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设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的几点思考

更新时间:2024-05-19 06:3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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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吾所”践行专业化发展之路的几点思考

1980年制定的《律师暂行条例》颁布标志我国律师制度的建立,三十多年来,我国律师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对法律需要之间顾,有识之士不断探索对于律师业如何发展规模化、专业化之路,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也成立一些规模化的律师事务所,对专业化发展也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如“金杜、大成、盈科”之样规模所已经行成强有力的市场竞争优势。仍有一部分律师事务所,虽执业律师人数多只是量的组合,并没有完成专业化分工和规模化经营。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城市,形成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已经非常艰难,更无法完成专业化分工,如何在宿迁这样中小城市把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的竞争优势,为法律服务市场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引导和拓展更广更深的业务领域。目前尚无可以借鉴的模式,我们要对律师事务所发展现状和各发展阶段存在问题进行必要交流与探讨。

一、 目前我国律师事务所现状及限制发展的瓶颈。 1、制度设计上的先天不足。

我国现行的《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以“合伙所”为主要形式,以及“个人所”二种主要形式并存。以“有限合伙”为补充。目前的“合伙所”数量占绝对优势,这些“合伙所”大多数执业律师人数不多,形成不了规模,有很多这样“合伙所”成立很多年一直两三间房间房屋几名律师,律师收入按收取律师费用比例提成,甚至有的律师事务所就象改革开放初期的商业领域出租柜台一样,律师缴纳一定的租赁费用,甚至用电用水都单独计量,律师之间没有合作与分工,各自为政,各自为

战。律师之间既都是同事也是竞争对手,为争揽案源相互压低收费标准,更有甚者,相互抵毁,律师事务所这所以形成今天局面,主要原因是现行的律师制度。律师的执业机构是律师事务所,律师要执业必须受聘或都成立一家律师事务所。对于刚执业的律师来说,当然不具备成立律师事务所的硬性条件,拓展案件异常困难,于是他们不得不受聘于别人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大律师”荫护来渡过这一段困难时期。受聘律师随着羽翼丰满,拥有自己的客户,原始的经验积累也完成了,就不愿意在依附别人,寄他人篱下,三年执业期限届满就会想着成立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因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间矛盾迭起,纷争难解而带领一帮具备条件的聘用律师另起炉灶,成立新所,成立新所还是演绎前面的故事。于是小规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便据此形成,先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为后成立律师事务所的实验田,任何律师事务所都在培养潜在的竞争对手。有深刻教训的“老板律师”对后来者都心怀情绪,甚至已料到后来者的去向,所以也就没有真经传给后者。老虎与猫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在这种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律师,没有团队意识,形成所有律师都单兵作战,所有律师都散兵游勇。 2、管理上的任意性和无政府主义。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以人为重要因素,经营管理没有制度,甚至没有考虑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管理制度上更谈不上科学、民主,个人之间的眼前利益与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的矛盾无法均衡,各人 心中一杆秤,合一天算一天,合一天赚一天。合伙人清楚知道他们精力有限,不能为开不完的会议和无休止的争论而丧失赢得客户的宝贵时间,日常事务的

决定权就自然落到一个人身上,到最后成为一个人的事业。在律师事务所成立的初期,其它合伙人的成功往往依赖该宽宏又专制的领导,这也是小规模律师事务所形成和发展的原因。律师的知识结构、职业特性和相应的经济能力对民主政治的欲望十分强烈,必然导致民主意识高于常人,那么就必须采取相对“民主”管理结构,分裂的厄运又将来临。 3、律师内部分配不合理

律师人数迅速增长,来自同行间强大的竞争压力,律师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戴着无限美好光环的律师不得不为多分一杯羹而与同仁倾轧,更象一个掺杂使假,争相压价的法律个体户。不少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明白了律师事务所品牌效应的同时,忽略内部资源的自耗。从市场上竞争来的业务,在律师事务所内部要再进行一次残酷的竞争。律师事务所内部利益再分配上的不合理,是造成业务不能进行专业化分工的直接原因。也是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长期处于一次一次分裂状态主要原因。律师事务所在利益分配过程中,所有的收益按比例提成给承办案件律师,盈利分给合伙人,律师事务所不能成为独立于合伙人的经济实体,律师事务所无财富积累造成律师事务所无法发展壮大。律师事务所实行零积累的分配机制是律师业长不大的又一病因。事物总是一分为二,当然世界上当然没有最好固定模式,只有最适合的模式,走出这样恶性循环的怪圈,需要律师界有胆识和远见的有识之士,为律师事务所将来的发展创造条件,腾出发展空间,为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铺平道路。

4、投资律师事务所渠道窄。

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的投资渠道是唯一的,只有具备执业年限律师的合伙人投资,合伙人虽有普通合伙和特殊合伙之区别,但投资主体仅限于律师个人出资。律师事务所没有外来资本投入运作的机制,资产来源依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积累。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不光需要专业律师,更需要于之配套的管理,市场策划和拓展、后勤保障机制以及商业化形象塑造机制,更需要与事务所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办公室条件,这些条件的具备完全依赖律师的原始积累很难实现,加之事务所长期分分合合很难形成真正意义的投资思想。没有外来资本进入,也没有公司化的商业运营机制很难现实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经营的新模式。

二、 如何培养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

根据律师的发展阶段不同,主要对人才、业务以及组织管理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良好的执业环境和人性化的管理机制,简约的管理机构,合理的分配制度,较低的执业成本是事务所吸引人才的核心竞争力。发展有特色的专业化团队,实现专业化分工,造就有专业特点业务团队,从专业化服务向专家型服务转化,多渠道开拓市场,采取商业化模式对事务所进行形象打造。以市场拓展、业务承办、内部管理分工负责,投资收益和律师业务提成相对独立的公司化管理模式。 三、“钟吾所”践行专业分工、规模经营的一点体会。

是江苏钟吾律师事务所2010年7月通过注册,成立初期我们就思考如何突破旧的经营模式。我们对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也进行大胆创新;律师个人收入也打破“提成制”传统收入分配模式;在管理模式上借鉴向

公司管理经验。

针对律师事务所是以“人合”为主,“资合”为辅的行业特点,在制度进行大胆创新,事务所不约束合伙人出资份额,甚至允许合伙人零出资,并且允许外资融入。对于投资人部分收益我们暂时采取固定收益,纳入经营成本,后期有外资进入的情况下,我们将对律师事务所的收益分为投资收益和合伙人身份收益两部分,合伙人身份收益由合伙人按入伙时间制定标准,进行分配。为实现规模化经营,壮大合伙人队伍,聘用律师只要具备执业年限,有共同发展意愿,都可以加入合伙人中来,这样让所有律师都有归属感和责任感。这样制度创新对律师的规模化发展是很极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实现专业化工,“钟吾所”从内部分配制度上下功夫,进行研究探讨,形成专业化分工方案,然后在合伙人之间尝试,进入良性循环后,签署“专业化分工协议书”。“钟吾所”将法律事务按法律关系性质分类,法律事务分为普通业务方向和研究业务方向,在分工时将普通业务和研究业务搭配起来。律师业务分工遵循“律师自主选择和业务经验相结合”原则。目前“业务部门”分为刑事行政法务部、企业法务部、建设房开法务部、劳动法务部、侵权法务部、婚姻家庭法务部、民商法务部等七个具体专业部门,各个专业部门由老律师担任责任人。

实践证明,当事人也很愿意把案件交由专业律师承办,对于一些标的大的或者复杂案件由全所做出决议和方案,交由具体业务部门承办,完全实现专业化分工。由于分配制度合理,运营规则全面,遇到问题及时协商,各部门律师之间不但没有产生矛盾,后加入的执业律师也愿意

参与专业化分工,自愿签定“专业化分工协议书”。这也证实了这种尝试的可行性。

其次为了解决年轻律师案源问题,我们成立专业拓展部门进行市场拓展,聘请营销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人,拓展部主要由律师助理、实习律师、年轻律师以及专职营销人员组成。拓展案源方式有完整的营销方案,并且为企业建立法律服务档案,我们的拓展方案的实施帮助律师与企业建立良好互信的关系,还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意识,提升企业高管的管理水平,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并且为企业家交流提供一个很好的沟通交流的平台。我们把企业管理中常见问题时行研究,以座谈会和讲座方式与企业管理进行互动,讲座与座谈会均由律师主讲,课座的课件均由我相关专业部门提供,交全体律师研讨、分析,并请教高校专家对对课件进行指点。内容以一个个案例讲解法律基本原理,力争将专业的术语讲解得浅显易懂,这种律师与企业互动的方式同时也具有联谊功能,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法律工作者之间的联系,使信息资源得到共享。“钟吾所”开办的讲座不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是。而且也取得很好经济效益,通过走访、通过这种方式与企业家建立互信关系,我们已经成功签约65家法律顾问单位,其中承揽3家大型法律服务外包业务,已经派出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三名常驻企业,目前已经与一家企业签订公司上市法律服务合同,为该企业的上市作前期准备工作。

在形象打造方面,“钟吾所”积极与宿迁的媒体合作,在《宿迁都市报》创立专版“有问必答”栏目,与宿迁电视台合作,承办了“宿迁会客厅”栏目,宣传工伤保险、婚姻法、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

出版季刊《钟吾律师》,每期出版二千册。出版季刊均由全体“钟吾所”员工在业余时间结合工作情况情况创作,主要内容有工作心得,论文、举案说法等十多栏目。《钟吾律师》的出版发行,在全市咖啡馆、休闲中心、宾馆阅读栏投放。深得客户和广大读者的认可,并形成自己风格和特色。

实现法律服务标准化方面,“钟吾所”实行考勤制度、例会制度、疑难案件通案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增强律师的团队意识,从制度上废除各自为政的现状,保障所有律师形成团队力量,有了律师团队力量,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才成为可能。事务所在成立之初,所有律师下班后吃方便面,加班加点进行法律服务标准化的建制,根据服务对象行业特点和诉讼经验把可能需要的法律文书进行统一修改,装订成册,以备全所律师所用,我们通过对近百份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的修改工作,使我们的法律服务形成统一标准,让法律服务成为一种无形产品,同时,也规范了法律服务水平。通过一系列制度,把各类案件的办案程序,各程序需要的法律文书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化规定,让律师承办的案件质量上有考核标准,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我们钟吾所在实践专业分工协作方面已经迈出艰难一步,而且取得一定成绩,我们坚信专业化发展之路是钟吾所发展的未来。以上为本人抛砖引玉之作,望同行以阅读者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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