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学生处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4-03-06 13:20: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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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学生处理办法(试行)

为了做好德育工作,加强校风建设,严格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使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视其情节严重、影响大小、认识态度,给予通报批评、劳动教育及书面处分。书面处分包括:(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留校察看(六)、劝其退学。

二、书面处分以一年为限,受书面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按期解除处分,有突出先进事迹者,可提前解除处分。撤消处分由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字同意,报德育处撤消。经教育不改或处分期间再犯错误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三、扰乱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破坏安定团结,组织煽动闹事等。 1.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四、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五、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者视其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旷课累计达15节者,给予警告处分; 2.旷课累计达3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

3.旷课累计达50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旷课累计达72节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六、对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者,给予以下处分。

1.策划者:① 策划他人打架造成后果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② 后果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分。

2.打架:①动手打人者,给予警告处分;②致他人轻伤者,给予警告或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③致他人伤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自负一起后果,学校给予劝其退学处分;④打架事件已终止,事后报复打人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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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现场事态恶化,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4.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并使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5.故意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者:①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② 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6.在打架过程中,持械打人者,视后果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分。

7.以侮辱、殴打教师或工作人员(含执行公务的学生干部)者,加重一级处分。

8.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触犯刑事者,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七、对偷盗及骗取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1.作案价值在50元以下(不含5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 2.作案价值在50元以上(不含50元)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或劝其退学处分;

3对小偷小摸屡教不改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4.经保卫或公安部门确认盗窃者,虽未窃得财物,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处分或留校察看处分。

八、对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赔偿外,还给予以下处分:

1.赔偿金额在20元以上5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赔偿金额在50元以上(含50元)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分;

九、凡有敲诈、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侵犯他人权利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或劝其退学处分。

十、凡赌博者,收缴所有赌资代管至家长领回,并视其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直到劝其退学处分。

十一、违反校纪,酗酒吸烟者: 1.酗酒者,给予警告处分;

2.因酗酒引起打架、吵架、并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记过处分。 3.因酗酒造成特别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劝其退学处分。 4.凡在校园内吸烟被值日老师抓获一次者,采用从事学校公益劳动处分,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二、凡发现有恋爱行为,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劝其退学处分,若有非法与异性同居者,一律予劝其退学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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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男生留长发、异发、戴耳环等饰物、女生染发、穿奇装异服等,经劝说无悔改者,给予警告处分;

十四、不服从学校和教师管理者;

1.不服从管教、顶撞师长,态度蛮横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2.不服从管教、辱骂师长,造成恶劣影响,劝其退学处分。

十五、本办法没有列举到的,视错误性质,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错态度照本办法给予一定的处分。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1.认错态度不好的。

2.对检举人、证人威胁后打击报复的。 3.屡教不改后第二次违纪处分的。

十七、凡本校学生向校内学生收取保护费或变相收取保护费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留校察看(六)、劝其退学处分。

十八、受书面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间,德育量化定性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三好学生” 、“优秀干部” 、的评选,不得享受奖学金、特困生补助等待遇。毕业前未能撤消处分者,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十九、对学生作出纪律处分,留校察看以下(含留校察看),由德育处审批;劝其退学处分由学校行政班子研究决定。

二十、对学生的处理,做到依据准确,处分恰当,对于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待错误事实,检查认真深刻,有悔改决心者,可酌情从宽处理,处理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请、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二十一、受处分学生,处分决定存入学生档案,以学校审查后可撤消处分,其处分决定从学生档案中抽出,存放学校文书档案中。表现显著进步者,可提前撤消处分,对表现差者,给予处分升级直至给予劝其退学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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