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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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地方煤矿的发展史

地方煤矿1974至2007年发展趋于总体平稳,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2000年以前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和煤炭深加工发展缓慢,2007年煤矿五大系统和煤炭深加工突飞猛进,得到长足的发展,在安全管理和煤炭产值增加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下面从各个方面详细分述如下:

第一节 煤炭资源

煤炭是在古人用火的进程中被人类逐渐认识及利用的。在人类历史中,火的发现和应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火是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推动社会前进的有力武器。

人类最初用火与熟食有关,由于自然原因引起大火后,遗留在火场上烧死的野物,不仅易于咀嚼,食咽,消化,而且味道香美。这一重要发现,启发了人们怕火至只有目的的利用,改变了“茹毛饮血”的早期原始状态。进而又逐渐懂得了用火来御寒,用火来驱逐猛兽,照亮黑暗的洞穴,改善居住环境。随着火的的普遍,人类又发明了敲击燧燧的木摩擦等取火方法。人工取火的发明是人类历史上的又一里程碑,它加速了历史前进的步伐,不断改善着人类的生存环境。

火是离不开燃料的,为满足在各种环境中用火的需要,人们必然要寻求各种燃料,除去林木薪草等较方便的燃料外,沉

睡在地下亿万年的煤炭,必然要顺应人类的需要,响应火的召唤,被人类所发现。经历了长期的用火实践的探索,人们终于发现煤炭是重要的燃料,从而掀开了中国煤炭开发的历史篇章。

煤不仅会被外办的火所引燃,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本身也可以自然发火。煤接触到空气,就会发生氧化反应。煤在氧化过程中,要释放出一定的热量,当这种热量不能散失而聚集在煤中,就会使煤的自燃现象,我国许多地区的煤层露头处自史以来。长期自然,给人以“火山”那样的印象。

在唐宋以前,“煤”这个字的含义并不指今天的煤炭,而是指烟熏的黑灰。

那时的“石涅”即是煤的称呼。它最早见于《山海经》一书中。《山海经》中记载的石涅就是煤。《山海经广注》以石涅为石墨,而石墨是古代煤的又一名称。晋人《邺中记》载:“石墨可书,又文石炭”;又李时珍《本草纲目》金石部也指出:“石炭,上古以书字,谓之石墨,今俗称为煤炭”。另外,已故地质学家章鸿钊,从地质学,矿物学的角度,经详细考证,肯定了石涅即煤,至今盘县普古等地还有把煤叫石炭或岩炭的。

煤是由古代植物的遗体变化而成的。盘县古生代晚二迭世,距今2.5亿年,是植物生长的盛世时期。当时气候湿热,以大羽羊齿植物群为代表的植物繁生,成为盘县煤形成的先驱条件。继晚二迭世后,距今2.3亿年,地壳进一步下沉,到全区沉没于水下,是植物演变为煤的成煤过程。经过生长长两千多万年的

茂盛植物在隔氧、水解等化学变化及高压等物理作用下而形成泥炭——褐煤——烟煤——无烟煤。1983年社队企业区划调查组在在城三号煤顶板岩石中采集的植物硅化树杆化石(见照片)及植物叶部化石(见照片)。树杆化石直径十公分,长三十公分,可清楚的看到树木生长的年轮及木纹。

第二节 煤田地质勘探

煤田地质,即指煤的特征,含煤建造,煤层的形成、性质、变化及其分布规律。煤田即是在同一地质历程及统一的沉积环境中所形成的连续含煤地层及煤体所占有的广阔区域。

第三节 煤田地质

一、地史简要

地史:就是地壳发展历史,即代表各个地质时期的古地理环境,反映了古生物、岩石、矿物的形成及地壳的地质构造,岩浆活动等变质作用的历史。

盘县境内,自元古代(至距今六亿年)至第四纪(距今一百万年)经历了多次构造运动的变革。其中以吕梁运动为冠,属造山性质;加里东和海西期地壳升降转为频繁;而燕山和喜马拉雅期,则主要表现为以褶皱和断层为主。

距今四亿年的早古生代时区,境内以上升运动为主,长期遭受剥独。

距今三点五亿年的泥盆地时期,盘县至富乐一带为一南北向水下隆起,其西部处于气候温暖,时而干燥的浅海环境,沉积了一套富含底栖生物的石炭岩及白云岩,其东部处于溢于浅海一半深海过渡环境。

距今二点七亿年的石炭纪时期,境内以正常浅海碳酸盐岩沉积为主,沉积厚度为东厚西簿。距今二点五亿年的早二迭世时期,早期海水向西扩大,沉积物主要为泥岩、石英沙夹石灰岩,地势为西高东低。后期海水有渐退之趋势,地壳缓缓上升,随着东吴动的升起,有大量玄武岩浆时断时续,呈间歇性喷出,致使在玄武岩中停积了数层沉积页岩和煤层。

距今三点三亿年的晚二迭世时期,玄武岩喷发后,本区仍为海滨所据。彼时气候温热潮湿,以大羽年齿植物群为代表的植物繁生,加之当时东吴运转余波仍在影响着境内。以致形成含煤煤层数较多的沉积旋迥,成为西南区最有经济价值的含煤建造。

距今一九五亿年的三迭世时期。由于早期气候骤然改变,炎热干燥的气候代替了湿润多雨的环境,因此沉积了厚达四百米之柴红色地层区飞仙关组。中期境内则已成为浅海化学沉积,其发育异常,致使沉积了厚达六百米之薄层石灰岩。晚期境内又形成了广泛的大海,为境内最后一次海浸,沉积了巨厚的泥质灰岩。末期海水退出,从此结束了海相沉积历史。

距今一点三五亿年侏罗纪时期,海水全部退出本区,因当

时地势低平,有少许的湖沼环境生成,所以彼时区内沉积了面积不大的湖相沉积,以淹伍寨石英砂岩为代表。

距今七千万年的白恶纪以后,四川运动活动强烈,使境内自古生代以来的盖层全面发生褶皱 和断裂,境内构造形迹至此定型,形成了盘关向斜,土城向斜、照子河向斜等褶曲构造,具折曲范性的岩层发生了断裂,因而出现了断层耸立的高地及水洞至乐民大断裂形成的阶地分办线等。同时由于运动的结果,形成了崎岖不平的背斜山,所以到了距今一千万年的第三纪沿低凹及断层或槽谷地带沉积了以钙质胶结的砾岩。第三纪末地势吸局部的充填,但起伏仍很大。

迄今外力的剥蚀作用仍在削平着境内,使盘县境内地貌作用仍处于外力剥蚀阶段。

(一)褶曲

向斜位于盘县煤田之北,属普安山字型构造体系。向斜北东翼出露最老地层为茅口灰岩,核部为三迭纪关岭组灰成岩组成,向斜轴向北西四十度,轴部北西起于土城比中、中部在煤炭坡被一走向断层所切割,东南经鸡场平至唐山。轴线向南突出成弧形长达五十公里,宽二至八公里。向斜两翼地层倾角大小各异,北东翼地层倾角极为平缓,一般二十至三十度。南西翼地层倾角较大,三十至六十八度。向斜呈不对称向斜构造。

照子河向斜:向斜北西斜平行,东北西端紧紧与土城向斜毗连,属普安山字型构造体系。向斜北西起自土城、中部在备

碳、氮等有害气体,致使煤矿在开采过程中,井下随时存在着有害及有毒气体威胁着矿工及矿井的安全。只有通过井下通风,迫使有害气体排出井外。

煤矿为高瓦斯矿井,早在明清之际,人们在煤的开采中用生命领悟了矿井有害气体的威胁,同时也集累了一些消极除的对抗方法,把瓦斯叫“硫磺火”,因井下存在着瓦斯,在挖煤中,若锥子碰到煤层中的黄铁矿结核引起火星,而引燃瓦斯、二氧化碳,西冲一带叫“气子”,盘关一带叫“闷气”。在西冲,挖煤工人流传的顺口溜说到:“长毛,背萝和锥子,木笼、水桶加油灯。一但发现闷气重,再找风车和斗笠。”1958年前,柏果开采之煤窑,都是一个井口开采,井下有害气体不易排除,若是斜井,开采深度不大,瓦斯将上升至井口排出。若是平峒,瓦斯不能排出井外,将导致井下有害气体聚积,使挖煤工人呼吸困难。所以,凡开采之煤窑,大部分采用斜井开窑采煤。另就是用风车(农村用来扇稻谷分离稻壳的工具),来给井下送入新鲜空气,以冲淡有害气体的浓度。

1973年,盘县特区煤焦公司提出了在盘县区社煤矿中消灭独眼井口号,并推广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小煤矿通风方法。在煤矿初期建井中采用了局扇送风,局扇功率为2.5千瓦、5.5千瓦、11千瓦三种型号,其单机11千瓦局扇独头巷道送风达600米。

第六节 煤炭的深加工及利用

煤炭的加工,最初由于利用的限制,人们仅利用面煤加入少量黄土混合加水搅拌,做成煤巴,用于燃火,属简单加工。随着铜铁的利用,从公元1768年开始,人们用烟煤燃烧成钢炭(焦炭),用于冶炼铜矿石及铁矿。随着化工业的发展,1959年,从炼焦当中回收煤焦油及用煤干溜制起气油、柴油、沥青,用煤加工成合成肥料等,为提高煤的质量,开始对煤进行土法洗选。随着国家大矿的开采,1970年,开始采用机械洗煤,用于机械炼油。

一、土法炼焦

炼焦用煤均采用烟煤,其中煤质牌号有气煤、肥煤、瘦煤、烟煤属低变质煤。由于受热到600至700度开始软化并生产沥青状的产物、互相粘结、,熔成胶质体,同时也逐渐开始强烈分解形体成煤气,水气和焦油蒸气,伴随着膨胀现象,最后逐渐固化而形成焦炭,当煤气通过亦热焦炭层孔隙时, 又分解为游离碳与低次碳氢化合物,煤气碳附于焦炭表面而成银白色光泽,煤气则燃烧加热煤层。

土法炼焦始于1968年,炼焦方法采用锅底窑、马槽窑两种,当时主要利用焦炭炼铜及犁头匠熔化铸铁,只是祖传手艺,限于犁头匠生产。炼焦方法的普及和焦炭的大量生产于1958年掀起,先由省组织到四川学炼焦技术,再由盘县组织各区社煤焦厂在

火铺学习炼焦方法。由于各区社的采煤层煤质牌号不同,其炼焦窑型也不一样,水塘、西冲、马坡、羊场等地煤种为焦煤、瘦煤,采用锅底窑炼焦,盘关、洒基、松河、乐民等地采用坡坡窑炼焦,1959年,为回收煤焦油,全县普通采用了解放窑、平箱窑、园窑等炼焦工艺,为提高焦炭质量,盘县工业交通建筑局于5月16日作出了《为严格生铁、焦炭质量并加强产品化验工作的通知》,炼焦要用精煤,并破碎夯实,改污水煤清水熄焦,要求灰分不得超过15%,含硫不得超过1%,凡产品出厂,必须存有化验一次,焦炭每窑化验一次,采样分上、中、下,化验费由《上调指挥部》所收调运费中开资。1961年全县炼焦工业随着大炼钢铁的下马而停止,仅剩西冲煤矿大麦地煤焦车间,亦资区区办煤矿继续生产。到1970年。全县又以炼焦为主的区社煤矿相继发展,炼焦方法仍是以坡坡窑,锅底窑为主。从1984年开始又相继采用了圆窑,平箱窑等工艺。

(一)、锅底窑:在地表筑1.5米高的椭园形锅台,台面向下凹似锅底,中心留有点火道,然后装煤,并从锅底铺设6至8条烟道顺锅底延至台面。煤装至台面后再堆成锥形,将火从点火道把煤燃着,一般每窑烧5至7天,边烧边有稀泥将煤敷严,等煤火烧至主锥顶后即可用水熄焦,产焦率为原煤的60%至70%。

(二)、马槽窑,马槽窑似马槽、在平地筑两道高1米的土墙,间隔2至3米,长5米左右,然后装煤并捕设烟道,从一头将煤点燃,等其烧至另一头为止,用水熄焦,产焦率为原煤的60%。马槽

窑在盘县采用较少。

(三)、坡坡窑,坡坡窑为盘县主要土法炼焦方式,无须投资,在地表选一坡度为10度左右的坡地堆煤即可,一般煤堆放1至1.5米夯实,宽长不限,然后从一端将煤引燃,边烧边在煤的顶面,每隔30公分砌一条火路,用土将顶部盖严。坡坡窑可一边烧,一边连续堆煤,较为方便,但焦炭生产率为原煤的50%,煤种限于气煤、肥煤。

(四)、圆窑,圆窑最早于1959年采用,当时为了回收煤焦油,该窑体高约3.5米,直径约16.2米,装原煤约450吨,焦炭产出率为原煤的65%,于2001年在猛者办事处煤炭沟村建有4个圆窑,由于资源回收率较低,于2002年被关闭。

(五)、连体炉,该炉体与马槽窑相似,窑底砌有油沟可回收煤焦油,四周墙体设有烟道。窑体长约40米,宽5米,高1.8米,可装原煤300吨左右。于2003年在清水大田坝村,比中村,五一包家村和土城东风村建有四座连体炉炼焦厂,由于该方法炼焦回收率高于圆窑,故受到广大用户的欢迎,但因煤炭附产品回收效果不好,于2006年被全部关闭。

二、选煤加工工艺

原煤经过洗选,可降低灰分得到不同粒度的块煤,精煤,中煤和泥煤.柏果镇最初对原煤进行洗选的是柏果选煤厂,简单地将灰分在12%以下的优质煤进行破碎,用水冲洗即成精煤,该方式洗选范围小,产量低,为了克服这一缺点,于2004年后,相继建

成了兴富选煤厂、云宏选煤厂、盘翼选煤厂、天能公司选煤厂这四座选煤厂采用当今先进的选煤机械,扩大了洗选范围,增大了原煤入洗量,为柏果镇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煤炭的其它加工工艺

2001年前煤炭深加工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浪费了大量宝贵的资源。之后,随着科技的发展,有效利用资源的意识逐步提高,开始注重利用有限的煤炭资源,于2001年盘县电厂融资开始建设天能焦化厂,该焦化厂采用先进的煤化工知识,使用先进的科技设备,使用以下物理和化学加工方法,充分利用了煤炭资源。

㈠ 、煤炭干溜:

天能焦化厂利用煤炭干溜方法将煤炭在炼焦炉中受热,形成胶质层状的半焦阻碍煤气的通过,煤气必然向阻力较小的方向移动,使用管道引入电厂燃烧转化为电力。

㈡ 、煤焦油蒸馏加工

煤油溜分:煤焦油经蒸馏,在180至230度之间的油汽液体→酸洗→酸性白土精制→水洗→煤油。

轻柴油:煤焦油经蒸馏,在230至270度之间的油气液体→氢氧化纳洗涤→硫酸洗二次→氢氧化纳中和→酸性白土脱色→水洗→柴油,可作柴油机燃料。

重柴油:煤焦油经蒸馏,在270度至320度之间的油气液体→洗涤→重柴油。

防腐油:煤焦油经蒸馏,在320度以后的油气液体→蒸馏→防腐油。

沥青:重镏分继续蒸,将较轻的油蒸出即成。

油焦(电极糊):将沥青继续蒸,当有浓色的黄煤出现时加盖,并封严密,留一小孔培烧2至3小时,冷到100度以下出焦,即为黑色有金属光泽的固体,可用作电极燃料制电石等。

酚、二甲甲酚、甲酚、高级酚:180至230度馏分用碱提出煤油后,将碱渣用浓度为75%的硫酸中和,即得粗酚液,再将粗酚液蒸馏,在195度以下为酚,千点为高级酚。

润滑油:重油加入1:1的牛油,加热至90度,加入氢氧化钙搅6小时,加热至140度,加重油加热1小时,冷却至100度加水,冷却至70度搅拌至冷即成。

第二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炭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由于煤炭生产方式的特殊性,要求煤炭生产在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同时,必须保证生产安全,这是以人为本理论的最直接的体现。为了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实现煤炭工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多次强调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近几年来,各方面为了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制定,实行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到充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从关闭非法开采煤矿,整顿和规范小煤矿,实行一次又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到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促进小型煤矿重组、联合、改造,建设大型煤矿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为煤矿安全生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使得我国的煤炭生产在2004年产量翻了一番的同时,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了一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整体上得到了加强。

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目的和意义

1、 安全生产的目的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的目的就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且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积极开展控制工伤的活动,减少或消灭工伤事故,保障劳动者安全的进行生产建设。

(2) 积极开展控制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活动,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 搞好劳逸结合,保障劳动者有适当的休息时间,经常保持充沛的精力,更好地进行经济建设。

(4) 针对妇女和未成年工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使其在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 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要求认识安全与生产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要求安全工作要事前做好,要依靠安全科学技术进步,加强安全科学管理。搞好事故的科学预测与分析;从本质安全入手,强化预防措施,保证生产安全化。

3、 消防安全方针

我国的消防方针是:预防为主,消防结合。“预防”就是要从设备、设施、工艺等本质方面有高性能的防火措施,如用防爆电器、阻燃材料、自动喷淋系统等;“消”就是有灭火措施,如消防系统、救火系统等。

4、 职业病防治方针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就是要在工艺、技术、设备上采取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和防止粉尘、毒气、噪声、放射性物质等危害因素对从业人员造成健康危害;防治结合就是在预防的基础上,加强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减轻职业病带来的痛苦和损害;分类管理是指对行业和危险源进行分类监控和管理,综合治理就是要采取工程技术、检测检验、个体防护、管理制度、治疗康复等综合性措施。有效防范职业危害,降低职业病发病率。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简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文共七章九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文共八章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全文共七章七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全文共十三章一107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于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文共七章57条。

6、《安全许可证条例》于2004年1月13日颁布,即国务院令397号。全文共24条。

7、《劳务保障监察条例》于2004年11月1日颁布,即国务院令423号。全文共五章36条。

8、《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于2001年4月21日颁布,即国务院令第302号,全文共24条。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4月9日颁布,即国务院第493号令。全文共六章46条。

10、《工伤保险条例》于2003年4月27日颁布,即国务院375条令。全文共八章64条。

11、《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06年7月19日贵州省第十届人大常务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全文共七章66条。

12、《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于2005年8月31日颁布。即国务院第446号令。全文共28条。

13、《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于2000年11月7日颁布,即国务院第296号令。全文共五章50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于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全文共八章187条。

15《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于2006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批通过。全文共六章30条。

16、《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于2005年10月31日颁布,全文共20条。

17、《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于2005年9月24日颁布。全文共12条。

18、《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于2005年9月26日颁布。全文共18条。

19、《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即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全文共六章31条。

20、《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即安监总煤矿字(2005)135号。全文共20条。

21、《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即安监总煤矿字(2006)48号。

22、《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于1989年1月3日国务院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全文共五章28条。

2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于1991年5月1日颁布。即国务院75号令。全文共五章26条。

24、《煤炭工业部关于强化“一通三防”工作控制瓦斯煤尘事故的通知》于1994年2月21日颁布。

25、《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即安监总煤调(2007)97号。

19、《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即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全文共六章31条。

20、《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即安监总煤矿字(2005)135号。全文共20条。

21、《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即安监总煤矿字(2006)48号。

22、《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于1989年1月3日国务院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全文共五章28条。

2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于1991年5月1日颁布。即国务院75号令。全文共五章26条。

24、《煤炭工业部关于强化“一通三防”工作控制瓦斯煤尘事故的通知》于1994年2月21日颁布。

25、《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即安监总煤调(2007)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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