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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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第一节 总 则

第1条 每台发电机,应按厂内规定次序进行编号。并将序号明显地标明在发电机的外壳

上,并与开关柜、配电盘和保护盘的编号相对应。

第2条 每台发电机,必须按其容量的大小,装设适当的测量仪表和继电保护装置。

第3条 每台发电机应设有信号盘,信号盘上应有声、光信号和文字标志,作为控制室值

班人员和主机室人员之间的联系使用。

传送给主机室的信号:①“注意”;②“发电机已合闸”;③“发电机已解列”;④“增加负荷”;⑤“减少负荷”。

传送给主控室的信号:①“注意”;②“机组危险”;③“运转正常”。

有不少小型水电站,主机室和控制室没有明显分开,而且机电运行工,也没有明显的分工,像这样的电厂就没有必要装设联系信号。

第4条 发电厂的主机室和主控室都应有灭火装置。

第5条 每台发电机都应有自己的技术档案,其内容为:

(1)发电机安装、维护说明书及随机供给的技术条件和产品图纸;

(2)安装、试验、交接和验收记录;

(3)历次大、小修的项目记录和验收记录;

(4)一切预防性试验及继电保护校验报告;

(5)发电机各测量仪表的试验记录;

(6)有关发电机的运行、事故及处理记录。

第6条 当发电机长期处于备用状态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绕组受潮,并保持绕组温

度不低于0℃。

第7条 每台发电机应有适当的备品、备件,一切备品应存放在仓库中。绕组和绝缘材料

等绝缘备品,应存放在干燥而温暖的室内,以防潮气进入绕组而受潮。并应安放

整齐,以防变形。

第二节 发电机正常运行

一、发电机正常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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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第8条 发电机按制造厂铭牌规定可长期连续运行。

第9条 自然空气冷却的发电机,周围空气应清洁、干燥、无酸性气体,避免灰尘进入,

并保证有足够的冷却风量。周围冷却空气应不低于0℃,不能超过40℃。

第10条 发电机定子绕组、转子绕组的最大允许温度,如制造厂家无明确规定,则定子绕

组温度不得超过105℃,转子绕组温度最高不得超过130℃。同时,铁心的温度不

得高于绕组的温度。

第11条 为使B级绝缘的发电机能在较好的条件下工作,当发电机不带全负荷运行时,最

好定子绕组温度在60~80℃之间。

第12条 发电机投入运行后,未做温升试验,如无异状现象,即可按发电机的铭牌数据带

负荷。

在未做特殊的温升试验以前,发电机不允许超过铭牌规定的额定数据运行,也不允许无根据地限制容量。

第13条 发电机运行中电压的变动范围,在发电机输出功率不变的原则下,为额定值的±5

%以内,最高不得大于额定值的110%,此时励磁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最低运

行电压根据系统稳定要求确定,一般不应低于额定值的90%,此时定子电流仍不

应超过额定值的105%。

第14条 频率变动范围不超过±0.5Hz时,发电机可按额定容量运行。

第15条 发电机的功率因数一般不应超过迟相的0.95,如在自动励磁装置投入的情况下,

允许短时间将功率因数提高到“1”运行,但不允许功率因数超前运行,当功率因

数低于0.8时,应注意不使转子电流高于允许值。同时定子电流也不应高于允许

值。

第16条 在额定负荷下,发电机三相不平衡电流之差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的20%。同时任何

一相电流不得大于额定值。

二、发电机的起动、并列、增荷和停机

第17条 备用中的发电机组及其全部附属设备必须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随时能立即起动。

第18条 正常开停机操作,应接到调度命令后在值班长领导下进行。

第19条 机组在大修或小修后,应经过验收合格,方能投入运行。验收应有主管生产领导、

技术人员、检修人员、值班人员四方代表人员参加。

验收前应将全部工作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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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条 验收项目如下:

(1)拆除接地线、标示牌、遮栏等,全部设备上无人工作,无杂物及工具遗漏;

(2)发电机的定子绕组、转子回路的绝缘电阻应满足要求;

(3)配电盘、开关柜各部件正常,各操作、控制开关位置正确;

(4)直流电源正常,各声、光信号完整无缺;

(5)励磁回路正常,磁场变阻器应在最大位置;

(6)应无妨碍正常开机的杂物;

(7)顶起转子使推力轴承形成油膜(立轴机组)。

第21条 发电机开始转动后,即认为发电机及其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任何人不准在这

些回路上做任何工作。

第22条 当发电机的转速达额定转速的1/2左右时,电气值班员应检查滑环和整流子上的

电刷振动和接触情况及机组各部件声响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查清原因并加以

消除。

第23条 当机组转速基本达到额定值以后,合上励磁开关并调节磁场变阻器开始升压。

对晶闸管励磁发电机的运行操作,应按厂家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

第24条 在升压过程中应注意:

(1)三相定子电流应等于零,如果定子回路有电流,应立即跳开励磁开关停机检查:

定子回路有否短路,接地线有否拆除等;

(2)升压过程中应防止空载电压过高,当发电机升至额定转速、额定电压时,应检查

磁场变阻器是否在空载位置。同时比较此时的转子电流、转子电压是否与平常空

载值相符。

第25条 升压后并车前还应检查并要求:

(1)三相定子电压应平衡;

(2)励磁回路应无接地;

(3)整流子、滑环的电刷接触应良好。振动、火花情况应满足要求;

(4)直流回路正常。

第26条 发电机的准同期并列操作:

(1)合上隔离开关;

(2)调整待并机组的电压、频率与系统相符;

(3)投人整步表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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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整步表指针由“慢”向“快”方向旋转,缓慢平稳地趋于红线时迅速合上断路

器:

(5)切除整步表开关;

(6)改变模拟图,并作好记录。

第27条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并列合闸,以防非同期并列:

(1)整步表回转过快,不易控制时间;

(2)指针接近红线停止不动;

(3)指针有跳动现象;

(4)整步表失灵;

(5)操作者情绪紧张,四肢抖动应暂停操作。

第28条 根据调度命令,增加有功、无功负荷,.调整时应注意不得使功率因数进相。

第29条 正常停机操作:

(1)接到停机命令之后,转移机组的有功、无功负荷。此时不得使功率因数进相;

(2)当有功、无功负荷都等于零时,断开发电机的主开关;

(3)如发电机出口用电压互感器作为调速器飞摆电源的机组,应待开度限制机构到达

零位时方可进行灭磁,以防机组飞车;

(4)用励磁机励磁的,将磁场变阻器电阻返回电阻最大位置,并切除复励。对晶闸管

励磁发电机的停机操作应按厂家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

(5)断开隔离开关;

(6)检查表计有无指示,.并将所有开关切换到停机的位置;

(7)在运行日记上记下停机的原因和时间;

(8)如准备较长时间停机,应测量转子回路、定子回路的绝缘电阻,并作好记录。

第30条 如机组停机后要进行检修,值班人员应按工作票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如没有工作

票,一般情况值班人员可拒绝检修人员对机组进行检修。特殊情况——机组抢修

例外。

第三节 发电机运行的监视和维护

一、发电机的监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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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条 运行人员应严格监视配电盘上各表计的变动情况。并做好每小时一次记录。

第32条 电气人员应根据机组负荷情况及调度的命令及时做好机组有功、无功负荷的调整,

使机组运行在最佳经济状态。

第33条 在每小时记录一次各电气仪表读数的时候,同时应对转子的接地(即绝缘)和定子三

相电压的平衡情况进行检查。

第34条 运行人员应严格监视发电机、励磁机系统等转动部分的声响、振动、焦臭味等,

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设法及时处理。

第35条 运行人员应经常检查一次回路、二次回路各连接处有无发热、变色;电压、电流

互感器有无异常声响;油断路器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等。

第36条 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96定期做预防性试验(指部分电气设

备)。

第37条 按部颁的《继电保护及系统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的规定,1至2年进行一次检验。

第38条 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应由电气值班员进行定期的外部检查(每班至少进行一次)。此

外,当机组发生严重短路以后,应及时检查发电机内部绕组的变形情况。

二、励磁系统的监视和维护

第39条 励磁系统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

(1)当发电机正常运行时,供给和维持发电机的一定电压和一定的无功功率所需的励

磁电流;

(2)当电力系统发生短路、突加负荷和突减负荷时,发电机应进行强励和强减,以提

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当主机发生内部故障时,进行快速灭磁,以防过电压及事故扩大。

第40条 小型水电站励磁的种类很多,一般有:

(1)直流励磁机励磁;

(2)可控和不可控双绕组电抗分流半导体励磁装置;

(3)不可控相复励半导体励磁装置;

(4)三次谐波励磁装置;

(5)晶闸管自动励磁装置;

(6)无刷励磁装置。

目前,我们国家用得最为普遍的有:直流励磁机,双绕组电抗分流等;无刷励磁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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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量几百千瓦的低压机组中开始普遍使用。

第41条 运行中的发电机滑环、励磁机整流子每班至少清扫一次;即用压缩空气或白布清

除滑环及整流子上的炭粉,压缩空气内应无水分及油。

第42条 对滑环和整流子应进行定期检查,其内容如下:

(1)电刷冒火和发热情况;

(2)电刷在刷框内无摇动或卡阻现象,电刷在框内应能自由上下起落,但不得有摇摆

现象;

(3)电刷连接线应完整,接触应紧密良好,弹簧压力正常;

(4)电刷磨损程度不应超过允许程度,不同型号电刷根据不同磨损程度及时更换

(5)整流子片间云母有无突出,以及由于励磁机的振动而引看书电刷跳动;

(6)各电刷的电流分担是否均匀,电刷的连接线是否过热;

(7)刷框和刷架上有无积垢,如有应设法清除。

第43条 如果整流子和滑环产生火花,先用不掉纤维的干净白布擦拭。如擦拭不见效,可

在白布上沾上微量的工业酒精,以擦去积垢和刷迹。但用酒精布擦时必须细心地

选定位置,以防火花引起燃烧。如火花仍不消除,可用00#细玻璃砂纸装在特制

在研磨工具上进行研磨,不允许用金钢砂纸和粗玻璃砂纸研磨。

第44条 电刷过短应及时进行更换,更换电刷一般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停机时进行,在不

允许停机时可带电更换。

第45条 带电更换电刷时应特别小心,并要有人监护。

第46条 更换电刷时一次只能更换一个,特殊情况下可更换一半。更换上的电刷必须研磨

良好,压力必须均匀,新旧电刷型号必须一致。

第47条 在发电机运行中,对整流子和滑环进行工作时,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靴,并在靠近

励磁机和转子滑环的地面或踏板上铺绝缘垫,当励磁系统有一点接地时更应注意。 禁止同时用两手触及励磁回路和接地部分或两个不同的带电部分。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禁止穿短袖衣服和背心或把袖子卷起来;衣袖要小,并在手腕处扎住;女工还要将辫子卷在帽子内。

第48条 为使整流子磨损均匀,在整流子上的电刷应错开排列。电刷在框内,应有0.1~

0.2mm的间隙,使电刷在框内能上下自由活动。

第49条 为使发电机不致因转速升高时引起过电压,应装有强行减磁装置。

三、发电机的绝缘电阻测定和干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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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第50条 停机10天以上的发电机,在起动前应测定子回路和转子回路的绝缘电阻。

第51条 发电机出线电压在3.15kV以上(包括3.15kV)的高压机组,其定子回路的绝缘电阻

用1000V和2500V的兆欧表来测量,其绝缘电阻值应不少于1MΩkW。并与前次

比较,不得少于前次的1/3。

全部励磁系统的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定,其绝缘电阻最低不得小于0.5MΩ。发电机转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小于0.5MΩ时应采取措施解决。如一时不能处理,是否允许投入运行,应由发电厂主管生产的技术人员决定。

测量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时,可以包括电力电缆在内;若为发电机一变压器组结线时,也可包括变压器的低压绕组在内。

应该指出:判断绝缘好坏的主要标准是将测得的绝缘电阻与过去的测量结果相比较。 如发电机出线电压为400V的低压机组,则定子、转子都可用500V兆欧表进行测定,其绝缘电阻值都在0.5MΩ以上即可。

第52条 如测量的绝缘电阻不符合规定,并判断由于受潮而引起,就必须对发电机进行干

燥。

第53条 发电机的干燥办法有:

(1)短路干燥法;

(2)自然空转风冷法或通热风;

(3)通以直流电。

第54条 短路干燥法的方法如下:

(1)做好机组起动前的准备工作;

(2)将油断路器下接头进行三相短路(短路排的截面积应能足以通过额定电流);

(3)起动机组到额定转速,调整磁场变阻器,逐步使发电机的电流为额定电流的50%,

70%,80%,90%每档运行lh;

(4)再升至额定电流烘干为止。

第55条 发电机短路烘干时应注意:

(1)短路烘干时,加热温度升高不得过快,同时定子绕组温度不得超过90℃面温度不

得超过60℃。绕组和铁心不应有局部过热、焦味和冒烟等异常现象;

(2)干燥过程中经常检查定子绕组的温度;

(3)三相短路电流可用原来配电盘的三只定子电流表进行监视;

(4)定时测量绝缘电阻,当绝缘电阻和吸收比在3h以上保持不变时,绝缘电阻达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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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定的要求,可认为发电机已烘干。

第四节 发电机不正常运行及其事故处理

一、发电机的不正常运行

第56条 在事故情况下,允许发电机短时间过负荷,其过负荷允许时间及数值如下:

注:IL——过负荷电流;

In——发电机的额定电流。

第57条 当发电机定子电流超过允许值时,值班人员首先应检查发电机的功率因数和电压,

并注意电流超过允许值的时间。用降低励磁电流的办法,降低发电机定子电流到

最大允许值。还应注意功率因数不能过高,电压不能过低。

如果降低励磁电流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报告调度,要求降低有功负荷,直至达到电流许可值为止。

第58条 与系统并列运行的发电机,由于某种原因使发电机失去原动力。此时发电机配电

盘上有功功率表指示负值,发电机变为调相机运行。

有的水轮发电机允许作调相机运行,有的则不允许。不论哪种机组在正常情况下,都应立即改为原来的运行工况。

二、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第59条 处理事故的主要任务是尽量限制事故的扩大,首先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其

次,坚持设备继续运行,力求维持整个电力系统的相对稳定。

第60条 厂用电是电厂正常生产的先决条件,在全系统崩溃时,运行人员应首先恢复厂用

电源。

第61条 凡危及到人身伤亡和重要设备损坏,运行人员不需要请示调度和厂(站)领导同意,

首先进行紧急事故处理,解危后再将有关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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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第62条 处理事故时,值班员应迅速、沉着,不要惊慌失措,集中精力,尽力保持设备的

正常运行,并应迅速执行值班长的命令。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只有在接到直接

领导人(班长)的命令或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明显的危害时,方可停止设备运行和离

开危险区。

第63条 处理事故后,应向电力调度及厂(站)领导汇报事故的详细经过,并作好事故的登记

工作。尔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运行水平

和反事故能力。

第64条 事故处理的领导人为值班长。值班长必须掌握事故的全面情况。凡不参加事故处

理人员,禁止到事故地点,以免影响事故的处理。

第65条 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而交接班工作尚未结束时,由交班者负责处理,接班者在

交班者的要求下可协助处理。待恢复正常运行,方可进行交接班。若事故一时处

理不了,在接班者许可时,交班者可离开现场,由接班者继续处理。

第66条 事故发生时,值班员必须根据下列顺序消除事故:

(1)根据表计的指示和设备的外部征象,判断事故的全面情况;

(2)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解除,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如对人身、设

备无威胁时,应尽量保持和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必要时开启备用机组;

(3)正确、迅速地判明故障的性质、地点和范围;

(4)对所有未受损失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

(5)在判明故障性质以后,值班员应立即进行抢救。值班员一时不能处理时,应尽快

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抢修。但在检修人员未到之前,应事先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6)事故后应及时、真实地向厂(站)领导汇报;

(7)将事故情况、抢修情况详细记人运行日志。

第67条 受令人在接到处理事故的命令时,必须向发令人重复一次,若不清楚,应问明白。

发令人和受令人应互通姓名。命令执行后立即报告。若下一项命令须根据上一项

命令的执行情况来确定时,应等受令人亲自汇报,不得由第三者传达,也不允许

根据表计的指示来判断命令的执行情况。

三、发电机故障与事故的原因、现象及处理方法

第68条 发电机过负荷: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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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1)在小电力系统中,大用户增加负荷;

(2)(2)某发电厂事故跳闸,大量负荷压向本站

现象:

(1)过负荷光字牌亮,发出信号;

(2)定子电流表指示超过允许值;

(3)定子和转子温度升高。

处理:

(1)与调度联系减少负荷或起动备用机组;

(2)调整各机组间有功及无功负荷的分配。

第69条 励磁系统一点接地:

励磁系统的绝缘电阻应在0.5MΩ以上,绝缘电阻降到0.5MΩ以下时,值班人员就应进行认真检查,当绝缘电阻降到0.1MΩ以下时,就应视为已发生一点接地故障。 原因:

(1)励磁系统绝缘损坏;

(2)滑环、整流子及电刷架等炭粉过多,引起接地。

现象:

(1)励磁系统的正极或负极,对地有电压指示;

(2)机组运转正常;

(3)各表计指示正常。

处理:

申请停机处理。

第70条 发电机温度不正常:

原因:

(1)电流过大或测温装置不正常;

(2)发电机冷却通风不畅或通风道气流短接。

现象:

(1)定子绕组温度在100℃以上及发电机出风温度过高

处理:

(1)检查测温装置;

(2)平衡各机组负荷或与调度联系减少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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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3)查明是否由于内部局部短路而引起;

(4)排除通风受阻或短接现象。

第71条 电压互感器回路故障:

原因:

(1)电压互感器二次侧有短路;

(2)高低压侧的熔丝熔断或接触不良;

(3)系统故障导致。

现象:

(1)熔丝熔断,测三相电压不平衡;

(2)“TV熔丝熔断”发信号。

处理:

(1)检查二次回路熔丝;

(2)如处理二次熔丝不能消除故障,应申请停机处理。

第72条 操作回路故障:

原因:

(1)直流设备故障;

(2)操作回路熔丝熔断、接触不良或操作回路断线;

(3)断路器辅助触头接触不良;

(4)回路监视继电器动作后未复归等原因。

现象:操作盘上显示“操作回路故障”信号。

处理:

(1)机组可继续运行;

(2)查明原因设法消除。

第73条 发电机断路器自动跳闸原因概括起来有下列几方面

(1)发电机内部故障,如定子绕组短路或接地短路;

(2)发电机外部故障,如发电机的出线、母线或线路短路;

(3)继电保护装置及断路器操动机构误动作或值班人员误碰触。

第74条 发电机断路器自动跳闸时,值班人员首先要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检查发电机灭磁开关是否已跳开,如果没有,应立即将其断开。以防过电压,而

使发电机内部故障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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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2)将磁场变阻器电阻放到最大位置;

(3)查明断路器自动跳闸的原因,再酌情进行处理。

第75条 低压过流保护动作:

原因:

大部分是由于发电机外部事故而引起,如母线及线路短路等。其次是大电厂跳闸,系统负荷过重。

现象:

(1)喇叭响;

(2)操作盘上“发电机事故”光字牌亮;

(3)各表计均无指示;

(4)低压过流信号继电器掉牌。

处理:

发电机断路器跳闸,同时主变断路器、线路断路器也因过流而同时跳闸。则说明是由于线路事故而引起。运行人员可不经检查将机组起动升压、维持空载位置,等调度命令送电。

第76条 差动保护动作:

原因:

差动保护动作一般是发电机内部(包括其保护区域内的电缆和互感器等)故障。

现象:

(1)喇叭响;

(2)操作盘上“发电机事故”光字牌亮;

(3)各表计均无指示;

(4)差动信号继电器掉牌。

处理:

(1)立即停机灭磁。检查掉牌指示、差动回路、继电保护动作是否正确;

(2)检查发电机有否内部绝缘击穿而引起的弧光、冒烟、着火等现象;

(3)对差动保护范围内的设备: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定子出线、电缆头进行详

细检查,有否短路、接地情况;

(4)用1000V或2500V兆欧表测量发电机相间、相对地的绝缘电阻;

(5)经检查未发现故障点,绝缘电阻良好,可报告调度,从零起升压,在零起升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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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程中应特别注意,发现异常立即停机;

(6)差动跳闸在未找出原因时,绝对不能开机强送。

第77条 过电压保护动作:

原因:

(1)变电所事故跳闸,本厂负荷送不出去,飞车引起电压过高;

(2)线路断路器跳闸,系统负荷减轻。

现象:

(1)喇叭(电笛)响;

(2)操作盘上“发电机事故”光字牌亮;

(3)跳闸后各表计均无指示;

(4)过电压信号继电器掉牌;

(5)断路器跳闸前瞬间电压突然升高,晚间电灯亮度大增。

处理:

(1)查明过电压跳闸的原因

(2)除特别严重的飞车事故要检查机组绝缘外,可立即升压、并列。

第78条 发电机断路器误动作:

原因:

(1)操作机构失灵;

(2)人员误碰、误操作等。

现象:

(1)保护装置未动作;

(2)跳闸前,所有表计无事故情况表示

处理:

(1)立即调整发电机励磁及转速至空载位置;

(2)检查误动作原因,确认是误碰、误操作,可立即开机并入系统运行;

(3)一时无法处理时,可起动未运转的机组。

第79条 发电机的非同期并列:

原因:

同步发电机在不符合准同期并列条件就与系统并列,称为非同期并列。

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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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在合上待并发电机断路器的瞬间,定子电流突然增大,系统电压降低,发电机本体发出“吼”声,定子电流表剧烈摆动,这种现象说明是非同期并列。

处理:

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把发电机断路器和灭磁开关断开,停机检查。

(1)测定发电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

(2)打开发电机端盖,检查发电机端部绕组有无变形;

(3)查明非同期并列的原因,证明发电机机电部分正常,再起动、升压、并列。

第80条 发电机升不起电压:

原因:

(1)励磁系统电源故障,失磁不能建压;

(2)励磁回路断路或接触不良;

(3)励磁回路短路或接地。

处理:

(1)检查励磁系统电源;

(2)检查励磁回路接触情况。

第81条 双绕组电抗分流励磁装置故障:

原因:

(1)分流电阻烧坏或晶闸管调节器故障(新的电抗分流,用一只晶闸管来代替分流电

阻);

(2)整流二极管击穿或短路;

(3)励磁回路接触不良,如虚焊、断线等;

(4)电抗器烧坏。

处理:

停机,按原因逐项进行分析、检查,消除故障。

第82条 励磁机发不出电:

原因:

(1)剩磁消失;

(2)电刷接触不良或接触电阻过大;

(3)接线错误或极性不对;

(4)励磁绕组或磁场变阻器等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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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处理:

(1)如检修后的机组,应先检查接线和电刷位置是否正确;

(2)如接线及电刷位置均无误,则检查励磁回路等情况,如失磁即充磁。

第83条 无刷励磁系统不能建压:

(1)旋转二极管击穿、短路;

(2)自动励磁调节器故障,如虚焊、接触不良及起励电阻烧坏;

(3)这种发电机是利用剩磁建压的,当停机较长、剩磁电压过低时,起励往往要先充

磁才能建压。

处理:停机,按不同现象进行解决。

第84条 晶闸管自励系统不能建压:

原因:

(1)励磁系统主回路接触不良或快速熔断器烧断;

(2)晶闸管性能的变化,正向阻断电压的降低,引起管子击穿和短路;

(3)调节器故障,如虚焊、接触不良、回路不通等。

处理:

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针对性处理。

第85条 励磁机逆励磁:

原因:

(1)发电机在升压、并列前磁励机逆励磁。其原因:可能是剩磁很弱,作电气试验(加

以直流电源)时把剩磁方向改变;

(2)发电机在运行中励磁变反的原因是:

a. 发电机在轻负荷运行时励磁电流很小,若负荷突然增加,由于电枢反应的突变,

在发电机转子绕组里感应出一个瞬间电压,在此电压作用下,产生一个瞬间冲击电流,在这电流作用下,抵消原来励磁电流而变反。

b. 由于励磁机励磁回路断开而又马上接通,也有可能引起励磁电流变反——即逆励

磁。

图2-1(a)为正常情况下,通过发电机励磁绕组LGE和励磁机励磁绕组LEE的电流方向。 若励磁机励磁回路突然断开。则励磁机的励磁绕组电流就立即消失。但发电机转子由于自感作用,能在比较长的时间内保持发电机转子绕组里面的电流方向不变,如图2-1(b)所示。而使励磁机电枢两端的正负极性改变了,见图2-1(b)。如果这时外电路又接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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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流进励磁机励磁绕组的电流与原来电流方向相反,见图2-1(c)。结果使励磁机极性变反,从而使发电机形成了逆励磁。

现象:

(1)励磁回路的直流电流、电压表指示反向;

(2)发电机运行正常。

处理:

将励磁电流、电压表接线调换一下即可。

第86条 发电机失去励磁——失磁(失励):

原因:

发电机由于灭磁开关受振动或误碰而跳闸,磁场变阻器接触不良,励磁机磁场变阻器断线,电网电流突然冲击,自动电压调整器故障等原因,将使发电机失去励磁。 现象:

转子励磁电流突然为零,励磁电压也降低至零;发电机电压及母线电压都比原来值低;

定子电流表指示升高,功率因数表指示进相;无功功率表指示零值以下;各表计指针都在

2-16 图2-1 励磁机的励磁回路断线引起逆励磁示意图

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摆动。

处理:

水轮发电机一般是不允许无励磁运行的。如果确认发电机为无励磁运行时,应立即将发电机与系统解列,然后停机查明原因。

第87条 发电机的振荡和失步:

原因:

当系统发生某些重大事故时,发电机的输出功率与用户的负荷不能平衡,将使发电机产生振荡和失步。

现象:

(1)定子电流表指针激烈地冲撞针挡;

(2)定子电压表的指针也激烈摆动,通常电压值降低;

(3)有功功率表指针在全盘摆动;

(4)转子电流表指针在正常值附近摆动;

(5)发电机发出“鸣”声,其“鸣”声的变化与配电盘上仪表指针摆动的频率相对应;

(6)其他并列运行的发电机的仪表也相应地摆动,但幅度较小。

处理:

当发电机发生振荡时,电气值班员应设法尽快地增加发电机的励磁电流采创造恢复同期的条件;装有自动电压调整器和强行励磁装置时,它们会因发电机端电压的降低而动作,使励磁电流达到最大值;此时值班人员还应适当降低该机的负荷,以帮助尽快恢复同期。

整个电厂与系统失去同步时,全厂所有发电机都将发生振荡,此时值班人员除了设法增加各台机组的励磁电流外,在无法恢复同步时,经2min后,将电厂与系统解列。

第88条 当定子和转子的测量仪表之一指示突然消失时,必须按照其他测量仪表的指示,

检查是否由于仪表或二次回路导线的损坏而不通,应尽可能不改变发电机的运行

方式,并采取措施以消除所发生的故障。

第89条 在发电机跳闸时,如果发现自动灭磁装置有故障,应立即消除。自动灭磁装置的

故障未消除前,不应将发电机投入运行。

第90条 当发电机着火时(出风处冒出明显的烟气、火星或有绝缘烧焦的气味)。值班人员应

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电气值班人员应立即操作紧急停机按钮,将发电机与系统解列;

(2)水轮机值班人员应立即关小水轮机导叶开度,但不能停机,如确认为发电机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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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绝缘烧坏,可将机组停止转动;

(3)值班人员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用四氯化碳和1211等灭火器进行灭火,

如确认为电源已经切断,可用水灭火装置进行灭火;如现场无灭火装置,必须设

法使用一切能灭火装置及时扑灭火灾,但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及沙子灭火。

如发电机旁地面上油类着火时,可用沙子灭火,但必须注意,不得使沙子落人发电机内及其轴承上。

(4)为避免卧轴机组由于一侧过热而使主轴弯曲,禁止在火灾完全熄灭前,将机组完

全停下。

第五节 发电机的备用和试验

第91条 备用机组的要求:

(1)发电机定子回路(包括电力电缆),转子回路(包括整个励磁系统)的绝缘应合格;

(2)机组操作用的交直流电源应随时可以投入;

(3)禁止在配电盘及机组上进行运行中不许可的作业;

(4)发电机各仪表、各操作、控制开关及声、光信号、指示灯应完整无缺;

(5)各有关转动皮带应无断股、过松情况;

(6)油断路器的油位、油色正常,并无漏油;

(7)发电机可随时起动、并列。

第92条 该水轮发电机是否可作调相机运行,如技术说明书无规定,一般不作调相机运行;

如要作调相机运行,应作有关试验或征得制造厂家许可,调相机的起动方法和操

作过程,在以后有较详细的说明。

第93条 为了及时发现缺陷,防止发电机在运行中发生事故,发电机在安装、大修后,投

入运行前应进行预防性试验。

第94条 发电机的交接试验和预防性试验项目,应经发电厂主管生产的技术人员审查批准。

其标准应按《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

第95条 单机容量为500kW以上的高压机组,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具体项目参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第96条 列表写明发电机、励磁机、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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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电机运行

第六节 发电机运行中的监视和维护及干燥法

发电机在运行中,应严密监视发电机的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频率的变化,还要注意发电机各部绕组的温度、轴承的温升、励磁回路的绝缘等。它们的运行范围在规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为积累资料和以后便于事故分析,对运行中的各参数,应进行定时的测量和记录。

为了保证发电机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延长机组的使用寿命,除运行中正确的操作和监视外,尚需加强对发电机组的日常维护。

一、发电机的监视和维护

发电机在运行中,首先应严密监视配电盘上表计的指示。主要的表计有:三相定子电流表和功率因数表。因任何参数的变化都牵涉到这两块表计的数值。运行人员应根据调度的需要和发电机的可能,及时调整发电机的有功、无功负荷,使机组运行在最佳经济状态。 日常维护通常是与正常运行时的定时记录和巡回检查相结合,其内容有:

(1)定时记录发电机的各运行参数,运行参数应在规程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

(2)检查一次回路、二次回路各连接处的接触情况有无发热、变色,电压、电流互感

器有无异常声响,油断路器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漏油。

(3)发电机有无不正常的声音,运行中的正常声音是均匀的“嗡嗡”声,若有不正常

声音,则应查明原因予以排除。

(4)检查发电机有无异常气味(如焦臭味),振动是否过大。

(5)检查发电机本体以及轴承温度是否有过热或局部过热现象,对未设测温装置的发

电机(包括轴承)可用手背接触,如感觉不烫手,一般应认为是正常的。

(6)检查各部电刷,只允许有少量的火花运行,如超过一定范围应按电刷冒火故障进

行处理。

(7)经常擦拭发电机、励磁机本体外壳的积灰、油垢,保持设备清洁,做到四周无杂

物、无积水。

二、励磁系统的监视和维护

励磁系统工作正常与否,是保证发电机安全、经济发供电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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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ak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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