立改制模式。另外,改制要改彻底,务必实行“双置换”(即:集体产权置换,职工身份置换),彻底解决产权归属不清、职工身份置换等根本性问题,以避免改革走“回头路”。

3、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妥善解决涉及群体性利益的历史遗留问题是改制顺利推进的前提。改制工作启动后,企业应组织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逐一做好应对预案;改制方案的设计,应综合平衡主业身份职工、大集体职工、内退职工、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临时用工等不同群体的合理利益诉求,减少改制实施工作的阻力。

4、股权结构设计与职工股权管理。改制后企业的股权结构设计,是关系改制能否取得良好成效的关键环节之一。一方面,大多数厂办大集体适宜实施职工持股,但绝对不可为了回避分歧和矛盾,搞大锅饭式的全员平均持股,而应建立向核心管理和技术骨干倾斜、相对集中的职工持股结构;另一方面,在客观条件具备时,可引入具有较强互补性、市场或管理资源丰富、真正关注公司长远利益的战略投资者,从而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促

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在企业内部利益关系复杂、职工股权分配存在较大争议时,可考虑建立一套涵盖历史贡献、岗位职责、技术含量、未来贡献等纬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对现有人员进行定性与定量的评价,并将评分结果与持股人员的范围界定、数量确定等问题挂钩。另外,对于职工股权的代持、转让、变更、分红、继承等问题都应给出系统性的操作方案,并建立职工股权的流动机制和激励机制,以真正发挥职工持股这一个重要制度资源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

5、平稳有序推进改革,依法妥善安置职工。为了赢得绝大多数职工的支持,确保改革过程平稳有序,可综合实施以下系统性举措:

(1)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主办单位对改制的支持,成立由各方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改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改制宣传动员、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置、职工安置、处置突发事件及维护稳定等事项。

(2)系统筹划面向广大职工的宣传引导工作(如:培训改制宣传队伍;适时召开改制动员会、方案宣讲会;印发《改制方案问答》等宣传资料;建立职工思想动态定期报告制度;印发《改制焦点解答》,全面解答职工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点对点解答职工的个性化问题等),全方位宣传改制目的意义、改制方案、发展前景等,营造理解改制、支持改制、参与改制的良好氛围。

(3)严格执行表决和审批程序,并以公开、透明的操作方式消除可能的质疑。按照国家关于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改制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均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上述方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改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得到书面批复后方可启动改制实施工作。为确保职工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改制企业可增补内退职工代表、退二线职工代表进入职代会;为确保职代会审议过程的公正性,改制企业还可聘请公证机构全程监督职代会会议。

(4)创造性地开展职工安置工作,力争实现多方共赢的理想局面。第一,结合不同职工群体的差异化利益诉求,创新设计多个可选的安置方式;第二,通过改制后企业的组织结构优化,为骨干员工搭建广阔的事业发展平台和良好的事业预期,防止骨干员工流失;第三,通过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办法,解决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和约束问题,提升企业凝聚力;第四,在国家法规政策框架下,尽量为职工争取较高的安置标准(如:经济补偿金、内退职工的生活费、社保费补缴等);第五,在客观条件具备时,选择发展性减员(即:通过企业发展来增加工作岗位,逐步消化富余人员),而不是简单的减人增效。 6、建立健全改制后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股份制公司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只有建立现代意义上的、适应内外部环境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主要涉及:明确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权限以及议事规则,并从组织上予以保证;建立健全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构建规范的授权、沟通、考核和激励机制。 7、新型战略合作关系的构建与企业战略规划。主办企业与改制企业构建新型战略合作关系,是改制成功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厂办大集体与主办企业一直存在业务、人员上的双关联,保持互利互惠的业务合作关系对双方都有利,也是主办企业应承担的责任。改制企业应积极争取与主办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起市场化原则指导下的新型战略合作关系,主办企业在市场、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继续大力支持改制企业发展。在稳步推进企业改制的同时,有必要同步开展前瞻性的企业战略规划工作,制定产业发展战略以及配套的行动方案,明确近期发展目标,增强职工对企业改制后持续发展的信心。 (注:最优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不是闭门造车或者复制成功咨询案例的结果,而是需要经过现场调研、职工访谈、方案设计、方案论证等规范流程,在对企业现状和关键性问题有深入把握的基础上进行设计。因此,上述建议性的思路可能并不完全适用于所有厂办大集体,在具体的改制实践中,需要基于调研分析报告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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