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育人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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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院2009~2010年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的评比工作,根据《*****“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名称

凡在学院教学、管理以及服务岗位上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由学院分别授予“教书育人先进教师”、“管理育人先进工作者”和“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称号,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由学院授予“‘三育人’先进集体”称号。

二、评选范围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

1.教书育人先进教师:在全体教师和实验实习教学人员中评选。 2.管理育人先进工作者:在党、政、工、团各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管理干部中评选。

3.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在教务处、学生处、基建后勤处、保卫处、图书馆等部门的全体人员以及在其他教辅单位或从事学生服务性工作的职工中评选。

(二)“三育人”先进集体:在各系(部)、处室、教辅等部门中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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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单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各项工作业绩突出; 2.风气正,成果多,研究气氛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能够以学生为本,工作作风群众反映良好;

4.领导和教职工有较高的育人意识,并经常研究育人工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开展育人活动;单位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所管学生对学院无任何负面影响;

5.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勇于探索和实践,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并取得成功经验,所管学生或管理人员得到过相关奖励较多;

6.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凝聚力,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学院及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得院级以上相关奖励较多。 (二)先进个人

1.“教书育人先进教师”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 (2)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解决学生问题,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方面成绩显著。 (3)出色地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学生考评优良率在90%以上,深受学生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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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学院建设,维护集体荣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学院及各级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获得院级以上相关奖励。

(5)担任过一届班主任并获得相关奖励,或在院级(含党政工)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得相关奖励,或组织学生参加院级(党、政、工、团)以上各类竞赛获得相关奖励。

2.“管理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 (2)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廉洁奉献,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为教学、学生服务的思想,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工作作风得到好评。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效率高,在本职岗位上参加各类竞赛或评比中获得院级以上(含党、政、工)奖励。

(5)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学院建设,维护集体荣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学院及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获得院级以上相关奖励。

3.“服务育人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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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 (2)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在为教学服务和为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本职岗位上参加各类竞赛或评比中获得院级以上(含党、政、工)奖励。

(3)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搞不正之风。

(4)服务态度端正,待学生热情、耐心,办事合情合理,工作积极主动,工作作风得到学生好评。

(5)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学院建设,维护集体荣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学院及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获得院级以上相关奖励。

四、评选组织及名额

1.以系(部)、机关、后勤等党总支部(直属支部)为评选单位。各评选单位的评选工作要在各党总支部(直属支部)的领导下进行,由评选单位党、政、工、团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评选小组。

2. 2009~2010年度全院计划评选“三育人”先进教师20名、先进管理工作者10名、先进服务工作者10名,“三育人”先进集体4个(系部2个、管理服务部门2个),在此基础上再评选出教育工作标兵2名、管理工作标兵1名、服务工作标兵1名。

3.先进集体评选。各评选单位在各部门“三育人”工作总结和评比的基础上,经过民主评议和集体讨论等方式,向学院推荐1个先进集体,要认真填写好《*****“三育人”先进集体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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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先进个人的评选。各评选单位要严格按照“三育人”评比条件,结合近两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和个人实际工作情况,经过民主评议和集体讨论等方式,按教职工总数的8%推荐先进个人,并推荐1名标兵。被推荐人应如实填写《*****“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提供相关评审材料。

五、评选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评选作为推动“三育人”活动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三育人”活动的开展,在活动中发现和培养典型。

2.评选活动要以近两年来开展的“三育人”活动(教学比武、技能大赛、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案评比等)中取得的实际效果为依据,以评选条件为标准,在广泛征求教职工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层层选拔。

3.向学院推选的人选和集体,评选单位要附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教职工和学生民主评议汇总材料(评议者不少于25个)。

4.推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实事求是的写出事迹材料,主要突出“三育人”特色和典型事迹,并报送院“三育人”工作办公室(办公楼421室)。

六、表彰及奖励办法

1.对评选出的“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利用院报、校园网和宣传窗等渠道进行宣传,号召全体教职工学习。

2.“三育人”工作列入各部门、各系(部)的年度考核范围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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