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中共河北省阜城县

更新时间:2024-04-16 22:1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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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中共河北省阜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张林岗

为在全县树立凭德才、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我县从去年开始,探索推行了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制度,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注入新的实践内涵,得到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的认可,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树立凭德才、靠实绩用干部的导向,探索实行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制度

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是我们必须坚持的选人用人导向,如何真正让那些肯实干、用实劲、有实绩的干部脱颖而出、得到重用,是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为此,我县从2003年开始,在全市率先实行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将拟提任干部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受到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好评。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关注程度逐步增强,对“县委选什么样的干部,选任过程中应向群众公示什么,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说服力”产生了一定共识,客观上要求县委真正将那些“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同时,落实好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绿色生态城建设、新民居建设”等重项工作任务,也迫切需要选用那些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县委组织部从深度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尊重干部群众意愿,结合《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认真总结完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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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此基础上,深入探讨实现干部“阳光政绩”的有效办法,经反复酝酿讨论后,决定从去年年初开始,探索推行了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制度,确保为重项工作落实选好班子配好干部。

二、充实改进任前公示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制度

抓好干部任前实绩公示,重点是要进一步细化公示内容、拓展公示形式、明确公示时限,力求实现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充分总结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成功经验,研究制订了《阜城县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实绩公示暂行办法》,对实绩公示工作作出详细、科学的规定。一是明确公示内容。按照“条目式、要点式、数据式”格式,主要公示拟提任干部业务分工、职责目标完成、重项工作中突出表现及近三年实绩考核等方面情况,公示材料是在梳理汇总考察组了解掌握的工作实绩及所在单位党组织评价意见基础上形成的,所有公示信息经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委组织部审核把关。二是明确公示形式。在县委常委会通过任用决定后,我们采取向参加民主推荐会人员发放公示通知、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实绩公示信息、在县党建网开辟公示专栏等形式,集中公示拟提任干部工作实绩,切实扩大公示覆盖面,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对在本单位工作不足一年的,还专门向拟提任对象原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公示通知。三是明确公示时限。干部实绩公示与工作简历公示同步进行,期限为七个工作日。

三、有效激发广大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切实提高选人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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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度

实践证明,通过推行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全县广大干部思进思上思发展的意识更加浓厚,干事创业热情空前高涨。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得到提拔重用,差额落选的干部在竞争中看到了差距、找到了不足、明确了方向。同时,推行干部任前实绩公示,不仅可以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更能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一是提高了党员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县委在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拟任干部的工作“实底”亮给群众,让群众把好选用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此项举措受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欢迎和认可,形成了“干部实绩怎么样、全靠群众来评判”的社会氛围,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满意度明显提升。二是激发了干部服务全县重项工作的激情。实绩公示制度将拟提任对象为重项工作“出了哪些力”、“做了哪些事”、“干得怎么样”以简洁的语言、具体的数据摆在群众眼前,有效提供了一个“用事实说话”的平台。三是形成了科学的干部实绩认定办法。在实行干部任前实绩公示制过程中,我们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以“单位推荐、群众评议、实地考核、组织认定”为主要方式的实绩认定办法。四是确保了干部工作实绩的真实性。以往干部在总结工作情况时不同程度存在着报喜不报忧、一绩多报,甚至虚报政绩现象,实行干部实绩公示制后,让干部政绩“大白于社会”,使个别善于虚报浮夸的干部“不能钻空子,不敢乱表功”,真正让“干部实绩”反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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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我们的做法得到中央组织部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中组部《组工通讯》、《组工信息》、《中国组织人事报》等刊用推广。

联系电话:138338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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