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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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表

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5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15 浇筑部位:垫层 出车时间: 19 时 2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9 时 3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9 时 2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9 时 3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08 月 16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66 累计方量(m3): 66 检验批次:9 运送车号: 3 方量(m3):8.0 坍落度(mm) 第一次:151 第二次:152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21.5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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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5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底板及基础 出车时间: 14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4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4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4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09 月 1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152 累计方量(m3): 152 检验批次:18 运送车号: 13 方量(m3):10 坍落度(mm) 第一次:150 第二次:150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1.1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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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5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地下室剪力墙及柱 出车时间: 14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4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4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4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09 月 11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50 累计方量(m3): 50 检验批次:5 运送车号: 11 方量(m3):10 坍落度(mm) 第一次:151 第二次:150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5.3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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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5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地下室层梁板梯 出车时间: 14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4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4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4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09 月 22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80 累计方量(m3): 80 检验批次:9 运送车号: 10 方量(m3):10 坍落度(mm) 第一次:148 第二次:148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41.6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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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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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5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一层梁板梯 出车时间: 19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9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9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9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0 月 2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80 累计方量(m3): 80 检验批次:9 运送车号: 5 方量(m3):8 坍落度(mm) 第一次:148 第二次:148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40.3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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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5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二层柱 出车时间: 15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5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5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5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0 月 9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10 累计方量(m3): 10 检验批次:2 运送车号: 12 方量(m3):5 坍落度(mm) 第一次:148 第二次:150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47.1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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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5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二层梁板 出车时间: 14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4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4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4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0 月 15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75 累计方量(m3): 75 检验批次:8 运送车号: 8 方量(m3):10 坍落度(mm) 第一次:146 第二次:148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3.4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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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5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屋面柱梁板 出车时间: 8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8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8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8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1 月 3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70 累计方量(m3): 70 检验批次:8 运送车号: 3 方量(m3):8 坍落度(mm) 第一次:146 第二次:148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1.3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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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7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15 浇筑部位:垫层 出车时间: 18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8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8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8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08 月 16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66 累计方量(m3): 66 检验批次:7 运送车号: 8 方量(m3):10 坍落度(mm) 第一次:148 第二次:150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20.6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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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7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底板及基础 出车时间: 14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4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4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4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09 月 4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150 累计方量(m3): 150 检验批次:19 运送车号: 4 方量(m3):10 坍落度(mm) 第一次:148 第二次:150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0.7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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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7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地下室剪力墙及柱 出车时间: 8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8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8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8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09 月 17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45 累计方量(m3): 45 检验批次:5 运送车号: 4283 方量(m3):8 坍落度(mm) 第一次:148 第二次:151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3.4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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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7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地下室层梁板梯 出车时间: 18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8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8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8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09 月 25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80 累计方量(m3): 80 检验批次:10 运送车号: 7 方量(m3):8 坍落度(mm) 第一次:145 第二次:146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8.7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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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7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一层柱 出车时间: 14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4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4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4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0 月 3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15 累计方量(m3): 15 检验批次:2 运送车号: 6 方量(m3):8 坍落度(mm) 第一次:150 第二次:150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42.4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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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7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一层梁板梯 出车时间: 8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8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8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8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0 月 10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80 累计方量(m3): 80 检验批次:8 运送车号: 3 方量(m3):8 坍落度(mm) 第一次:146 第二次:146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6.5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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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7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二层柱 出车时间: 14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4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4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4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0 月 16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10 累计方量(m3): 10 检验批次:2 运送车号: 6 方量(m3):5 坍落度(mm) 第一次:147 第二次:149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0.5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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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7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二层梁板 出车时间: 14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4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4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4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0 月 21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70 累计方量(m3): 70 检验批次:9 运送车号: 5 方量(m3):8 坍落度(mm) 第一次:148 第二次:149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6.1·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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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7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屋面柱梁板 出车时间: 8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8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8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8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1 月 8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70 累计方量(m3): 70 检验批次:8 运送车号: 4 方量(m3):8 坍落度(mm) 第一次:150 第二次:149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4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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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9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15 浇筑部位:垫层 出车时间: 18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8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8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8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08 月 17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66 累计方量(m3): 66 检验批次:8 运送车号: 2 方量(m3):8 坍落度(mm) 第一次:144 第二次:146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20.7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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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9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底板及基础 出车时间: 8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8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8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8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09 月 9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158 累计方量(m3): 158 检验批次:18 运送车号: 8 方量(m3):10 坍落度(mm) 第一次:146 第二次:144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29.3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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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9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地下室剪力墙及柱 出车时间: 19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9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9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9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09 月 21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45 累计方量(m3): 45 检验批次:5 运送车号: 4283 方量(m3):8 坍落度(mm) 第一次:150 第二次:151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40.1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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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9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地下室层梁板梯 出车时间: 18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8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8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8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09 月 28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80 累计方量(m3): 80 检验批次:8 运送车号: 10 方量(m3):10 坍落度(mm) 第一次:148 第二次:147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9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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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9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一层柱 出车时间: 16 时 00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6 时 10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6 时 01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6 时 06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0 月 3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3 累计方量(m3): 3 检验批次:1 运送车号: 1 方量(m3):3 坍落度(mm) 第一次:152 第二次:154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7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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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9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一层梁板梯 出车时间: 19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9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9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9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0 月 8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75 累计方量(m3): 75 检验批次:8 运送车号: 4283 方量(m3):8 坍落度(mm) 第一次:147 第二次:147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41.6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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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9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二层柱 出车时间: 16 时 20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6 时 30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6 时 21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6 时 26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0 月 11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10 累计方量(m3): 10 检验批次:2 运送车号: 11 方量(m3):5 坍落度(mm) 第一次:149 第二次:148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6.8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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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9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二层梁板 出车时间: 11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1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1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1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0 月 18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70 累计方量(m3): 70 检验批次:9 运送车号: 6 方量(m3):10 坍落度(mm) 第一次:152 第二次:154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0.1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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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记录表

鲁JJ—060 需方:闽建公司烟台分公司 供方:烟台澳得利商品砼公司 建设单位:烟台天马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烟台市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天马相城居住区一期39楼 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黄河路以北古现十五路以东) 混凝土标识: C30 浇筑部位:屋面柱梁板 出车时间: 11 时 05 分 车辆到达时间: 11 时 15 分 试样采取时间: 11 时 06 分 取样结束时间: 11 时 11 分 交货地点检验项目:坍落度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泰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检验日期: 2006 年 11 月 1 日 执行标准:GB50204.GB/T14902.GB/T50080 代表方量(m3): 70 累计方量(m3): 70 检验批次:8 运送车号: 441 方量(m3):10 坍落度(mm) 第一次:152 第二次:154 含气量(%) / 其他项目( ) / 结论: 合 格 #混凝土试件尺寸(mm)150×150×150 成型组数: 2 养护地点:标养室、工地现场 混凝土试件(抗压)检验 承担检验单位: 烟台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送(取)样人:张 军 委托编号: 06178 试件编号: 执行标准:GB/T50081.GBJ107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 35.9 Mpa 注:1.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委托供需双方认可 的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 2.强度、坍落度及含气量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 3.交货检验的试验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15天内通知供方。 4.进行预拌混凝土取样及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5.此表与混凝土强度报告一式三份,即:供需双方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需方代表人: 监理(建设)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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